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各民族地區遊玩的禁忌


    <strong>到各民族地區遊玩的禁忌</strong>


    一、不能隨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頭和頭飾。


    二、進傣族寺廟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樓須脫鞋。


    三、別人給你盛飯,應雙手接;你給別人盛飯菜,不能盛滿,也不能隻添一勺。


    四、在傣家竹樓留宿,頭的方向不能對著主人家房門,而要把腳向著主人房門,也不能從婦女的腳上跨過去。


    五、到回族地區或進清真飯店時,忌談豬肉。忌說“肥”字,一般是用“壯”代替“肥”。


    六、不能觸摸和踐踏民族宗教標誌。


    七、不要向少女贈送裝飾品。


    八、不能在屋子裏吹口哨、戴草帽。


    九、不要進入產婦和病人的房間。


    十、不能用筷子敲碗、打貓狗。


    十一、禁止在家中談論性方麵的話題。


    十二、不許背靠神位而坐。


    十三、參加藏民的喜慶活動必須首先獻上哈達。


    十四、不得跨越火糖上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腳蹬或在上麵放鞋襪、衣褲。


    十五、如果你吃飽了,對方還給你盛飯時,不能說“不要了”,而要說“吃好了”。


    十六、對方給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十七、不能坐在門檻中間。


    十八、不能往火塘裏吐痰。


    十九、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時,必須站起來雙手去接。


    二十、往火塘裏加柴,柴根應往裏,不準柴尖往裏。


    二十一、不要給佤族家裏送辣椒和雞蛋。


    二十二、清早不能談夢見的事,傍晚不掃地。


    二十三、不得一進家門就抱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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