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仆正在幫簡喬更換床單和被罩,布料抖動時激起了一片細碎的絨毛,而這些絨毛在燭光的照耀中像蜉蝣一般在空氣中遊曳。


    簡喬坐在搖椅上,看著這些微塵,有一下沒一下地搖晃自己。


    “大人,可以就寢了。”兩名男仆躬身說道。


    “我就在椅子上睡。”簡喬的嗓音裏充滿了疲憊。


    兩名男仆微微一愣,然後便熟練地把枕頭墊在簡喬腰後,又給他蓋上一條厚厚的毛毯。他們沒有勸說主人回床上去睡,因為這早已成了常態。


    “大人晚安,祝您做一個好夢。”兩名男仆倒退著離開房間。


    簡喬卻盯著天花板上的一處黴斑,久久不敢閉眼。做一個好夢,這種事對他來說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他之所以選擇睡搖椅是因為,一旦他被夢魘扼住咽喉,在夢裏劇烈掙紮的他也會在現實中抽搐身體。


    而身體的抽搐會晃動搖椅,進而把他從那些可怕的夢境裏喚醒。


    於是,一整個夜晚,他都會在睡了醒,醒了睡的循環中煎熬。不過,這種斷斷續續的睡眠至少可以保證他白天的時候不會因為精神恍惚而暈倒。


    他再也不敢找人為自己整夜讀書,或者絮絮叨叨地說話。即便隻是銀貨兩訖的交易,也不能保證這樣的做法就是安全的。心髒被利刃刺穿的劇痛,哪怕換了一具身體也永遠不會消失。


    在寂靜無聲的夜晚,簡喬寧願與一張搖椅相互依偎,也不願擁抱一個有血有肉還十分溫暖的身體。


    他用手掌輕輕摩挲搖椅扶手,苦中作樂地打趣:“知道嗎夥計,你是本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你救了我的命。”


    夜深了,搖椅斷斷續續、吱吱嘎嘎地響了一夜。


    ---


    三天後,雷哲果然像他承諾的那樣,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格洛瑞最具權勢的大領主們雲集公爵府,一輛輛豪華馬車把府外的街巷堵得水泄不通。


    有的領主從車上跳下來,大踏步地進入城堡,眼睛自始至終都盯著前方,氣勢頗為驚人;有的領主會溫柔體貼地把自己的女伴抱下來,然後擁著對方款款而行;有的領主哈哈大笑著衝圍觀民眾招手,末了讓自己的仆人打開隨身攜帶的箱子,灑出大把大把的銅幣。


    遇見這樣的領主,趕來看熱鬧的民眾會發出驚喜的尖叫,然後舉起雙手感激涕零地喊道:“親愛的大人,您會長命百歲的!上帝保佑您!上帝保佑您!”


    無所顧忌的孩子們會像小耗子一般從擁擠的人堆裏鑽出來,瘋狂爭搶滿地銅幣,搶著搶著便打成一團,變作一群凶狠的鬣狗。


    有人在咒罵,有人在嬉鬧,還有人跪在地上誠心向上帝禱告。


    看見這樣的眾生百態,那些撒錢的大領主便會發出更為愉悅的大笑。這就是他們想要的——歡樂,悲哀,憤怒,爭鬥。這讓他們產生了自己可以主宰一切的錯覺。


    每一位賓客都是威名赫赫的大領主,他們權勢滔天、富可敵國。混跡在這樣一群人中間,安德烈親王也隻能露出謙遜的姿態。


    各大領主實則就是各大邦國的君主。沒有他們的擁護,格洛瑞將不複存在,國王之位也就形同虛設。這個道理,安德烈親王還是懂的。


    站在陽台上默默看著這一切的簡喬指著這些人,低聲問道:“如果沒有你,我是不是連受邀的資格都沒有?”


    “是的。”雷哲一點兒也不擔心刺傷伯爵先生脆弱的自尊心,進一步說道:“在這裏,你隻是一隻小螞蟻。這麽這麽小,明白嗎?”話落用拇指掐住小指,比劃了一下。


    簡喬:“……”


    無奈之下,他衝這個幼稚鬼翻了一個白眼。


    雷哲故作震驚地喊道:“是我眼花了嗎?在我心目中算得上最優雅,最高貴的花都伯爵,剛才竟然衝我翻了一個最不優雅,最不高貴的白眼!天呐,這真的太讓我幻滅了。”


    事實上,他一點兒都不覺得幻滅。會衝自己露出這種古靈精怪表情的簡喬,恰似一株沉睡於雪原中的植物,當寒冷徹骨的冰霜被春風吹拂至融化後,他便長出一叢叢嫩綠的芽。


    他活了,有了溫度,有了芳香,有了朝氣。這才是真實的他,一個隱藏在厚重心防下的小男孩。


    雷哲繞著這樣的簡喬走了兩圈,嘴裏發出嘖嘖的感歎。


    簡喬揉了揉額頭,似乎十分嫌棄這人的調侃和聒噪,眼睛裏卻閃爍出亮光。


    兩人一邊互相挖苦一邊朝樓下走去,像一對兒認識了很多年的老朋友。


    ---


    兩小時後,與各大領主都建立了良好關係的簡喬端著一杯紅酒走向最安靜的角落。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雷哲端著一杯果汁朝他走去,調侃道:“你的臉頰紅得像猴子屁股,快把你的酒杯放下,喝點別的。”說完便用果汁換掉了簡喬的酒水。


    “你真好。”簡喬用手扶住自己昏沉的腦袋,滿懷感激地歎息。


    簡簡單單三個字,沒有什麽誇張的修辭手法,也沒有跌宕起伏的語氣助詞,卻讓雷哲的心撲通一跳。


    “我哪裏好?”他展開雙臂,搭放在沙發靠背上,用這樣的坐姿間接地把簡喬摟入懷中。


    毫無所覺的簡喬靠倒在沙發上,在旁人看來卻是靠倒在雷哲懷裏。兩人之間的親密氛圍慢慢變得濃鬱。


    “你哪兒哪兒都好。”簡喬飛快答道。


    雷哲卻覺得很不滿意:“你是在敷衍我。你根本就沒有認真思考這個問題。我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好好回答。我到底哪裏好?”


    不知道為什麽,他很在意簡喬的看法。然而在此之前,許許多多的人曾當著他的麵大聲唾罵他是魔鬼,還說要用餘生的每一天來詛咒他下地獄,卻也沒讓他的心產生一絲一毫的動搖。


    他似乎隻在意簡喬,這真的太奇怪了。


    胡思亂想中,他聽見了簡喬帶著滿足氣息的喟歎:“不是敷衍啊,是真的。古老的東方有一句諺語,叫做情人眼裏出西施。西施是一位絕世美女。當我們愛著對方的時候,哪怕對方是一個醜八怪,我們也會覺得他是最美的那一個。你不是我的情人,可你是我唯一的,最為重要的,也最為珍惜的朋友。所以,你在我眼裏就是最好的。”


    簡喬指了指自己漆黑的瞳孔,再次強調:“我看不見你的缺點,因為當我的大腦在思考有關於你的事時,我的情感不可避免地戰勝了理智。”


    雷哲:“……”


    有那麽一瞬間,他差點就爆了粗口。別誤會。他當然不可能唾罵伯爵先生,他隻是想用激烈的話語來宣泄心中四處亂竄的熱流。


    他舔了舔尖銳的虎牙,然後止不住地揚起嘴角,露出燦笑。


    不知想到什麽,他忽然問道:“你有沒有情人?”


    簡喬搖搖頭:“沒有。”


    雷哲死死盯著伯爵先生美麗無雙的臉龐,繼續追問:“以前有沒有?”


    “以前也沒有。”簡喬繼續搖頭。


    “那你想不想在格蘭德找一個情人帶回去?這裏的美人比任何地方的美人都出眾。”嘴裏說著蠱惑的話,雷哲的眼神卻暗藏陰鷙。


    簡喬想也不想地拒絕:“不,不會有情人。我有你就夠了。”


    他隻要朋友,不要愛人。愛是占有、紛爭與毀滅。愛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存在。過往的遭遇曾一再向他證明了這個論調。


    雷哲愣了足足幾秒鍾才意識到伯爵先生說了多曖昧的一句話。雖然他能夠理解這句話本來的意思,心緒卻還是沸騰起來。他端起酒杯,暢飲了一大口,眼眸裏閃閃發光。


    簡喬轉頭看他,好奇地問道:“你交往過幾個情人?”


    燦爛的笑容凝固在雷哲臉上,尚未完全吞咽下去的酒水差點把他嗆咳嗽。他連忙擺出不耐煩的表情,擺手道:“這個問題不討論了。”


    簡喬斜眼看他。


    他便尷尬地撓了撓鼻尖。


    就在這時,安德烈親王率領一眾貴族走過來,興致勃勃地問道:“雷,據說你邀請了坎達斯的加西亞?我們怎麽沒看見她?”


    男人想要跨入公爵府的門檻必須擁有財富、權力和地位,但女人卻大為不同。隻要她們擁有足夠美麗的外表,足夠迷人的氣質,足夠卓越的才情和聲望,她們就能受邀進入任何一場宴會。


    說得更直白一點,她們是來給各位大人助興的,身份、地位和財富,之於她們自然也就不重要了。她們隻是這場宴會的裝飾品。


    安德烈親王口中的加西亞是坎達斯城的第一名妓。據說她的美貌足以與查理三世的新寵米婭夫人一較高下。


    最近,她恰好雲遊至格蘭德,於是便收到了公爵府的邀請函。


    “宴會開始前她遞了口信,說是有事耽誤了,下半程才會到。”雷哲取出懷表看了看,沉吟道:“我想她很快就要來了。”


    他話音剛落,宴會廳的大門便緩緩開啟,一名絕世佳人踩著印滿玫瑰花的絨毛地毯,一步一步走進來。她金紅色的裙擺像一片沾染了晚霞的雲朵,散發出瑰麗的光彩,同時也攝住了所有人的視線。


    她站在門口,環視四周,翠綠的眼眸映入燈火輝煌,也映入賓客滿堂。但奇異的是,她明明看得見,卻沒把任何人放在眼裏。


    她的高傲,冷漠與孤獨,仿佛與生俱來。


    這樣的出場方式比任何一位大貴族的蒞臨更為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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