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顧朗報道,明薇開學還有幾天時間,原本是正好可以用來約會的美妙時光,但是顧朗卻始終沒能抽出空來再約謝蓮吃個飯。.tw[棉花糖小說網]
當然,這不會是因為明薇從中作梗,她對顧朗找不找女朋友其實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反正從小到大,顧朗身邊的女人總是莫名其妙出現了之後又莫名其妙不見了(對此顧朗表示:嗬嗬,你真的不知道嗎?)
這天下午,顧朗在客廳裏喝茶看報紙,他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這麽悠閑的時光了,說實話,他對醫學方麵雖然極有天賦,卻意不在救死扶傷,他之所以學醫隻是對人類的生命方式感到好奇而已,所以醫院的工作做久了實在是讓人覺得沒有什麽挑戰,他一不需要錢,二不需要名,何必和人家爭來爭去,早點脫身為上。
隻希望在大學裏教書能有一點與眾不同的樂趣吧。顧朗扭響了音響,播放的輕音樂是小提琴《梁祝》,緋麗纏綿,實在是不錯的享受。
過了會兒,這種清淨就被打破了,明薇回來了,叮叮咚咚還在吧台那裏鼓搗了一會兒,顧朗忍不住抬頭,就看見她往威士忌裏加蘇打,然後倒了冰塊,調了杯蘇格蘭蘇打喝,看得顧朗都覺得冷:“大冬天的還喝冰酒,你還真是厲害。”
明薇一邊喝一邊擦頭發,她身上隻穿了件連體的泳衣,裹了件浴巾,看起來像是剛剛在樓下的遊泳池裏冬泳過,不過雖說是冬泳,遊泳池是恒溫的,暖氣也充足,不僅不冷,她運動完之後渾身熱得很。
一杯酒下肚,明薇麵頰上升起兩坨紅暈,看起來血色極好:“走走走,陪我去吃飯。”運動過後,她覺得自己可以吃下一頭牛。
“你好歹去換件衣服。”顧朗皺眉頭,“還有,把拖鞋穿上,赤著腳走來走去會寒氣入侵你不知道?”
明薇嘟嘟囔囔套上一雙棉拖鞋:“你當醫生以後比以前更煩了,怪不得討不到老婆。”
“我討不到老婆?”顧朗抱臂冷笑,“你這話說得虧心不虧心?”
“事實勝於雄辯。”明薇在顧朗威脅的目光下終於沒有隨手把浴巾一丟,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間,“我換個衣服,你等等啊。”
沒過幾分鍾她就出來了,照例是她那種奇怪的品味,大紅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銀狐大衣,真虧得她穿那一雙細高跟的鞋子竟然還可以健步如飛,不過顧朗還是忍不住要嘮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動物喪命就是因為你這件衣服?”
明薇不耐煩地揮了揮手:“我投胎到食物鏈的頂端,你是想讓我吃素裸~奔嗎?”
顧朗被氣死:“我沒說讓你裸奔,我隻是說讓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沒有別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勸他,“你知道你喜歡吃魚子醬會有多少魚死翹翹嗎,你就沒有想過嘛,而且我不穿我會冷啊,俗話說得好,死道友不死貧道,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隻能委屈它們死翹翹了。(..tw好看的小說)”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種東西叫棉襖嗎,有種衣服叫羽絨服嗎?”
“棉襖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撐不起來。”明薇柔柔弱弱地看著他,“羽絨服那麽醜,實在不符合我的審美觀,行了,”她說到一半自己都裝不下去了,恢複了自己本來的麵貌,“我和你說,這個世界奇妙就奇妙在這裏,就算人類製造出來保暖的產品,但是永遠抵不上動物的皮毛來得暖和,人造皮革永遠比不上自然的產物,我愛穿皮草,我驕傲,我自豪,你有本事來咬我啊。”
顧朗得承認這句話說得有道理,路邊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獨一無二的,人類沒有辦法在實驗室裏製造出相同的東西,因為這是上帝所創造的,人類無法憑空製造出來。
明薇的很多理論很歪很亂來,可是有的時候又挺有道理的,實在讓他反駁不起來。
但是這態度,啊,這態度,太可恨了有沒有!
周圍的幾家高檔餐廳明薇光顧過許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顧朗沒辦法:“附近新開了一家餐廳,我也沒去過,不如去那裏吧。”
新餐廳總比舊餐廳好,明薇想了想,答應了。
這不過是兩個人一時興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麽奇妙,如果明薇沒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館,如果不是顧朗某天下班路過的時候看見了那一家的餐廳,如果兩個人沒有同意去那裏吃一頓晚飯,那麽很有可能後來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那是一家裝潢很雅致的高檔餐廳,女服務員穿著旗袍盤著發髻,笑容溫柔,兩個人也不開包廂,直接在一個偏僻安靜的角落裏坐了,明薇懶得看菜單,直接丟給顧朗點菜。
青梅竹馬的一個好處就是,他永遠都了解你愛吃什麽,不愛吃什麽。顧朗輕車熟路地點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來的一盤菜還咦了一聲:“這是家鄉菜啊。”
她嚐了一筷子,欣然歡喜:“做得還很地道。”
“嗯,味道不錯。”顧朗也承認這幾盤菜做得著實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醃篤鮮,魚頭豆腐湯,蜜汁火方。沒有太過珍貴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鮮美。
“我記得以前在鄉下的家裏,就經常吃這道菜,叫什麽來著,哦,醃篤鮮。”明薇用筷子撥弄了一下碗裏的冬筍,突然發現她都快記不清家鄉是什麽模樣了,“想想看時間過得真快,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她支著頭,突然就笑了,“你還記不記得咱們第一次見麵啊。”
“記得啊。”顧朗想起幼時的時光,語氣都柔和了下來,“那個時候一看見你,我就想,喲,小金魚。”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魚是她的小名,因為她從小時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明,顧盼之間,極有神韻,所以在取明薇這個大名之前,一直都叫小金魚。
而顧朗抿了口酒,心裏遺憾地補充了一句,誰知道現在變成大鯊魚了,歲月真是一把殺豬刀啊,刀刀催人老。
明薇不知道他肚子裏在說她壞話,還在那裏滿懷惆悵地拿著筷子戳麵前的那盤魚:“說起來,我還記得有一次和你們出去吃飯,桌上上了螃蟹,完了服務員端了檸檬水過來,我就給一口喝了,味道還挺不錯的。”
顧朗忍不住笑:“你居然還記得啊。”
“一輩子的糗事。”明薇一筷子把魚肉給戳爛了,“沒辦法,我本來就是鄉下來的村姑麽,沒見過世麵。”
明薇的父親發跡前,家裏很是貧困,因為生活太過艱苦,他才一咬牙和人借了幾百塊錢經商去了,誰知道現在越做越好,幾十年過去,積累下來無數的財富,早些年還有人說是暴發戶,但是當暴發戶的錢多到一定的境界的時候,人家隻會說是大富豪了。
明大海可以稱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富豪,但是這也不能掩蓋明薇剛剛被父親從鄉下小村子裏接出來的時候,是個徹頭徹尾的小村姑。
往事不堪回首啊。
兩個人正沉浸在追憶往事的氣氛裏呢,安靜優雅的餐廳裏卻突然傳來了一個男人的驚叫,顧朗和明薇對視一眼,兩人不約而同朝出聲的地方看去,那個男人的座位離他們並不遠,看起來也是西裝革履的精英分子,然而他此時此刻卻麵色慘白,豆大的汗珠從額頭紛紛滾落,整個人像是從水裏撈出來一樣,像是活見了鬼。
可是事實卻是,站在他麵前的是一個打扮妝容都無懈可擊的女子,大概三十出頭了,但是氣質很不錯,正麵無表情地看著他,而那個男人對麵坐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氣質清純,看見他突然受了驚訝,亦是十分意外:“哈尼,你怎麽了?”
那個男人根本沒有聽見女朋友的問話,他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看著那個女人,臉色蒼白,明薇咦了聲:“出來偷情被老婆抓奸了?”
她的猜測很合情合理,也是周圍所有圍觀的人心裏的想法,但是顧朗卻不這麽認為:“他的情緒非常激動,瞳孔放大,是受了驚嚇,如果是出軌,不應該有這樣的反應才對。”
他說著站起身來朝那桌走去,既然身為醫生,顧朗也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不會眼睜睜看著那個男人被活生生嚇死:“你……”他剛剛開口,那個男人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般緊緊抓住了他的手,“天呐,你看見她了沒有,你能看見她嗎?”
他指的當然就是那個三十餘歲的女子,顧朗柔聲道:“看見了,你現在情緒太激動,冷靜一下,深呼吸……”他的手指掐著那個男人的脈門,自然可以感覺到他的心跳已經快得不像樣子。
“你、你也看見了。”那個男人緊張地吞了吞唾沫,“天啊,活見鬼了。”
見鬼?顧朗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正想說什麽,那個男人卻大力甩開了他,跌跌撞撞往外麵跑去,風度全無,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而那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麵無表情地跟著走了出去。
而那個男人的女朋友尷尬地坐在那裏,小聲嘀咕著說:“錢、錢還沒付呢。”
明薇若有所思地看著他們遠去,幹脆挪了挪位置,坐到了那個女孩對麵:“這頓飯我請你吃好了。”
“啊?”那個女孩驚喜地抬起頭來,又覺得實在太尷尬,“那個,其實是因為……我沒帶夠錢。”
明薇也不去戳穿她,這家餐廳的消費水平相當高,看著麵前這一桌的菜和酒,都是珍貴的食材,恐怕要四五千打底還不算酒水,那個男人倒是狠得下心花這個錢,看看那個女孩,身上的衣服雖然是名牌,但是看起來卻不想是富家子弟,更像是被包養的學生妹。
恐怕兜裏還真沒有幾個錢,就算真有錢,估計她也不想出。
明薇笑了起來:“不過呢,你要回答我幾個問題,滿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不然……”
“你問吧。”
“剛剛那個男人,和是什麽關係?”
“我們隻是普通朋友,他說要請我吃飯,我和他也不是很熟。”那個女孩聰明地想要撇開關係,但是剛剛她既然喊了哈尼,那就肯定不會是特別純潔的朋友關係了。
明薇不置可否,繼續問:“那個是他老婆?”
“應該不是吧。”那女孩顯然也很不解,“我聽說他老婆已經死了。”如果不是因為對方是鑽石王老五,她才不會跟他出來吃飯呢。
明薇哦了一聲:“那他們認識麽?”
“我不知道,我不認識那個女的。”那個女孩局促道,“我可以走了嗎?”
像是問不出什麽有意思的事情了,明薇揮了揮手放她走,順便和服務員說:“這桌的帳記在我們這裏。”
“你付賬?”顧朗故意逗她,明薇出來的時候根本錢包都沒帶,怎麽可能有錢付賬,除非她能用臉刷卡。
明薇果然大驚小怪:“不是吧,幾千塊錢你都和我計較?”
“幾千塊錢不是錢?”顧朗忍不住搖頭,“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你一個月工資多少錢?”
顧朗大致一估算:“一萬多點。”那還是因為和平醫院工資開得高,否則他剛剛進醫院,是不大可能能拿到那麽多的。
明薇輕快地拍了拍他肩上不存在的灰塵:“那敢問您老這件西裝多少錢呐?”
顧朗無言以對,他雖然隻是出來吃頓便飯,但是套在身上的白色西裝也是手工定製,估計沒有幾十萬是不大可能的,當然,有些裁縫的手藝也不是有錢就可以買到的。
“你看。”明薇一攤手,“你還說我咯,要是你知道柴米油鹽價值幾何,你倒是說說看現在雞蛋幾塊錢一斤?”
顧朗不去理她:“你還吃不吃飯了?”
窮寇莫追,這個道理明薇還是懂的,所以她很爽快地說:“不吃了,咱們逛街去吧。”
看,命運就是這麽奇妙,如果這個時候明薇選擇了回家而不是閑得慌去逛街,那麽餐廳裏的事情隻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插曲,而不會引出後來的那麽多事情了。
當然,這不會是因為明薇從中作梗,她對顧朗找不找女朋友其實沒有什麽特別的感覺,反正從小到大,顧朗身邊的女人總是莫名其妙出現了之後又莫名其妙不見了(對此顧朗表示:嗬嗬,你真的不知道嗎?)
這天下午,顧朗在客廳裏喝茶看報紙,他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這麽悠閑的時光了,說實話,他對醫學方麵雖然極有天賦,卻意不在救死扶傷,他之所以學醫隻是對人類的生命方式感到好奇而已,所以醫院的工作做久了實在是讓人覺得沒有什麽挑戰,他一不需要錢,二不需要名,何必和人家爭來爭去,早點脫身為上。
隻希望在大學裏教書能有一點與眾不同的樂趣吧。顧朗扭響了音響,播放的輕音樂是小提琴《梁祝》,緋麗纏綿,實在是不錯的享受。
過了會兒,這種清淨就被打破了,明薇回來了,叮叮咚咚還在吧台那裏鼓搗了一會兒,顧朗忍不住抬頭,就看見她往威士忌裏加蘇打,然後倒了冰塊,調了杯蘇格蘭蘇打喝,看得顧朗都覺得冷:“大冬天的還喝冰酒,你還真是厲害。”
明薇一邊喝一邊擦頭發,她身上隻穿了件連體的泳衣,裹了件浴巾,看起來像是剛剛在樓下的遊泳池裏冬泳過,不過雖說是冬泳,遊泳池是恒溫的,暖氣也充足,不僅不冷,她運動完之後渾身熱得很。
一杯酒下肚,明薇麵頰上升起兩坨紅暈,看起來血色極好:“走走走,陪我去吃飯。”運動過後,她覺得自己可以吃下一頭牛。
“你好歹去換件衣服。”顧朗皺眉頭,“還有,把拖鞋穿上,赤著腳走來走去會寒氣入侵你不知道?”
明薇嘟嘟囔囔套上一雙棉拖鞋:“你當醫生以後比以前更煩了,怪不得討不到老婆。”
“我討不到老婆?”顧朗抱臂冷笑,“你這話說得虧心不虧心?”
“事實勝於雄辯。”明薇在顧朗威脅的目光下終於沒有隨手把浴巾一丟,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間,“我換個衣服,你等等啊。”
沒過幾分鍾她就出來了,照例是她那種奇怪的品味,大紅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銀狐大衣,真虧得她穿那一雙細高跟的鞋子竟然還可以健步如飛,不過顧朗還是忍不住要嘮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動物喪命就是因為你這件衣服?”
明薇不耐煩地揮了揮手:“我投胎到食物鏈的頂端,你是想讓我吃素裸~奔嗎?”
顧朗被氣死:“我沒說讓你裸奔,我隻是說讓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沒有別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勸他,“你知道你喜歡吃魚子醬會有多少魚死翹翹嗎,你就沒有想過嘛,而且我不穿我會冷啊,俗話說得好,死道友不死貧道,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隻能委屈它們死翹翹了。(..tw好看的小說)”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種東西叫棉襖嗎,有種衣服叫羽絨服嗎?”
“棉襖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撐不起來。”明薇柔柔弱弱地看著他,“羽絨服那麽醜,實在不符合我的審美觀,行了,”她說到一半自己都裝不下去了,恢複了自己本來的麵貌,“我和你說,這個世界奇妙就奇妙在這裏,就算人類製造出來保暖的產品,但是永遠抵不上動物的皮毛來得暖和,人造皮革永遠比不上自然的產物,我愛穿皮草,我驕傲,我自豪,你有本事來咬我啊。”
顧朗得承認這句話說得有道理,路邊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獨一無二的,人類沒有辦法在實驗室裏製造出相同的東西,因為這是上帝所創造的,人類無法憑空製造出來。
明薇的很多理論很歪很亂來,可是有的時候又挺有道理的,實在讓他反駁不起來。
但是這態度,啊,這態度,太可恨了有沒有!
周圍的幾家高檔餐廳明薇光顧過許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顧朗沒辦法:“附近新開了一家餐廳,我也沒去過,不如去那裏吧。”
新餐廳總比舊餐廳好,明薇想了想,答應了。
這不過是兩個人一時興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麽奇妙,如果明薇沒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館,如果不是顧朗某天下班路過的時候看見了那一家的餐廳,如果兩個人沒有同意去那裏吃一頓晚飯,那麽很有可能後來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那是一家裝潢很雅致的高檔餐廳,女服務員穿著旗袍盤著發髻,笑容溫柔,兩個人也不開包廂,直接在一個偏僻安靜的角落裏坐了,明薇懶得看菜單,直接丟給顧朗點菜。
青梅竹馬的一個好處就是,他永遠都了解你愛吃什麽,不愛吃什麽。顧朗輕車熟路地點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來的一盤菜還咦了一聲:“這是家鄉菜啊。”
她嚐了一筷子,欣然歡喜:“做得還很地道。”
“嗯,味道不錯。”顧朗也承認這幾盤菜做得著實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醃篤鮮,魚頭豆腐湯,蜜汁火方。沒有太過珍貴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鮮美。
“我記得以前在鄉下的家裏,就經常吃這道菜,叫什麽來著,哦,醃篤鮮。”明薇用筷子撥弄了一下碗裏的冬筍,突然發現她都快記不清家鄉是什麽模樣了,“想想看時間過得真快,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她支著頭,突然就笑了,“你還記不記得咱們第一次見麵啊。”
“記得啊。”顧朗想起幼時的時光,語氣都柔和了下來,“那個時候一看見你,我就想,喲,小金魚。”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魚是她的小名,因為她從小時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明,顧盼之間,極有神韻,所以在取明薇這個大名之前,一直都叫小金魚。
而顧朗抿了口酒,心裏遺憾地補充了一句,誰知道現在變成大鯊魚了,歲月真是一把殺豬刀啊,刀刀催人老。
明薇不知道他肚子裏在說她壞話,還在那裏滿懷惆悵地拿著筷子戳麵前的那盤魚:“說起來,我還記得有一次和你們出去吃飯,桌上上了螃蟹,完了服務員端了檸檬水過來,我就給一口喝了,味道還挺不錯的。”
顧朗忍不住笑:“你居然還記得啊。”
“一輩子的糗事。”明薇一筷子把魚肉給戳爛了,“沒辦法,我本來就是鄉下來的村姑麽,沒見過世麵。”
明薇的父親發跡前,家裏很是貧困,因為生活太過艱苦,他才一咬牙和人借了幾百塊錢經商去了,誰知道現在越做越好,幾十年過去,積累下來無數的財富,早些年還有人說是暴發戶,但是當暴發戶的錢多到一定的境界的時候,人家隻會說是大富豪了。
明大海可以稱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富豪,但是這也不能掩蓋明薇剛剛被父親從鄉下小村子裏接出來的時候,是個徹頭徹尾的小村姑。
往事不堪回首啊。
兩個人正沉浸在追憶往事的氣氛裏呢,安靜優雅的餐廳裏卻突然傳來了一個男人的驚叫,顧朗和明薇對視一眼,兩人不約而同朝出聲的地方看去,那個男人的座位離他們並不遠,看起來也是西裝革履的精英分子,然而他此時此刻卻麵色慘白,豆大的汗珠從額頭紛紛滾落,整個人像是從水裏撈出來一樣,像是活見了鬼。
可是事實卻是,站在他麵前的是一個打扮妝容都無懈可擊的女子,大概三十出頭了,但是氣質很不錯,正麵無表情地看著他,而那個男人對麵坐著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氣質清純,看見他突然受了驚訝,亦是十分意外:“哈尼,你怎麽了?”
那個男人根本沒有聽見女朋友的問話,他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看著那個女人,臉色蒼白,明薇咦了聲:“出來偷情被老婆抓奸了?”
她的猜測很合情合理,也是周圍所有圍觀的人心裏的想法,但是顧朗卻不這麽認為:“他的情緒非常激動,瞳孔放大,是受了驚嚇,如果是出軌,不應該有這樣的反應才對。”
他說著站起身來朝那桌走去,既然身為醫生,顧朗也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不會眼睜睜看著那個男人被活生生嚇死:“你……”他剛剛開口,那個男人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般緊緊抓住了他的手,“天呐,你看見她了沒有,你能看見她嗎?”
他指的當然就是那個三十餘歲的女子,顧朗柔聲道:“看見了,你現在情緒太激動,冷靜一下,深呼吸……”他的手指掐著那個男人的脈門,自然可以感覺到他的心跳已經快得不像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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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鬼?顧朗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正想說什麽,那個男人卻大力甩開了他,跌跌撞撞往外麵跑去,風度全無,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而那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麵無表情地跟著走了出去。
而那個男人的女朋友尷尬地坐在那裏,小聲嘀咕著說:“錢、錢還沒付呢。”
明薇若有所思地看著他們遠去,幹脆挪了挪位置,坐到了那個女孩對麵:“這頓飯我請你吃好了。”
“啊?”那個女孩驚喜地抬起頭來,又覺得實在太尷尬,“那個,其實是因為……我沒帶夠錢。”
明薇也不去戳穿她,這家餐廳的消費水平相當高,看著麵前這一桌的菜和酒,都是珍貴的食材,恐怕要四五千打底還不算酒水,那個男人倒是狠得下心花這個錢,看看那個女孩,身上的衣服雖然是名牌,但是看起來卻不想是富家子弟,更像是被包養的學生妹。
恐怕兜裏還真沒有幾個錢,就算真有錢,估計她也不想出。
明薇笑了起來:“不過呢,你要回答我幾個問題,滿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不然……”
“你問吧。”
“剛剛那個男人,和是什麽關係?”
“我們隻是普通朋友,他說要請我吃飯,我和他也不是很熟。”那個女孩聰明地想要撇開關係,但是剛剛她既然喊了哈尼,那就肯定不會是特別純潔的朋友關係了。
明薇不置可否,繼續問:“那個是他老婆?”
“應該不是吧。”那女孩顯然也很不解,“我聽說他老婆已經死了。”如果不是因為對方是鑽石王老五,她才不會跟他出來吃飯呢。
明薇哦了一聲:“那他們認識麽?”
“我不知道,我不認識那個女的。”那個女孩局促道,“我可以走了嗎?”
像是問不出什麽有意思的事情了,明薇揮了揮手放她走,順便和服務員說:“這桌的帳記在我們這裏。”
“你付賬?”顧朗故意逗她,明薇出來的時候根本錢包都沒帶,怎麽可能有錢付賬,除非她能用臉刷卡。
明薇果然大驚小怪:“不是吧,幾千塊錢你都和我計較?”
“幾千塊錢不是錢?”顧朗忍不住搖頭,“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你一個月工資多少錢?”
顧朗大致一估算:“一萬多點。”那還是因為和平醫院工資開得高,否則他剛剛進醫院,是不大可能能拿到那麽多的。
明薇輕快地拍了拍他肩上不存在的灰塵:“那敢問您老這件西裝多少錢呐?”
顧朗無言以對,他雖然隻是出來吃頓便飯,但是套在身上的白色西裝也是手工定製,估計沒有幾十萬是不大可能的,當然,有些裁縫的手藝也不是有錢就可以買到的。
“你看。”明薇一攤手,“你還說我咯,要是你知道柴米油鹽價值幾何,你倒是說說看現在雞蛋幾塊錢一斤?”
顧朗不去理她:“你還吃不吃飯了?”
窮寇莫追,這個道理明薇還是懂的,所以她很爽快地說:“不吃了,咱們逛街去吧。”
看,命運就是這麽奇妙,如果這個時候明薇選擇了回家而不是閑得慌去逛街,那麽餐廳裏的事情隻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插曲,而不會引出後來的那麽多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