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趟保定,落下三天課,付聞歌問陳曉墨借了筆記,抓緊補上。教授們治學嚴謹,對學生的要求更是嚴格,腦子稍微遲鈍點的能教功課壓得喘不過氣來。第一學期還沒到期末,班裏已經走了十來個人,無一例外全轉去其他學校。


    其中不乏有家裏世代從醫的,醫書藥典背得滾瓜爛熟,進了大學,卻教化學物理數學給搞暈了腦袋。好像陳曉墨,以前會紮點針灸,可在實驗室往兔子耳緣靜脈裏打空氣針,手直哆嗦。


    “紮人行哩,兔子怪可憐的。”陳曉墨把死兔子拎到手裏,“拿回去給方嬸,晚上添個菜。”


    付聞歌跟周雲飛都用“可憐你還吃”的眼神瞧他。


    周雲飛打死不吃“可憐的兔子”,被方嬸笑他沒嚐過挨餓的滋味。陳曉墨打來半斤酒,又買了些下酒菜,說陪方嬸喝兩盅。何朗也來了,還帶著弟弟和妹妹,付聞歌聽他說今天是方嬸的四十歲生日。


    方嬸本來挺高興的,可喝了酒,說起以前的事,又開始抹起眼淚。打仗那年,她男人叫兵給拉去做了壯丁,運東西,被炮彈皮崩到腿上。好容易逃回家,卻沒錢去醫院治,感染了,燒得跟塊炭火一樣,沒多久就咽了氣。


    家裏一下沒了依靠,隻得把何朗送到父親的叔伯兄弟那去做學徒工,好少一張嘴吃飯。她那時還懷著女兒,又拖著個不懂事的小兒子,生活無比艱難。好在男人家的親戚看她一個寡婦可憐,接濟了一段時日。後來女兒生了,她就去大戶人家做奶娘。給人家的少爺養得白白胖胖,自己的女兒卻瘦瘦小小。


    現在日子過得沒那麽緊了,大兒子何朗能賺錢了,二兒子何瑄也去做了學徒工,小女兒何蘭說給了一戶做小買賣的人家,等年滿十六過門。就是家裏沒什麽富裕,何朗都二十了也說不上個媳婦,她總覺得對不起兒子。


    周雲飛在旁邊聽著,眼神兒不時往何朗身上飄。自打李春明搬走,何朗也離開了小院。他有日子沒瞧見對方了,今兒個照上麵,卻發現何朗總避著他。吃飯時坐得遠遠的,各守一個桌角,倆人之間能拉出條對角線。


    何朗撩起衣角給方嬸擦眼淚,勸道:“媽,您受苦了,我不著急娶親,您也甭急。”


    周雲飛賭氣偏頭,正對上付聞歌的視線。付聞歌朝他搖搖頭,提醒他別在飯桌上耍少爺脾氣。這倆人的小心思他都看在眼裏:何朗不是不喜歡周雲飛,是不敢攀高枝;周雲飛又是那種“我想幹嘛就一定得幹”的主,何朗躲他,傷他自尊。


    可感情上的事,真是躲就能躲的開麽?


    吃完飯,付聞歌催方嬸去歇著,說不好叫壽星幹活。陳曉墨喝了得有三兩,臉上卻不見一絲紅,看來是有點兒酒量。他跟付聞歌一起收拾桌子刷碗,全拾掇完了,才發現周雲飛不知道哪去了。


    問方嬸,方嬸說,周雲飛跟何朗送弟弟妹妹回家。說這話的時候,她的語氣裏不無憂慮。要說她真挺喜歡周雲飛的,長得精神人也善性,嘴巴還甜。就是她家廟太小,供不起這尊大佛。


    方嬸拉著付聞歌的手,語重心長道:“人家周家書香門第,祖上是當大官的,怎麽能找我們這樣的人家,門不當戶不對呐。再說周家就得雲飛少爺一根苗,這將來不得招個上門女婿?是,我們何家窮,可也不能教親戚街坊戳脊梁骨不是?聞歌少爺,您幫著勸勸雲飛少爺吧。”


    付聞歌無言以對,倍感無奈。要說門不當戶不對,他倒不認為是障礙。周雲飛的父母他都見過,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周雲飛他爸原本也是窮學生,公派留學出去的,跟同鄉會上認識的周雲飛他媽,倆人一見鍾情。可好歹他父母是修成正果了,到周雲飛這,付聞歌不知他是一時興起還是真鐵了心跟何朗好。要按周雲飛的性子,八成是前者,所以他無法堅定地支持對方。


    也難怪方嬸會擔心。何朗忒實誠,個頭雖大,但論耍心眼子跟周雲飛絕是差了幾丈高的道行。怕到時真被勾走了魂兒又沒結果,再給傷出毛病來。


    要說這情傷啊,真能教人落入心如死灰的境地,比要被殺頭還絕望。


    隔天休息,付聞歌依舊早早到了學校。頭天跟陳曉墨他們約好去圖書館一起溫書。進到閱覽室,卻隻有陳曉墨在,不見周雲飛的蹤影。


    放下包,付聞歌邊往出掏書邊問:“雲飛又賴床?”


    陳曉墨停下筆,冷冷道:“他一宿沒回哩。”


    付聞歌手上的動作隨之停頓,瞪大眼問陳曉墨:“你咋知道?”


    “從來沒見他早起疊過被子。”陳曉墨目光微沉,“我起床之後,看他那屋裏整整齊齊,人站屋門口刷牙。跟我說有事要出去,今天不來溫功課。我收拾好出門,撞見何大在街口電線杆後頭躲著。他瞧見我,臉紅得跟豬肝似的哩。”


    “……”


    不知道該作何評價,付聞歌抽手搓開眉心擰起的皺痕。作為朋友,該說的他都說了,至於如何做決斷,那是周雲飛自己的事情。隻願這倆人真能修成正果,別再鬧出點故事來就好。


    念了一上午書,脖子都酸了。留下書本占位置,付聞歌跟陳曉墨回小院吃午飯。原本他是吃食堂的,結果發現食堂的饅頭比石頭還硬,烙餅也一樣,沒副鐵嘴鋼牙真撕不開。菜又炒得跟忘了放鹽一樣。聽說是因為學校經費緊張,食堂裏的飯菜又是虧本供應,好賴沒的可挑。


    吃過兩頓,付聞歌決定去小院跟周雲飛他們搭夥,中午天天去,晚飯看情況。方嬸精打細算,一個月才收他五塊錢飯錢,甭管是吃炒菜還是吃鹵子,總歸頓頓都能見著肉。


    晚上回家晚了,白翰辰又經常帶他去吃宵夜。他覺得自己好像還胖了點兒,不知道阿爹和奶奶打哪瞧出來他瘦了。


    往校門口走著,倆人正說著話,碰上鄭宏晟帶著位身材高挑的姑娘迎麵往過走。陳曉墨的表情瞬間失落,原本抬著的頭順勢低下。付聞歌有心把他拽到小路上避開那倆人走,可誰知鄭宏晟主動打了招呼。


    鄭宏晟把那姑娘帶到他們麵前,引薦道:“這是我未婚妻,寧芳。寧芳,這是陳曉墨和付聞歌,我跟你提起過。”


    付聞歌覺得自己可能有點多心,感覺鄭宏晟的話像是專說給陳曉墨聽一樣。許是為了斷陳曉墨的念想吧?他想。又看寧芳大大方方朝陳曉墨伸出手,不由得心裏一揪。


    陳曉墨垂著頭,見膚若凝脂的嫩手伸到麵前,立時倉促地握住,隨即趕忙放開。早聽周雲飛說鄭宏晟有未婚妻了,今日碰上,當真令他心裏的那點念頭灰飛煙滅。


    付聞歌也與寧芳握了下手,客氣道:“聽說寧小姐是念師範的,現在在做老師麽?”


    “已經辭了,過完年要陪宏晟去法國留學。”寧芳的言談舉止盡顯大家閨秀風範,既不拘謹也不張揚。那清秀的臉上未施脂粉,全是最自然的美。她個子高挑身材纖細,與滿身書卷氣的鄭宏晟站在一起,真稱得上是一對璧人。


    付聞歌感覺身旁的陳曉墨氣息一繃,忙問:“留學?鄭學長,沒聽你提起過啊。”


    鄭宏晟稍顯尷尬:“嶽父說,學醫不如學藥,讓我去國外讀個博士再回來。”


    出國留學的錢依舊是嶽丈家給出,雖無須與外人道,總歸是教他底氣不足。寧芳這次過來,便是帶父親的話給他:過年回家完婚,然後小兩口一起去法國,女婿念書,女兒陪讀。


    “歐洲局勢亂哩,現在出去,怕是不安全。”陳曉墨的聲音聽上去有些發抖。他可以把念頭埋在心底,藏著掖著不讓它出來。但一想到往後就瞧不見鄭宏晟人了,他這心裏跟被鈍鋸鋸似的,撕扯得生疼。


    沒等鄭宏晟接話,就聽寧芳道:“男子漢大丈夫,該是出去長長見識。便是亂也無妨,有我陪著他呢。”


    且說她看似個弱質女子,卻有這番氣魄和見地,不由教人側目。又如此情深意重,當真是令鄭宏晟說不出半個不字。盡管他也想像秦雪暉那樣無拘無束地生活,追尋真正與自己靈魂相契之人,卻終歸是不敢辜負了嶽丈和未婚妻的心意。


    “說的是哩,寧小姐,巾幗不讓須眉。”


    陳曉墨說完,衝兩人點了下頭,拽著付聞歌匆匆離開。再待下去,他怕心裏的血從喉嚨嗆出來。愛上一個人有時僅僅是瞬間的事,但要徹底埋葬掉一份感情,則須經年累月,往往能教人脫層皮。來不及說出口的話永遠沒機會再說了,隻能在心裏默默地祝福對方一生幸福安康。


    被陳曉墨拖著走出校門,付聞歌看他肩膀止不住地哆嗦,忙摸出手帕遞了過去。


    “哭吧。”他勸道,“哭出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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