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想幹等著天上掉男主角。


    可一時也不知道去哪找……


    阿爾隻好廣撒網,又開始恢複“以前倒賣戲票時,直到半夜才回家”的不健康作息。


    他每天都在附近的幾家劇院來回流竄,但凡遇到有什麽演出,就出去找自家小夥伴拿票進去看,也不看別的,隻盯著舞台上的男演員不停打量……


    “稀奇,稀奇!別的男人都是跑來看姑娘,你可好,居然是來看男人的。”


    賣票的史密斯先生見他這樣就覺得很好玩,便擠眉弄眼,拿他打趣。


    阿爾將他狠狠瞪了一眼,本想回幾句過去……


    可一想到那天殺的男主角還沒找到,不免又是有些心灰意冷,他便把手裏剛看完一場戲票隨手扔到一旁,也不講究地坐在地上,單腿支著,身子靠牆,往那一倚,姿勢很是頹廢。


    自認識以來,總見他小大人一樣自信滿滿、成竹在胸,還從沒見過這樣的沮喪。。


    賣票的史密斯先生不由得有點兒好奇了。


    說起來,這位先生和阿爾也是好長時間的老交情了。


    這其中還有點兒典故。


    當初賣戲票給阿爾的時候,他還曾誇下海口說什麽隻是看你可憐,純幫忙、不要抽成。可等後來,愕然發現,倒賣戲票居然真的很來錢,再算算如果自己若是同意抽成能得的錢,頓時腸子都快悔斷了,好幾天在家中唉聲歎氣,以為錯失賺錢良機。


    可誰知,峰回路轉。


    到了當月的月底時,阿爾居然把抽成的錢,一分不少地給他送過來了。


    而且,這小人精當時把話說得漂亮極了。


    他特意擺出一副氣憤的疾言厲色樣子,上來就指著人一通訓斥: “你說得那是什麽話?什麽叫當初已經說好不收錢了?我怎麽不知道說好了?誰又同你說好的?我隻知道,你明明幫了大忙,出了大力氣,隻是看我小,同我稍稍客氣幾句。怎麽?這年頭,難不成誰還把隨口客氣也當真了?別開玩笑!我若是真借此裝傻充楞,把客氣當真,那我成了個什麽人?忘恩負義的白眼狼嗎?”


    呃……怎麽回事?


    不收抽成錢還是我的錯了?


    哦,是我害你變白眼狼了?


    賣票的史密斯先生當時差點兒給罵傻。


    但不得不說,這麽大一個台階都已經搭好,還擦得幹幹淨淨,裏子麵子都有了……


    他還瞎矯情個什麽?


    最後,自然是被罵也甘之如飴,滿臉堆笑地把錢給接了。


    這錢也沒白給。


    自那以後,史密斯先生逢人便誇阿爾仗義、大氣,別看年紀小,卻很懂做人,之後更是投桃報李地頻頻做了個中間人,幫忙聯絡了好些劇院中負責票務的人員。


    可以說,阿爾後來在黃牛事業上的小小發展,是離不開他鼎力相助的。


    也因此,兩人關係一直挺親近。


    這會兒被阿爾給瞪了……


    他也不生氣,左右張望下,見沒什麽人,就笑嗬嗬地從售票處走出來,還拿了幾張報紙往地上一鋪,坐到一旁,很是關切地問:“怎麽?遇上什麽麻煩事了?“


    阿爾不想說。


    他不是愛炫耀的性格,凡事沒有足夠把握是輕易不開口的。


    史密斯先生見了,不由歎了一口氣,說了這麽一番話:“和我聊聊,阿爾?我承認,你比我要聰明能幹。可一個人總不能把所有的一切都默默背在身上,還一點兒錯都不犯啊。你其實可以多做點兒符合自己年齡的事,撒撒嬌,發發牢騷,偶爾也像個孩子一樣。”


    阿爾沉默不語,心裏很承他這份關切之情。


    但很遺憾,不管前世今生,從他父親死的那一天起,他就做不成孩子了,所以,哪怕接受到了這樣的好意,依然很克製,很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也沒什麽大不了的!不過是人倒黴的時候,感覺什麽事情都不順,但我總能邁過這個坎兒的!”


    史密斯先生歎了一口氣,知道這孩子是輕易不會對人打開心扉的。


    既然如此,也不再費勁兒多勸,打算回售票亭裏待著去,放他一個人安靜。


    可誰知,他這邊剛一起身……


    阿爾便不知道看到了什麽的,一雙綠眼睛瞬間都要發光了,一個眼明手快,便像貓捉老鼠一樣迅猛抓起了之前被他墊在屁股下頭的報紙。


    史密斯先生嚇了一跳。


    他瞪大眼睛,脫口就是一句:“你見鬼了嗎?”


    “哦?”阿爾隻顧看那張報紙,都沒顧上回答。


    “哎呀!你到底見什麽了,這麽激動?”


    “唔?“


    “我在問你呢?”


    阿爾攥著報紙笑了。


    他朝著滿臉好奇的史密斯先生眨了下眼睛,笑嘻嘻地說:“你不是早知道了嗎?”


    “啊,真讓人著急。我早知道什麽了?”


    “男人呀,我不是一直在找男人嗎?”


    他說這話時一本正經得要命。


    史密斯先生明知他是說笑,一時也有些瞠目結舌了。


    “你瘋了?”


    米爾森先生吃驚地說。


    他特意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等重新戴上後,又仔細看了看報紙上被用鋼筆圈出來的標題。


    隻見上麵寫著:[著名搖滾歌手馬特帕文德,已於今晨xx時xx分正式被回聲樂隊開除。]


    “阿爾,我知道你著急,但先醒醒腦子,別這麽病急亂投醫的。”


    米爾森先生忍不住朝阿爾說:“雖然咱們沒找到合適的男主角,可也不能隨便拉一個啊!再說,你看中的這人壓根和咱們不是一夥兒的。”


    “怎麽就不是一夥兒了?”


    “咱們是一部音樂劇啊。”


    “對啊,他以前不也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嗎?”


    “那不一樣的。”


    “有什麽不一樣呢?一個鼻子一張嘴的,大家都一樣。”


    “你明知道我在說什麽!阿爾,先不說那人名聲怎麽樣,隻說他的職業……”


    “職業又怎麽了?”


    “沒怎麽,但你讓一個過氣的搖滾明星,站到劇院舞台上,這不合情理。”


    “如果事事都要合情合理,那我也不站在這兒了。”


    “什麽意思?”


    “先生,難道您覺得,一個貧民區窮小子成為劇作家,這是很合情合理的一樁事嗎?”


    “唔……”


    “試試吧!既然咱們圈子裏找不到合適的人,為什麽不試試圈外人呢?”


    阿爾很急切地想要說服他。


    也許在米爾森先生看來,讓一個大眾流行圈中的搖滾明星跑來唱音樂劇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搖滾明星的氣質太現代、太流行了,搭配“雖發源於古典歌劇,但隨時代變遷,為迎合觀眾喜好,已經添加了歌舞表演,可仍頗具古典韻味的唱腔和舞蹈”的音樂劇,這似乎有點兒像是給汽車裝了四個不配套的輪子,一定會格格不入的。


    但有著上輩子記憶的阿爾卻知道,觀眾是絕對可以接受這種藝術形式。


    事實上,音樂劇的世界遠比任何一個人所能想象的都要包容得多。


    在後來,當好萊塢的電影和電視越來越發展壯大,開始瘋狂衝擊百老匯,擠占演藝市場的時候,無數先鋒劇作家和戲劇製作人開始了窮則思變的不斷創新,芭蕾、倫巴、黑人爵士、華爾茲、說唱……乃至搖滾、電子樂,隻要能想到,它無所不容,無所不包!


    於是,數不盡的嶄新元素帶著無與倫比的清新活力和旺盛生命力,被一口氣地注入其中,生生開辟出一個嶄新世界,從而讓音樂劇徹底鳳凰涅槃、浴火重生。


    在那個時期,跨界表演根本就不是什麽新鮮事了。


    流行歌手、電影電視演員,哪怕脫口秀主持人呢,隻要他們想,且願意下功夫,跑到百老匯舞台上來過戲癮的,真是屢見不鮮。


    想到這裏,阿爾又有了一個新創意。


    既然有上輩子的記憶證明搖滾音樂劇是能夠獲得成功的,那為什麽不幹脆大膽地在這部劇中也嚐試著加一點兒搖滾元素?說不定,搖滾音樂叛逆和對社會的反抗意識,正適合自己的這部《好色之徒》呢!


    但他現在不敢直接說出來。


    選一個搖滾明星當男演員就算了,還要在劇裏搞搖滾唱法,米爾森先生隻怕要當場嚇死。


    所以,他隻從演員的角度進行鼓動說:“音樂劇的演員也不是都在一開始就從事這行業的啊!他們以前的出身也是各行各業都有,不過是後來轉行。比起那些端盤子洗碗的人,這位搖滾明星起碼在唱歌方麵沒問題,而且,還算有豐富舞台經驗的啊!”


    這麽一說,米爾森先生也覺得有理了。


    阿爾舔了舔有些發幹的唇,繼續鍥而不舍地說:“我有一種直覺,這次能成呢!再說,如果不試試,難道還要繼續等下去?每耽擱一天要多花多少錢啊!”


    最後一句話成功說服了資金並不算充裕的米爾森先生。


    他終於同意試一試。


    阿爾歡呼一聲,撲過去就給了米爾森先生一個大大的擁抱:“相信我,先生!”


    然後,他鬆開手,一邊倒退著往出走,一邊眉飛色舞地說:“我們肯定會成功的。到時候,我就是知名劇作家,您是知名製作人……”


    米爾森先生好笑地望著他活蹦亂跳的樣子,一時間也被年輕人的激情所打動,竟真覺得這次會成功了一般。


    阿爾吹完了牛逼,便兔子般地拔腿就跑,真是一分鍾都不多等,急不可耐地要跑去找自己選的男主角。


    然而,大概真的是好事一波三折……


    他一找就找到了警察局。


    據說是搖滾明星當街挑釁警察被逮捕,吃飽了撐的吧?


    行,很搖滾。


    阿爾去的時候,還沒見到正主,卻先遇上了前來保釋自家混賬老父親的蘭迪帕文德。


    因為等的是同一個人,兩個少年就一起站在了警察局的接待室裏,現場氣氛十分安靜。


    蘭迪一頭金色的長發被紮成了個馬尾,大海一樣的深藍色眼睛好奇地盯著阿爾看,像是看什麽稀罕玩意兒一樣。


    阿爾有些尷尬,搞不明白他是怎麽回事。


    直到蘭迪率先開了腔……


    他是白種人的標準膚色,抬手很隨意地將一撮金色碎發別到了耳後,白皙的皮膚在深色襯衫的映襯下幾欲勝雪,而嗓音大概也是繼承自他的歌手老父親,很是低沉好聽:“我沒想到還有人願意用他。”


    “為什麽這麽說?”


    阿爾有些疑惑:“我聽過帕文德先生的歌,他唱得很激情、很真誠,也很好聽。”


    “那老東西也隻剩這麽幾個優點了。”


    蘭迪又微微笑了笑,做出一個阻止的手勢,很不客氣地說:“別和我說什麽要尊敬父親一類的廢話了,他早就過氣了,現在還被樂隊開除,已經是一灘爛泥了。不是我說話難聽,上帝作證,我說得句句屬實,不信你盡管去問他,他自己也會承認的。至於說,你請他去演什麽老掉牙的歌劇……”


    “是音樂劇。”阿爾糾正了一下。


    “好吧,反正我挺高興他還能再找個工作的。對了,你們計劃出多少錢雇他?”蘭迪開門見山地問。


    “啊?”阿爾似乎沒想到這個問題。


    在他想來,自己今天隻是來提出邀請的,接下來應該還有麵試什麽的一類環節,等一切都妥當才到談待遇的階段。


    可眼前這位極漂亮的少年卻似乎已經等不及想把親爹給揮淚大甩賣了。


    他用不怎麽熟練的語氣開價:“這麽著吧,每周二百塊管吃管住,我保證讓他和你簽合同。”


    這是親兒子嗎?


    實在料不到這麽個發展,說實話,阿爾第一時間有點兒懵了。


    但貧民區出來的孩子,討價還價是本能。


    所以,一進入這種“專業領域”,沒等他大腦正式反應過來怎麽回事,已經條件反射地衝口一句:“一百吧,二百可太貴了。”


    蘭迪沉默地站在那裏,用那雙藍眼睛惡狠狠瞪視了他好一會兒。


    直到阿爾開始懊惱自己適才的行為:“呃,抱歉……但,那個,新人演員的待遇一般才五十……哎,我不是說你爸爸是新人,我是說……不滿意的話,要不……”


    這位賣爹少年突然氣勢洶洶地衝過來。


    他一把抓住阿爾的手,舉起來,強製地來了個擊掌,一副你休想後悔的架勢,大聲宣布:“成交!”


    阿爾一瞬間有了種“衝動購物”完的後悔感覺。


    被親兒子嫌棄成這樣的人,到底會是個什麽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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