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蓋等七人劫了生辰綱,由於後續問題安排的不當,白勝被捉。白勝熬不過酷刑,經過州尹一詐,就把晁蓋供了出來。於是,何濤何觀察拿著公文,帶著二十幾個眼明手快的公人,直接到了鄆城縣捉人。這個何觀察把一行人都藏在客店裏,隻帶著兩個跟隨來縣衙下公文。州裏到下屬各縣捉拿人,需要辦理手續,也同時給這個縣交代任務,因為罪犯屬於這個縣,鄆城縣有這個責任。不過,何濤來的不是時候,他是巳牌時分,就是現在所說的九點,“正好是早衙方散,一應公人和告狀的,都去吃飯了”,還沒有回來。事情湊巧,值班的宋江散了衙正好來到何濤等待的茶肆,於是就把來意先和宋江說了。宋江聽說是來捉拿晁蓋的,大吃一驚,心裏想著:“晁蓋是我心腹兄弟,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時,捕獲將去,性命卻休了!”於是,他把何濤穩住,騎上馬,急急忙忙地趕到晁蓋莊上,告訴他生辰綱的事情犯了,讓他趕緊逃跑。這個時候,參加奪取生辰綱的阮氏三兄弟已經回到了自己的家裏,另外三個人吳用、公孫勝、劉唐還在晁蓋莊上,晁蓋讓這三人和宋江見了一麵,馬上回到了縣裏。
因為來回需要一個時辰,等宋江來到縣衙,知縣時文彬已經上班了。宋江先是與何觀察撒了一個謊,又因為事情過於嚴重,時知縣心思都到了案情上,也沒有往多處去想。按照時文彬的意思,是要馬上前去捉拿晁蓋,宋江以“日間去,隻怕走漏了消息,隻可差人就夜去捉,”為借口,又給晁蓋留下了逃走的時間。後來由於捉人的朱仝、雷橫的關係,晁蓋得以有驚無險地逃到了阮氏兄弟的石碣村。
生辰綱是北京的梁中書送給京城太師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禮物,有十萬貫之多,不用說,這都是搜刮來的民脂民膏,是不義之財。現在的問題,這個不義之財生辰綱該不該把它劫來?不用說,用劉唐等人的看法,這種不義之財就應該劫來。更何況,去年的生辰綱就被人劫了去,至今官府也沒有辦法偵破案子,這等於說是人家劫了白劫。但是,還有一種是官府的看法,打劫生辰綱就是強盜,是強盜就得緝拿,因此押送生辰綱的梁中書府裏的管家就要到濟州府報案,隨行的兩個虞侯還要留下來督辦案件,太師府更是限期立即捉拿罪犯,捉不到就要把州尹革職查辦。這是一種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破案有賞,不能破案追責,是一種合法行為。當然,這是“官理”。那麽,這兩種觀點哪一種正確呢?隻能說,站在不同的立場上會有不同的認可。用今天的觀點看一下,梁中書的財物肯定是不義之財,是貪賄所得,應該從梁中書手裏奪出來。正常的情況就是通過監察機構立案查辦,然後沒收治罪。用這種打劫的方式奪出來,不是社會關係上的正義。也就是說,從強盜手裏奪取搶劫來的財物,同樣是強盜。否則,這個社會就會多一種強盜,專門搶劫強盜的強盜。當然,晁蓋那個時代社會已經不正常,不可能有官員能治梁中書的罪,梁中書們隻會繼續搜刮民脂民膏。但是,在這種不正常的社會裏,晁蓋等人的行為就是正義嗎?梁中書搜刮的是民脂民膏,晁蓋劫來分給被搜刮的民眾了嗎?把梁中書搜刮來的民脂民膏劫來據為己有,這和打劫強盜有什麽不同?
直接說宋江。他是官吏,在內心裏,他認為晁蓋“犯了迷天大罪”,公開表示,這個“奸頑”的人,終於“做出來了”。在具體行為上,他殺了閻婆惜外逃,被父親追回家,馬上被捉拿歸案。晁蓋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勸他到梁山泊落草,他是寧可到江州服刑也不願上山。也就是說,他認為,自己這個罪犯也比梁山強盜強。《水滸傳》的作者也借他人之口說宋江:“押司縱賊罪難逃”。再說一下後果,如果宋江私放晁蓋的事情暴露,他可能是一個死字能說得清嗎?殺一個閻婆惜還要帶著兄弟宋清出逃,這事情要是暴露,老爹兄弟的命都要搭上。這就是為什麽首領們落草都要搬取家小上山的原因所在。用晁蓋等人的話說,這是擔著“血海般的幹係”,而不是“掉腦袋的幹係”。
<strong>那麽,宋江為什麽要冒著這麽大的風險給晁蓋送信呢?</strong>
晁蓋這種人,是宋江結識、相互利用的對象,也是宋江最忌憚的人。
當州裏的觀察何濤說明了來鄆城縣是捉拿晁蓋時,宋江馬上內心自語:“晁蓋是我心腹兄弟”。朱仝、雷橫等人是管理社會治安巡邏捉人的,宋江和他們也很好,但還沒有達到晁蓋這種程度。比如說宋江自己犯了事,朱仝雷橫照常去宋家莊,隻是到了那兒胡亂應付一下,不像宋江冒險事先透漏消息。鄆城縣衙裏還有一個張文遠,這個人不符合梁山好漢的標準,但同為衙門中人,宋江也不得罪他,相反,還多多少少地給了他一些好處。鄆城縣裏還有一個人——吳用,教書先生,劫取生辰綱的智囊,宋江不認識。而此前公孫勝不但知道他的名,還知道他的字、外號,說明這個人在江湖上也有一定的名氣。宋江不認識吳用,隻能說明宋江不結識吳用一類的人。簡單梳理一下,晁蓋這樣的天王級人物是必須結識的,朱仝雷橫這種帶官刀拳頭硬的人是應該結識的,張文遠這種人不能成事卻能壞事,是不可結識也不可得罪的,吳用這類文人是不能獨立成事、不礙事,因而也就不需要結識的人。
晁蓋被稱為天王是因為一座塔,隔溪住著兩個村子,西村鬧鬼,用了一座塔鎮壓,那鬼就都到了東溪村來。晁蓋大怒,一個人把青石塔奪了過來,因此被稱作是“托塔天王”。這讓人覺得有點兒霸道的感覺,你不去治鬼為什麽要奪人家的塔?再結合晁蓋的職務,總覺得這事情辦得不地道。晁蓋是保正,也就是管理著五百戶人家的頭頭。舊時的萬戶侯即為縣侯,萬戶以上的縣又可稱之為縣令,可見晁蓋管轄的地盤大致為一個縣的二十分之一,相當於現在的一個鄉長。不過,宋江在向何觀察介紹晁蓋時,說他是一個“奸頑役戶”,說明晁蓋是應該出勞役的,出不出是一回事,反正他不是吃俸祿的。不過,過去的社會是一個官本位社會,一個村子的村長也是官,你能說保正不是一個官嗎?從雷橫帶著人很隨便地就到晁蓋莊上吃飯來看,晁蓋這種官應該是這樣的:縣裏的賦役任務下達,晁蓋協助攤派征收;平常管理轄區裏的治安,有了案件協助辦案。當然,更多的事情就是接待縣裏來人。綜合起來說,晁蓋是一個基層“官員”,是一個縣公職人員“接待站站長”,是一個獨霸一方的“土霸王”。對於這樣的人,宋江必須結識,並且還要尊為兄長。
但是,晁蓋這個人在江湖上和宋江一樣,都是屬於給人“濟難解困”的義士,一個天下聞名的大義士在你宋江手中犯了事情,你宋江不但保不住這個好名聲,而是要問一聲,你還能在江湖上混嗎?
<strong>晁蓋真的進去了,宋江會有很多麻煩</strong>
僅僅是為了一個名聲,宋江可以不必冒這麽大的風險,但是,假如晁蓋真的出了事情,宋江老家的那個宋家莊還能不能安寧就很難說。宋江家裏非常有錢,這不僅在鄆城縣人人知道,山東河北的人都知道,當然,梁山上的強盜也知道。王倫的梁山不是晁蓋的梁山,他們沒有生辰綱,他們要“大秤分金銀”(王倫勸楊誌落草時所說)靠的是什麽?過往客商是個未知數,有把握的就是吃鄆城縣的大戶。但是,梁山上的強盜從來就沒有打過宋家莊的主意,這又是為什麽?就是有晁蓋等人這樣的獨霸一方的“天王”級人物罩著。不管是農民起義隊伍還是成一點兒氣候的綠林強盜,他們共同的特點就是靠吃大戶、搶大戶為發財途徑。有矛就有盾,大戶們也會用各種辦法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被搶掠。比如說那個史進,他的辦法就是把所有史姓村民聯合起來,一旦發現強盜來搶,就敲棒子,所有的人聽到這種警報,都前來迎敵。朱武等少華山上的綠林好漢們要搶糧食,又忌憚史進武藝高強,陳達不服,終於吃了大虧。宋江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做善事賺名聲,結交晁蓋等地方霸王強人,形成一種無形的保護網,所以這宋家莊能在梁山腳下安然無恙。假如宋江對晁蓋的事情不管不問,晁蓋真的被捉、被殺,宋江還是一個江湖義士嗎?阮氏三兄弟現在還沒有暴露,宋江也不知道晁蓋之外還有誰,假如人員捉不齊,這宋江、宋家莊以後還有安穩日子過嗎?
看水滸總有一種感覺,宋江的支出和收入很不對稱。但是,當晁蓋等人成功逃上梁山,派了劉唐來給宋江送金子,宋江又不接受,這又不免讓人疑惑,宋家莊的土地裏,真能生產出那麽多的銀子供宋江在山東河北“下雨”嗎?後來宋江寫了反詩,犯下了十惡不赦的大罪,晁蓋調動了梁山能夠調動的全部人馬把他救了出來,宋江竟然沒有過多的表示。我們隻能認為,他們本來就有一種心照不宣的契約,相互保護。
他認為這事做的巧妙,可以成功。
當然了,這些潛在的東西不會重於現實的危險,宋江所以敢這麽做,還是因為他有十足的把握。這就是,觀察何濤必須依靠他,因為宋江就是管這項業務的;周邊一幹人都是他的小兄弟兒,不會有人說對他不利的話;知縣時文彬信任他,不會對他產生絲毫懷疑。更關鍵的是,宋江沒有打開文書,一切消息都是何濤自己說出來的。如果再加上來回時間的精確計算,出縣城時不被衙門裏的人撞見,宋江做這件事情那才叫一個萬無一失。隻是人算不如天算,這件事情最後竟然壞在了一個女人身上。
總之,宋江私放晁蓋,既有自身的原因,又有現實的考慮,同時還有對事情成功的把握。否則,不管他宋江如何仁義,也不會拿自己的命去換晁蓋的命,哪怕是以一換七。
因為來回需要一個時辰,等宋江來到縣衙,知縣時文彬已經上班了。宋江先是與何觀察撒了一個謊,又因為事情過於嚴重,時知縣心思都到了案情上,也沒有往多處去想。按照時文彬的意思,是要馬上前去捉拿晁蓋,宋江以“日間去,隻怕走漏了消息,隻可差人就夜去捉,”為借口,又給晁蓋留下了逃走的時間。後來由於捉人的朱仝、雷橫的關係,晁蓋得以有驚無險地逃到了阮氏兄弟的石碣村。
生辰綱是北京的梁中書送給京城太師老丈人蔡京的生日禮物,有十萬貫之多,不用說,這都是搜刮來的民脂民膏,是不義之財。現在的問題,這個不義之財生辰綱該不該把它劫來?不用說,用劉唐等人的看法,這種不義之財就應該劫來。更何況,去年的生辰綱就被人劫了去,至今官府也沒有辦法偵破案子,這等於說是人家劫了白劫。但是,還有一種是官府的看法,打劫生辰綱就是強盜,是強盜就得緝拿,因此押送生辰綱的梁中書府裏的管家就要到濟州府報案,隨行的兩個虞侯還要留下來督辦案件,太師府更是限期立即捉拿罪犯,捉不到就要把州尹革職查辦。這是一種進入法律程序的案件,破案有賞,不能破案追責,是一種合法行為。當然,這是“官理”。那麽,這兩種觀點哪一種正確呢?隻能說,站在不同的立場上會有不同的認可。用今天的觀點看一下,梁中書的財物肯定是不義之財,是貪賄所得,應該從梁中書手裏奪出來。正常的情況就是通過監察機構立案查辦,然後沒收治罪。用這種打劫的方式奪出來,不是社會關係上的正義。也就是說,從強盜手裏奪取搶劫來的財物,同樣是強盜。否則,這個社會就會多一種強盜,專門搶劫強盜的強盜。當然,晁蓋那個時代社會已經不正常,不可能有官員能治梁中書的罪,梁中書們隻會繼續搜刮民脂民膏。但是,在這種不正常的社會裏,晁蓋等人的行為就是正義嗎?梁中書搜刮的是民脂民膏,晁蓋劫來分給被搜刮的民眾了嗎?把梁中書搜刮來的民脂民膏劫來據為己有,這和打劫強盜有什麽不同?
直接說宋江。他是官吏,在內心裏,他認為晁蓋“犯了迷天大罪”,公開表示,這個“奸頑”的人,終於“做出來了”。在具體行為上,他殺了閻婆惜外逃,被父親追回家,馬上被捉拿歸案。晁蓋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勸他到梁山泊落草,他是寧可到江州服刑也不願上山。也就是說,他認為,自己這個罪犯也比梁山強盜強。《水滸傳》的作者也借他人之口說宋江:“押司縱賊罪難逃”。再說一下後果,如果宋江私放晁蓋的事情暴露,他可能是一個死字能說得清嗎?殺一個閻婆惜還要帶著兄弟宋清出逃,這事情要是暴露,老爹兄弟的命都要搭上。這就是為什麽首領們落草都要搬取家小上山的原因所在。用晁蓋等人的話說,這是擔著“血海般的幹係”,而不是“掉腦袋的幹係”。
<strong>那麽,宋江為什麽要冒著這麽大的風險給晁蓋送信呢?</strong>
晁蓋這種人,是宋江結識、相互利用的對象,也是宋江最忌憚的人。
當州裏的觀察何濤說明了來鄆城縣是捉拿晁蓋時,宋江馬上內心自語:“晁蓋是我心腹兄弟”。朱仝、雷橫等人是管理社會治安巡邏捉人的,宋江和他們也很好,但還沒有達到晁蓋這種程度。比如說宋江自己犯了事,朱仝雷橫照常去宋家莊,隻是到了那兒胡亂應付一下,不像宋江冒險事先透漏消息。鄆城縣衙裏還有一個張文遠,這個人不符合梁山好漢的標準,但同為衙門中人,宋江也不得罪他,相反,還多多少少地給了他一些好處。鄆城縣裏還有一個人——吳用,教書先生,劫取生辰綱的智囊,宋江不認識。而此前公孫勝不但知道他的名,還知道他的字、外號,說明這個人在江湖上也有一定的名氣。宋江不認識吳用,隻能說明宋江不結識吳用一類的人。簡單梳理一下,晁蓋這樣的天王級人物是必須結識的,朱仝雷橫這種帶官刀拳頭硬的人是應該結識的,張文遠這種人不能成事卻能壞事,是不可結識也不可得罪的,吳用這類文人是不能獨立成事、不礙事,因而也就不需要結識的人。
晁蓋被稱為天王是因為一座塔,隔溪住著兩個村子,西村鬧鬼,用了一座塔鎮壓,那鬼就都到了東溪村來。晁蓋大怒,一個人把青石塔奪了過來,因此被稱作是“托塔天王”。這讓人覺得有點兒霸道的感覺,你不去治鬼為什麽要奪人家的塔?再結合晁蓋的職務,總覺得這事情辦得不地道。晁蓋是保正,也就是管理著五百戶人家的頭頭。舊時的萬戶侯即為縣侯,萬戶以上的縣又可稱之為縣令,可見晁蓋管轄的地盤大致為一個縣的二十分之一,相當於現在的一個鄉長。不過,宋江在向何觀察介紹晁蓋時,說他是一個“奸頑役戶”,說明晁蓋是應該出勞役的,出不出是一回事,反正他不是吃俸祿的。不過,過去的社會是一個官本位社會,一個村子的村長也是官,你能說保正不是一個官嗎?從雷橫帶著人很隨便地就到晁蓋莊上吃飯來看,晁蓋這種官應該是這樣的:縣裏的賦役任務下達,晁蓋協助攤派征收;平常管理轄區裏的治安,有了案件協助辦案。當然,更多的事情就是接待縣裏來人。綜合起來說,晁蓋是一個基層“官員”,是一個縣公職人員“接待站站長”,是一個獨霸一方的“土霸王”。對於這樣的人,宋江必須結識,並且還要尊為兄長。
但是,晁蓋這個人在江湖上和宋江一樣,都是屬於給人“濟難解困”的義士,一個天下聞名的大義士在你宋江手中犯了事情,你宋江不但保不住這個好名聲,而是要問一聲,你還能在江湖上混嗎?
<strong>晁蓋真的進去了,宋江會有很多麻煩</strong>
僅僅是為了一個名聲,宋江可以不必冒這麽大的風險,但是,假如晁蓋真的出了事情,宋江老家的那個宋家莊還能不能安寧就很難說。宋江家裏非常有錢,這不僅在鄆城縣人人知道,山東河北的人都知道,當然,梁山上的強盜也知道。王倫的梁山不是晁蓋的梁山,他們沒有生辰綱,他們要“大秤分金銀”(王倫勸楊誌落草時所說)靠的是什麽?過往客商是個未知數,有把握的就是吃鄆城縣的大戶。但是,梁山上的強盜從來就沒有打過宋家莊的主意,這又是為什麽?就是有晁蓋等人這樣的獨霸一方的“天王”級人物罩著。不管是農民起義隊伍還是成一點兒氣候的綠林強盜,他們共同的特點就是靠吃大戶、搶大戶為發財途徑。有矛就有盾,大戶們也會用各種辦法保護自己的財產不被搶掠。比如說那個史進,他的辦法就是把所有史姓村民聯合起來,一旦發現強盜來搶,就敲棒子,所有的人聽到這種警報,都前來迎敵。朱武等少華山上的綠林好漢們要搶糧食,又忌憚史進武藝高強,陳達不服,終於吃了大虧。宋江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做善事賺名聲,結交晁蓋等地方霸王強人,形成一種無形的保護網,所以這宋家莊能在梁山腳下安然無恙。假如宋江對晁蓋的事情不管不問,晁蓋真的被捉、被殺,宋江還是一個江湖義士嗎?阮氏三兄弟現在還沒有暴露,宋江也不知道晁蓋之外還有誰,假如人員捉不齊,這宋江、宋家莊以後還有安穩日子過嗎?
看水滸總有一種感覺,宋江的支出和收入很不對稱。但是,當晁蓋等人成功逃上梁山,派了劉唐來給宋江送金子,宋江又不接受,這又不免讓人疑惑,宋家莊的土地裏,真能生產出那麽多的銀子供宋江在山東河北“下雨”嗎?後來宋江寫了反詩,犯下了十惡不赦的大罪,晁蓋調動了梁山能夠調動的全部人馬把他救了出來,宋江竟然沒有過多的表示。我們隻能認為,他們本來就有一種心照不宣的契約,相互保護。
他認為這事做的巧妙,可以成功。
當然了,這些潛在的東西不會重於現實的危險,宋江所以敢這麽做,還是因為他有十足的把握。這就是,觀察何濤必須依靠他,因為宋江就是管這項業務的;周邊一幹人都是他的小兄弟兒,不會有人說對他不利的話;知縣時文彬信任他,不會對他產生絲毫懷疑。更關鍵的是,宋江沒有打開文書,一切消息都是何濤自己說出來的。如果再加上來回時間的精確計算,出縣城時不被衙門裏的人撞見,宋江做這件事情那才叫一個萬無一失。隻是人算不如天算,這件事情最後竟然壞在了一個女人身上。
總之,宋江私放晁蓋,既有自身的原因,又有現實的考慮,同時還有對事情成功的把握。否則,不管他宋江如何仁義,也不會拿自己的命去換晁蓋的命,哪怕是以一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