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開車走了一段,孟新堂心裏突然咯噔一下,一拍腦門,想起來自己光顧著觀察沈識簷的情緒,都沒問他肩膀的舊傷是怎麽來的。趁著堵車,他趕緊給沈識簷發了條消息。
沈識簷回得也快,也簡單,說是以前不小心被砸的,沒事了已經。
孟新初的婚禮將近,小兩口不得不在吵架中抽出時間來忙婚禮的大事小事,簡直一團混亂。正好孟新堂最近沒事,孟新初便像撿了個天上掉下來的大寶貝一般,天天拉著孟新堂跟著忙活。
“要什麽字體?”
孟新初趴在茶幾上,捏著孟新堂給她寫的一紙字樣,點了點孟新堂慣寫的那種:“就這個就行。”
孟新堂掃了一眼,便提筆,寫下了第一封喜帖。
“哥,你這小老頭的愛好,終於在你妹妹這派上了用場,開心麽?”
孟新堂低頭寫得認真,很配合地回答:“開心,又有點不開心。”
孟新初嘿嘿地笑了:“舍不得我啊?”
看著鄭重其事的孟新堂,孟新初想起來為這喜帖她還和她未來老公吵了一架。她堅持要全部手寫,她老公卻說這得寫到什麽時候去,而且他們倆的字都這麽醜,難道還花錢找人寫?假裝文藝,沒有真情實感,想都別想,咱家不慣這毛病。
孟新初當時就給孟新堂撥了個電話,就說了兩句話把事情jiāo代了,那邊想都沒想就應了下來。掛了電話,孟新初朝著旁邊的男人一梗脖子:“你不慣我哥慣,氣死你。”
孟新初陪他寫了一會兒,又聲情並茂地讚揚了一番他“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字體,還拿手機給他拍了張照片留念,做完這些終於覺得無聊了,跑到屋裏去打遊戲了。
孟新堂自己封一封慢慢寫著,等長長的名單過了一大半,他忽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
這個名字太特別,讓他連重名的可能性都沒有考慮。
他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兩秒,揚聲喊了孟新初。
“什麽事?哎呀我剛要打排位。”孟新初小跑出來問。
孟新堂將筆抵在那個名字邊框的下緣,問:“你認識他?”
孟新初彎腰看了一眼,立馬說:“我同學啊,初中高中我倆都是同學。”
說完覺得奇怪,她剛想問孟新堂難道也認識他,就看見他哥一臉恍然的表情。
“也對,”孟新堂喃喃道,“你倆應該同歲。”
“嗯?你們認識啊?”
“嗯,”孟新堂點了點頭,“偶然認識的。”
不知怎麽的,孟新初忽然來了勁,也不惦記著她的排位了,盤腿挨著孟新堂坐下來開始演講。
“我跟你說,我這個同學,老牛了,我這輩子佩服的人,第一是咱爸,第二是咱媽,第三是你,第四,”孟新初抬起手,勾出食指敲了敲紙上的那個名字,“就是他。”
孟新堂愣了愣,垂眸,伸手打開了孟新初戳在“沈識簷”這幾個字上的手指頭。
你佩服就佩服,拿手戳人家gān嗎。
這幼稚的想法恐怕孟新堂細究起來自己都會覺得好笑,幸好孟新初沉浸在自己描述老同學的思路裏,壓根沒注意到麵前這個老男人的小肚ji腸。
“哎哥,你記不記得,03年我高考,鬧**來著?”
孟新堂當然記得,那年是他送孟新初去的高考,小丫頭還趴在他肩頭哭了一通。那年考場的氣氛格外凝重,考生都帶著大口罩,進場之前都要量體溫,比起其他年份,03年的高考真的有些像戰場。
“**哎,光新聞報道就死了多少人,不說病患,醫務人員就死了多少。那年我同學裏,本來想當醫生的都沒報,放榜的時候隻有沈識簷,”孟新初一拍大腿,“高分錄到最好的醫學院。這才是勇士好不好!”
孟新初可能是說得太激烈,說了這麽幾句就開始找水喝。因為這幾句話,孟新堂突然覺得胸膛裏有熱熱的東西湧動。他輕輕勾了勾嘴角,覺得這倒真像他會做出來的事情。他自己坐在那想著,好像清晰地看到了沈識簷坐在高考考場上,認認真真答題的樣子。
“我記得那會兒我還問過他,怎麽報了醫學院。他說他爸爸就是醫生,他覺得做醫生很有意義,他喜歡,就報了。哦對了,我記得他爸爸好像是呼吸內科的,挺有名氣的醫生,**的時候一直在一線,但還挺幸運,沒被感染,還被新聞報道過。但是後來……他爸爸去世了,聽同學說沒過多久他媽媽也去世了。”
“去世了?”
有那麽一刹,孟新堂竟有些不知所措。他艱難地接受著孟新初話裏所包含的信息,卻怎麽也無法將父母雙故的經曆與沈識簷對應上。他覺得沈識簷這樣的人,起碼會有一個很溫馨、能汲取力量的家庭,他甚至猜測過他的父母會是怎樣的人,無論怎樣,他都覺得他不可能是一個“不幸”的家庭裏的孩子。他是真的沒想到,他會是孤身一人在這世間。
不知不覺,他攥緊了手,猶豫片刻,他還是打破了自己一貫的規則:“因為什麽?”
“不知道,這麽大的傷心事,誰也沒問過誰也沒提過,就都假裝不知道。不過當時聽說的時候,我們都挺難過的。”孟新初蜷起腿,歎了聲氣,“哎,世事無常。不過我真的挺佩服他的,我覺得父母出事的話,真的能對一個人打擊特別大,我那個還挺要好的朋友,他媽媽生病去世以後,他整個人都像變了個人一樣,也不愛說話了,對學習什麽的也沒什麽熱情了。但是沈識簷不一樣,我有時候會跟他聊天,後來也見過幾麵,倒沒覺得他變了很多,要說變,就是變得比以前更牛了。”
孟新堂一言不發地聽著,心裏情緒翻騰,大腦卻像死機了一樣,隻剩下初見時沈識簷的那一個側影。
“哦還有,”孟新初拍了拍孟新堂的大腿,“汶川地震他還去救災來著,我們都不知道,還是後來聽一個跟他挺好的男生說的,他去的就是震中,是最先進去的那一批醫護人員裏的,好久都沒聯係到人。簡直了,這就是英雄一般的存在啊!”
說這話的時候,孟新初的眼裏都閃著崇拜的光,比提起喜歡的男明星的時候還亮。最後她拉著孟新堂的手,下了結論:“反正我身邊的人裏,他絕對是我偶像,男神一般的存在。”
等孟新初走了,孟新堂還沒緩過勁來。不過是聽了關於沈識簷的這些描述,他似乎就已經能勾勒出他曾走過的路,曾經曆過的痛,鮮活到讓他呼吸困難。
他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有幾滴茶水漏在外麵,他用手指在水上點了點,鬼使神差地,寫了一個名字。
好像在寫成這個名字的一瞬間,眼前的場景就和那日在茶館時重合了。
注視著那兩個字慢慢變gān,他心中有衝動,還有期待,他沒有對男人產生過這樣的感情,即使曾經的戀愛,好像都沒有這樣濃烈過。他不知道這樣的心情是否已經可以稱之為喜歡,又或者,已經可以再深一步,去攀援那個“愛”字。
沈識簷回得也快,也簡單,說是以前不小心被砸的,沒事了已經。
孟新初的婚禮將近,小兩口不得不在吵架中抽出時間來忙婚禮的大事小事,簡直一團混亂。正好孟新堂最近沒事,孟新初便像撿了個天上掉下來的大寶貝一般,天天拉著孟新堂跟著忙活。
“要什麽字體?”
孟新初趴在茶幾上,捏著孟新堂給她寫的一紙字樣,點了點孟新堂慣寫的那種:“就這個就行。”
孟新堂掃了一眼,便提筆,寫下了第一封喜帖。
“哥,你這小老頭的愛好,終於在你妹妹這派上了用場,開心麽?”
孟新堂低頭寫得認真,很配合地回答:“開心,又有點不開心。”
孟新初嘿嘿地笑了:“舍不得我啊?”
看著鄭重其事的孟新堂,孟新初想起來為這喜帖她還和她未來老公吵了一架。她堅持要全部手寫,她老公卻說這得寫到什麽時候去,而且他們倆的字都這麽醜,難道還花錢找人寫?假裝文藝,沒有真情實感,想都別想,咱家不慣這毛病。
孟新初當時就給孟新堂撥了個電話,就說了兩句話把事情jiāo代了,那邊想都沒想就應了下來。掛了電話,孟新初朝著旁邊的男人一梗脖子:“你不慣我哥慣,氣死你。”
孟新初陪他寫了一會兒,又聲情並茂地讚揚了一番他“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字體,還拿手機給他拍了張照片留念,做完這些終於覺得無聊了,跑到屋裏去打遊戲了。
孟新堂自己封一封慢慢寫著,等長長的名單過了一大半,他忽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
這個名字太特別,讓他連重名的可能性都沒有考慮。
他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兩秒,揚聲喊了孟新初。
“什麽事?哎呀我剛要打排位。”孟新初小跑出來問。
孟新堂將筆抵在那個名字邊框的下緣,問:“你認識他?”
孟新初彎腰看了一眼,立馬說:“我同學啊,初中高中我倆都是同學。”
說完覺得奇怪,她剛想問孟新堂難道也認識他,就看見他哥一臉恍然的表情。
“也對,”孟新堂喃喃道,“你倆應該同歲。”
“嗯?你們認識啊?”
“嗯,”孟新堂點了點頭,“偶然認識的。”
不知怎麽的,孟新初忽然來了勁,也不惦記著她的排位了,盤腿挨著孟新堂坐下來開始演講。
“我跟你說,我這個同學,老牛了,我這輩子佩服的人,第一是咱爸,第二是咱媽,第三是你,第四,”孟新初抬起手,勾出食指敲了敲紙上的那個名字,“就是他。”
孟新堂愣了愣,垂眸,伸手打開了孟新初戳在“沈識簷”這幾個字上的手指頭。
你佩服就佩服,拿手戳人家gān嗎。
這幼稚的想法恐怕孟新堂細究起來自己都會覺得好笑,幸好孟新初沉浸在自己描述老同學的思路裏,壓根沒注意到麵前這個老男人的小肚ji腸。
“哎哥,你記不記得,03年我高考,鬧**來著?”
孟新堂當然記得,那年是他送孟新初去的高考,小丫頭還趴在他肩頭哭了一通。那年考場的氣氛格外凝重,考生都帶著大口罩,進場之前都要量體溫,比起其他年份,03年的高考真的有些像戰場。
“**哎,光新聞報道就死了多少人,不說病患,醫務人員就死了多少。那年我同學裏,本來想當醫生的都沒報,放榜的時候隻有沈識簷,”孟新初一拍大腿,“高分錄到最好的醫學院。這才是勇士好不好!”
孟新初可能是說得太激烈,說了這麽幾句就開始找水喝。因為這幾句話,孟新堂突然覺得胸膛裏有熱熱的東西湧動。他輕輕勾了勾嘴角,覺得這倒真像他會做出來的事情。他自己坐在那想著,好像清晰地看到了沈識簷坐在高考考場上,認認真真答題的樣子。
“我記得那會兒我還問過他,怎麽報了醫學院。他說他爸爸就是醫生,他覺得做醫生很有意義,他喜歡,就報了。哦對了,我記得他爸爸好像是呼吸內科的,挺有名氣的醫生,**的時候一直在一線,但還挺幸運,沒被感染,還被新聞報道過。但是後來……他爸爸去世了,聽同學說沒過多久他媽媽也去世了。”
“去世了?”
有那麽一刹,孟新堂竟有些不知所措。他艱難地接受著孟新初話裏所包含的信息,卻怎麽也無法將父母雙故的經曆與沈識簷對應上。他覺得沈識簷這樣的人,起碼會有一個很溫馨、能汲取力量的家庭,他甚至猜測過他的父母會是怎樣的人,無論怎樣,他都覺得他不可能是一個“不幸”的家庭裏的孩子。他是真的沒想到,他會是孤身一人在這世間。
不知不覺,他攥緊了手,猶豫片刻,他還是打破了自己一貫的規則:“因為什麽?”
“不知道,這麽大的傷心事,誰也沒問過誰也沒提過,就都假裝不知道。不過當時聽說的時候,我們都挺難過的。”孟新初蜷起腿,歎了聲氣,“哎,世事無常。不過我真的挺佩服他的,我覺得父母出事的話,真的能對一個人打擊特別大,我那個還挺要好的朋友,他媽媽生病去世以後,他整個人都像變了個人一樣,也不愛說話了,對學習什麽的也沒什麽熱情了。但是沈識簷不一樣,我有時候會跟他聊天,後來也見過幾麵,倒沒覺得他變了很多,要說變,就是變得比以前更牛了。”
孟新堂一言不發地聽著,心裏情緒翻騰,大腦卻像死機了一樣,隻剩下初見時沈識簷的那一個側影。
“哦還有,”孟新初拍了拍孟新堂的大腿,“汶川地震他還去救災來著,我們都不知道,還是後來聽一個跟他挺好的男生說的,他去的就是震中,是最先進去的那一批醫護人員裏的,好久都沒聯係到人。簡直了,這就是英雄一般的存在啊!”
說這話的時候,孟新初的眼裏都閃著崇拜的光,比提起喜歡的男明星的時候還亮。最後她拉著孟新堂的手,下了結論:“反正我身邊的人裏,他絕對是我偶像,男神一般的存在。”
等孟新初走了,孟新堂還沒緩過勁來。不過是聽了關於沈識簷的這些描述,他似乎就已經能勾勒出他曾走過的路,曾經曆過的痛,鮮活到讓他呼吸困難。
他起身,給自己倒了一杯茶。有幾滴茶水漏在外麵,他用手指在水上點了點,鬼使神差地,寫了一個名字。
好像在寫成這個名字的一瞬間,眼前的場景就和那日在茶館時重合了。
注視著那兩個字慢慢變gān,他心中有衝動,還有期待,他沒有對男人產生過這樣的感情,即使曾經的戀愛,好像都沒有這樣濃烈過。他不知道這樣的心情是否已經可以稱之為喜歡,又或者,已經可以再深一步,去攀援那個“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