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對鄭和下西洋的主流定性大多停留在 “入不敷出的政治宣傳”上。換言之如果下西洋僅是一場賠錢的政治運動,那麽朱棣遠超其他君主的花銷無疑解釋不通,但若真的解決了朱棣財源問題,它又是怎樣實現盈利的呢?事實上,官營海貿和禁海政策都不是明朝首創。早在元代,政府為了斂財需要,就曾經出資經營“官本船”。 “官本船”創立之初采取的是一種公私合營的形式。元朝政府從至元二十九年 (1292年)到至治二年(1322年)間,斷斷續續前後四次頒布禁海令。但這種做法嚴重傷害了豪強貴族和普通海商的利益,遭到他們的一致抵抗。而且禁海間接造成走私流行,官府流失了大量稅收。


    鄭和下西洋,正是類似“官本船”思維的經濟活動。不同之處在於,“官本船”至少還是公私合營,下西洋則是純粹的官營。由於鄭和下西洋帶回的貨物主要是奢侈品,隻能被上層階級消化。故而長期以來,一直被部分專家視為 “統治階級的窮奢極欲”。此看法固不能全盤否定,但也可說是一種對市場的無知。鄭和船隊購入的奢侈品中,最大宗貨物為胡椒和蘇木。依《瀛涯勝覽》記載,胡椒在其產地蘇門答臘的價格僅為0.01兩/斤。而據《明會典》所述,胡椒在洪武年間的國內市值高達0.2兩/斤,差價20倍於產地。這就意味著鄭和船隊購回的貨物,擁有很大的利潤空間。


    隨著大量胡椒湧入市場,胡椒價格也因供貨量的提高而持續走低。短短兩年時間,明朝國內的胡椒價格就已經下跌至0.1兩/斤,較之洪武年間下降了一倍。如此一來利潤空間大幅縮水,市場也趨近飽和。但下西洋的船隊卻仍在大量購入胡椒、蘇木,以至明廷的國庫裏積壓了一大批賣不動的貨物。為了清理庫存,解決貨物積壓問題。從永樂五年(1407年)開始,明廷利用“折賞”“折俸”的方式,把蘇木、胡椒當成獎金或工資發給下層公務員,甚至上層文武官員。


    等到明宣宗繼位時,朝廷再次啟動下西洋。而明宣宗九年的 “折俸”也創下了曆史新高——1兩/斤。這種差價已經不能再算作是克扣了,而是赤裸裸的掠奪!鄭和下西洋是中國曆史上一次規模空前的貿易活動。但由於它“官營壟斷”的性質,其經營思維嚴重偏離經濟規律,即便在初期達到了盈利效果,後期也無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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