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書裏書外,武鬆一直是人們心目中的大英雄形象。張恨水評武鬆說:“真能讀武鬆傳者,決不止驚其事,亦決不止驚其才,隻覺是一片血誠,一片天真,一片大義。”金聖歎評點水滸,對武鬆評價最高:“一百八人中,定考武鬆上上。”武鬆景陽岡打虎,有“魯達之闊”;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有“林衝之毒”。武鬆又有“楊誌之正,柴進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吳用之捷,花榮之雅,盧俊義之大,石秀之警”。集中了十名梁山好漢的優點,金聖歎因此盛讚武鬆是“天人”。張恨水、金聖歎對武鬆的推崇正是傳統英雄觀的體現:武藝高強,嫉惡如仇,行俠仗義,打抱不平。然而,仔細透視武鬆的英雄壯舉,不難看出“英雄皮袍”下麵的“小”來:濫殺無辜,為虎作倀,奴性十足。


    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快意恩仇,痛快淋漓。構陷謀殺武鬆的張團練等主謀固然死有餘辜,然而張團練家中那些丫頭、小廝一幹人等又有何辜?竟在“殺得興起”中,十五條人命就此灰飛煙沒。如果僅是為了殺人滅口,武鬆卻又在殺人後為不牽連別人,特地留下了“殺人者武鬆”之類揚名立萬的豪舉。夜走蜈蚣嶺,惡道飛天蜈蚣之淫固然可惡,但武鬆僅是風聞其事,不問是非曲直,一見麵就將王道士和道童殺了;尤其那道童,純粹死得冤枉。這些無辜之人可謂殺得毫無道理。大概在武鬆的心目中,這些小人物的生命與螻蟻、草芥沒有區別,絲毫談不上對他們生命的憐惜、尊重和敬畏。不由要問:“天人”的善良到底有幾許?如果身邊有這樣的“天人”,豈不令人不寒而栗?在這裏,武鬆並非如他自己聲稱的“平生隻是打天下硬漢、不明道德的人!”,而是濫殺無辜,成了一個“不明道德的人”。


    醉打蔣門神一節,武鬆一邊懲惡(打蔣門神),一邊幫凶(幫施恩),是典型的為虎作倀。蔣門神不是一隻好鳥,施恩同樣不是一隻好鳥,都是黑幫頭子。蔣門神憑借自己的暴力和身後張團練等人的勢力,奪下了施恩的快活林。施恩是個官二代,仰仗其父在牢城營當“管營”(監獄長)的權勢,牢中盤剝犯人,牢外充當黑社會頭頭和保護傘。施恩從監獄裏弄了一些亡命之徒做打手,在快活林開了一個酒肉店,幹的是強買強賣的勾當,收取快活林周圍“百十處大客店,三二十處賭坊”的“保護費”,就連過路的妓女也要先來拜施恩的碼頭,“才許她去趁食”。施恩在牢營中對武鬆的照應,目的就是想借武鬆之手除掉蔣門神,把武鬆當槍使。而武鬆對此缺少一根筋,不分善惡,對施恩的作為沒有自己的道德評判,隻憑所謂的義氣幫施恩去“黑吃黑”。在此,武鬆完全成了黑社會的一個打手和幫凶。


    武鬆的奴性在陽穀縣當差時表現很明顯。陽穀縣令將搜刮的錢財“跑部錢進”到都城,行賄送禮,意圖謀個“更好的差事”,要武鬆押解。作為陽穀縣的都頭(刑警隊長),武鬆是沒有義務和職責為之做此私事的。乍一看,武鬆之所以聽從差遣,一方麵是人在公門,必須聽從上級的差遣;另一方麵是為不丟差使,迫不得已而為之。然而細一推敲就可知:武鬆能當都頭,憑的是一身“打虎英雄”的硬本事,無須看人臉色吃飯,完全可以底氣十足地拒絕做這樣的“鷹犬”;即使丟掉了公差,以他的名頭和武藝,到哪裏都能謀一個安身立命的飯碗。但武鬆選擇的是順從和逢迎:“小人得蒙恩相抬舉,安敢推故?”後來,武鬆在孟州被張團練接見時,張團練幾句好話就讓武鬆頓時拜倒在地,連連稱謝:“小人是個牢城營內囚徒,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當以執鞭隨鐙,服侍恩相。”


    無論是陽穀縣當都頭還是給張團練做護院,武鬆都是一副感恩戴德的行狀,對自己的上級隻有純粹的人身依附。可見武鬆對官場腐敗習以為常。他想當然地以為進了官場,有人賞識,就可以順杆而爬。作為一個自詡“明道德”的人,卻沒有用心中的道德觀來檢視眼前的官場和自己的作為。以武鬆捉奸殺嫂取證絲絲入扣的精細,竟然看不透清張團練的臉孔,看不透官場的險惡和黑暗,很快地進入了張團練的精心編製的陷阱,並對此渾然不覺。與殺嫂複仇的精明相比,武鬆前後判若兩人,似乎變得很弱智。“智勇困於所溺”,其智慧之所以被屏蔽,實是因其深入骨子裏的奴性和對官場的幻想所致。武鬆這樣的英雄,與為國為民的“俠之大者”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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