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水滸傳》記載,閻婆惜生得一副好麵相,又是鄆城縣最有名的歌妓,掛著天香樓的“頭牌”,歌舞辭賦琴棋書畫可謂樣樣精通,尤其寫得一手好文章,是鄆城縣青樓界公認的才女。


    可惜的是,閻婆惜徒有美貌,卻命運多舛,在她隨父母流落到濟州鄆城縣時,後因其父得病身亡,無錢安葬,宋江施舍棺木又給了十兩銀子,其母感恩圖報,將她送與宋江為外室。由於宋江不重女色,為閻婆惜所討厭,結果閻婆惜喜歡上同為押司的張文遠,並勾搭成奸。其後,晁蓋寫給宋江的信件及酬謝黃金碰巧為閻婆惜所獲,閻婆惜以官司相逼,宋江一怒之下將其殺死。


    僅從閻婆惜的人生軌跡看,她似乎印證了“紅顏多薄命”的俗語。但在筆者看來,在她人生悲劇背後隱藏著許多淺顯的道理。我之所以這般認識,主要基於以下考量:


    其一,閻婆惜的“二奶”生涯,是“被”生活所迫而非自願。


    我們知道,閻婆惜雖然容貌姣好,卻境遇不濟。她和父母一起從東京流落到鄆城那個又小又窮的地方不久,父親就死了。少了家庭頂梁柱的她,不得已投身當地的娛樂業,可惜該行業在此並不發達。《水滸傳》中寫道:“不想這裏的人,不喜風流宴樂,因此不能過活”。這顯然是說,收入有限。加上,其母感恩宋江為葬夫和隨後的資助,使得閻婆惜隻能屈身給宋江做了沒名沒分的“二奶”。


    試想,不以感情為基礎的準婚姻生活,盡管住在一個屋簷下,未必就能以親密換親情,何況宋江不重女色,對她不是很珍惜,二人既無感情又少親熱,故這種結合不過是各取所需罷了。因而,當一旦生活中遇到風吹草動,遇見足夠誘惑,就可能使原本就不穩固的家庭關係,頃刻間崩塌。


    由此看來,發達國家與現代社會,將感情作為婚姻是否存續、是否合理的唯一標準,定位是極其明智和準確的。


    其二,閻婆惜“出軌”既是個人本性,也是環境逼人。


    作為娛樂業出身的她,耳熏目染了許多虛情假意和卿卿我我,對一介凡塵女子來說,肯定影響很大、感受至深。是故,閻惜婆的“上岸”不一定就是斷絕了以往的所有,幡然悔悟,重新做人。別看宋江在江湖中是及時雨,頗受江湖中人賞識,可在“拿青春賭明天”的閻婆惜眼中卻一無是處。如果明媒正娶的話,哪怕是做小妾,宋江再無趣終究是她的老公,能一起生孩子過日子,終身有個依靠。


    可她的出身使之不可能成為已躋身鄆城上流社會的宋江明媒正娶的妻室,甚至連妾的名分也沒有。加上宋江長得挺對不起觀眾,不僅黑黑胖胖,又了無生活情趣,那怕再胸懷壯誌、心憂江湖卻因不會哄女孩子而白搭。這樣一來,閻婆惜除了被宋江養活外,既得不到樂趣,又滿足不了性欲,還不能有名分,因此她喜歡上年輕英俊、乖巧伶俐的張文遠便是頗有幾分自然的事情。


    再說,閻婆惜畢竟隻是個普通的風塵女子,沒有紅拂女的眼光,沒有李師師的福氣,沒有杜十娘的心計,她喜歡的是實在的利益和虛無的浪漫,所以她比較傾向於一心一意地愛張文遠,而及時雨的威望、名氣以及勃勃雄心這些無形資產,在一個歡場女子的眼裏也許還不如一朵玫瑰花。畢竟,在許多類似的女人看來,或許人帥多金才是投靠和依附的基礎條件。這無疑也導致了閻婆惜的悲劇發生在所難免。


    其三,閻婆惜誤判形勢,是她走上不歸路的關鍵。


    眼光短淺、追逐虛名,是閻婆惜的第一錯。上文我們說到,在閻婆惜看來,同為押司,雖然宋江的資曆、人際、聲望遠遠高於張文遠,但為了“愛情”她寧願舍棄宋江而愛張文遠。這無疑是閻婆惜的關鍵性的選擇錯誤。試想,真正的愛情對於“二奶”來說,既是奢侈品也是殺傷自己的利刃。閻婆惜喜歡張文遠,並沒有看他是否有錢財有前途,而是看上了他的年輕體貼。閻婆惜可能以為宋江隻能一生為吏,並沒有像她母親閻婆看出來在這鄆城縣所有小吏中,宋江的能耐無人能比,而讓閻婆惜好好侍奉宋江。所以,才有了這樣的場景:閻婆惜不情願地把宋江灌醉了,心裏卻在想:“那廝攪了老娘一夜睡不著。那廝含臉,隻指望老娘陪氣下情,我不信你,老娘自和張三過得好,誰耐煩睬你!你不上門倒好!”


    閻婆惜的第二錯,是低估了“一代梟雄”宋江的狠毒與權謀。她這樣的紅粉女子雖在江湖上混,卻毫無江湖常識,引來殺身之禍不能不說是自找的。她或許以為宋江無非和自己的相好張文遠一樣,不過是見到縣令相公便唯唯諾諾的小吏而已。


    所以,她才會在讀完了晁蓋等人給宋江的感恩信後,依舊沒有意識到,敢於將犯那樣重大罪行的江洋大盜放走,能被黑道眾多好漢拜服的宋押司,其膽量、智慧以及江湖地位可想而知。於是,當她得知包養自己的黑老大的驚天大秘密時,采取了很不明智的做法:敲詐宋江。


    一般講,閻婆惜你敲詐一點金子不要緊,命不致死,居然揚言要立馬給錢,不然拿著書信去公廳告官,這就大不相同了。書中寫道:閻婆惜“卻把那紙書展開來,燈下看時,上麵寫著晁蓋並許多事務。婆惜道:‘好呀!我隻道吊桶落在井裏,原來也有井落在吊桶裏!我正要和張三兩個做夫妻,單單隻多你這廝,今日也撞在我手裏!原來你和梁山泊強賊通同往來,送一百兩金子與你。且不要慌,老娘慢慢地消遣你。’”結果,她沒有想到,在把宋江逼上絕路的同時,實際上也把自己逼上了死路。


    我們說閻婆惜傻也好,說閻婆惜笨也罷,總之是她不夠聰明。輕易把自己青春年華依附於他人身上,終歸是不妥當、不保險的。特別是既要依附,又要出軌,還在抓住所傍“大款”把柄時肆無忌憚地要挾,就更加不理智了。狗被逼急了尚且會跳牆,何況人乎?宋江在走投無路之時,自然就在“兩害之中取其輕”了,顯然閻婆惜不可能意識到,殺掉一個在當地沒有根基的風塵女子和作為押司而放走江洋大盜,兩相比較,前者罪過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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