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邊的早晨總是很熱鬧,河水蜿蜒曲折,河麵彌漫著晨霧,洗衣的婦女蹲在岸邊,流水聲與刷洗聲此起彼伏。


    何曉芸洗完衣服,將木盆挎在腰上,沿著河邊小路往家裏走。


    已經是四月中旬,天氣回暖,雨水逐漸豐沛,昨天剛下了場雨,黃泥路上,一個連著一個都是水坑。她小心留意腳下,以免踩進泥坑裏。


    清水河一側是山,一側是田,犁平的水田被田埂切割成一塊塊,田裏已蓄滿了水,為過幾日插秧做準備;微風撩起粼粼水波,映照著金閃閃的晨曦,幾隻鷺鳥涉水揀食,更遠些的竹林上空,飄著嫋嫋青煙,是有人家在做早飯。


    迎麵走來同族一位嫂子,何曉芸跟她不是很熟稔,隻打算略略點頭就好,哪知對方大老遠就嚷了起來,“曉芸你還在這兒呢,你們家建偉回來了,趕緊回去吧!”


    她隻覺得心口噗通一聲,沉沉地往下墜。


    那位嫂子走近了,接著說:“昨天她們還說小娟她男人顧家,要我說,誰也比不上你們家建偉,部隊一年到頭就休幾天假,每次還緊趕著插秧的時候回來,他都提成幹部了,怎麽還那麽勤快呢?”


    何曉芸心不在焉,也沒聽清她說什麽,胡亂點了點頭。


    對方誤以為她急著回家,玩笑道:“你看我,這麽沒眼色,還拉著你囉嗦。趕緊家去吧,一會兒上你家討糖吃!”


    “嫂子一定要來。”她勉強笑了笑,與對方錯開身,就這一下不留神,半隻腳踩進水坑裏,低頭一看,灰撲撲的布鞋浸入水中,鞋麵上沾了一層泥。


    上輩子,自從有能力掙錢後,她再也沒有穿過這樣的鞋子。


    一場癌症帶來了死亡,同時又給她奇怪的新生——她現在在一本書裏,成了男主角的媽媽,這角色跟她同名同姓,要不是如此,她也不會印象深刻。


    眼下是一九七五年,書中的劇情二十年後才開始,那時男主爸已經身居高位,威嚴深重,是個說一不二的大人物。憑空接手這麽個有出息的丈夫,何曉芸卻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因為這樁婚姻並不是兩情相悅,而是原主逼出來的,為了嫁給男主爸,她假裝落水賴上人家,一哭二鬧三上吊,使出種種手段,才終於如願,夫妻二人的感情可想而知。


    更叫人頭疼的是,來到這裏之前,何曉芸別說結婚,連異性的小手都沒拉過,而現在,她不但有丈夫,連兒子都三歲了。每次那個小胖墩兒喊她媽媽,她都想問:我是誰?我在哪兒?我要幹什麽?


    若不是大環境不允許,她真想把婚一離了之。


    但好在也不是沒有好的方麵,至少她白撿了條命,隻這一點,就足夠她打起精神去應付各種附加麻煩。


    癌症瀕死的時候她都沒怕過,還怕他一男人?如此給自己打足了氣,她又昂首大步繼續往家裏走。


    至於某些“對單身死宅而言,異性猛於虎也”的言論,則被她十分阿q地忽略了。


    剛走到家門口,聽到院子裏傳出小孩的聲音,家裏其他人今天有事,隻有三歲的男主魏遠航和他奶奶在家,外加一個剛從部隊回來的魏建偉。


    何曉芸本打算在門外觀望一下,哪知小孩子眼尖,一下子將她揪出來,還興奮大喊:“媽媽,爸爸回來了,給我們買了好多橘子糖!”


    何曉芸就像被人生生從沙子裏拔出來的鴕鳥,不得不硬著頭皮,慢吞吞走進去。


    她略瞥了一眼,魏建偉長得高,身形更是挺拔,身上有一股常人沒有的銳利氣勢,這樣的氣勢往往讓人忽略了他的長相,不過從家裏牆壁上的照片上看,他的相貌也十分英俊,不然哪能生出個男主兒子?


    “曉芸回來了,建偉剛到家,你們說說話,我去給他下碗麵條。”男主的奶奶王春花道。


    何曉芸可不想留在這兒說說話,忙把木盆放在石牆上,說:“媽,我去煮麵吧。”


    王春花擺擺手,取下圍裙寄在腰間,快步進了屋,“不用,我手腳快。”


    不等何曉芸再說什麽,小屁孩魏遠航就撲騰撲騰跑過來,扯著她的衣角,“媽媽快來看,好多好多橘子糖,有那麽那麽多!”


    何曉芸隻得順著他的力道往前走,經過魏建偉身邊時,用隻有自己才能聽見的聲音,說了句“回來了”,說完後就自覺完成一件任務,立刻安心許多。


    魏遠航口中的好多好多,確實不少,足足兩大包。現如今物資匱乏,別說糖,就連鹽,許多人家也得省著用。


    她昨天還看見,一個小孩子拿著顆水果糖,隔著包裝袋把糖摔碎,給一群小夥伴一人分了點碎片,就讓他們乖乖奉他為頭頭。那場麵既好笑,又心酸。


    魏建偉回家,魏遠航這麽高興,大半也是看在橘子糖的份上,不然,他一年才在家十幾天,兩三歲的小孩子又健忘,能記得有這麽個人就不錯了,哪會這樣熱情。


    “媽媽,我能吃一顆嗎?”小胖手拿著顆糖,魏遠航眼巴巴看著她。


    何曉芸從前對小孩子說不上多喜歡,就跟平常人那樣,看見可愛的孩子多看兩眼,看見熊孩子退避三舍。魏遠航長得圓頭圓臉,白胖胖肉嘟嘟,難得被一家人寵著,還沒有把性子寵壞,就算偶爾調皮,也不至於讓人厭煩。


    小歸小,他還挺能聽得進道理,前幾天因為換季咳嗽,一些涼的、甜的東西,何曉芸不讓他吃,他就乖乖不吃,不會亂耍脾氣。有趣的是,一回他明明很想吃,卻故意在何曉芸麵前,奶聲奶氣大聲道:“咳嗽不能吃糖,會咳得更厲害的。”也不知是說給自己聽,還是說給她聽。


    “昨晚是不是沒咳嗽了?那就吃一顆吧。”何曉芸摸了摸他的腦袋,眼角撇見魏建偉在院子裏走動,不知做什麽。


    “不咳了!”魏遠航眼睛一亮,立刻說道,“今天也沒有咳嗽。”


    她點點頭,又說:“沒咳嗽也不能多吃。”


    “我知道我知道,吃多了又會咳嗽的,媽媽也不能多吃!”魏遠航邀功般搶著說。


    “就你是個機靈鬼。”何曉芸好笑道。


    耳邊聽到衣服抖開的聲音,轉頭一瞧,是魏建偉把她放在石牆上的衣服拿去晾了。


    “哎……”她剛要出聲阻止,想起那都是魏遠航的衣服,讓他晾一下也沒什麽。倒是他會主動去做這種小事,讓她有點意外,畢竟附近那些男人,都隻管下地掙工分,家務活在他們看來,就是女人的事。


    剛才回來路上,那位嫂子提起的“小娟她男人”,就是因為他在家時會做飯洗碗,雖說是在小娟生病時候做的,也夠讓其他婦人們羨慕了。


    不過,魏建偉跟原主的關係,看來是真的很一般,從她進門到現在,兩人沒有一句對話,她連正經招呼都沒打一個,也不見他有什麽意見,更沒有主動開口的意思,這對夫妻,真是“相敬如冰”的典範。


    但是想想書裏男主媽做的那些極品事,還不如相敬如冰呢。


    魏遠航又討了一顆糖,要分給隔壁的小女孩,他跑出去後,何曉芸進了屋,免得在院子裏尷尬。


    魏建偉晾好衣服,將木盆倚在牆邊,看了眼她的背影,才去整理帶回來的行李。


    王春花在廚房裏切麵,何曉芸坐到灶下,給鍋裏添了水,把火生起來。


    王春花一邊將麵條抖開,一邊看了她一眼。


    這個二兒媳婦,她一開始就不是很滿意,性格太潑辣,又處處爭強。隻是那時候她非要嫁給建偉,尋死覓活的,實在太能鬧騰,王春花怕真鬧出人命來,也怕影響兒子在部隊的前途,才做主同意把她娶進門。


    結婚後倒是安分了些,有點小矛盾,她做長輩的,睜隻眼閉隻眼也就過去了。這兩年小孫子漸漸長大,她聽二兒媳話裏話外,是有想分家的念頭。


    王春花起先想,反正以後早晚是要分家的,等這次二兒子回來,不如一家人在一塊商量商量,省得以後二兒媳又鬧起來,讓其他人看笑話。


    可這陣子,看她又消停了,脾氣也收斂不少。


    而且從前建偉回來,她總是第一個去翻他的行李,生怕有什麽好東西被別人搶了先,還要追問工資、津貼,跟債主似的不依不饒,今天竟然一個字也沒問起,還主動來給她燒水,比太陽打西邊出來還稀奇,不知道在又打什麽主意,總不會真的轉了性子吧?


    “明天讓建偉陪你回趟家,過兩天開始插秧,就沒時間走動了。”水開了,王春花把麵條下到鍋裏,用筷子攪了攪。


    何曉芸楞了一下,才明白她說的是回娘家。女婿難得回來一趟,是應該要去嶽父嶽母家拜訪的,不過她還沒適應好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總覺得古怪不自在,偏偏這時候,腦子裏還響起從前聽過的一首老歌:


    “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身上還背著一個胖娃娃呀!”


    她心裏頓時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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