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煙,對於男人而言總是個不錯的借口。


    “我出去抽一根煙。”


    這樣就能從煩悶的社交場合裏偷走獨屬於燃燒一根煙的時間。


    劉易斯為此曾悔自己居然不抽煙。


    然而,他很快發現,用這樣的借口根本不需要你會抽煙。


    通常,他說“我出去抽一根煙”,大家就不會再問了。


    當然,也有時候對方會說“我煙癮也犯了,一起吧”。


    這樣當然也會有些尷尬。


    但是,劉易斯也可以說:“我還打算順道上一個洗手間。”


    對方便會明白了:“那我自己去吧。”


    盡管為數不少的人會說“我煙癮也犯了,一起吧”,但很少人會提出“我尿意也犯了,一起吧”。


    這時候,不免有人會說,那為什麽不索性一開始就說想去洗手間?


    當然是因為……不夠優雅。


    就跟名媛們不會說“我去上洗手間”,而會說“我去補個妝”一樣。


    這是一種維持格調的說辭。


    很多人私底下吐槽說劉易斯是個“愛裝比”的人。事實上,劉易斯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是挺愛裝的。


    格調很重要!


    就像優雅的紳士,不能露出惱怒或者不耐煩的神色。


    大家也從未見過劉易斯惱怒或者不耐煩。


    “我去抽一根煙。”劉易斯就是這樣“很優雅”地說了一句謊言。


    七叔大約不覺得有什麽問題,便點頭了。


    修斯是覺得有問題的,所以他跟了過來,便看到劉易斯穿著白褲子坐在了顯然髒兮兮的石凳子上。


    修斯說:“怎麽了?哪兒不舒服嗎?”


    劉易斯搖搖頭,笑著答:“隻是裏麵有些悶。”


    “我知道了。”修斯忽而有些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是因為女孩子的事嗎?”


    劉易斯的表情一下變得局促起來。


    還有些慌亂。


    修斯又說:“不喜歡杜香璿?”


    劉易斯的慌亂便立即消失了。


    “不是,”劉易斯緩緩搖頭,“和她沒有關係。”


    劉易斯神色坦蕩平靜,修斯相信了他,便說:“我以為你不喜歡她?”


    “我沒有不喜歡她。”劉易斯說出了自己的心裏話,“我覺得她很好。”


    修斯沉默了。


    劉易斯又說:“我隻是不喜歡女人而已。”


    修斯卻又展顏一笑,說:“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對。”劉易斯看著波光裏自己的臉,帶著幾分愁苦,而修斯的身姿在綠水倒映中頗具風流。


    修斯坐在石凳上,雙手撐在後方,身體微微後仰,看起來慵懶自然。


    劉易斯看著修斯,忽然說:“那你呢?”


    “什麽?”修斯沒明白。


    劉易斯說:“你喜歡薛彩楹嗎?”


    “我沒有不喜歡她。”修斯回答,“我隻是不喜歡女人而已。”


    他學著劉易斯的語氣講話,有幾分肖似。


    劉易斯感到一些難堪,而修斯卻爽朗地笑起來。


    劉易斯低著頭,隨手摘下了一片南天竺的葉子,攢在手心。


    他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亂摘了花園的植物了,又有些懊惱。


    “你在想什麽?”修斯問道。


    劉易斯將南天竺的葉子攢得緊緊的,仿佛一個首次擅闖珠寶行偷盜的竊賊,將小小的珍珠攢在手裏,唯恐旁人察覺他的“罪行”。


    “我……”劉易斯說,“我在想,你既然不喜歡女人,為什麽和她相親?”


    修斯說:“真奇怪,你為什麽用‘相親’這個詞?無論是七叔還是誰,都沒有跟我提起這個詞。他們都是說‘介紹認識’。難道同性戀者不能認識異性戀者嗎?”


    “你這是歪理。”劉易斯說,“所謂的‘介紹認識’,誰都知道怎麽回事。不然,七叔怎麽大費周章 把她請來?她又怎麽會穿著比基尼在你院子裏泡溫泉?”


    修斯一怔,嘴巴半張:“你還知道她泡溫泉的事情?”


    劉易斯一時臉都紅了,仿佛是南天竺成熟的果實一般。


    “嗯……說起來太失禮了……”劉易斯很快找回了自己的聲音,“我今早經過你的門口,看到她正好出來。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見麵。場麵有些尷尬。”


    劉易斯臉頰發燙,知道自己臉紅了,所以他才講這麽一番話。


    這樣的說辭,很容易解釋臉紅的原因。


    “哦。”修斯笑了,“這是你第一次與她見麵,但不是第一次看見女人穿比基尼吧?有什麽好害羞的?”


    劉易斯隻得回答:“隻是考慮到她的身份……”


    “老實說吧,”修斯的目光很銳利,“你是不是不喜歡她?”


    劉易斯很難承認這種事情。


    他很樂意承認自己喜歡別人,他樂意說自己喜歡杜香璿,喜歡楊橄欖,喜歡邵丹桂,喜歡早晨喝過的那瓶礦泉水,但要他承認不喜歡什麽、甚至討厭什麽,那就很艱難。


    因為這好像很不禮貌,也很不紳士。


    若非對方罪大惡極,又何必直言生厭?


    劉易斯是一個偽君子。


    他自己知道的。


    但既然做得了“偽君子”,不肯做“真小人”,那就自然不願意輕易揭破自己的麵具。


    劉易斯便使用起他的“慣用語”,說:“這個呀……也不能這麽說……”


    “也不能這麽說”,這成年人的世界裏就是“是,但是不好意思承認”的意思吧。


    例如:我很醜嗎?”——“也不能這麽說!”


    再例如:“你不肯買單嗎?”——“也不能這麽說!”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修斯聽懂了劉易斯的意思,便含笑點頭:“那可真難得。”


    “難得?”劉易斯沒有明白。


    修斯說:“難得你也有不喜歡的人。”


    劉易斯不知該說什麽,就隻得講:“也不能這麽說。”


    修斯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劉易斯的手。


    劉易斯仿佛被電擊中了。


    兄長的手,原來是這樣的觸感嗎……?


    粗糙的、溫暖的。


    修斯的手掰開了劉易斯緊緊攢著的掌心,將那片被蹂躪得皺巴巴的南天竺葉子拿了出來,扔進了垃圾桶。


    “去洗個手吧。”修斯說。


    “嗯,我先去洗個手。”劉易斯仿佛被逮住的小偷,有些倉皇地離開,趕忙去“銷毀證據”。


    修斯站起身來,轉身回亭榭那邊,卻見七叔也迎麵走來了。


    “這麽巧啊,賢侄。”七叔笑著伸手搭上了修斯的肩膀,“怎麽了?確實不喜歡薛彩楹嗎?”


    七叔講話很直接。


    修斯便也直接回答了:“剛剛小易說了,他不喜歡薛彩楹。”


    “噢。”七叔臉露惋惜的神情,“那就沒辦法了。我能夠完全理解,是我我也不會娶一個我兄弟不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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