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過會議的劉瞻園,對非洲那個寶藏的問題自然知曉,不過,他到願意讓女兒子箐來說。因為那個寶藏的問題,沒人比身在非洲的劉子箐更清楚。
而子箐先頭,沒有跟沈十三提起辦個字,因為她太想念沈十三,不想用其他煩心的事,來影響兩人剛見麵時的甜蜜。
如今,她理了一下頭緒,開口道:“首先,麗姐的那個橡膠園所有範圍內的土地權,寫的很明顯,也就是說,她當初跟利比裏亞官方,買下土地的使用權,協議上特別標明,麗姐擁有對這塊土地的任何開發權。
而根據利比裏亞那邊的‘開發權’這個法律規定,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麗姐對這塊土地的地下,也有著開發的自由權。”
劉子箐這麽一說,沈十三跟劉子龍心中明了許多。特別是沈十三,想到當初,王麗去非洲,費勁了心思,才簽訂了那份土地使用權。
回憶一下,那塊地,最初是許可馨的父親許天寧看中的,而許天寧死後,其他人,都盯著許天寧留下的財產,唯獨王麗,把目光鎖定許天寧相中的那塊地。
所以,王麗才費盡心思,把許可馨,連帶著沈十三都給算計進去,最終將天成集團跟她的艾美集團合並重組,以此好借著天成集團的名義,與利比裏亞那邊簽訂了那塊地的使用權以及開發權。
然而,王麗雖然借助了天成集團的名義,可以在許天寧死後,繼續跟利比裏亞那邊簽訂協議。不過,這個協議並非那麽簡單。
因為每個國家的律法都不一樣,這個法律,包括對土地的使用權,或者說,土地法,在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比重要。
記得王麗當初過去周旋簽訂協議之事,其中還出了事故,便臨時中斷了與利比裏亞的協談,急急忙忙跑回來見沈十三。
也就是那個時候,王麗與利比裏亞談的很艱難。
這個艱難在哪呢,那就是,利比裏亞那邊,開始不同意跟王麗簽署土地的開發權。
咱們簡單的說:你買一塊地,你有使用權,可這個使用權,是有規範的。比如,你買了塊地要搞建設,那麽,你就在這個規範裏麵,建你的房子,或者建工廠什麽的都行。然而,有些規定裏麵,卻不允許你建工廠。再打個比方,假如你買的這塊地,靠近居民區,那這使用權裏麵,就會標明,限製你建工廠,或者其它影響居民生活的設施。
還有一個,如果你買的這塊地,在靠近旅遊區,或者風景區,那麽,使用權裏麵,也會標明,不允許你所建造會產生汙染的設施。也就是說,你在這塊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的是一個製造汙染體跟垃圾的設施,那你就等於違背了使用權的協議。
從這兩個比喻中,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權的法規細項,條條款款十分複雜。
然而,整個非洲那邊,土地使用權的法規,並不怎麽嚴格。因為非洲並非發達國家,就這一點,就使得他們的法規不是很完善,其次,非洲那麽多國家,旅遊區,特色城市,少之有少,所以呢,對土地使用權法規,更是寬容的很。
再回到王麗購置的那塊地上,以前就有說,在那片地區,連個信號都沒有,王麗跟子箐,想打電話都很難,由此可見,橡膠園所在的位置,遠離城市。如此,土地使用權,沒有對她做任何標明,也就是說,對她所建造的設施汙染,沒有要求。
為什麽要說這一點呢?那是因為,橡膠園,對土地造成的汙染很嚴重,種植了橡膠樹的園子,其它植物,幾乎無法生存。
那麽,王麗的橡膠園,不違背這一條法規。
其次,再說另外一條法規。
那就是開發權。
你買一塊地,其使用權,跟開發權,又是不同的性質,這個不同點,要看是在哪個國家。
剛才說了使用權,如今說開發權,開發權裏麵最明顯的一條,就是開采權。
其實所有人都有個常識,那就是開采權,裏麵分級別的,開采什麽,是有規定的,一些被限製的礦類,就不允許私人開采。
然而,王麗當初費盡周折,簽訂的開發權,是‘任由’。也就是說,王麗那步棋下的無比穩健,她費盡周折,跟利比裏亞簽訂的合同與協議中,讓她對那塊地的開發,擁有所有自由權。
也正是因為這點,劉瞻園,當初才那麽重視王麗的那個寶藏。
說白了,如果王麗沒有搞定這個前提條件,那麽,就算那塊地下,有著更大的寶藏,那王麗也動不了,反過來說,劉瞻園當初也不會把她奉若上賓,還跟上麵請示,派出重要任務,親自去利比裏亞那邊相商,最終將王麗的這個橡膠園,定為跨國項目。
ok,劉子箐,把這些說明,就是給沈十三跟劉子龍,對這件事,有個定性。
事情就是這樣,王麗對那塊地簽署的合同跟協議,無懈可擊,總歸而言一句話,在非洲的利比裏亞的那塊地下的那個寶藏,就是她的。從合同跟協議簽署後,就屬於她了。
這就是為什麽說,這是一塊到了華夏嘴邊的肥肉。
然而,很多已經定性的事,往往也不是那麽簡單,原因之處,無非這是個跨國項目,這是國與國之間的事。
如此,許可馨說到定性的事企圖被改變的地方。
其一,可以從當初王麗奔赴非洲,急急忙忙去處理說起,那一次,這塊地其實就遇到麻煩了。其原因,就是利比裏亞方麵,終於得知這塊地下埋葬著什麽了,於是他們有些後悔了,想收回這塊地,想跟王麗談,如此,王麗那次才會不舍的離開沈十三,又急急忙忙跑去非洲。
那次的結果是,王麗贏了,利比裏亞那邊,拿王麗沒有任何辦法。
至那次之後,這個事一直平息到現在。
可王麗卻知道,看似平息下去的事,還會有風波,不過,她很清楚,再起風波的話,就不管她的事了,會有華夏這個後盾去擺平。反過來說,就是王麗已經做了她所有該做的事,接下來,不應該由她去做。
或者說,再起風波時,王麗也無計可施了,對於這點,王麗本人是最清楚的。
為什麽會這麽說呢?因為上一次,王麗與利比裏亞的談判獲得勝利。那麽接下來,對方肯定會針對王麗的優勢,來擊破她。
這就比如,兩軍作戰,紅方獲勝。那麽藍方,在下一次的戰鬥中,就會吸取教訓,有針對性的來對付紅方。
所以,利比裏亞做出的這個針對性,王麗招架不了,隻管讓自己背後的華夏去回敬他們。
而子箐先頭,沒有跟沈十三提起辦個字,因為她太想念沈十三,不想用其他煩心的事,來影響兩人剛見麵時的甜蜜。
如今,她理了一下頭緒,開口道:“首先,麗姐的那個橡膠園所有範圍內的土地權,寫的很明顯,也就是說,她當初跟利比裏亞官方,買下土地的使用權,協議上特別標明,麗姐擁有對這塊土地的任何開發權。
而根據利比裏亞那邊的‘開發權’這個法律規定,很明顯的一點就是,麗姐對這塊土地的地下,也有著開發的自由權。”
劉子箐這麽一說,沈十三跟劉子龍心中明了許多。特別是沈十三,想到當初,王麗去非洲,費勁了心思,才簽訂了那份土地使用權。
回憶一下,那塊地,最初是許可馨的父親許天寧看中的,而許天寧死後,其他人,都盯著許天寧留下的財產,唯獨王麗,把目光鎖定許天寧相中的那塊地。
所以,王麗才費盡心思,把許可馨,連帶著沈十三都給算計進去,最終將天成集團跟她的艾美集團合並重組,以此好借著天成集團的名義,與利比裏亞那邊簽訂了那塊地的使用權以及開發權。
然而,王麗雖然借助了天成集團的名義,可以在許天寧死後,繼續跟利比裏亞那邊簽訂協議。不過,這個協議並非那麽簡單。
因為每個國家的律法都不一樣,這個法律,包括對土地的使用權,或者說,土地法,在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比重要。
記得王麗當初過去周旋簽訂協議之事,其中還出了事故,便臨時中斷了與利比裏亞的協談,急急忙忙跑回來見沈十三。
也就是那個時候,王麗與利比裏亞談的很艱難。
這個艱難在哪呢,那就是,利比裏亞那邊,開始不同意跟王麗簽署土地的開發權。
咱們簡單的說:你買一塊地,你有使用權,可這個使用權,是有規範的。比如,你買了塊地要搞建設,那麽,你就在這個規範裏麵,建你的房子,或者建工廠什麽的都行。然而,有些規定裏麵,卻不允許你建工廠。再打個比方,假如你買的這塊地,靠近居民區,那這使用權裏麵,就會標明,限製你建工廠,或者其它影響居民生活的設施。
還有一個,如果你買的這塊地,在靠近旅遊區,或者風景區,那麽,使用權裏麵,也會標明,不允許你所建造會產生汙染的設施。也就是說,你在這塊擁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的是一個製造汙染體跟垃圾的設施,那你就等於違背了使用權的協議。
從這兩個比喻中,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權的法規細項,條條款款十分複雜。
然而,整個非洲那邊,土地使用權的法規,並不怎麽嚴格。因為非洲並非發達國家,就這一點,就使得他們的法規不是很完善,其次,非洲那麽多國家,旅遊區,特色城市,少之有少,所以呢,對土地使用權法規,更是寬容的很。
再回到王麗購置的那塊地上,以前就有說,在那片地區,連個信號都沒有,王麗跟子箐,想打電話都很難,由此可見,橡膠園所在的位置,遠離城市。如此,土地使用權,沒有對她做任何標明,也就是說,對她所建造的設施汙染,沒有要求。
為什麽要說這一點呢?那是因為,橡膠園,對土地造成的汙染很嚴重,種植了橡膠樹的園子,其它植物,幾乎無法生存。
那麽,王麗的橡膠園,不違背這一條法規。
其次,再說另外一條法規。
那就是開發權。
你買一塊地,其使用權,跟開發權,又是不同的性質,這個不同點,要看是在哪個國家。
剛才說了使用權,如今說開發權,開發權裏麵最明顯的一條,就是開采權。
其實所有人都有個常識,那就是開采權,裏麵分級別的,開采什麽,是有規定的,一些被限製的礦類,就不允許私人開采。
然而,王麗當初費盡周折,簽訂的開發權,是‘任由’。也就是說,王麗那步棋下的無比穩健,她費盡周折,跟利比裏亞簽訂的合同與協議中,讓她對那塊地的開發,擁有所有自由權。
也正是因為這點,劉瞻園,當初才那麽重視王麗的那個寶藏。
說白了,如果王麗沒有搞定這個前提條件,那麽,就算那塊地下,有著更大的寶藏,那王麗也動不了,反過來說,劉瞻園當初也不會把她奉若上賓,還跟上麵請示,派出重要任務,親自去利比裏亞那邊相商,最終將王麗的這個橡膠園,定為跨國項目。
ok,劉子箐,把這些說明,就是給沈十三跟劉子龍,對這件事,有個定性。
事情就是這樣,王麗對那塊地簽署的合同跟協議,無懈可擊,總歸而言一句話,在非洲的利比裏亞的那塊地下的那個寶藏,就是她的。從合同跟協議簽署後,就屬於她了。
這就是為什麽說,這是一塊到了華夏嘴邊的肥肉。
然而,很多已經定性的事,往往也不是那麽簡單,原因之處,無非這是個跨國項目,這是國與國之間的事。
如此,許可馨說到定性的事企圖被改變的地方。
其一,可以從當初王麗奔赴非洲,急急忙忙去處理說起,那一次,這塊地其實就遇到麻煩了。其原因,就是利比裏亞方麵,終於得知這塊地下埋葬著什麽了,於是他們有些後悔了,想收回這塊地,想跟王麗談,如此,王麗那次才會不舍的離開沈十三,又急急忙忙跑去非洲。
那次的結果是,王麗贏了,利比裏亞那邊,拿王麗沒有任何辦法。
至那次之後,這個事一直平息到現在。
可王麗卻知道,看似平息下去的事,還會有風波,不過,她很清楚,再起風波的話,就不管她的事了,會有華夏這個後盾去擺平。反過來說,就是王麗已經做了她所有該做的事,接下來,不應該由她去做。
或者說,再起風波時,王麗也無計可施了,對於這點,王麗本人是最清楚的。
為什麽會這麽說呢?因為上一次,王麗與利比裏亞的談判獲得勝利。那麽接下來,對方肯定會針對王麗的優勢,來擊破她。
這就比如,兩軍作戰,紅方獲勝。那麽藍方,在下一次的戰鬥中,就會吸取教訓,有針對性的來對付紅方。
所以,利比裏亞做出的這個針對性,王麗招架不了,隻管讓自己背後的華夏去回敬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