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新堂笑著蹲下來,抬起手,掖了掖他披在身上的毛衣。毛衣紮得脖子有點癢,真實又溫暖。


    “又穿這麽少跑出來,這種東西不扛風,還是要穿正經的外套。”


    沈識簷沒動,就在那笑著看著孟新堂,從鼻子裏發出一聲漫不經心的“嗯”。


    他的目光落到孟新堂的肩膀上,那裏有些塵土的痕跡,或許是落葉曾落到他的肩頭,又隨著他的行走而離開。


    沈識簷忽然就有了畫麵感,孟新堂穿著這身黑色大衣,穿過戈壁沙漠,穿過車流人cháo,也穿過了一排排低矮的房屋院落。最後,他推開了這扇門,來見他。


    他笑著將手伸到他的肩頭,輕輕兩下,替他撣去了那處塵色。


    “抽煙呢?”孟新堂問完,就看到一旁已經有一個煙蒂,他有些驚訝地看向沈識簷,“第二支了?”


    沈識簷又笑著“嗯”了一聲,他抬起手,將指尖夾著的煙遞到孟新堂唇邊。


    “來,嚐嚐相思的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聲,說:“那我恐怕早就爛熟於心了。”


    孟新堂曾聽人家說,小別勝新婚。但此時覺得,別後的感情好像已經醞釀得比新婚還要熱烈。他就著沈識簷的手吸了一口煙,煙味進入身體的一瞬,像是一下子回顧了那幾乎橫跨了四季的思念。


    廣播已經換了一首歌曲,電台今天該是走了懷舊的主題,才會在這樣的傍晚,放了這樣的一首歌曲。沈識簷在聽到前奏時就側了頭,愣了幾秒,忽然看著那台收音機笑了出來,問孟新堂知不知道這首歌。


    孟新堂搖頭:“很熟悉,但我不知道具體的歌名。”


    “《七裏香》,是一種很香的花,白色的,很漂亮。”


    說完,沈識簷便有些出神地聽著前奏,聽著唱起。


    2004年,十九歲的沈識簷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覺得它寫得很好。通篇不過愛戀與思念,卻是愛到眼中一切都可愛,仿似隻用那一個愛情,一顆跳動雀躍的心,便繪了一整個爛漫人間。而整首歌中,其實沈識簷最喜歡的,是那段間奏。


    他忽然拉著孟新堂的胳膊站起來,那支煙還沒抽完,他夾著煙取下了眼鏡,掀起衣服的下擺蹭了蹭。


    “我第一次聽這首歌時,就覺得其中的一段間奏很驚豔,直到現在我都很喜歡。”沈識簷重新戴上眼鏡,金色的鏡框架在他微紅的耳朵上,很動人。他推了推眼鏡問:“你知道為什麽嗎?”


    孟新堂輕笑著搖頭,靜靜地等待著沈識簷來揭曉。


    “因為我覺得那裏很適合跳舞,和愛的人。”


    歌曲已經到了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我沒有藝術細胞,從來沒跳過舞。”


    “沒關係,”沈識簷朝他伸出一隻手,做出了一個邀請的姿勢,“你隻需要借我一隻手。”


    風鈴響起,沈識簷領著孟新堂走下台階,走過鋪滿秋色的院子,停在晚霞映照的院中央。


    即使孟新堂曾偶然間聽過這首歌,也不會對它的間奏有任何印象。所以當提琴聲驟然揚起,沈識簷執著他的手轉開時,他像是突然天旋地轉,好像觸目所及的一切光亮,都在那一刹湧到了沈識簷的身上。他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他旋起的毛衣角、上麵翹起的一層絨毛,還有他的指縫中,那尚未燃盡的思念。


    你從風塵蕭瑟中走來,我在秋意正深處等你。滿身風雨,思念成城。


    【後記】


    孟新堂回來後的第二天,沈識簷記起昨天忘了做剪報,打算補上。彼時孟新堂正在院子裏幫他做新的花架。他站在窗口看了半天,才哼著調子,翻開了那第二本厚厚的剪報本。可翻到書簽處,沈識簷卻發現那一頁已經不是空白,有了日期,有了……


    一支jing,兩朵花,三行字。


    看得出畫畫的人並不擅工筆,線條斷斷續續,有描摹的痕跡。可沈識簷很輕易地就辨認出了那兩朵挨在一起的長形五瓣花,是可以在七、八裏外聞到花香的那個。


    “想買束花給你


    可路口的花店沒開


    我又實在想念”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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