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片很大很大,大到幾乎讓人絕望得想自殺的荒地。也不知道是從什麽年月開始,戰亂連連,河水幹枯了,地裏什麽都長不出來,但凡能走的人都走光了,剩下來的那些老弱病殘,隻能坐在原地等著餓死,最後當然都成功的死了。


    曾經有一個本事很大的人,從一個叫做杏花村的地方出去的。他終於回到了家鄉,卻看不到一個活人,恰巧尋到一棵已經死了很久的老杏樹。這地方變得太厲害,以至於他完全看不出這裏到底是不是他原來的家。


    他離家已經幾百上千年了,早已物是人非,四處滿目瘡痍。那條養育了許多人的河流已經幹枯,被土埋了的人骨頭,又被風吹去了麵上的那層土,在沙石中半隱半現。


    這個本事很大的人,就是暗墓門的開山老祖,大家都叫他杏花老祖。


    杏花老祖年老壽元將盡要死未死之時,偶爾會如普通老婦人一般絮絮叨叨起來。據說他有一個鄰家的小姐姐,非常之勤快,有一雙大眼睛,忽閃忽閃仿佛會說話一樣,且很有愛心,會將吃食藏在懷中,晚上偷偷塞給他。


    村口有杏花老祖的石頭雕像,頭略略仰著,缺了一半胡子的下巴像個錐子一樣斜斜的朝著前方,眼睛凝視著遙遠的天際,仿佛在遙遠的天上有他期盼的東西似的。


    鍾珍瞧著卻覺得他似乎有些死不瞑目。


    她此時就站在杏花老祖的雕像下方不遠處,昂著頭仔細的打量著,邊看邊用手指著空中描畫著。雕像不小,足足有一丈來高,瞧著很有派頭,隻因年代遠久,麵孔被風沙侵蝕得坑坑窪窪,已經看不出是否威嚴俊逸。


    她歎了口氣,“也不知道是誰雕刻的,乍一看挺像個樣子,假若杏花老祖的手原本不是一長一短,定然就是叫那人給雕壞了。”


    “鍾珍,鍾珍,吃飯了。”


    “這就來啦!”


    正在她轉身離去的時候,一隻黑漆漆的食腐鴉飛過,落在雕像上頭上,愉快地拉了一灘青白的稀屎,又拍拍翅膀飛走了。


    鍾珍沒看到這一幕,看到也隻會視而不見,暗墓門不就像一坨屎那麽臭不可聞嗎?


    老弟子們吃什麽她不知道,這幾十個新弟子們,一天隻有一頓飯,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不是烤白息蟲就是長腳蜈蚣。如果是白息蟲的話,還算是好的。肥肥白白的蟲子,內髒隻有一條腸子,抽掉之後,便全是肉。味道帶著一股土腥氣,捏著鼻子也能吃下去。


    假若是長腳蜈蚣,嚼得滿嘴的渣子,味道又苦又澀。如果不是因為會餓得厲害,鍾珍不說吃,甚至碰都不願意碰。


    無論是白息蟲還是長腳蜈蚣,在地底下靠近水源的地方,隨處可見,並且是少數沒有毒的蟲子,因此大家抓得容易,也吃得很放心,根本不怕吃了這一頓沒有下一頓。


    叫她吃飯的人是一同被馬洛騙到暗墓門的林嬌豔,比鍾珍大上一歲多,今年十三歲了,家裏開了一間老牌的棺材鋪子,幾輩子都做這個生意。林家人口多,七八個孩子,還有老邁病弱的祖父祖母,雖然這年頭死人很多,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棺材,所以家中日子過得頗有些艱難。


    林家父母聽馬洛一陣吹噓,說林嬌豔有修行天資,都不用征求三女兒的意見,直接打了個包裹,收拾了幾件換洗衣裳,將她送出去。


    林嬌豔對此並無太大意見,她平時也很少在家,一般都去幫忙哭喪或者是給死人畫妝洗澡。不忙著死人生意的時候也是忙忙碌碌,給弟弟妹妹喂飯洗尿布,能逃脫這個家,絕對是一件讓人身心愉悅的好事情。


    除了林嬌豔,還有另外一個十三歲的少年王有根,是個趕屍的學徒。


    本來應當還有兩人,都是長期和屍體打交道的,卻不知為何,給別的門派給搶了去。馬洛在骨頭鳥上嘮叨了一路,抱怨人家不講規矩,明明是他先講好的。


    見越飛越荒涼,林嬌豔半道上吵著要回去,可是馬大叔卻說,骨鳥每半個月用五個靈晶,想要回去,隻能自己走路。這自然毫無疑問是強人所難,這地方荒蕪得連討飯都找不著人家,叫她如何回得去。


    三個新人到暗墓門短短五天,王有根已經興致勃勃的開始修煉,而林嬌豔卻是沉著一張臉走進走出,好似誰得罪了她祖宗十八代似的。事實上,她祖宗十八代如果麵對她現在的問題,也會很不開心。


    等鍾珍跑過來吃飯的時候,正看見管理新弟子的劉師姐用手指戳著林嬌豔的頭,口中念念有詞的罵得很帶勁。


    聽到鍾珍過來,她頓時找到新的對象,“吃飯都要人叫,太不像話了,要是我肯定讓你活活餓死。你們兩個丫頭片子,如果還不開始修煉吸收屍氣,到時候便將你們送去給鄧長老。他可不嫌棄女侍者的多少。不是我對你們凶,鄧長老身邊的女子足足有十幾二十人,來多少個侍女都不嫌多,到時候你們就知道厲害了。”


    真到那個時候,送幾張光著屁股的畫像給那位鄧長老便是了,鍾珍不以為意,不過她還是點了點頭,衝著這位醜得讓人看著眼睛疼的劉師姐甜甜的一笑,“多謝師姐的勸告,我改天一定開始修煉。”


    林嬌豔沉著臉閉口不言,夾了小半條白息蟲放到嘴中,也沒見她咀嚼,一口便吞了下去。今天是她做的飯食,洗得異常幹淨,蟲子並未與往常一樣整條整條的,乃是切成一小段一小段,方便她不用咬,便可直接吃下去。


    吃蟲子需要勇氣,將蟲子咬斷並且咀嚼需要更大的勇氣。


    鍾珍卻不以為意,即便是帶著濃濃的土腥氣味,比起長腳蜈蚣還是好吃得多,她一直細嚼慢咽著,筷子一直沒停,仿佛少吃一口便會吃虧似的。


    許多人對於食物要求其實也沒那麽複雜,如果有更差的,那個沒那麽差的就顯得略有些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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