晚宴十分豐盛,最好的廚師,最新鮮的食材,烹飪得美味至極,大家吃得都很多,氣氛也很寬鬆,聊天的話題天南地北什麽都有。
方家兄弟原以為自己是名校畢業,又早早踏入社會頂層,然而說起這大千世界來,依舊覺得書讀得太少。
明薇擠兌方家兄弟:“瞧瞧,好不容易帶女朋友出來一趟,全被顧朗吸引走了,真失敗。”
方二神色自若,答道:“我們才不擔心。”
方三嘴巴最伶俐,馬上道:“是,要擔心的是你才對,當心未婚夫跟人跑了,大小姐臉麵丟光光,到時候抓我去頂缸,慘不忍睹。”
明薇挑了挑眉頭,毫不留情道:“跑?你也不瞧瞧他原來的女朋友是什麽人物。”
方三納罕道:“什麽樣的人物?”
“女中豪傑,出色至極,”明薇用完這八個字還嫌不夠,“可惜野性難馴。”
方三唬了一跳:“聽起來像是母豹子。”
“再恰當沒有了。”顧朗含笑讚同了一聲,又指著明薇道,“不過這條大鯊魚也不遜色啊。”
明薇作勢要咬他,顧朗也不躲,被她一口咬在手掌邊緣,方三戲謔道:“喲,這是趙敏咬了張無忌啊?”
顧朗若無其事地抽回手來:“都很可愛,區別隻是愛不愛而已,在座的幾位,都很可愛。”
那豔女眼皮上不知掃了什麽金粉,閃閃動人:“那真是太榮幸了,能得到顧醫生這樣的稱讚。”
一頓飯吃得還算愜意,吃了飯猶且不足,在舞廳裏跳舞,又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明薇太開心了,喝到最後醉得不省人事,顧朗把她一路抱回臥室去。
其餘人自然也在微園過夜,有的是收拾妥當的客房,然而其餘人較為克製,睡前還聊一聊天。
方大問那名媛:“玩得可還盡興?”
“氣氛寬鬆,主人好客,是一次讓人愉快的宴會。”那名媛想了片刻,補充道,“明大小姐並不如傳聞中那般孤傲,什麽都不炫耀,真難得。”
從前參加宴會,凡是名媛,無一不炫耀珠寶時裝手袋,對旁人挑三揀四,嘴臉可怕,可人人都在談笑風生,一頓飯吃下來,差點要得胃病。
方二問少女:“感覺如何?”
那少女想一想,靈活的大眼楚楚動人:“香檳十分好喝。”聰慧的她從不在背後對人評頭論足,方二就是欣賞她這樣沉默寡言的態度,故此笑道:“不要上癮,大小姐天天香檳當水喝,如今戒不掉酒癮,家裏的酒窖堪比酒廠。”
少女悵惘地想,人家是天之驕女,把酒當水喝有什麽了不起的,君不見童話裏拿牛奶洗臉,千層被做床褥還要覺得豌豆硌得慌。
而方三問豔星:“大小姐可漂亮?”
那豔女笑嘻嘻地回答:“漂亮,顧醫生也極為神氣,兩個人真登對。”
“郎才女貌可是,”方三感慨道,“還是青梅竹馬呢,唉,大小姐不知多少難伺候,幸好這苦差沒有落到我頭上。”
豔女何等聰明,他語氣雖然是這樣的滿不在乎,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當年方三與明薇同年,放暑假的時候也會長居微園,明大海視他們如子侄,他第一次見到她,是不是也渾身一震,說不出話來呢。
不記得了,隻記得她那時梳著馬尾,穿著五十年代的圓點裙,圓頭皮鞋踩過木質地板,她一路跑一路高聲喊“阿朗阿朗”,然後少年停下腳步,一把接住她,抱著她轉了個圈。
奈何……他隻有一刹那的心酸,卻已然釋懷。
此夜乃是良宵。
方二的女伴並不與他同睡一屋,因此很早便起了,客房裏洗漱用品潔淨如新,香皂有一股似有若無的香氣,非常誘人。
她下樓去,樓下早已不複昨夜的狼藉,收拾得幹幹淨淨,有個傭人捧了一束綠玫瑰來,尚且有露珠滾在花瓣上,插在雪白的花瓶裏,滿室幽香。
她不由深深吸了口氣,隻覺五髒六腑裏都是芬芳。
“這種玫瑰,叫做芭蕉美人。”她聽見有人這麽說,一轉身,就看見顧朗站在她身後不遠出。
她有些微的赧顏:“顧醫生。”
“早安。”他對她頷首。
“早。”她謹慎地看著他,不敢輕易開口。
幸好顧朗也並不想與她搭訕什麽,吩咐傭人替她端上早餐來,然後就出門去了,她一直沒看見他,直到中午的時候才看見他開車回來。
方家兄弟都已經起來,方三哈欠連天:“一大早去哪兒了?”
“出去辦了點事。”顧朗昨天喝酒喝得不少,但是今早起來竟然一點異樣都沒有,顯然酒勁早已被內力化去,“你們喝過醒酒茶了沒有?”
方三按了按太陽穴,抱怨道:“昨天太忘形,喝多了,這酒後勁真大。”
“這算什麽,”顧朗笑話他們,“這酒至多不過一兩百年,有三壇五百年的女兒紅還在酒窖裏,不見天日。”
方三喃喃驚異:“什麽,女兒紅?”
“是,明叔自盜墓者手裏高價購得,給小金魚陪嫁。”
“咦,有這樣的事兒?”明薇自樓梯上下來,隻係一件紅色長裙,神情慵懶,“我怎麽不知道,你怎麽知道?”
顧朗就笑道:“當然不告訴你,老早告訴你,早就被你偷喝掉。”
“那憑什麽告訴你?”她不服氣。
顧朗氣定神閑,答道:“因為如果有一天他不在,還有我。”
明薇跳下最後幾節樓梯,裙角像雲一樣飄過,她滿不在乎地擺了擺手:“首先,爸不在,我就不嫁了,第二,你有法子一手把我交出去再一手把我接過來?”
她說的話把所有人都逗笑了,她還念念不忘那三壇女兒紅:“真有五百年?”
“別做夢了,你嫁給我之前,我是不會告訴你在哪兒的。”顧朗哼了聲,“你不是不想嫁嗎,那就別喝!”
明薇氣壞了:“我的嫁妝,我的酒!”
“你爸爸吩咐的,我也沒法子。”
明薇拿起盤邊的刀子朝他捅過去,嚇了其餘人一大跳,顧朗卻不慌不忙,手指夾住刀鋒,手腕一翻,在她脈門上一彈,逼得她鬆了手把刀叉落下,他笑:“你這壞毛病,什麽時候能改一改,嗯?”
她不服氣,本想拿了叉子再偷襲一回,可是一瞬間卻改變了主意,剜了他一眼:“你都不讓一讓我。”
顧朗訝異,重新打量她。
明薇得意地揚了揚下巴:“我真傻,現在我是你女朋友,你要讓我不高興,我就不和你好了。”
顧朗哭笑不得,想要說什麽,卻發現什麽都不說最好,隻能投降:“好罷好罷。”
“一大清早起來就不見你,”明薇沒有乘勝追擊,反倒是說起別的話題來,“有什麽事情嗎?”
顧朗故意擠兌她:“瞧瞧,還沒結婚就開始管東管西,以後遲回家一分鍾,遲早被你打爆電話。”
他不過是玩笑,明薇卻大驚失色:“什麽?”她不由自主撫著自己的麵頰,驚疑不定,“那麽醜陋不堪?”
“不,以後和你成雙入對,形影不離。”顧朗回答得很漂亮。
她展顏一笑,卻道:“別岔開話題。”
“好,”顧朗無奈道,“去了趟學校,大小姐,我再不去上班,就要失業了。”
這句話在場的人沒有一個會相信。
但是明薇卻明白:“你喜歡這份工作。”
“唔,為人師者,還是很有趣的事情,”顧朗把很少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大部分的時間更樂於與她談情說愛,但是感情生活之餘,也願意做點科研陶冶生活。
因此他過得比大部分科研人員浪漫瀟灑,又有工作作為精神寄托,自有一番世界。
如此愜意悠然,簡直讓人心生嫉妒,若非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做後盾,完全不可能,可是他又比方家兄弟有趣得多。
從最新型的病毒到軍用武器再到二十八星宿統統都了如指掌,讓人不佩服都不行。
那豔星早年輟學,讀書成績一塌糊塗,每看教科書都覺得腦袋發暈:“怎麽能夠那麽厲害?”
此時忠叔自他們身邊走過,開口解惑:“大小姐八歲那年發高燒,那時還不住在這裏,夏天暴雨,道路阻礙,電話線路也不好,120怎麽也打不通。”
大家屏氣凝神聽他講。
“明先生出門在外,大小姐隻和阿朗在家,那天大小姐發燒到三十九度七,等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轉為肺炎,險些送命。”忠叔微笑著說,“自那天起,我就瞧見阿朗書房裏的書全換成了醫書,孜孜不倦,卻從不和大小姐說原因。”
明薇聽得又是感動又是疑惑:“你從來不曾和我說起過。”
隻聽顧朗輕輕道:“你又何必需要知道呢?”真愛無聲,有的時候愛一個人,何必需要她知道。
隻不過,原來自己竟然那麽早以前就已經決定照顧她終身,這錯過的近十年,實在是太可惜了。
顧朗惋惜地想著,又慶幸,最終兜兜轉轉,彼此還是及時醒悟,否則蹉跎半生,直到白發蒼蒼,依舊他不娶她不嫁,兩個人是永遠的青梅竹馬,可是永遠未曾在一起,那未免也太滑稽了。
如今,雖然不算早,但也幸好不算太遲。
作者有話要說:呃,大概下一章會開始新故事,問題是我還是沒有想好……
順其自然吧╮(╯▽╰)╭
方家兄弟原以為自己是名校畢業,又早早踏入社會頂層,然而說起這大千世界來,依舊覺得書讀得太少。
明薇擠兌方家兄弟:“瞧瞧,好不容易帶女朋友出來一趟,全被顧朗吸引走了,真失敗。”
方二神色自若,答道:“我們才不擔心。”
方三嘴巴最伶俐,馬上道:“是,要擔心的是你才對,當心未婚夫跟人跑了,大小姐臉麵丟光光,到時候抓我去頂缸,慘不忍睹。”
明薇挑了挑眉頭,毫不留情道:“跑?你也不瞧瞧他原來的女朋友是什麽人物。”
方三納罕道:“什麽樣的人物?”
“女中豪傑,出色至極,”明薇用完這八個字還嫌不夠,“可惜野性難馴。”
方三唬了一跳:“聽起來像是母豹子。”
“再恰當沒有了。”顧朗含笑讚同了一聲,又指著明薇道,“不過這條大鯊魚也不遜色啊。”
明薇作勢要咬他,顧朗也不躲,被她一口咬在手掌邊緣,方三戲謔道:“喲,這是趙敏咬了張無忌啊?”
顧朗若無其事地抽回手來:“都很可愛,區別隻是愛不愛而已,在座的幾位,都很可愛。”
那豔女眼皮上不知掃了什麽金粉,閃閃動人:“那真是太榮幸了,能得到顧醫生這樣的稱讚。”
一頓飯吃得還算愜意,吃了飯猶且不足,在舞廳裏跳舞,又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明薇太開心了,喝到最後醉得不省人事,顧朗把她一路抱回臥室去。
其餘人自然也在微園過夜,有的是收拾妥當的客房,然而其餘人較為克製,睡前還聊一聊天。
方大問那名媛:“玩得可還盡興?”
“氣氛寬鬆,主人好客,是一次讓人愉快的宴會。”那名媛想了片刻,補充道,“明大小姐並不如傳聞中那般孤傲,什麽都不炫耀,真難得。”
從前參加宴會,凡是名媛,無一不炫耀珠寶時裝手袋,對旁人挑三揀四,嘴臉可怕,可人人都在談笑風生,一頓飯吃下來,差點要得胃病。
方二問少女:“感覺如何?”
那少女想一想,靈活的大眼楚楚動人:“香檳十分好喝。”聰慧的她從不在背後對人評頭論足,方二就是欣賞她這樣沉默寡言的態度,故此笑道:“不要上癮,大小姐天天香檳當水喝,如今戒不掉酒癮,家裏的酒窖堪比酒廠。”
少女悵惘地想,人家是天之驕女,把酒當水喝有什麽了不起的,君不見童話裏拿牛奶洗臉,千層被做床褥還要覺得豌豆硌得慌。
而方三問豔星:“大小姐可漂亮?”
那豔女笑嘻嘻地回答:“漂亮,顧醫生也極為神氣,兩個人真登對。”
“郎才女貌可是,”方三感慨道,“還是青梅竹馬呢,唉,大小姐不知多少難伺候,幸好這苦差沒有落到我頭上。”
豔女何等聰明,他語氣雖然是這樣的滿不在乎,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當年方三與明薇同年,放暑假的時候也會長居微園,明大海視他們如子侄,他第一次見到她,是不是也渾身一震,說不出話來呢。
不記得了,隻記得她那時梳著馬尾,穿著五十年代的圓點裙,圓頭皮鞋踩過木質地板,她一路跑一路高聲喊“阿朗阿朗”,然後少年停下腳步,一把接住她,抱著她轉了個圈。
奈何……他隻有一刹那的心酸,卻已然釋懷。
此夜乃是良宵。
方二的女伴並不與他同睡一屋,因此很早便起了,客房裏洗漱用品潔淨如新,香皂有一股似有若無的香氣,非常誘人。
她下樓去,樓下早已不複昨夜的狼藉,收拾得幹幹淨淨,有個傭人捧了一束綠玫瑰來,尚且有露珠滾在花瓣上,插在雪白的花瓶裏,滿室幽香。
她不由深深吸了口氣,隻覺五髒六腑裏都是芬芳。
“這種玫瑰,叫做芭蕉美人。”她聽見有人這麽說,一轉身,就看見顧朗站在她身後不遠出。
她有些微的赧顏:“顧醫生。”
“早安。”他對她頷首。
“早。”她謹慎地看著他,不敢輕易開口。
幸好顧朗也並不想與她搭訕什麽,吩咐傭人替她端上早餐來,然後就出門去了,她一直沒看見他,直到中午的時候才看見他開車回來。
方家兄弟都已經起來,方三哈欠連天:“一大早去哪兒了?”
“出去辦了點事。”顧朗昨天喝酒喝得不少,但是今早起來竟然一點異樣都沒有,顯然酒勁早已被內力化去,“你們喝過醒酒茶了沒有?”
方三按了按太陽穴,抱怨道:“昨天太忘形,喝多了,這酒後勁真大。”
“這算什麽,”顧朗笑話他們,“這酒至多不過一兩百年,有三壇五百年的女兒紅還在酒窖裏,不見天日。”
方三喃喃驚異:“什麽,女兒紅?”
“是,明叔自盜墓者手裏高價購得,給小金魚陪嫁。”
“咦,有這樣的事兒?”明薇自樓梯上下來,隻係一件紅色長裙,神情慵懶,“我怎麽不知道,你怎麽知道?”
顧朗就笑道:“當然不告訴你,老早告訴你,早就被你偷喝掉。”
“那憑什麽告訴你?”她不服氣。
顧朗氣定神閑,答道:“因為如果有一天他不在,還有我。”
明薇跳下最後幾節樓梯,裙角像雲一樣飄過,她滿不在乎地擺了擺手:“首先,爸不在,我就不嫁了,第二,你有法子一手把我交出去再一手把我接過來?”
她說的話把所有人都逗笑了,她還念念不忘那三壇女兒紅:“真有五百年?”
“別做夢了,你嫁給我之前,我是不會告訴你在哪兒的。”顧朗哼了聲,“你不是不想嫁嗎,那就別喝!”
明薇氣壞了:“我的嫁妝,我的酒!”
“你爸爸吩咐的,我也沒法子。”
明薇拿起盤邊的刀子朝他捅過去,嚇了其餘人一大跳,顧朗卻不慌不忙,手指夾住刀鋒,手腕一翻,在她脈門上一彈,逼得她鬆了手把刀叉落下,他笑:“你這壞毛病,什麽時候能改一改,嗯?”
她不服氣,本想拿了叉子再偷襲一回,可是一瞬間卻改變了主意,剜了他一眼:“你都不讓一讓我。”
顧朗訝異,重新打量她。
明薇得意地揚了揚下巴:“我真傻,現在我是你女朋友,你要讓我不高興,我就不和你好了。”
顧朗哭笑不得,想要說什麽,卻發現什麽都不說最好,隻能投降:“好罷好罷。”
“一大清早起來就不見你,”明薇沒有乘勝追擊,反倒是說起別的話題來,“有什麽事情嗎?”
顧朗故意擠兌她:“瞧瞧,還沒結婚就開始管東管西,以後遲回家一分鍾,遲早被你打爆電話。”
他不過是玩笑,明薇卻大驚失色:“什麽?”她不由自主撫著自己的麵頰,驚疑不定,“那麽醜陋不堪?”
“不,以後和你成雙入對,形影不離。”顧朗回答得很漂亮。
她展顏一笑,卻道:“別岔開話題。”
“好,”顧朗無奈道,“去了趟學校,大小姐,我再不去上班,就要失業了。”
這句話在場的人沒有一個會相信。
但是明薇卻明白:“你喜歡這份工作。”
“唔,為人師者,還是很有趣的事情,”顧朗把很少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大部分的時間更樂於與她談情說愛,但是感情生活之餘,也願意做點科研陶冶生活。
因此他過得比大部分科研人員浪漫瀟灑,又有工作作為精神寄托,自有一番世界。
如此愜意悠然,簡直讓人心生嫉妒,若非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做後盾,完全不可能,可是他又比方家兄弟有趣得多。
從最新型的病毒到軍用武器再到二十八星宿統統都了如指掌,讓人不佩服都不行。
那豔星早年輟學,讀書成績一塌糊塗,每看教科書都覺得腦袋發暈:“怎麽能夠那麽厲害?”
此時忠叔自他們身邊走過,開口解惑:“大小姐八歲那年發高燒,那時還不住在這裏,夏天暴雨,道路阻礙,電話線路也不好,120怎麽也打不通。”
大家屏氣凝神聽他講。
“明先生出門在外,大小姐隻和阿朗在家,那天大小姐發燒到三十九度七,等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轉為肺炎,險些送命。”忠叔微笑著說,“自那天起,我就瞧見阿朗書房裏的書全換成了醫書,孜孜不倦,卻從不和大小姐說原因。”
明薇聽得又是感動又是疑惑:“你從來不曾和我說起過。”
隻聽顧朗輕輕道:“你又何必需要知道呢?”真愛無聲,有的時候愛一個人,何必需要她知道。
隻不過,原來自己竟然那麽早以前就已經決定照顧她終身,這錯過的近十年,實在是太可惜了。
顧朗惋惜地想著,又慶幸,最終兜兜轉轉,彼此還是及時醒悟,否則蹉跎半生,直到白發蒼蒼,依舊他不娶她不嫁,兩個人是永遠的青梅竹馬,可是永遠未曾在一起,那未免也太滑稽了。
如今,雖然不算早,但也幸好不算太遲。
作者有話要說:呃,大概下一章會開始新故事,問題是我還是沒有想好……
順其自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