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活了……”明月雙眼無神的看著明珠。


    活不下去了。


    到底還要受多少的侮辱,才算是結束對她的折磨?


    “你必須活著,必須活著,你會比姐姐更加的長壽,你會比姐姐更加的幸福……”明珠的手扣著明月的後腦,扣著的那隻手一直發抖。


    從發生這件事情開始,明蘭哭了不知道多少次了,明月就更加不用講了,隻有明珠,一滴眼淚都沒掉過,她去請教了律師,因為家裏這樣的條件,所以她必須求助,然後還要和律師溝通,確定律師是不是真的想為她打這個官司。


    接明月案子的律師是個不太出名的小律師,這也不是他們願意接,而是所裏甩下來的,請不起律師,就隻有找他們了。


    打肯定是打,但最後能打成什麽樣這就不一定了。


    案子下來的時候所裏的那些大狀貌似都沒什麽興趣,這樣的案子看著好像對受害人百利無一害,但是曾經有多少次,有些出名的律師就是折在這上麵的。


    晏殊接的時候想法很簡單,她需要一個機會,一個讓自己出名的機會,就是這個案子。


    她也記得自己第一次和明珠見麵時候,她按照流程和明珠做著問詢,明珠突然打斷她,盯著她看,然後說:“我知道你接了這個案子的出發點,自然不是為了什麽正義……”


    這沒有關係,她們各取所得而已,對於一個你不認識的人,麵臨這樣的傷害,你覺得心沒疼這是正常的反應。


    晏殊當時覺得有點不爽,還輪不到一個小女生來指責她,覺得她不好,那就花錢去請律師呀。


    可回答明珠的話,似乎又有點掉份兒,她為什麽要按照對方的思路去走?


    明珠接著道:“這樣的案件,會引起多方的關注,我希望律師是和我們站在一起,隻要我全家有一口氣在,我們絕對不會改口,打贏了你就贏得了一線機會,至少也會少奮鬥個幾年。”


    少奮鬥幾年這是委婉的說法。


    打這樣的官司,最後勢必會引起社會的關注,到時候越多的人關注案子,對律師而言,是壞事兒也是好事兒,把握得住機會,就有可能一躍龍門,把握不住機會,隻能說你自己運氣不好。


    晏殊覺得挺無力的,對著一個小孩子無力。


    她總不能對明珠說,我是同情你妹妹,才幫你妹妹打官司的吧?對外自然是要這樣講。


    明珠所講的每一句就直擊她的內心。


    沒有人不想往上爬的。


    她也會擔心,自己付出辛苦,付出汗水,最後這些小姑娘因為承受不了壓力而放棄,那就等於是打了她一巴掌。


    女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被扯開,沒有人比她更加的清楚,會在社會上引起什麽樣的反應。


    人性總是兩麵的。


    ……


    明月是柔弱的,被欺負的時候不懂得還手,被威脅的時候就真的沒敢對家人講,如果不是因為出現流產的事情,也許這件事情就永遠瞞了下去,也因為別人的一句話,徹底毀滅了對未來的向往。


    這一次她沒有害怕死亡,如果不是明珠出手夠快,也許她已經跳下去了,結束了她認為痛苦的生活。


    “你們到底想怎麽樣?有壞人你們不去抓,我妹妹是受害人,你們卻因為聽了那個人的話來質疑我妹妹……”


    當初她就應該弄死姚可可,也就沒有這些事情了,明蘭真是無限的後悔。


    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


    女警的頭腦很冷靜,或者說目前她對明月還沒有激發出來同情和憐憫,事情到底是個什麽樣的性質,還沒有查清楚,不會因為目前誰是弱者就同情到誰的頭上去,明月的所作所為也有可能是障眼法,為了消除警察對她的懷疑。


    如果沒有拿對方的錢,為什麽反應這樣的大?


    警察離開家裏以後,明蘭去開門,警察都上門了,鄰居肯定會問的,明蘭和外麵的人說著話。


    “沒什麽……”


    “沒什麽就是沒什麽事情,不然你去追著警察問啊……”


    然後砰的一聲,門板被甩上了。


    整棟樓炸鍋了。


    “這到底出什麽事情了?我看見警察從樓裏出來的……”


    鄰居指指明家的窗戶,壓低聲音,生怕別人聽見一樣。


    “我隻和你說,你千萬不要告訴其他人。”


    “你放心吧,我的嘴你還信不過呀。”


    “警察來的時候我有聽見,她家的那個二丫頭聲音實在太大了,好像是誰被強口了……”


    鄰居瞪大眼珠子,她的媽呀,媽呀。


    怎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那是誰啊?”


    是老二嗎?


    她老早就覺得明蘭長得惹桃花,那丫頭脾氣也爆,說不定就惹到誰了,出了一個這麽悲劇的事情。


    為什麽不猜老大?明珠看著別人就欺負不到的,老三那脾氣軟的和一團水似的,再說老三那一看就是小孩兒,這樣的事情不像是能發生在她身上的。


    鄰居神神秘秘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後告訴對方:“是明月……”


    這樓就這麽大,人家有心想知道你家發生什麽事情了,並不是你想瞞就能瞞得住的,鄰居是聽見了明蘭的喊聲,但絕對不是因為喊聲知道了裏麵的談話內容,而是她將耳朵貼到了門板上麵去。


    這麽大的事情,她自然是要和別人分享的,不然自己偷聽得來做什麽?


    說好誰都不講的那個鄰居,回到家裏,碎碎念著,說明月這小姑娘看著就可憐,就說家裏沒有父母不行,現在出事情了吧?


    這姐三兒也是強,跟著爸爸生活,也不至於出這樣的事情,要她說,要怪就怪明珠,怪張魯沒用,那就是個人渣。


    當大姐的想保護妹妹,現在好了,你妹妹的一生都毀掉了,你開心了。


    要麽就說呢,小孩子終究就是小孩子,有些事情想的不夠仔細,現在問題出來了,你自己才多大,就帶著妹妹一起過生活,哎。


    就是可憐明月了,還那麽小,現在這樣,以後也沒什麽指望了,人這一輩子走到哪裏都容易遇到熟人的,這點事兒怎麽可能瞞得住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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