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是文明的標誌之一,服飾習俗體現著民族文化特色,反映著一個時代人們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特點。;.中世紀歐洲是基督教統治時期,基督教對歐洲服飾影響巨大。


    由於基督教教義鄙視錢財,反對豪華,“中世紀下層民眾的服裝以簡潔樸素為尚,婦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寶捐給教會,常服隻以白色的肥大長衣和連袖外套為主,色彩素淡”。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係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長方形或圓形鬥篷,鬥篷固定於一肩,或係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法國查理大帝“隻披法蘭克人之衣服――用帶束緊之麻布褲,用帶係住之羊毛衫及大衣”。


    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麵披一件鬥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準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隻有少數貴族能穿。《羅蘭之歌》(法)、《亞瑟王之死》(英)有所記述。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意大利產的羊毛鬥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平民隻穿粗麻、粗毛織物。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麵穿一件寬鬆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鬥篷從頭頂披下來。


    10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鬆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鬥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發蒙在披巾裏邊,身體被鬥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麵,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發用一塊麵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麵。至12世紀寬鬆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係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係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麵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鬆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縫合,與以前使用一塊大布不同。


    13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麵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麵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獲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15世紀後,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鬥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鑽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14世紀男士的夾衣流行,夾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夾衣上有十幾個扣子,夾衣襯裏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夾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麵;這時期的鬥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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