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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誌國今天來的早,安月開的門,一大捧玫瑰的,花上還點綴著銀點,很是好看,錢雪喜歡粉色的玫瑰!所以,吳誌國每次買玫瑰,都是粉色的。
“安月,你也在!”吳誌國驚訝,這個日子,不是應該在家,或者在外麵歡度嗎?
“今天是什麽日子?送玫瑰花。”
“七夕呀!”吳誌國對於這種日子,記得特別清楚,主要是錢雪,最在意這種日子。
“糊塗了,連七夕都不記得了。”安月的心顫痛了下,以前,跟晨偉在一起的時候,他對特殊的日子,總是設定提醒,沒有一次忘記的。
去年的時候,晨偉就請她去吃了大餐,是e市最大的最貴的西餐廳,安月之前跟吳誌國和錢雪去過一次,去這種公眾場合,吳誌國總喜歡拉上安月,碰到熟人,也好解釋,那一次,他們三個人就花了上千,安月還沒敢敞開了吃,回去之後,還下了碗麵吃。
跟晨偉去吃的時候,安月嫌貴,晨偉笑著說,一年就這一次,那天,晨偉還買了玫瑰的,很大一束,安月很喜歡。
晨偉送了她一個鑽石項鏈,是之前她跟晨偉逛街的時候,看到的一串項鏈,安月很喜歡,卻沒買。晨偉說,今天不但是七夕,還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所以要特別清楚,不要怕
當晨偉把那串鑽石項鏈戴在安月脖子上的時候,安月哭了,感動的哭了。
那一刻,恍如隔世!卻猶在眼前。
“錢雪,你這是幹什麽?”吳誌國手中的花,已經被錢雪搶過,扔了出去,然後重重的關上了門。
“錢雪,你!”安月驚訝的看著錢雪。
“要不是他介紹那個王八蛋給你認識,你也不會變成這個樣子。”錢雪哭了,為安月的不幸婚姻哭,也是為她自己哭,她的青春為了這個男人而耗盡,可是昨天晚上再次提出讓他離婚的時候,他虛偽的說,他是愛錢雪的,可是離婚,不是兒戲。錢雪質問,就算不是兒戲,五年時間,也足夠了。今天,吳誌國是特意跑來道歉的,卻沒有想到,錢雪把火撒在了他的身上。
五星級酒店張楓快步走了出來,一邊走,一邊整理著西裝的扣子。
剛到就被一個個子高挑,長得很漂亮,打扮很時尚的女孩子攔住了去路,手裏還端著一杯剛在不遠處買的一杯張楓,沒你這樣的,說甩就甩,你把我當成什麽了?”
“你誰呀!”張楓的眼睛有些迷離,英俊的臉上,多了分醉意。
“王八蛋!”女孩抬腳在張楓的腳上一踩,端起手中的熱用力的往張楓的身上潑去,然後,轉身離去。
張楓啊呀一聲茶正好潑在他那雪白的襯衣上,他趕忙用手清理,可是還有什麽用?襯衣全髒了。
張楓惱怒的朝著遠處的那個倩影看去,這個時候,他才記起來,那個女孩子,不就是被他上個月剛剛甩了模特許珊嗎?
張楓隻得自認倒黴,得罪誰都好,就是不要得罪女人,張楓明白這個道理,可是也是屢錯屢犯。
這個時候,張楓的手機響了起來,“老吳,什麽事情?”
“出來喝酒!”
“今天什麽日子呀!你不用陪你那小美人!”
“被趕出來了,老地方,過來吧!”吳誌國口中的老地方,是他在市區的一個會所,很大很豪華,吳誌國招待一些重要的客人,一般都會在這裏。
看到張楓一身狼狽,吳誌國大笑起來,“不用問,又是風流債!”
“還笑!再笑我走了。”
“好了,不說這個了。坐吧!”吳誌國吩咐人去找件襯衣過來。
“是不是小妮子又給你使性子了?”
“又吵離婚的事情,我是煩透了。”
“你這個年紀,中年男人三大喜:升官、發財、死老婆。我早跟你怎麽說的,離婚好了,單身多好,你看看我,想怎麽樣就怎麽樣?”
“分她一半財產,想的美!你也別在我跟前得意,看看你狼狽的樣子,總有一天,怎麽死在女人手裏都不知道。”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風流!來!幹杯!”張楓說著,端起了酒杯,一飲而盡!
“你打算怎麽辦?”
這個問題,安月也想知道,心中沒有答案,自然也不知道應該怎麽回答錢雪。
安月搖搖頭,“照我說,打掉這孩子,去求求晨偉,複婚算了,晨偉這種好男人,這個世界上已經絕種了,我告訴你,張楓那邊,你可別打他主意,他身邊的女人,能從城西排到城東去,我就納悶了,你怎麽會跟他!”錢雪說到這裏,氣得說不出話來,誠然,她是有些嫉妒安月跟晨偉的幸福,可是,安月是她唯一的知心朋友,也是唯一知道她跟吳誌國關係的人,好朋友現在變成這樣,她的心裏也很難過。
相比之下,她覺得自己反倒幸福了,至少,她還有吳誌國,雖然是跟另外一個女人分享的。
“晨偉是不會原諒我的。”
“可他愛你!”
“愛的極限,就是恨,更何況,我做了背叛他的事情!錢雪,其實,我的心裏很不安,你說,晨偉會不會做傻事。”安月說到這裏,有些擔心。
“這個難說!晨偉這個人,內向格略顯孤僻,這次又受這麽大的打擊,如果換做是我,肯定瘋。”
“錢雪,你不要嚇我。”安月一聽這話,有些緊張了。
“不是我嚇你,是你這事情做的實在是太!”錢雪頓頓,“算了,不提了,你也不要多想了,現在想什麽也沒用了。”
錢雪睡了,睡之前,吳誌國打來了電話,兩個人聊了半個小時,安月知道,他們和解了。
安月輾轉反側,無法成眠,她的手,不由自主了摸向了手機,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她不放心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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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誌國今天來的早,安月開的門,一大捧玫瑰的,花上還點綴著銀點,很是好看,錢雪喜歡粉色的玫瑰!所以,吳誌國每次買玫瑰,都是粉色的。
“安月,你也在!”吳誌國驚訝,這個日子,不是應該在家,或者在外麵歡度嗎?
“今天是什麽日子?送玫瑰花。”
“七夕呀!”吳誌國對於這種日子,記得特別清楚,主要是錢雪,最在意這種日子。
“糊塗了,連七夕都不記得了。”安月的心顫痛了下,以前,跟晨偉在一起的時候,他對特殊的日子,總是設定提醒,沒有一次忘記的。
去年的時候,晨偉就請她去吃了大餐,是e市最大的最貴的西餐廳,安月之前跟吳誌國和錢雪去過一次,去這種公眾場合,吳誌國總喜歡拉上安月,碰到熟人,也好解釋,那一次,他們三個人就花了上千,安月還沒敢敞開了吃,回去之後,還下了碗麵吃。
跟晨偉去吃的時候,安月嫌貴,晨偉笑著說,一年就這一次,那天,晨偉還買了玫瑰的,很大一束,安月很喜歡。
晨偉送了她一個鑽石項鏈,是之前她跟晨偉逛街的時候,看到的一串項鏈,安月很喜歡,卻沒買。晨偉說,今天不但是七夕,還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所以要特別清楚,不要怕
當晨偉把那串鑽石項鏈戴在安月脖子上的時候,安月哭了,感動的哭了。
那一刻,恍如隔世!卻猶在眼前。
“錢雪,你這是幹什麽?”吳誌國手中的花,已經被錢雪搶過,扔了出去,然後重重的關上了門。
“錢雪,你!”安月驚訝的看著錢雪。
“要不是他介紹那個王八蛋給你認識,你也不會變成這個樣子。”錢雪哭了,為安月的不幸婚姻哭,也是為她自己哭,她的青春為了這個男人而耗盡,可是昨天晚上再次提出讓他離婚的時候,他虛偽的說,他是愛錢雪的,可是離婚,不是兒戲。錢雪質問,就算不是兒戲,五年時間,也足夠了。今天,吳誌國是特意跑來道歉的,卻沒有想到,錢雪把火撒在了他的身上。
五星級酒店張楓快步走了出來,一邊走,一邊整理著西裝的扣子。
剛到就被一個個子高挑,長得很漂亮,打扮很時尚的女孩子攔住了去路,手裏還端著一杯剛在不遠處買的一杯張楓,沒你這樣的,說甩就甩,你把我當成什麽了?”
“你誰呀!”張楓的眼睛有些迷離,英俊的臉上,多了分醉意。
“王八蛋!”女孩抬腳在張楓的腳上一踩,端起手中的熱用力的往張楓的身上潑去,然後,轉身離去。
張楓啊呀一聲茶正好潑在他那雪白的襯衣上,他趕忙用手清理,可是還有什麽用?襯衣全髒了。
張楓惱怒的朝著遠處的那個倩影看去,這個時候,他才記起來,那個女孩子,不就是被他上個月剛剛甩了模特許珊嗎?
張楓隻得自認倒黴,得罪誰都好,就是不要得罪女人,張楓明白這個道理,可是也是屢錯屢犯。
這個時候,張楓的手機響了起來,“老吳,什麽事情?”
“出來喝酒!”
“今天什麽日子呀!你不用陪你那小美人!”
“被趕出來了,老地方,過來吧!”吳誌國口中的老地方,是他在市區的一個會所,很大很豪華,吳誌國招待一些重要的客人,一般都會在這裏。
看到張楓一身狼狽,吳誌國大笑起來,“不用問,又是風流債!”
“還笑!再笑我走了。”
“好了,不說這個了。坐吧!”吳誌國吩咐人去找件襯衣過來。
“是不是小妮子又給你使性子了?”
“又吵離婚的事情,我是煩透了。”
“你這個年紀,中年男人三大喜:升官、發財、死老婆。我早跟你怎麽說的,離婚好了,單身多好,你看看我,想怎麽樣就怎麽樣?”
“分她一半財產,想的美!你也別在我跟前得意,看看你狼狽的樣子,總有一天,怎麽死在女人手裏都不知道。”
“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風流!來!幹杯!”張楓說著,端起了酒杯,一飲而盡!
“你打算怎麽辦?”
這個問題,安月也想知道,心中沒有答案,自然也不知道應該怎麽回答錢雪。
安月搖搖頭,“照我說,打掉這孩子,去求求晨偉,複婚算了,晨偉這種好男人,這個世界上已經絕種了,我告訴你,張楓那邊,你可別打他主意,他身邊的女人,能從城西排到城東去,我就納悶了,你怎麽會跟他!”錢雪說到這裏,氣得說不出話來,誠然,她是有些嫉妒安月跟晨偉的幸福,可是,安月是她唯一的知心朋友,也是唯一知道她跟吳誌國關係的人,好朋友現在變成這樣,她的心裏也很難過。
相比之下,她覺得自己反倒幸福了,至少,她還有吳誌國,雖然是跟另外一個女人分享的。
“晨偉是不會原諒我的。”
“可他愛你!”
“愛的極限,就是恨,更何況,我做了背叛他的事情!錢雪,其實,我的心裏很不安,你說,晨偉會不會做傻事。”安月說到這裏,有些擔心。
“這個難說!晨偉這個人,內向格略顯孤僻,這次又受這麽大的打擊,如果換做是我,肯定瘋。”
“錢雪,你不要嚇我。”安月一聽這話,有些緊張了。
“不是我嚇你,是你這事情做的實在是太!”錢雪頓頓,“算了,不提了,你也不要多想了,現在想什麽也沒用了。”
錢雪睡了,睡之前,吳誌國打來了電話,兩個人聊了半個小時,安月知道,他們和解了。
安月輾轉反側,無法成眠,她的手,不由自主了摸向了手機,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她不放心晨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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