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是有了,而且是大美女,但自己難道要和她發生點什麽嗎?林明遠想到這,心裏咯噔一下,隨即笑了起來,自己在這想的都是什麽亂七八糟的,就算是……困在這裏,自己學周伯通左右手互搏,也不能打拉尼婭的主意啊,那成什麽了,小馬拉大車麽?
林明遠為自己的猥瑣思想而感到一些羞恥的時候,對麵的拉尼婭看他的眼神也不對了,林明遠猛然止住胡思亂想,拉尼婭狠狠瞪了他一眼,卻沒說話。
李三做出了決定,林明遠要尊重他的選擇,拉尼婭是無所謂的態度,她肯坐下來和對方談話,是因為對方的所做的事情,拉尼婭覺得還是挺值得尊敬的,畢竟一般人做不出來這些事情,至於說對方死活,她不在意。
“對了,進來的那個女人呢?”林明遠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急忙問道:“就是那個魔窟之主,她的異能可是混亂之力,讓她進來的話,豈不是如魚得水了?”
這麽重要的事情自己竟然給忘了,實在是不該!
“她?”拉尼婭扭頭看著李三,後者嘴巴動了動,拉尼婭便翻譯道:“早在見到你之前,她就已經被殺死了。”
末了拉尼婭又說道:“李三對於混亂之力十分敏感,他又在這裏待了兩千多年,裏麵的風吹草動早就已經熟悉了,一有人進入,他第一時間就知道,魔窟之主還帶著混亂之力,那更是李三厭惡的,所以他直接就過去殺了對方。你身上沒有混亂之力,還帶著其他巨人的氣息,李三才沒有和你拚命,不然你也不能走到這裏。”
拉尼婭沒說的是,因為拉尼婭出現在了這裏,所以李三迅速趕回來,才沒和林明遠繼續在那糾纏,否則林明遠也沒好果子吃,這位才是真正的人類之中的強者,而且是幾千年前就強橫,哪怕對方都這樣了,也還是一樣的強。
對於李三來說,他能見到‘真神’,那也是很高興的,他曾經有幸目睹過真神,但那都是太久遠的事情了,此時竟然能和一位真神見麵,甚至還談了一會,他本人是很興奮的狀態。
是巨人,也是真神,是強大的存在,所以李三高興。
“那把槍是他的兵器,當年打造它費了不少力氣,不過對你來說似乎沒什麽用。”拉尼婭指著李三遞過來的槍,給林明遠說道。
“有用吧!”林明遠一聽眼睛就亮了,有種打完BOSS,撿裝備的感覺,說道這裏自己都嘿的樂了出來,道:“沒用也沒事,李前輩要是想送給我,我以後遇到適合這把槍的人,我會交給他!”
這麽說就好聽了,卻換來拉尼婭的一個白眼,而李三則是點點頭,表示可以,就按照林明遠說的來,槍是他的兵器,一個武者以自己的兵器為榮耀,別說贈予了,就算是別人碰一下那都是不行的。現在對方要把兵器贈給自己,林明遠就知道,他是真的活夠了。
“他說就這樣吧,這輩子也見過很多東西了,值得了!”拉尼婭翻譯道。
林明遠鄭重的點點頭,朝李三躬身道:“老前輩,既然你意已決,我也尊重你的選擇,所贈兵器我會珍稀,能用則用,不能用也不會讓它蒙塵,必將讓它發揚光大。”
“它叫烈風。”拉尼婭指著那把紅纓槍說道。
烈風!好名字啊!林明遠眼睛一亮,直覺告訴他這把兵器絕對是一把非常猛的兵器,隻是他不會用,所以到他手裏,就跟一根棒子沒什麽區別,橫掃,猛抽,而不是各種招式套路使出去。
但……不管怎麽說,林明遠要感謝李三,這把兵器也是很不錯的。
接著林明遠就看見骷髏李三在地上寫寫畫畫,直接用手指劃上去,劃了一會又覺得不對,它站起來對拉尼婭動了幾下嘴巴,跟著閃身朝著房子那邊跑去。
“劍有劍譜,槍有槍譜,他去給你畫去了。”
“額……”林明遠明白過來,不禁嘴角抽了一下,剛才還想著不會用呢。
李三去而複返,不過是用了幾分鍾時間,手裏拿著一疊棉布,他竟然走出布了……林明遠也是十分驚異的,這裏難道有棉花不成?
當然,林明遠不糾結對方為何會有布這種東西,他更在意的是……這上麵不但有槍法,還有劍法!
是的,是劍法。
作為一個現代人,林明遠看影視劇也好,小說也罷,還是讀古代的文學,覺得所有兵器之中,劍是最帥的武器,仗劍走天涯更是最爽的一件事,所謂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想一下都覺得心潮澎湃,熱血不止。
所以李三送他那把叫做烈風的槍,林明遠高興歸高興,但是他也用不上,但是這本劍法就不同了,林明遠便想著回頭是不是去弄一把劍回來,這樣揮砍之下……豈不是美滋滋。
手捧著劍法和槍法,林明遠已經開始想自己是不是要去弄一把劍了,甭管是古人的還是現代造的劍……在林明遠的認知中,現代的劍估計才是更鋒利更堅韌的,畢竟鍛造工藝是不斷進步的。
不過拉尼婭之前就就否了他的想法,現代工藝是現代工藝,你可以說人類的科技發展使得各種工具也不斷的更新換代,但對於巨人來說,他們走的是另外一條路,現代人可以稱之為魔法,玄幻,修真,異能都可以,那是一種現代科技無法解釋的存在。當然肯定不是越古老的東西越好,事實已經證明,古代人類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古老的東西就真的沒多好,但對於巨人來說,這一點不存在。
反而正好相反,巨人時代的東西逐漸遺失,到現在幾乎沒人知道,至少國家層麵都不知道這些東西了,所以才導致異能者陸續出現後,很多人都是懵逼狀態,包括現在都是。
扯遠了,此時林明遠就是在想要一把劍,雖然他使槍更順手,但有武器總比沒武器強,何況林明遠總覺得……異能應該不隻是這樣。
林明遠為自己的猥瑣思想而感到一些羞恥的時候,對麵的拉尼婭看他的眼神也不對了,林明遠猛然止住胡思亂想,拉尼婭狠狠瞪了他一眼,卻沒說話。
李三做出了決定,林明遠要尊重他的選擇,拉尼婭是無所謂的態度,她肯坐下來和對方談話,是因為對方的所做的事情,拉尼婭覺得還是挺值得尊敬的,畢竟一般人做不出來這些事情,至於說對方死活,她不在意。
“對了,進來的那個女人呢?”林明遠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急忙問道:“就是那個魔窟之主,她的異能可是混亂之力,讓她進來的話,豈不是如魚得水了?”
這麽重要的事情自己竟然給忘了,實在是不該!
“她?”拉尼婭扭頭看著李三,後者嘴巴動了動,拉尼婭便翻譯道:“早在見到你之前,她就已經被殺死了。”
末了拉尼婭又說道:“李三對於混亂之力十分敏感,他又在這裏待了兩千多年,裏麵的風吹草動早就已經熟悉了,一有人進入,他第一時間就知道,魔窟之主還帶著混亂之力,那更是李三厭惡的,所以他直接就過去殺了對方。你身上沒有混亂之力,還帶著其他巨人的氣息,李三才沒有和你拚命,不然你也不能走到這裏。”
拉尼婭沒說的是,因為拉尼婭出現在了這裏,所以李三迅速趕回來,才沒和林明遠繼續在那糾纏,否則林明遠也沒好果子吃,這位才是真正的人類之中的強者,而且是幾千年前就強橫,哪怕對方都這樣了,也還是一樣的強。
對於李三來說,他能見到‘真神’,那也是很高興的,他曾經有幸目睹過真神,但那都是太久遠的事情了,此時竟然能和一位真神見麵,甚至還談了一會,他本人是很興奮的狀態。
是巨人,也是真神,是強大的存在,所以李三高興。
“那把槍是他的兵器,當年打造它費了不少力氣,不過對你來說似乎沒什麽用。”拉尼婭指著李三遞過來的槍,給林明遠說道。
“有用吧!”林明遠一聽眼睛就亮了,有種打完BOSS,撿裝備的感覺,說道這裏自己都嘿的樂了出來,道:“沒用也沒事,李前輩要是想送給我,我以後遇到適合這把槍的人,我會交給他!”
這麽說就好聽了,卻換來拉尼婭的一個白眼,而李三則是點點頭,表示可以,就按照林明遠說的來,槍是他的兵器,一個武者以自己的兵器為榮耀,別說贈予了,就算是別人碰一下那都是不行的。現在對方要把兵器贈給自己,林明遠就知道,他是真的活夠了。
“他說就這樣吧,這輩子也見過很多東西了,值得了!”拉尼婭翻譯道。
林明遠鄭重的點點頭,朝李三躬身道:“老前輩,既然你意已決,我也尊重你的選擇,所贈兵器我會珍稀,能用則用,不能用也不會讓它蒙塵,必將讓它發揚光大。”
“它叫烈風。”拉尼婭指著那把紅纓槍說道。
烈風!好名字啊!林明遠眼睛一亮,直覺告訴他這把兵器絕對是一把非常猛的兵器,隻是他不會用,所以到他手裏,就跟一根棒子沒什麽區別,橫掃,猛抽,而不是各種招式套路使出去。
但……不管怎麽說,林明遠要感謝李三,這把兵器也是很不錯的。
接著林明遠就看見骷髏李三在地上寫寫畫畫,直接用手指劃上去,劃了一會又覺得不對,它站起來對拉尼婭動了幾下嘴巴,跟著閃身朝著房子那邊跑去。
“劍有劍譜,槍有槍譜,他去給你畫去了。”
“額……”林明遠明白過來,不禁嘴角抽了一下,剛才還想著不會用呢。
李三去而複返,不過是用了幾分鍾時間,手裏拿著一疊棉布,他竟然走出布了……林明遠也是十分驚異的,這裏難道有棉花不成?
當然,林明遠不糾結對方為何會有布這種東西,他更在意的是……這上麵不但有槍法,還有劍法!
是的,是劍法。
作為一個現代人,林明遠看影視劇也好,小說也罷,還是讀古代的文學,覺得所有兵器之中,劍是最帥的武器,仗劍走天涯更是最爽的一件事,所謂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想一下都覺得心潮澎湃,熱血不止。
所以李三送他那把叫做烈風的槍,林明遠高興歸高興,但是他也用不上,但是這本劍法就不同了,林明遠便想著回頭是不是去弄一把劍回來,這樣揮砍之下……豈不是美滋滋。
手捧著劍法和槍法,林明遠已經開始想自己是不是要去弄一把劍了,甭管是古人的還是現代造的劍……在林明遠的認知中,現代的劍估計才是更鋒利更堅韌的,畢竟鍛造工藝是不斷進步的。
不過拉尼婭之前就就否了他的想法,現代工藝是現代工藝,你可以說人類的科技發展使得各種工具也不斷的更新換代,但對於巨人來說,他們走的是另外一條路,現代人可以稱之為魔法,玄幻,修真,異能都可以,那是一種現代科技無法解釋的存在。當然肯定不是越古老的東西越好,事實已經證明,古代人類生產力低下的情況下,古老的東西就真的沒多好,但對於巨人來說,這一點不存在。
反而正好相反,巨人時代的東西逐漸遺失,到現在幾乎沒人知道,至少國家層麵都不知道這些東西了,所以才導致異能者陸續出現後,很多人都是懵逼狀態,包括現在都是。
扯遠了,此時林明遠就是在想要一把劍,雖然他使槍更順手,但有武器總比沒武器強,何況林明遠總覺得……異能應該不隻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