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猜測
在看錄像之前,所有人都把取得線索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錄像上。然而在看錄像之後,這希望被破滅得幹幹淨淨,連渣都沒留。
麵對著成旭蓉這棟公寓的攝像頭,隻留下侯宏昌進去的影像,隨後就再也沒有人走進這棟公寓。不論是凶手走進樓梯還是事後逃逸,都沒有留下一丁點影子,仿佛那凶手插翅膀飛了一樣。
侯宏昌他媽當時就爆發了,哭著追打小區裏負責安全攝像的人,硬說是他們安全措施不完全,監控錄像有盲點,這才害了自家的寶貝獨苗。侯宏昌他爸要攔卻沒攔住,隻能蹲在一邊,老淚縱橫。
侯瑜還比較鎮定,問韓越:“你怎麽看?”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韓越說,“監控盲點啊。凶手在實施行動之前就已經預料到門口有攝像鏡頭,要我說,他一定事先就埋伏在了樓梯裏,一刀斃命侯宏昌之後,從大樓對麵的下水管道上滑下去了。這是一座比較陳舊的小區,監控設施本來就不完全,天色又這麽黑,隨便往哪個花壇裏一躲就混出去了。”
侯瑜狠狠一拳捶在樓梯扶手上:“到底是什麽人,這樣處心積慮要侯宏昌的命?!”
這個時候裴誌走過來,重重拍了拍侯瑜,說:“你還是節哀順變吧。侯家就剩你一個男丁了,你可千萬要撐起來。我剛才跟法醫初步檢驗了一下,這事兒,我看蹊蹺得很。”
“怎麽個蹊蹺法?”
“我叫人把當時的場景重複一遍你就知道了。”裴誌叫過一個武警,如此這般的囑咐了他一番,又轉頭對韓越說:“韓二,你對刀槍武器這方麵比我們熟,說不定你能看出些門道來。”
裴誌的意思是讓那個武警充當侯宏昌,而他站在門外,假裝是那個不知名的凶手。武警從房門裏餐廳的位置走過來,作勢打開門,裴誌就站在外邊,扭頭對韓越他們說:“比方我是凶手,如果要敲門,我一定站在這個位置,離門大概三十到五十厘米左右的距離。法醫初步鑒定凶器是一把刀,長度約十五厘米以上,刀刃弧度極大,並且異乎尋常的鋒利。那麽如果我是凶手,為了完成一擊必殺的動作,我必須把刀放在這個位置,”裴誌用手拍拍自己右邊大腿,“這樣才能在瞬間拔刀出鞘。”
韓越打斷了他:“正常情況下這種長度的短刀是沒法瞬間出鞘的,除非事先開了皮扣。”
“這就是第一個不尋常之處,法醫分析這把刀,很可能沒有皮扣或搭絆,可以讓人一抽就拔出來。”裴誌頓了頓,神色非常嚴肅,“這不是製式的東西,至少我從沒見過。這很可能是由專人特別打造的,是一種極其少見的、供特殊部隊在夜間執行任務時所用的軍刀。”
這個時候武警從餐廳裏打開門。
“看,成旭蓉回憶說她在浴室裏隻聽到侯宏昌說‘來了來了’,也就是說當他開門看到凶手的時候,連一句話都來不及說,就立刻被切斷了氣管。”裴誌用手在武警的脖子上比劃了一下,“刀痕從這裏刺入,刀刃部分切斷喉管,刀尖部分刺裂了頸椎,然後從這裏突出。整個刀痕長度十二厘米,橫貫整個脖頸——凶手在侯宏昌開門的瞬間就拔刀出鞘,橫手一劈,一秒鍾不到就結果了侯宏昌的性命。”
裴誌頓了頓,望向韓越和侯瑜:“這樣才能造成侯宏昌一點聲音都發不出,甚至連稍作掙紮的可能都沒有,就立刻倒地氣絕了。”
侯瑜沒有說話,隻覺得一股寒氣從心底裏竄上來,讓他情不自禁的打了個寒戰。
“等等,”韓越突然走到裴誌身邊,比劃了一下:“照你這個說法,凶手橫刀一劈的力道應該非常大,短刀從侯宏昌脖子裏突出的時候應該餘力未消。侯宏昌當時站在門裏,門框離身體也就在十幾二十厘米之間……”
裴誌順著他的手勢往門框望去,隻見實木門框上沒有半點刀刃留下的痕跡,除了濺上點血跡之外,光滑完整如新。
“也就是說完成刺殺動作之後,凶手將刀刃頓在了門框之前,甚至沒有因為刀刃剁到門框而發出什麽動靜。”
裴誌停頓了一下,麵色罕見的肅厲:“這個人對於謀刺和暗殺,已經熟練到常人難以想象的境地了……一開始我還想是不是侯宏昌最近撞了那個民工小孩,惹來什麽仇家買凶殺人,但是現在我覺得就算他撞了十個八個民工,也惹不來這樣可怕的仇家……”
他們幾個同時安靜了一下。
半晌之後,才聽裴誌慢吞吞的說:“我沒有別的意思,不過如果是買凶殺人倒也罷了,怕就怕動手的是上邊……你們知道,總有些特殊部門是直屬國防部的。不論他們在計劃什麽,在打算什麽,我們都根本插不進手……”
侯瑜嘴角抽動了一下:“老子們直屬軍委,他們吃了豹子膽敢對世家門閥下手?”
韓越打斷了侯瑜,沉聲問:“龍紀威不是還在醫院裏躺著嗎?”
裴誌點點頭。
“我不信這事是上邊人幹的。再說就算要動手,首當其衝的也是韓家,不可能是除了吃喝玩樂之外沒個正經活兒幹的侯宏昌。”韓越指了指門外噴射狀的一灘血跡,臉上表情冷冷的,“你們沒在軍隊呆過,不知道國家機器一旦運作起來是怎樣的情形。我可以告訴你們,如果真是國家動手,侯宏昌會消失得無影無蹤,連根頭發都找不到。那才真的是威懾,是警告。”
裴誌和侯瑜都沉默了一下。
“我給你打包票,這絕對是來自民間的刺殺行為。”韓越看了侯瑜一眼,說:“你還是仔細回憶一下,侯宏昌得罪了哪些不該得罪的人,惹上過什麽有能量的仇家,那對民工夫妻有沒有結交過什麽奇人異士……這樣才比較靠譜。”
雖然侯家想盡力壓下此事,但是第二天,侯宏昌被人刺殺在情婦家門前的消息還是紛紛見報了。
紙媒上的新聞還有所克製,網絡上的聲音就響亮多了。各大網站紛紛拉了頭版頭條,觸目所及一片叫好,公共社區、網站、博客……簡直是人人稱頌拍手稱快,對刺殺者的身份來曆也進行了各種千奇百怪的猜測。
侯家損失了一個兒子,當然被網絡上這些叫好聲氣瘋了,但是又沒有辦法禁止,隻能硬逼著警方對外宣稱是謀財害命。
到最後就形成了一個很尷尬的局麵,因為侯宏昌被殺的時候周圍擺設、家具都非常整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刺殺者進了房門。這就充分說明了刺殺者不為財,隻為命。警方被侯家逼得隻能含糊其辭,一會兒說這是上門搶劫殺人,一會兒說現場擺設一概完好,搞得他們在記者麵前尷尬無比。
這年頭民眾都不是傻子了,從媒體顛三倒四的敘述中就可以輕易猜到發生了什麽。一時間到處都在傳那個無知狂妄的官二代被人殺了,而且是一刀斃命,就像匡扶正義的大俠砍掉貪官的頭一樣,武俠小說的情節竟然真的出現在了普通民眾身邊……
那天韓越在廚房裏觀察他煲的一鍋海鮮湯,突然手機響了,接起來一聽是侯瑜,聲音聽起來氣急敗壞:“韓二少!你們處借我一支警衛兵!老子今天要轟了xx報社,他娘的敢在太對頭上動土……”
韓越說:“人民子弟兵不幹這事兒。”
“日他娘的你知道發生什麽事了嗎?這家報社要博人氣,要把侯宏昌的事情搞成頭版頭條,還要大幅度引起有關凶手此舉是否正義的討論,還是否值得提倡什麽什麽……”電話那邊傳來撕碎報紙的聲音,侯瑜顯然念不下去了:“老子要氣炸了,還正義?還是否值得提倡?那凶手要是被老子抓到,非剝皮抽筋活剮了他不可!”
“你要是發現什麽有關於凶手的線索,要問我借人去調查呢,這個沒二話。但是砸報社這種事情不能幹。”韓越嚐嚐湯汁,又往裏加了一把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侯宏昌的事情後來鬧這麽大,就是因為你媽一開始非要堵住民眾的口,最後反而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侯瑜知道韓越一旦說了不就絕對沒有回旋餘地,隻得憤然半晌,怒罵:“隻要老子抓住那凶手,一定搞死他全家!”說著啪的一聲重重甩上了電話。
韓越把手機塞回口袋裏,身後突然傳來一聲冷笑:“那他也得抓得到才行。”
韓越回過頭,楚慈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下班回來了,正站在客廳門口脫下白大褂,身上隻穿一件淡藍色格子的襯衣和水洗白的牛仔褲。那種色調特別簡單清爽,韓越視線盯在他身上,一動不動的看了他半天。
楚慈戒備的站在門口:“你看什麽?”
“……沒什麽。”韓越回過頭,望著他那鍋海鮮湯,“我在想剛才侯瑜打電話來問我借警衛隊,要去砸人家報社……侯家人這回真是狗急跳牆了。”
楚慈冷笑一聲:“你不也在幫著他們抓那個凶手?都是一丘之貉,幹嘛用狗來形容你的同伴。”
韓越最聽不得楚慈用這種語氣跟他說話,直覺立刻要發火,硬忍了幾秒才把火氣壓下去:“你覺得侯宏昌被殺是對的?”
楚慈一言不發的站在門口,眼神冰冷,不置可否。
“我問你,侯宏昌確實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錯,但是罪該當死嗎?中國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賠命了?就算某種嚴重駕駛失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殺要剮那也是國家的事,不管喂槍子兒還是打針劑,那都是高院判決了法警執行了才算數。”韓越不屑的哼了一聲,說:“要是人人都跑去當佐羅,這世界早亂套了。國家是什麽?國家是一架龐大的機器,法律是運轉這個機器的規則,是一種限製,是人人都必須遵守的東西。沒人能越過法律的位置來懲惡揚善,沒人有這種權力!你以為現代社會裏還有武俠小說中的大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對於韓二少平時的火爆脾氣來說,這番話雖然難聽,卻已經大大難得了。要按他平時的個性,這時候張口就罵抬腳就踹都有可能。
這還是看在麵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換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說不定韓越此時已經在敲桌子甩臉色了。
楚慈聽了他這番話,靜了幾秒鍾,隨後竟然笑了一下。
這個笑容裏沒什麽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種諷刺和涼薄的味道。不過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數時候他都麵無表情,偶爾笑一次特別稀罕,韓越忍不住就盯著他看,問:“你笑什麽?”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現在都不知道侯宏昌為什麽必須死。”
韓越第一個反應就是我靠,老子剛才真不應該跟他發火,聽說抑鬱症嚴重了還有自殺傾向?
“的確中國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判極刑,但是侯宏昌酒後駕駛,罔顧人命,事後一意推卸法律責任,甚至將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腳下任意踐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僅僅是撞死了一個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共和國所賴以依存的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楚慈的語氣不重,但是極度凜冽,韓越一時竟然說不出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類享有生存的權利、自由的權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權利。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引起危害社會的後果,卻希望並放任這種危害發生,屬於性質惡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頓了頓,望向韓越的目光帶著微微的鄙薄和輕蔑。
“酒後駕駛導致交通肇事,這當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將自己的特權置於普通民眾的最高生命權之上,這種行為的性質屬於違憲。這種違反普世價值和人權憲政的罪行,足夠他死一千次都不夠!”
韓越直覺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沒錯,但是這種直覺又讓他心裏微微發緊,從脊椎上竄起一股森冷冰涼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某些階層的人不會認同這個觀點的。”
楚慈一言不發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大步走出客廳,重重關上了書房的門。
在看錄像之前,所有人都把取得線索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錄像上。然而在看錄像之後,這希望被破滅得幹幹淨淨,連渣都沒留。
麵對著成旭蓉這棟公寓的攝像頭,隻留下侯宏昌進去的影像,隨後就再也沒有人走進這棟公寓。不論是凶手走進樓梯還是事後逃逸,都沒有留下一丁點影子,仿佛那凶手插翅膀飛了一樣。
侯宏昌他媽當時就爆發了,哭著追打小區裏負責安全攝像的人,硬說是他們安全措施不完全,監控錄像有盲點,這才害了自家的寶貝獨苗。侯宏昌他爸要攔卻沒攔住,隻能蹲在一邊,老淚縱橫。
侯瑜還比較鎮定,問韓越:“你怎麽看?”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韓越說,“監控盲點啊。凶手在實施行動之前就已經預料到門口有攝像鏡頭,要我說,他一定事先就埋伏在了樓梯裏,一刀斃命侯宏昌之後,從大樓對麵的下水管道上滑下去了。這是一座比較陳舊的小區,監控設施本來就不完全,天色又這麽黑,隨便往哪個花壇裏一躲就混出去了。”
侯瑜狠狠一拳捶在樓梯扶手上:“到底是什麽人,這樣處心積慮要侯宏昌的命?!”
這個時候裴誌走過來,重重拍了拍侯瑜,說:“你還是節哀順變吧。侯家就剩你一個男丁了,你可千萬要撐起來。我剛才跟法醫初步檢驗了一下,這事兒,我看蹊蹺得很。”
“怎麽個蹊蹺法?”
“我叫人把當時的場景重複一遍你就知道了。”裴誌叫過一個武警,如此這般的囑咐了他一番,又轉頭對韓越說:“韓二,你對刀槍武器這方麵比我們熟,說不定你能看出些門道來。”
裴誌的意思是讓那個武警充當侯宏昌,而他站在門外,假裝是那個不知名的凶手。武警從房門裏餐廳的位置走過來,作勢打開門,裴誌就站在外邊,扭頭對韓越他們說:“比方我是凶手,如果要敲門,我一定站在這個位置,離門大概三十到五十厘米左右的距離。法醫初步鑒定凶器是一把刀,長度約十五厘米以上,刀刃弧度極大,並且異乎尋常的鋒利。那麽如果我是凶手,為了完成一擊必殺的動作,我必須把刀放在這個位置,”裴誌用手拍拍自己右邊大腿,“這樣才能在瞬間拔刀出鞘。”
韓越打斷了他:“正常情況下這種長度的短刀是沒法瞬間出鞘的,除非事先開了皮扣。”
“這就是第一個不尋常之處,法醫分析這把刀,很可能沒有皮扣或搭絆,可以讓人一抽就拔出來。”裴誌頓了頓,神色非常嚴肅,“這不是製式的東西,至少我從沒見過。這很可能是由專人特別打造的,是一種極其少見的、供特殊部隊在夜間執行任務時所用的軍刀。”
這個時候武警從餐廳裏打開門。
“看,成旭蓉回憶說她在浴室裏隻聽到侯宏昌說‘來了來了’,也就是說當他開門看到凶手的時候,連一句話都來不及說,就立刻被切斷了氣管。”裴誌用手在武警的脖子上比劃了一下,“刀痕從這裏刺入,刀刃部分切斷喉管,刀尖部分刺裂了頸椎,然後從這裏突出。整個刀痕長度十二厘米,橫貫整個脖頸——凶手在侯宏昌開門的瞬間就拔刀出鞘,橫手一劈,一秒鍾不到就結果了侯宏昌的性命。”
裴誌頓了頓,望向韓越和侯瑜:“這樣才能造成侯宏昌一點聲音都發不出,甚至連稍作掙紮的可能都沒有,就立刻倒地氣絕了。”
侯瑜沒有說話,隻覺得一股寒氣從心底裏竄上來,讓他情不自禁的打了個寒戰。
“等等,”韓越突然走到裴誌身邊,比劃了一下:“照你這個說法,凶手橫刀一劈的力道應該非常大,短刀從侯宏昌脖子裏突出的時候應該餘力未消。侯宏昌當時站在門裏,門框離身體也就在十幾二十厘米之間……”
裴誌順著他的手勢往門框望去,隻見實木門框上沒有半點刀刃留下的痕跡,除了濺上點血跡之外,光滑完整如新。
“也就是說完成刺殺動作之後,凶手將刀刃頓在了門框之前,甚至沒有因為刀刃剁到門框而發出什麽動靜。”
裴誌停頓了一下,麵色罕見的肅厲:“這個人對於謀刺和暗殺,已經熟練到常人難以想象的境地了……一開始我還想是不是侯宏昌最近撞了那個民工小孩,惹來什麽仇家買凶殺人,但是現在我覺得就算他撞了十個八個民工,也惹不來這樣可怕的仇家……”
他們幾個同時安靜了一下。
半晌之後,才聽裴誌慢吞吞的說:“我沒有別的意思,不過如果是買凶殺人倒也罷了,怕就怕動手的是上邊……你們知道,總有些特殊部門是直屬國防部的。不論他們在計劃什麽,在打算什麽,我們都根本插不進手……”
侯瑜嘴角抽動了一下:“老子們直屬軍委,他們吃了豹子膽敢對世家門閥下手?”
韓越打斷了侯瑜,沉聲問:“龍紀威不是還在醫院裏躺著嗎?”
裴誌點點頭。
“我不信這事是上邊人幹的。再說就算要動手,首當其衝的也是韓家,不可能是除了吃喝玩樂之外沒個正經活兒幹的侯宏昌。”韓越指了指門外噴射狀的一灘血跡,臉上表情冷冷的,“你們沒在軍隊呆過,不知道國家機器一旦運作起來是怎樣的情形。我可以告訴你們,如果真是國家動手,侯宏昌會消失得無影無蹤,連根頭發都找不到。那才真的是威懾,是警告。”
裴誌和侯瑜都沉默了一下。
“我給你打包票,這絕對是來自民間的刺殺行為。”韓越看了侯瑜一眼,說:“你還是仔細回憶一下,侯宏昌得罪了哪些不該得罪的人,惹上過什麽有能量的仇家,那對民工夫妻有沒有結交過什麽奇人異士……這樣才比較靠譜。”
雖然侯家想盡力壓下此事,但是第二天,侯宏昌被人刺殺在情婦家門前的消息還是紛紛見報了。
紙媒上的新聞還有所克製,網絡上的聲音就響亮多了。各大網站紛紛拉了頭版頭條,觸目所及一片叫好,公共社區、網站、博客……簡直是人人稱頌拍手稱快,對刺殺者的身份來曆也進行了各種千奇百怪的猜測。
侯家損失了一個兒子,當然被網絡上這些叫好聲氣瘋了,但是又沒有辦法禁止,隻能硬逼著警方對外宣稱是謀財害命。
到最後就形成了一個很尷尬的局麵,因為侯宏昌被殺的時候周圍擺設、家具都非常整齊,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刺殺者進了房門。這就充分說明了刺殺者不為財,隻為命。警方被侯家逼得隻能含糊其辭,一會兒說這是上門搶劫殺人,一會兒說現場擺設一概完好,搞得他們在記者麵前尷尬無比。
這年頭民眾都不是傻子了,從媒體顛三倒四的敘述中就可以輕易猜到發生了什麽。一時間到處都在傳那個無知狂妄的官二代被人殺了,而且是一刀斃命,就像匡扶正義的大俠砍掉貪官的頭一樣,武俠小說的情節竟然真的出現在了普通民眾身邊……
那天韓越在廚房裏觀察他煲的一鍋海鮮湯,突然手機響了,接起來一聽是侯瑜,聲音聽起來氣急敗壞:“韓二少!你們處借我一支警衛兵!老子今天要轟了xx報社,他娘的敢在太對頭上動土……”
韓越說:“人民子弟兵不幹這事兒。”
“日他娘的你知道發生什麽事了嗎?這家報社要博人氣,要把侯宏昌的事情搞成頭版頭條,還要大幅度引起有關凶手此舉是否正義的討論,還是否值得提倡什麽什麽……”電話那邊傳來撕碎報紙的聲音,侯瑜顯然念不下去了:“老子要氣炸了,還正義?還是否值得提倡?那凶手要是被老子抓到,非剝皮抽筋活剮了他不可!”
“你要是發現什麽有關於凶手的線索,要問我借人去調查呢,這個沒二話。但是砸報社這種事情不能幹。”韓越嚐嚐湯汁,又往裏加了一把鹽,“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侯宏昌的事情後來鬧這麽大,就是因為你媽一開始非要堵住民眾的口,最後反而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侯瑜知道韓越一旦說了不就絕對沒有回旋餘地,隻得憤然半晌,怒罵:“隻要老子抓住那凶手,一定搞死他全家!”說著啪的一聲重重甩上了電話。
韓越把手機塞回口袋裏,身後突然傳來一聲冷笑:“那他也得抓得到才行。”
韓越回過頭,楚慈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下班回來了,正站在客廳門口脫下白大褂,身上隻穿一件淡藍色格子的襯衣和水洗白的牛仔褲。那種色調特別簡單清爽,韓越視線盯在他身上,一動不動的看了他半天。
楚慈戒備的站在門口:“你看什麽?”
“……沒什麽。”韓越回過頭,望著他那鍋海鮮湯,“我在想剛才侯瑜打電話來問我借警衛隊,要去砸人家報社……侯家人這回真是狗急跳牆了。”
楚慈冷笑一聲:“你不也在幫著他們抓那個凶手?都是一丘之貉,幹嘛用狗來形容你的同伴。”
韓越最聽不得楚慈用這種語氣跟他說話,直覺立刻要發火,硬忍了幾秒才把火氣壓下去:“你覺得侯宏昌被殺是對的?”
楚慈一言不發的站在門口,眼神冰冷,不置可否。
“我問你,侯宏昌確實撞死了人家孩子不錯,但是罪該當死嗎?中國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賠命了?就算某種嚴重駕駛失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要殺要剮那也是國家的事,不管喂槍子兒還是打針劑,那都是高院判決了法警執行了才算數。”韓越不屑的哼了一聲,說:“要是人人都跑去當佐羅,這世界早亂套了。國家是什麽?國家是一架龐大的機器,法律是運轉這個機器的規則,是一種限製,是人人都必須遵守的東西。沒人能越過法律的位置來懲惡揚善,沒人有這種權力!你以為現代社會裏還有武俠小說中的大俠存在啊?天真了吧你。”
相對於韓二少平時的火爆脾氣來說,這番話雖然難聽,卻已經大大難得了。要按他平時的個性,這時候張口就罵抬腳就踹都有可能。
這還是看在麵前的人是楚慈的份上。要是換做他爸,或者是他大哥,說不定韓越此時已經在敲桌子甩臉色了。
楚慈聽了他這番話,靜了幾秒鍾,隨後竟然笑了一下。
這個笑容裏沒什麽真正的笑意,反而有種諷刺和涼薄的味道。不過楚慈是很少笑的,大多數時候他都麵無表情,偶爾笑一次特別稀罕,韓越忍不住就盯著他看,問:“你笑什麽?”
“我笑你。”楚慈淡淡的道,“我笑你到現在都不知道侯宏昌為什麽必須死。”
韓越第一個反應就是我靠,老子剛才真不應該跟他發火,聽說抑鬱症嚴重了還有自殺傾向?
“的確中國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交通事故要判極刑,但是侯宏昌酒後駕駛,罔顧人命,事後一意推卸法律責任,甚至將被他撞死的孩子的生命踩在腳下任意踐踏……他所犯下的罪行不僅僅是撞死了一個孩子,而是他完全打破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共和國所賴以依存的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楚慈的語氣不重,但是極度凜冽,韓越一時竟然說不出話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類享有生存的權利、自由的權利、保障人身安全的權利。刑法第十四條規定,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引起危害社會的後果,卻希望並放任這種危害發生,屬於性質惡劣的故意犯罪。”
楚慈頓了頓,望向韓越的目光帶著微微的鄙薄和輕蔑。
“酒後駕駛導致交通肇事,這當然罪不至死。但是侯宏昌將自己的特權置於普通民眾的最高生命權之上,這種行為的性質屬於違憲。這種違反普世價值和人權憲政的罪行,足夠他死一千次都不夠!”
韓越直覺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沒錯,但是這種直覺又讓他心裏微微發緊,從脊椎上竄起一股森冷冰涼的寒意。
他沉默了一會兒,低聲說:“……某些階層的人不會認同這個觀點的。”
楚慈一言不發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大步走出客廳,重重關上了書房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