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已經到體育館了,夏淩,你還在磨蹭什麽?”沈曉曉推了推夏淩,到了體育館門口,這姑娘竟然還靦腆起來了。
夏淩定晴看了看體育館大門這三個字,曉曉肯定不知道什麽是所謂近鄉情更怯,總是想見得人,在馬上要見到的時候,心中卻害怕起來了。
林宗彥,她肯定不會告訴別人她是為了靠近他才努力考上這個城市最好的學校的,她肯定不會讓別人知道她心裏還藏著這樣一個秘密。父母說高中不能談戀愛,她身邊那麽多的追求者,她一個都沒看上,大家都以為她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不懂人世情欲的乖乖女,實際上,隻是別人看不懂而已。
她隻要能看他一眼,她就覺得內心無比的滿足;他如果主動和她說一句話,她就可以樂上大半天;他如果對著她笑一笑,她那滿世界的鮮花都可以綻放。總有一種愛戀,埋藏在心裏,酸酸甜甜,一個人喜,一個樂。
有得時候,夏淩想,她就這樣也挺好的,好得她都不想把這種心情分享給任何一個人,包括林宗彥。
但是這樣的想法又過於柏拉圖式,她可以這麽想,這麽純粹的喜歡,可以但凡隻要是關於林宗彥的一點點的事情,都可以牽製她的任何情緒。比如說,有他的球賽,她第一時間會去觀看;他的事情,她會第一時間去了解,對了,如果她和別人說其實她學新聞就是因為更方便的接觸到這個學校的風雲人物,人家一定會覺得她真是傻到家了,可是在報考這個專業的時候,她確實就是這麽想的。
為了靠近一個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各種不相關的事情其實都有內在的聯係,那就是都是為了他。
“我忘記拿相機了,要不,我回宿舍拿一下。”巍峨的體育館門前,夏淩終於找到了一個理由,她突然不想去看了,聽說林宗彥這次比賽之後,就會去其他的城市實習,與其見一麵他就走了,還不如不見。
“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想你的什麽相機。而且這也不是大的新聞事件,怎麽突然間這麽敬業起來了?實在不行,用手機拍吧。”沈曉曉拉著夏淩就往樓梯上跑,夏淩沒有半點可以逃跑的餘地。
既來之,則安之。
一場球賽而已。
體育館內,早就已經熱火朝天,人潮鼎沸,到處都是忙碌的人群,拉拉隊,後備人員,原本空曠的體育館變得非常的熱鬧。
夏淩第一眼忘過去,越過籃球場,越過人群,那個高高的,瘦瘦的人正拍著籃球試手。飄揚的發絮,高挺的鼻梁,完美的五官,一種屬於林宗彥的氣質散發出來,內斂又有穿透力,自信又風華絕代,千萬人中,唯有他最能吸引人的眼球。
有一種關注,在千萬之中,隻要一眼,不管他有多隱蔽,不管是背影還是正麵,不管他是在生氣還是在微笑,總是可以搜尋到他。
恰好,林宗彥抬起頭,目光投過來,修長有神的丹鳳眼衝著她微微一笑,夏淩心中一驚,他是在看她嗎?他看見她了嗎?
這種心情好驚奇,好驚喜。夏淩突然間,不好意思的低下頭來。
等她再抬頭,林宗彥已經準備他護膝。
似乎那一眼,隻是一種幻覺。
“走,夏淩,我們到最前麵。吳師兄給我留了好位置。”沈曉曉道。
夏淩錯愕,這吳師兄給莫非就是林宗彥的同宿舍同學,吳昊天,以精湛的計算機水平出名,也算是學校的風雲人物。“不錯啊!沈曉曉同學,看來你的外交水平遠遠的大於我的想象。趕緊招,你什麽時候勾搭上吳師兄的?”
“夏同學,請用詞文明點。什麽叫做勾搭?我這叫作學校社交禮儀。至於時間嘛,暫時保密。”沈曉曉得意洋洋的道。
“小樣。嘚瑟了。”
“那必須的。說真的吧!你必須要感謝我。找到這麽好的位置。”
“憑什麽要我感謝你,你自己不是也沾光了嗎?”
“哎~夏淩,不待你這麽過河拆橋的,我可是好心好意……”
“好好。謝謝沈奶奶,謝謝沈姐姐。”
“這還差不多……”
“林宗彥,林宗彥……學長,林宗彥,好帥……”
“啊真是好帥……林學長……”
驟然間,整個體育館響起了呼喚聲,一群學妹們瘋狂的喊到。
“真是一群狗腿腦殘粉絲,盲目的崇拜,盲目的敬仰。”不知為何,林宗彥的呼聲越大,夏淩聽著就越不舒服,不滿的評價道。
“哈哈。夏淩同學,在說他們的時候,不要忘記你自己,你也是其中的一員噢。”
夏淩定晴看了看體育館大門這三個字,曉曉肯定不知道什麽是所謂近鄉情更怯,總是想見得人,在馬上要見到的時候,心中卻害怕起來了。
林宗彥,她肯定不會告訴別人她是為了靠近他才努力考上這個城市最好的學校的,她肯定不會讓別人知道她心裏還藏著這樣一個秘密。父母說高中不能談戀愛,她身邊那麽多的追求者,她一個都沒看上,大家都以為她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不懂人世情欲的乖乖女,實際上,隻是別人看不懂而已。
她隻要能看他一眼,她就覺得內心無比的滿足;他如果主動和她說一句話,她就可以樂上大半天;他如果對著她笑一笑,她那滿世界的鮮花都可以綻放。總有一種愛戀,埋藏在心裏,酸酸甜甜,一個人喜,一個樂。
有得時候,夏淩想,她就這樣也挺好的,好得她都不想把這種心情分享給任何一個人,包括林宗彥。
但是這樣的想法又過於柏拉圖式,她可以這麽想,這麽純粹的喜歡,可以但凡隻要是關於林宗彥的一點點的事情,都可以牽製她的任何情緒。比如說,有他的球賽,她第一時間會去觀看;他的事情,她會第一時間去了解,對了,如果她和別人說其實她學新聞就是因為更方便的接觸到這個學校的風雲人物,人家一定會覺得她真是傻到家了,可是在報考這個專業的時候,她確實就是這麽想的。
為了靠近一個人,可以通過各種方式,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各種不相關的事情其實都有內在的聯係,那就是都是為了他。
“我忘記拿相機了,要不,我回宿舍拿一下。”巍峨的體育館門前,夏淩終於找到了一個理由,她突然不想去看了,聽說林宗彥這次比賽之後,就會去其他的城市實習,與其見一麵他就走了,還不如不見。
“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想你的什麽相機。而且這也不是大的新聞事件,怎麽突然間這麽敬業起來了?實在不行,用手機拍吧。”沈曉曉拉著夏淩就往樓梯上跑,夏淩沒有半點可以逃跑的餘地。
既來之,則安之。
一場球賽而已。
體育館內,早就已經熱火朝天,人潮鼎沸,到處都是忙碌的人群,拉拉隊,後備人員,原本空曠的體育館變得非常的熱鬧。
夏淩第一眼忘過去,越過籃球場,越過人群,那個高高的,瘦瘦的人正拍著籃球試手。飄揚的發絮,高挺的鼻梁,完美的五官,一種屬於林宗彥的氣質散發出來,內斂又有穿透力,自信又風華絕代,千萬人中,唯有他最能吸引人的眼球。
有一種關注,在千萬之中,隻要一眼,不管他有多隱蔽,不管是背影還是正麵,不管他是在生氣還是在微笑,總是可以搜尋到他。
恰好,林宗彥抬起頭,目光投過來,修長有神的丹鳳眼衝著她微微一笑,夏淩心中一驚,他是在看她嗎?他看見她了嗎?
這種心情好驚奇,好驚喜。夏淩突然間,不好意思的低下頭來。
等她再抬頭,林宗彥已經準備他護膝。
似乎那一眼,隻是一種幻覺。
“走,夏淩,我們到最前麵。吳師兄給我留了好位置。”沈曉曉道。
夏淩錯愕,這吳師兄給莫非就是林宗彥的同宿舍同學,吳昊天,以精湛的計算機水平出名,也算是學校的風雲人物。“不錯啊!沈曉曉同學,看來你的外交水平遠遠的大於我的想象。趕緊招,你什麽時候勾搭上吳師兄的?”
“夏同學,請用詞文明點。什麽叫做勾搭?我這叫作學校社交禮儀。至於時間嘛,暫時保密。”沈曉曉得意洋洋的道。
“小樣。嘚瑟了。”
“那必須的。說真的吧!你必須要感謝我。找到這麽好的位置。”
“憑什麽要我感謝你,你自己不是也沾光了嗎?”
“哎~夏淩,不待你這麽過河拆橋的,我可是好心好意……”
“好好。謝謝沈奶奶,謝謝沈姐姐。”
“這還差不多……”
“林宗彥,林宗彥……學長,林宗彥,好帥……”
“啊真是好帥……林學長……”
驟然間,整個體育館響起了呼喚聲,一群學妹們瘋狂的喊到。
“真是一群狗腿腦殘粉絲,盲目的崇拜,盲目的敬仰。”不知為何,林宗彥的呼聲越大,夏淩聽著就越不舒服,不滿的評價道。
“哈哈。夏淩同學,在說他們的時候,不要忘記你自己,你也是其中的一員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