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和埃麗兒出席一個朋友間的聚會。席間,他們與一個圈中有名的潮流分析家聊得火熱,話題是抱怨洗衣服的時候總是會丟掉一隻襪子,大家輪流貢獻些好點子,怎樣才能把壞事變趣事。


    埃麗兒說:“丟掉的襪子很難找回來,剩下那隻怎麽辦,這是一個問題,我們幹嗎不把它變成一件有趣的事情,而不用為找襪子浪費時間。說實在,我討厭成雙成對的襪子。”


    宴會結束後,斯托腦袋裏還盤算著這事,睡在床上的時候,他突然一蹦而起,腦子裏冒出的點子讓其覺得很興奮:襪了為什麽一定要配對呢?奇妙的搭配不是更有趣?


    第二天,他找來埃麗兒,再拉上另外兩個朋友詹森·多斯和萊斯利·喬納森一起商量賣襪子的可能性。商量之後,首先達成銷售對象共識——8~12歲的少女,她們本身就是經常丟襪子的“主力軍”。賣混搭襪子本身就像某種惡作劇,為了滿足人們買襪子時抱的幽默感心理,所以定下來襪子要用明亮輕快的顏色,迎合那個年齡群的少女的審美愛好。


    隨後,他們決定,把襪子設計成漂亮的裝飾品,讓年輕人通過混搭自由地表達自我。每隻襪子的設計都采用一種經典圖案,波爾卡圓點、條紋、心型、花朵或波浪,有4個係列:“傳統係列”、“驚豔係列”、“前衛係列”和“幽默係列”。另外,每隻襪子都有一個特別編號,比如“驚豔4號”,或者“前衛25號”,這樣便於收藏襪子,就像收藏棒球卡、麥當勞的小玩具,使人們越買越想買。如果湊齊一整套134隻襪子,就能產生8911種搭配。想象一下以下的情景——足夠一個人連續穿24年,每天都是不重複的搭配;還可以連續穿67天,不用洗襪子。


    雖然這些襪子的款式設計看上去很隨意,甚至有點滑稽,不過為了平衡,不過於浮誇,設計者在用色與圖案上選用經典搭配,所以整體效果還不錯,錯配卻和諧,而且什麽時候穿都不會過時。


    襪子出來後,不僅是美國的少女,而且似乎所有年齡層的女性都對它很鍾愛,有些祖母本來為孫女買襪子,後來反而買給自己。而且,他們發現,擺在兒童架上最大碼的襪子很快就賣光了。“因為所有女性都有‘女孩兒情結’,她們希望再當一回小女孩兒,尤其是和女兒、孫女一起穿的感覺,更是奇妙。”


    離經叛道的創意,加上出色的設計,讓產品風靡全美,兩年時間,已擁有600多家專賣店,資產價值達到幾億美元。接下來,他們已經不滿足於隻做少女市場和襪子市場了,在創辦者的設想裏,將要生產出適合不同年齡的錯配襪子,從男孩兒、嬰兒,到成熟女性,甚至成年男性,他們還希望把業務從襪子這種單一商品拓展到書籍、拖鞋、床上用品、睡衣和其他衣物服飾。


    打破你的思維,把襪子一隻一隻出售,很多時候,成功就是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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