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下西洋溝通了中原與少數民族之間的感情,算是一次成功的外交之旅。但是追溯源頭,朱棣派鄭和下西洋的真正目的是什麽,朱棣為何偏偏選鄭和作為下西洋的人選呢?明朝建立前後,倭寇猖獗,邊患頻仍。明太祖朱元璋一怒之下,斷絕中日交往,實行海禁。朱棣奪得帝位後,希望四海賓服,便試著開放海禁。豈料這一來卻讓日本浪人鑽了空子,如潮水般湧來。“倭寇”勢力漸大,越鬧越凶,甚至有時候明朝官軍都不能敵。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記載:“永樂二年四月,夷船一十一隻,寇穿山,百戶馬興與戰死亡。尋寇蘇州府鬆江府諸處。”日本浪人僅憑十幾隻木船,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如入無人之境。“鬼子”進村,燒殺淫掠。中國百姓避之不及,紛紛逃難。必須指出的是,明朝所謂“倭寇”,與後來大舉進攻中國的日寇不同,不是政府正規軍,而是日本政府也管不了的海匪。就像21世紀的索馬裏海盜,索馬裏政府也奈何他不得。


    盡管如此,明成祖朱棣還是決定采取中國傳統“告禦狀”方式,將官司打到國外。於是,“鄭和下東洋”的故事就在這樣的曆史背景下,先於“下西洋”發生了。永樂二年,即1404年,鄭和督師10萬從桃花渡東渡出使日本。大名鼎鼎的“鄭和下西洋”目的有五個:宣揚明朝國威、擴展朝貢貿易、尋找失蹤的建文帝、迎佛牙、加強同海外各國的聯係。


    那麽鄭和下東洋的主要使命是什麽?《明史·戎馬誌》記載,隻做了兩件事。一件,曉諭明成祖旨意:“使其自行剿寇,治以本國之法。”二件,“許以貿易”。雙方簽訂《堪合貿易條約》,“堪合”乃明朝朝廷頒發的執照簽證。日本人在條約下,與明朝進行“朝貢貿易”。中國的絲綢、瓷器、書畫、資財等等,盡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而非“野蠻打劫”地拿走。


    此時日本,懷義王已經作古。第三代室町幕府將軍足利義滿統一南北朝,明史稱足利義滿為“日本國王源道義”。這個日本的實際統治者,眼見明朝大隊人馬押送著大量寶物到訪日本,也不在君臣禮儀虛名上較勁,遂象征性地殺了二十多個海盜浪人,將首級送給大明使者。並接受了明朝封號、金印、冠服等,表示臣服,按屬國的名分向明朝皇帝呈遞國書,奉明正朔。


    鄭和帶著20多個倭寇首級和足利義滿“臣服表”回國交差,朱棣找回了超越老爹的麵子,滿心歡喜,對日本國“嘉其勤誠,賜王九章”,又向源道義贈送了金銀、瓷器、書畫等物,並允許日本國朝貢團人員總數可多至二百人,在江浙貿易。此舉促使當時中日關係的改善,也是鄭和出使日本的成果。


    然而,鄭和下西洋的真正使命明史學者則認為“鄭和下東洋”,讚其以經濟手段懷柔,“不戰而屈人之兵”。當然,反過來對日本政府來說,既得到了實惠,也並無什麽損失。不管出於何種原因,最後的結果是鄭和七下西洋解決了皇帝交代的所有問題。因為出海費用巨大,所以這項活動被漸漸終止,鄭和也就沒有第八次下西洋的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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