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位教書先生,誤人子弟,被人告到縣衙受審。
縣官問他:“你教書常念白字嗎?”
先生大喊冤枉:“純屬誣告,子虛鳥有!”
縣官一聽不對,說:“什麽鳥有?你把‘烏’說成‘鳥’字,當堂出錯。你認打還是認罰?”
先生害怕挨打,隻得說:“認罰。”
縣官提筆下判:“罰雞三隻,兔兩隻。”
先生趕緊回家拿來一隻雞。縣官見了,責問道:“你為何就送一隻雞?”
先生回答說:“大人你寫的不是‘罰雞三隻,免兩隻’嗎?”
縣官聽了,哭笑不得。
縣官問他:“你教書常念白字嗎?”
先生大喊冤枉:“純屬誣告,子虛鳥有!”
縣官一聽不對,說:“什麽鳥有?你把‘烏’說成‘鳥’字,當堂出錯。你認打還是認罰?”
先生害怕挨打,隻得說:“認罰。”
縣官提筆下判:“罰雞三隻,兔兩隻。”
先生趕緊回家拿來一隻雞。縣官見了,責問道:“你為何就送一隻雞?”
先生回答說:“大人你寫的不是‘罰雞三隻,免兩隻’嗎?”
縣官聽了,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