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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偷拿了我的槍?”丁一微笑著向他問道。


    回答丁一的,是那少年瞬間出現水跡的褲子和尿騷味。


    “你知不知道偷拿別人東西,是不對的?”


    那少年拚命點頭,說不出一句話來,他的全身都在顫抖。


    “以後不能偷東西了,知道嗎?”


    那少年撲通一下跪在地上,拚命地磕頭,有幾個人也從人群裏搶出來,跪在少年的身邊,也都衝著丁一磕頭。


    “你們幹什麽?起來,我隻說一次。”丁一板起了臉,那些人嚇得連忙爬了起來,隻有那少年還跪在那裏,丁一拍了拍他的腦袋,向那幾個人說道,“你們是他的家人吧?以後要多說說他,小孩子,不能染上偷東西的惡習,這樣不好,明白嗎?”


    他們的回答,是再次跪下。


    丁一回過身去踢起那長槍拿在手中,這時那個傷者扯斷了自己腸子,嗆下了最後一口氣;而那個殘肢的家夥,因為大量的失血,終於也失去了翻滾的氣力,在地上微弱地呻吟著。


    “還有什麽事嗎?你們跪在這裏幹什麽?”丁一向那少年和他的家人說道,“回去吧,多說說他,要做一個正直的人。”說著丁一走過去,一個一個把他們拉起來。為什麽要殺死那少年?丁一不認為有那必要,雖然他偷了東西,但畢竟還回來了。


    他走向人群外的巴達瑪,牧民們沒有人敢攔在他的麵前,當走到人群外麵,丁一突然回過頭對那些牧民說道:“對了,還有一件事。”他的聲音不大,但卻顯得清晰無比,因為沒有人敢在他說話的時候私語,“以後,別偷我的東西,知道嗎?”


    亂七雜八的回答響起:“知、知道。”、“我、我從來不偷東西。”、“知道了。”不一而眾。


    巴達瑪抱著滿都海對丁一道:“奶媽還活著,給她喂了奶,可她老是哭……”


    丁一望著滿都海,一身血腥,但她“嘻嘻”地笑了起來,衝丁一張開雙手。


    一身血腥的丁一,衝著她拉下了嘴角,於是滿都海也學著做了一個拉下嘴角、快要哭起來的表情。丁一無奈地搖了搖頭,對她樹起大拇指:“你贏了。”她笑得更歡了。


    洗去身上的血腥換上了幹淨的衣物,自然不需要丁一自己去漿洗衣物。可是滿都海似乎對著丁一的臂彎有著某種莫名的依賴,躺在丁一懷裏,然後發出各種莫名其妙成人無法解讀的音節,便是她的樂園。


    所幸嬰孩的睡眠時間總是很多,不一會她就睡著了,否則丁一可能會想著如何逃離草原。


    “安答。”巴達瑪讓她的護衛在帳篷外麵警戒,她向丁一問道,“告訴我,你需要什麽吧。不要客氣,也不要小看我,你救了我的命,大膽地提出來吧。”她大馬金刀地踞坐著胡椅上,用那如鷹的眼睛,瞪著丁一的臉。


    丁一拿起煮沸的水,往碗裏放了一小撮隨身攜帶的茶葉,衝了一碗茶,熱氣蒸騰之中,那洗了好幾次的土碗,仍然在茶香裏夾雜著奶腥和酥油味兒,丁一也隻能把它當成草原獨有的風味,慢慢地品嚐。


    他沒有開口,並不是他什麽也不想要,丁一不是聖人。


    正如先前他可以說殘忍地弄死那幾個牧民,而卻輕描淡寫放過那個小偷。


    重要的不是偷走了他的長槍。


    而是他們居然認為,幫他們維護了這個部落存活的丁一,他的東西是可以隨便拿的!


    也就是說馬匪已經遠離,丁一的利用價值已經沒有了,那麽,為什麽不拿走他的長槍?對於草原上的人們來說,多稀罕的兵器啊!如果他們讀過書的話,恐怕還得感歎一句: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不但丁一問起是誰幹的,沒人回答,而且他們還看似很抱團地來抵製丁一這個外人。


    這才是丁一毫不留情下手立威的根源。


    否則的話,下一步是不是等丁一睡著了,他們就來拿走他的長刀?弓弩?剝光他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丁一現在不說話,是因為他在考慮自己能從巴達瑪這裏得到什麽。


    不能讓對方習慣於自己的幫助是不需要代價的。


    在巴達瑪再一次的催促下,丁一放下了那碗茶,開口道:“安答?我如果沒有記錯,結為安答,是要互贈一件東西作為憑證的,對吧?我贈予了你的性命,那麽你應該回贈給我性命。”丁一不知道土木堡戰役能走到哪一步,他希望,自己能在瓦剌這邊,留下一個承諾。當然,要是到時對方得冒著生命危險去履行的事,丁一不會這麽天真以為巴達瑪就會為了這個承諾去賭上性命。


    但至少有機會的話,比如失手被俘——沙場上,沒有什麽事是不可能的——能說句話讓丁一多活一時半刻,那就足夠了,對於丁一來話,就是一個翻盤的機會。但是巴達瑪一拍她結實的大腿,卻給出了一個讓丁一目瞪口呆的答複:


    “好!我就贈予你,我的安答,一條性命!滿都海,她不會嫁給滿都魯,她長大以後,會嫁給你!”不是說滿都海長大後就要嫁給滿都魯麽?怎麽又說要許給丁一?這很混亂好不好?卻聽巴達瑪說道,“等她長大了,你就來把她搶走!”


    就是搶婚,草原上有這樣的習俗。其實丁一隻關心戰例,對草原上習俗並不了解,否則的話他就應該知道:成吉思汗他媽媽訶額倫,就是他的父親也速該從蔑兒乞人那裏搶來的。若幹年後,蔑兒乞人也搶走了成吉思汗年輕貌美的妻子孛兒帖……


    丁一被她嚇到了,搶走?搶人家指腹為婚的老婆?這麽做真的沒問題?


    再說自己現時這身軀,也比這滿都海要大上十六、七歲,算了,這不是關鍵!這一節暫且不提;


    關鍵是:這什麽邏輯?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自己的安答?


    事實曆史上,滿都海嫁給達延汗巴圖蒙克,在漢人看來也是邏輯好混亂的。


    因為滿都海就是達延汗巴圖蒙克的曾叔祖母!曾叔祖母啊……


    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妻其後母,這種在漢人看來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草原上並沒有什麽。


    “我隻是開個玩笑。”丁一真的被嚇到慫了,強笑道,“安答便是兄弟,不必斤斤計較的,你若要贈我,將你的彎刀送給我就是了。”一時之間,丁一飛速在腦海裏思索,他急於想找個籍口離開個帳篷,巴達瑪真的太生猛了。


    誰知巴達瑪卻不罷休,她抬起下巴,端著手中的酒碗,忿然道:“不行!結為安答,必互贈禮物,你若不受,我巴達瑪便還了你贈與我的禮物!”說著拔出腰間彎刀,眼看便要往自己頸上斫落,嚇得丁一連忙劈手將刀搶下。


    巴達瑪卻端起酒來,喝了一口,便把碗遞給丁一,卻是道:“便是一碗酒,我也必分與安答喝!”丁一無奈,隻好喝了,便聽巴達瑪拍掌笑道,“如此便是了,隻是日後大汗的弟弟滿都魯得知,要找安答你的麻煩,這個巴達瑪可就幫不了你了!哈哈!”


    大汗?丁一聽著真是一頸的大汗!這個滿都魯還是草原大汗的弟弟?想想也對,這個滿都魯,就是滿都海第一任丈夫,也是一個大汗來的,他是大汗的弟弟,日後繼承汗位,不就是滿都魯汗麽?


    這時巴達瑪臉上泛紅,卻是一下子歪倒在丁一懷裏,丁一把她扶起來,她卻說什麽:“巴達瑪累了!安答,讓我靠著憩息一下……”問題她不是靠著丁一的肩膀,而是整個人倒進丁一的懷裏,恰好坐在丁一的胯間。


    丁一真受不了了,不是說他有多正人君子,這莫名其妙,突然叫他娶了安答的女兒,還是小他十幾歲,要不就要把命還給他,這已經很顛覆三觀了。這會要還和這安答搞出些什麽事來……別說心歪,丁一也是有經曆的人,再呆下去發生什麽事他很清楚!


    這算什麽?


    若說自己畢竟跟滿都海沒有血緣關係,被巴達瑪以死相脅,至少丁一心裏還算交代得過去。但要是這頭娶了安答的女兒,然後再跟這安答來一場肉搏戰,丁一感覺真接受不了啊,這太混亂了!


    但這時巴達瑪已把丁一用力往地上推倒,坐在他胯間,扭動著腰肢,她的腰結實而有力,這讓丁一身上某處所在,盡管隔著衣物,也在磨擦之間生出了戰意。丁一鉗住她要解開身上衣物的手,卻被巴達瑪將他雙手按在自己胸前,結實而豐滿,這讓丁一不自覺咽了一口唾沫,這麽下去,肯定出事!


    他也隻好硬起心腸,抽出手來,一掌砍在她的頸間,將她砍昏過去。


    丁一把她放平了,躺上被子,走出了帳篷,對那兩個抱著滿都海的奶媽說道:“巴達瑪喝多了,你們進去照顧她吧。”


    被風一吹,丁一打了個激靈,身上那邪火總算消退了一些。


    他有些慶幸,事實上,盡管巴達瑪長得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錯,隻是皮膚粗糙些、聲音沙聲,但關鍵是氣質,那種強悍如同母豹一樣的氣勢,真不是他所喜歡的類型。若果巴達瑪是雪凝那樣的模樣和氣質,指不準剛才就出事。


    清醒過來之後,丁一很快就理清了頭緒,巴達瑪為什麽要這麽做呢?(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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