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陵自然不肯做兒子或者侄子,雖然本來就是個孫子輩的,但是大夥兒都做了那麽多年兄弟。因此含糊其辭,說是個老友的晚輩,一直在身邊跟著。


    鍾珍則是勉為其難,作為獨孤破城的師妹。


    其實說是道侶更合適,極少有師妹隨著師兄到人家中做客卿的。有門派的人誰願意幹這種低人一等的事。


    獨孤破城原本如此提議,遭到朱子陵強烈反對,鍾珍則不予置評。


    同為元嬰修士,鍾珍是元嬰中期,獨孤破城是初期,方之恒自然希望她也一道成為客卿。試探了幾句後,對方不接話頭,隻好作罷。


    這種情況很多,一人簽約,家眷保持自由身。


    一份元嬰供奉說多不多,說少也不算少。兩個人與一個人區別不大,餓不死也不可能發財,高階丹藥買不了多少。


    三人圖的是進入一個大家族,可以多打探些事,並且靈氣還算不錯,還能夠花少量的靈石使用人家的聚靈陣。


    供奉的數量不多,但是如果出手辦事,一般論功行賞,會給一些額外的酬勞。


    方之恒老於世故,在家族負責與這些元嬰客卿們打交道,卻也不大看得透著眼前的三人。


    看著好似打頭的那位破城道友,雖然生得秀氣得很,不過渾身氣息厚實,說話的口吻也很是粗豪。


    那位好友的小輩,喚作子陵的,英俊雅致,貴氣十足,金丹期後期看著這麽年輕的著實不多。


    最讓人看不透的卻是那位叫做珍寶的師妹。修為最高,看著比子陵還要年輕,簡直如同少女。


    駐顏丹也沒這個效果,要麽是資質極佳,要麽是有些什麽了不得的奇遇。


    珍寶真君,這道號還真是聞所未聞,聽著倒像個家中慣常用的小名。方之恒納悶了一下,難道是家中長輩溺愛之故。


    這樣的三個人,修為不低,看著自有一番風采,並不顯得落魄,卻不曉得為何淪落到做客卿。


    瞧著不像是邪修,散修卻沒這樣的修為。如果是來自什麽門派更加不可能,大門派的元嬰修士又怎麽會去做客卿。


    難道是哪個落難大家族的子弟?


    真是如此倒是件好事,這樣的人知書達理,懂得進退,不會做出讓方家蒙羞的事來。


    鞍前馬後保護自家的年輕的精英子弟,想必極為妥當。


    他倒是沒懷疑三人是來方家做探子的。


    家大業大的,誰怕區區兩個元嬰修士。


    再說他們三人並非是那種看過即忘的人,做探子也太顯眼了些。


    簽訂好合約,最短的期限是一百年。雙方都可隨時解約,卻是要賠償大量靈石。


    五萬中品靈石。


    方家不缺這點錢,三瓜兩棗的零碎花費罷了,如果真覺得不合適,大家好聚好散,給些靈石打發了。


    不過換了被雇用的那一方想提前解約,這筆靈石卻顯得是一筆要命的巨款。


    如果不幸死了,還能得一筆撫恤金。


    條條款款列得十分細致,朱子陵仔細地讀了讀,並未有什麽不合情理的地方,相反還十分優厚。


    比如說,客卿並不需要隨叫隨到,一年最多五個任務,並且還可以拒絕不願意做的任務。


    全部任務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三個月,如果超過了,來年就不用出任務。


    十年之後,會更加優厚,任務時間減少半個月。


    如果百年後還想繼續簽約,供奉會加倍,任務更少,一年最多三次便可,並且不超過一個月。


    三人同住一個客卿大園子中一處靠近邊緣的院落。


    園子格局很是巧妙,用一些桃樹林竹林隔開,樹林外還有不少池塘花圃靈植,因此每個客卿的院落都保持著相對的安寧。


    基本上可以保持老死不相來往。


    客卿們有的喜歡有些人服侍,大部分卻是單獨居住。


    如新來的破城真君就不大喜歡有人服侍,方之恒問清楚了便特地尋了一間完全不需要人打理的院落。


    占了半畝地的院子中青花石板鋪好的地麵,幾棟古樸大氣的房屋,紅磚綠瓦頗有兩分田園風光,滴雨的飛簷卻蹲著上古異獸的雕像,顯出一些仙者風範。


    幾株參天大樹增加些綠意,雖然有些落葉,可自行隨意施展個風卷術就可清除幹淨。


    並無太多的花草,院子一角有一眼不小的溫泉。並非是天然形成的,各處院子都有,方便大家閑時喝些靈酒靈草,泡個澡享受一下。


    一應家私齊全,用料上乘,如果覺得不滿意,可自行添補也可以提出。


    等方之恒離去,三人恢複常態。


    “一百年啊,一口氣將自己賣了一百年。”獨孤破城幾乎想回到乾坤鏡中去做他的土皇帝。


    “下次換我做客卿,你可以休息下。”鍾珍滿不在乎地講道。


    原本她覺得自己修為高一些,人也機靈不少,頭一回做客卿應該由她來。不料獨孤破城覺得自己男子漢的尊嚴給損了,並且義正言辭的說他是“大哥”,因此照顧二弟和三妹是應該的。


    “你可仔細點,別瞎出頭,少說話多看看,跟在人家後麵悶聲發財就成了。”鍾珍叮囑道。


    剛來的元嬰客卿沒什麽大事,不需要如金丹客卿那樣給人駕馭靈獸飛車。一般就是跟著家族子弟後麵,暗中當個護衛,不用出現在人前。


    子弟們去自家的養妖獸的大山裏“曆練”,總不能讓他們真的死了,因此就得有客卿看著。


    獨孤破城連受傷的機會都沒有,輕輕鬆鬆去,輕輕鬆鬆回。


    如今是算是混資曆,都是跟在築基期的方家小輩身後,見他們實在打不過了,生死命懸一刻,獨孤破城便一腳將妖獸踢開,將他們扛回來。


    馴養的妖獸本來也沒多凶,一個個如鼻涕蟲似的,還有人在後麵保護。如此墮落的修仙方式,讓三人真是歎為觀止。


    眨眼便是三十多年來年過去,真有山中不知歲月之感。


    這種安逸簡直讓人無所適從,要不是曾經看見一重天二重天的人打打殺殺搶地盤,還以為修仙本來就是應該如此。


    這次獨孤破城的任務時期比較久,足足去了一個月。


    鍾珍與朱子陵都有些著急了,見他風塵仆仆地回來,幾乎有些望眼欲穿的錯覺。


    外麵奔波的不覺得,蹲在家裏的親人,往往會著急上火。


    “這次發了點財,多了不少收入。”獨孤破城邊走便喜滋滋地說道。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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