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是書中的一個神秘人物,風流教主。脂硯齋曾批言:“‘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兒賈家後事二件,的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於是,本來懸梁而死的秦可卿在書中就變成了病死,然而作者似乎心有不甘,所以又故意留下很多漏洞,或者說線索。首先是太虛幻境的畫冊上,她的主頁裏畫著“高樓大廈,有一美人懸梁自縊”。其判雲: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接著《紅樓十二支曲》中,可卿之曲《好事終》裏,又留下了一句“畫梁春盡落香塵”,再次肯定她縊死的真正宿命。


    其中要引起特別注意的是,判詞裏有一句“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曲子中又有一句“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而脂硯還在這裏特地批了一句:“深意他人不解。”唯恐讀者忽略了去。然而,寧國府究竟犯了什麽彌天大罪,要被稱之為“造釁開端”,“敗家根本”呢?詞裏說“情既相逢必主淫”,曲裏說“宿孽總因情”,似乎“情”之一字,便是導致“家事消亡”的“首罪”。那麽,寧國府犯的情孽都有哪些呢?第一,自然是焦大所說的“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的淫行。“爬灰”是俚語,特指公公與兒媳婦通奸,而寧國府裏唯一的公媳關係就是賈珍與秦可卿,矛頭所指,自不待言。


    秦可卿死後,賈珍哭得淚人兒一般,問到發送之事,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脂硯齋在這裏批道:“‘盡我所有’,為媳婦是非禮之談,父母又將何以待之?……吾不能為賈珍隱諱。”本來這隻是家事,算不上什麽大罪。然而賈珍在可卿死後大肆操辦,還用“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的棺板為可卿裝殮,此乃“逾製之罪”,必定會為賈家的“事敗”埋下禍根。相比之下,“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倒顯得無足輕重了。但是,這“小叔子”到底是誰呢?有人說是賈寶玉。理由是寶玉在夢中有與警幻之妹可卿雲雨之事。然而書中已經明明白白說了是一個夢,況且旁邊侍候的丫鬟盡多,兩人怎麽也不可能當著眾丫鬟的麵顛鸞倒鳳。而且秦可卿是賈蓉之妻,與寶玉是叔叔與侄兒媳婦的關係,也不能稱之為“養小叔子”。所以,這種說法是第一個行不通的。


    也有人說指的是鳳姐兒和寶玉,所以當寶玉問時,鳳姐兒才會嗔怒。這兩個人的關係的確是叔嫂了。但這時候寶玉尚小,雖然已曾初試雲雨情,也還不至雨露均沾至此。況且即使二人之間有什麽,也還輪不到一個寧國府的老仆來過問榮國府主子的事。他們倆應該不在焦大的醉罵範圍之內。所以,也可以排除。第三種說法是鳳姐兒和賈蓉。這兩個人似乎是有些曖昧的,但二人是嬸子和侄兒的關係,也不叫“養小叔子”,所以焦大罵的應該也不是鳳姐兒。那就隻剩下最後一個可能性了,就是秦可卿和賈薔。在整個寧國府裏,隻有可卿和賈薔這兩個主子之間稱得上是叔嫂關係。因此我認為,焦大所指,隻能是這兩個人。寧府裏的主子除了修道成仙的賈敬不算,統共就隻有賈珍、賈蓉、賈薔三位,竟然都與秦可卿發生了或明或暗的性關係,也就難怪紅樓夢曲子裏說“擅風情,稟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了。


    但是僅僅一個秦可卿,還不足以彰顯寧府的全部情孽。於是,書中又穿插了一段《賈二舍偷娶尤二姨》的故事。雖然賈璉並不是寧國府的人,而是榮府長房賈赦之子,然而尤二姐卻是寧府內當家尤氏之妹,而這宗親事,也由寧府族長賈珍、賈蓉父子攛掇而成,故而“箕裘頹墮”,仍當歸罪於寧國府。這罪大到什麽程度?用鳳姐兒的話說就是:“國孝一層罪,家孝一層罪,背著父母私娶一層罪,停妻再娶一層罪。”且看鳳姐兒將尤二帶回園中一段描寫:“鳳姐兒便帶尤氏進了大觀園的後門,來到李紈處相見了。彼時大觀園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見鳳姐兒帶了進來,引動多人來看問。尤二姐一一見過。眾人見他標致和悅,無不稱揚。鳳姐兒一一的吩咐了眾人:‘都不許在外走了風聲,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們死。’園中婆子丫鬟都素懼鳳姐兒的,又係賈璉國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關係非常,都不管這事。”


    連婆子丫鬟們都知道“關係非常”,可見事情的嚴重。也因此,鳳姐兒才會命旺兒教唆張華往有司衙門中告賈璉“國孝家孝之中,背旨瞞親,仗財依勢,強逼退親,停妻再娶”之罪;而賈珍、尤氏、賈蓉聽說後,也才會慌了手腳,任鳳姐兒勒索揉搓。然而鳳姐兒自作聰明,借了張華來泄憤,又讓旺兒殺人滅口,偏偏旺兒陽奉陰違,竟然沒有依命行事,留下了張華這個“活口”,將來“事敗”,張華必定是推波助瀾的元素之一。人命關天,國法難違,這就給寧府埋下了第二條罪狀。第二,則是賈珍聚賭之罪,也是寧府最大的隱患。且看第七十五回《開夜宴異兆發悲音 賞中秋新詞得佳讖》這段:


    原來賈珍近因居喪,每不得遊頑曠蕩,又不得觀優聞樂作遣。無聊之極,便生了個破悶之法。日間以習射為由,請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來較射。因說:“白白的隻管亂射,終無裨益,不但不能長進,而且壞了式樣,必須立個罰約,賭個利物,大家才有勉力之心。”因此在天香樓下箭道內立了鵠子,皆約定每日早飯後來射鵠子。賈珍不肯出名,便命賈蓉作局家。這些來的皆係世襲公子,人人家道豐富,且都在少年,正是鬥雞走狗,問柳評花的一幹遊蕩紈絝。因此大家議定,每日輪流作晚飯之主——每日來射,不便獨擾賈蓉一人之意。於是天天宰豬割羊,屠鵝戮鴨,好似臨潼鬥寶一般,都要賣弄自己家的好廚役好烹炮。不到半月工夫,賈赦賈政聽見這般,不知就裏,反說這才是正理,文既誤矣,武事當亦該習,況在武蔭之屬。兩處遂也命賈環、賈琮、寶玉、賈蘭等四人於飯後過來,跟著賈珍習射一回,方許回去。


    賈珍之誌不在此,再過一二日便漸次以歇臂養力為由,晚間或抹抹骨牌,賭個酒東而已,至後漸次至錢。如今三四月的光景,竟一日一日賭勝於射了,公然鬥葉擲骰,放頭開局,夜賭起來。家下人借此各有些進益,巴不得的如此,所以竟成了勢了。外人皆不知一字。這裏賈珍並不是關起門來自家人賭,而是聚集了“各世家弟兄及諸富貴親友”,“這些來的皆係世襲公子”,非富則貴,個個來頭不小。聚賭已經是惡行,還要教唆宗室子弟,更該罪加一等了。


    雖然這些看上去與“情”無關,然而書中曾借“尤氏窺賭”的所聞所見來寫出,薛蟠、邢大舅等在賭宴之際,狎昵孿童,爭風吃醋,焉知此後不會引起大麻煩、大爭執呢?這一段肯定不是贅筆,必然會醞釀一場是非禍害,那薛大傻子可是曾因爭搶香菱打過人命官司的,此時寧府裏又添了邢大舅這麽個酒糟透了的一無是處的人,誰知道又會惹出什麽事故來?難怪中秋之夜,寧府祖祠裏會發出異兆悲音來。蒙府本在這一回有回前總批:“賈珍居長,不能承先啟後丕震家風,兄弟問柳尋花,父子呼麽喝六,賈氏宗風,其墜地矣。安得不發先靈一歎!”這可謂“箕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的最佳呼應了。罪孽如此深重,賈家焉能不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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