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大郎,也不用害怕,到通判麵前認個錯,此事也就揭過,”另一個衙役安慰道。在他們心中也認為祖陽是走了狗屎運,所以才讓王巨重視。


    但這事兒也正常,隻要放過高利貸的,一半都做過類似的舉動。


    況且現在整個慶州富人為了囤積青鹽,都在想方設法聚攢錢帛出來,隻要姚大蟲態度老實了,相信章楶也不會重判。


    姚大蟲沒辦法了,隻好放人。


    兩個衙役一看這對母女的樣子,立即有數了。


    這事兒還真大了,那個小知州似乎對這種行為最為痛恨,甚至再三勒令三軍,到了敵人那邊都不得不奸yin婦女,否則立斬無怠。


    兩衙役對視一眼,也未說什麽,隻說了一句:“姚大郎,那你帶著借契,與我們一道進城吧。”


    姚大蟲的宅子就在淮安鎮郊外的邊上,不遠。


    一個老年衙役又看著這對母女說道:“你們也隨我們來。”


    三個人帶到鎮中。


    老年衙役在章楶耳邊低咕了幾句,意思是人放出來了,就是那對母女,不過這個少婦好象被姚大蟲糟蹋了。


    宋朝對貞c的重視程度類似天朝九十年代,說重視呢也不大重視,有的人還喜歡熟婦,比如柴榮的義父郭威特喜歡寡婦,劉娥也是小人妻。民間同樣如此,大戶人家的小妾放出來後,許多平民百姓喜歡娶這種“熟妾”。但說不重視,也漸漸重視起來。


    通過ji子就可以看到這種趨向,有許多ji子為了哄抬自己的身份,雖在賣笑,但一直守身如玉,以清倌人自居自榮。


    因此這事兒能說小就小,說大就大。


    最少傳揚開來,會有人恥笑祖陽夫婦。


    章楶先看著借契,道:“你就是姚克明?”


    “小的正是。”


    “某問你,借契上明明寫著到今年八月才會讓祖陽償還這筆債務,為何現在就追債?”


    “明公,小的現在缺少銀帛。”


    “那你有什麽權利擄掠祖陽的妻女?”


    “小的討不到錢,隻好用他的妻女抵債。”


    “那你對祖麻氏做了什麽?”


    “小的錯了,小的錯了。”


    其實姚大蟲還有一條罪名,那就是在宋朝任何不得販賣女口,不過這條禁令也成了一個笑話,不但官員在販賣,宋仁宗皇宮中的太監也曾買回來兩個國色天香的少女,並且這兩個少女還是訂了親的。然後王素等大臣向宋仁宗要人,皇上,你這麽幹是不對的。宋仁宗舍不得啊,不過確實是不對的,最後將這兩個少女放出宮。


    而且王巨同樣在賣戰俘,這些戰俘中的麻魁兵正是女口。


    宋朝律令也沒有說隻禁止買賣宋朝的女口,外番的女口則隨便之。


    所以章楶便沒有責問了,而是說道:“先將他帶回慶州城,仔細拷問。”


    “喏,”章楶在問字前麵加了一個拷字,衙役會意,應了一聲,將姚克明押向慶州牢房。


    章楶將大家摒退,看著祖陽說道:“祖陽,老子說禍福相倚,你得王知州重視,這是你的幸運,所以發生了這件事,你也可以當成一種消災。”


    也就是你本來沒有這麽大福份,現在這個福份來了,所以老天也要注定給你一點兒磨難。


    用一個通俗的成語叫無福消受。


    怎麽辦呢,隻好這樣安慰了。


    “並且王知州也會給你一個公道,但我還要說兩條,第一姚克明惡有惡報,但你欠下他的債務,得到官府貸款後,一定如數償還給他的家人。”


    “小的一定聽從。”


    “嗯,王知州看重你,不僅看重你有一些想法,也是看重你平時的為人。其次不久,官府便會將你的借貸發放給你,王知州也會從那邊替你請來高明的工匠。並且你剛才來到淮安鎮,在城門口也看到了,王知州有意地在山那邊用物資換來大量牲畜,包括牛馬羊的羔崽,其中包括一些毛羊(綿羊)。不僅如此,王知州以後還會出台一些措施,並不是真正打算將宋夏之間的貿易徹底中斷,如果價格合適,從山那邊仍然能換來大量皮毛。也就是說,不用等到秋天,你的作坊就可以開工。”


    “謝過知州,謝過明公。”


    “我們是你們父母官,做這些是份內的事,你也不用謝了,如果真想謝,以後切記,自己致富的同時,莫要忘記鄉親。其次,我等會兒向你母親子錄一個口供,這件事算是揭過,你要安心經營,莫要以後連官府的一分利貸,都還不起,那才辜負了大家對你的期望。”


    “是,是。”


    章楶這才錄口供,然後讓他們一家回去,隨後想了想,喊來一名衙役,讓他去鹽州,對王巨報信。


    因為隱約的,他感到這件事不簡單,況且青苗法後麵還有要命的免役法……


    王巨看了案卷後,問那名衙役:“你是不是淮安鎮人氏?”


    宋朝的官府機構,到縣一級就結束了,餘下的鄉鎮除了征收稅務、或者倉儲等一些部門外,不置行政部門的。


    淮安鎮雖是一個重要的軍、商要塞,但同樣也沒有置行政部門,州縣的行政部門全在慶州城中。


    不過除了州縣各個官員外,還有大量的胥吏、衙役與衙前,這個人數龐大,他們不僅來自慶州城,也來自慶州各地。因此章楶去淮安鎮,所帶來的衙役衙前胥吏,多是來自淮安鎮的人氏。


    隻是王巨為了確認,問了一問。


    “明公,小的正是。”


    “你對這個姚克明熟不熟悉?此人平時為人如何,不要以我的喜惡回答,請公正的回答。”


    “這個人平時有些凶惡,所以才被鄉裏百姓稱為大蟲,但家中頗有些錢財。”


    “那他為何隻給了祖陽二分利?”王巨又問,這些情報,都是王巨派了兵士,暗中摸索出來的,也知道祖陽借了不少錢,不過多是二分利,雖然二分利也是嚇人的利息,但相對於宋朝的高利貸,這個利息可以說是起步價,因此王巨並沒有太注意。


    “小的倒是聽說過一些,去年秋後,祖陽織出氈毯,技藝還算是比較精美的,不過他要進一步改良,同時也要增加一些織機的什麽,因此向鄉親們借錢。因為看到了前景,姚大蟲借了一些錢帛給他。利息不重,若是重了,祖陽可能不會借。當時大家都沒有料到西夏會入侵,官府會堅壁清野,將所有羊都宰殺掉,更沒有想到朝廷會占領一段橫山,將橫山幾條商道堵死。”


    橫山商道,王巨其實根本就不想堵死,不過現在為了迅速將青鹽賣出去,真相不會提前說出來的。


    不過這樣一說,王巨也明白了。


    這與前世的民間借貸一樣,越有錢越有很多人想將錢借給你,往往月息隻有一厘。


    越沒錢則越難借到錢,能借的往往則是真正的高利貸,月息二厘三厘,甚至都有六厘。


    在宋朝,民間利息更高,起步就是年息二分,並且這樣的利息占的比例還很少,多數則是年息六分,甚至百分之百到百分之三百之間。


    但問題不止這些。


    王巨想了想說:“這樣吧,讓章通判以擄人妻女罪,將此人秋後問斬。”


    “啊。”


    “為什麽驚訝,如果動不動就將別人妻子兒女擄去做部曲奴隸,地方如何治理。”王巨反問了一句,然後寫奏折。這件事與軍事軍隊一點關係也沒有,必須奏報朝廷同意後,才能處決姚克明。


    因此王巨將經過寫了一遍,在這個奏折上還有一條罪名,那就是擄人妻女並奸yin之。地方露布上就不說了,省得百姓以後指點祖陽夫婦。


    但王巨用意不僅如此,而是青苗法與免役法。


    執行青苗法前,一是高利貸的殘忍,以及各個地主借助高利貸兼並土地,不僅兼並貧困百姓的土地,這個債還沒有還清呢,因此一家老小全部做人質,扣在各個地主名下,成了他們的奴隸。地有了,人也有了。


    其次還有常平倉,國家設置常平倉,就是豐年儲存,荒年平壓糧價,救濟百姓。但實際常平倉因為胥吏貪墨,虧空嚴重。豐年時想換新出陳,因為糧商的壓價,又造成更嚴重的空虧。荒年則因為儲糧少,起不到打壓囤積居奇的作用,就是這點可憐的儲糧,還因為胥吏貪墨,要麽攙著灰沙賣給百姓,要麽因為州倉離各縣遠,百姓購買不便。


    因此王安石用常平倉與青苗貸掛鉤,推出青苗法。


    然後用價值一千多萬貫的常平倉儲糧與轉運司聯合,或直接貸糧,或與轉運司兌換成錢帛放貸。糧價以前十年中的豐收之年的均價做貸價。一年貸兩次,正月三十,五月三十,正月三十也就是秋稅結束之時,正好有的百姓手中缺糧,春荒到來,因此隨著交納秋稅時,一道貸這個青苗貸,以備春荒,五月三十還貸。不過夏收占的比例不大,交還夏稅與青苗貸後,恐部分百姓又要麵臨夏荒,因此又有夏貸,五月三十正是交納夏稅之時,又可以隨著夏稅一道貸青苗貸,到十月償還。


    因此弄不好,它非是二分利,而是四分利!


    還有一個例子,自從推廣青苗法後,國家每年拿出的錢糧是一千五百萬貫到兩千萬貫之間,但沒有超出兩千萬貫。然而盈利卻是三百萬貫到四百萬貫以上。


    正好是兩分利。


    然而一些死賬呢?還有官員胥吏的貪汙呢?


    實際名為二分利,攤派到百姓頭上,可能就是三分利!


    按戶等攤派,一等戶十五貫,二等戶是十貫,三等戶是五貫,四等戶是一貫五百,五等戶是一貫。


    試問三等戶以上者,需要這個青苗貸救急嗎?要命的是四等戶以下想貸還需要裏正耆戶長擔保,不然還不貸給你。而且有的州縣因為攤派的數字大,青苗貸沒有放完,那麽還得要重新攤派,也就是比這個數字攤派得更多。


    攤派乃是朝廷旨意,到了地方上執行則更亂,比如貸糧,常平倉貸給百姓的是陳糧,然而官員則是按照以前的新糧估價,比如宿州貸綠豆,每鬥上等為七十五文錢,次等是七十二文錢,但到新糧上來之時,陳糧價猛跌,這逼得百姓隻好用新糧還貸,實際等於無形中讓百姓收入減少。


    所以司馬光等人上書彈劾,不過司馬光也在胡說八道,說什麽陝西以陳米一鬥七十文放貸,再讓百姓以新好小麥每鬥四十文還貸,朝廷獲利近兩倍。


    麥價能與米價相同嗎?


    又有一些人在民間謠傳,說是陝西官員為了放貸,命娼ji坐在肆間置酒引誘大家主動借貸。這豈不是瞎扯嗎?


    對青苗法,王巨本身不想發表什麽想法,王安石變法,一是去除國家弊政,二是改善困窘的財政,然而那個黑窟窿未填上去,不斂財怎麽辦?


    況且是均攤著斂財,一等戶就打算貸二十貫,他們不用貸兩次,一年不過多征了四貫錢,不會死人的……


    某些方麵也確實打壓了一部分的高利貸,以及高利貸引發的兼並問題,但絕對不能誇大它的作用。斂財才是主要的。


    因此王巨借助這個案件,在隱晦地說明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這些豪強們確實是無法無天,借契未到期,說明祖陽並沒有違約,就敢將祖陽的妻女強行擄回家並奸yin之。


    這個問題很嚴重了,諸位,你們也別當看不到。


    第二個問題就是這個利息,雖然民間常出現嚇人的百分之百到百分之三百的高利貸,不過如是合理的投資,那怕是二分利,也有許多人願意放出來。但青苗法的利息呢,名義是二分,實際是四分!


    朝廷同不同意處死姚克明不重要,重要的是這背後引起的反思。


    這也是沒辦法,王巨認為下來了,不會呆在漩渦裏了,實際不是,自己治理慶州,青苗法能逃得過去嗎?馬上還有更頭痛的免役法,那個攤派更多……


    寫完了這個奏折,王巨吩咐快馬送到京城。


    不過他隨後在屋子裏走了幾步,覺得自己有點兒對牛彈琴了。自己說了,就管用了嗎?


    就象後來的tg,都軟到那份上,但外界有幾個國家認可了?相反的不顧事實,繼續妖魔化。想到這裏,他心中歎息一聲,想到,還是單幹吧。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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