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孫冰心統計了一下他身上的傷,約有13道是棍棒狀物體留下來的,6道是鐵鏈之類的物體留下的,下-體三處似乎是被踢出來的,此外他的手腕的汗毛剝落,似乎曾經被人用膠帶反綁雙手。


    這種掙紮死者的手段,莫名地讓我聯想到上一起命案,我既興奮又不安地想道,該不會又是一樁連環殺人吧!


    我繼續在死者身上尋找蛛絲馬跡,現死者腰部有一個腫包,腫包頂端有一個細細的眼兒,我用手指出裏麵的陳血,嗅到一股很重的酒精味。


    我讚歎道:“真是高明的手段,往死者身上注射酒精,既起到麻醉控製的作用,又可以偽造成醉酒鬥毆致死的樣子。”


    孫冰心問道:“會不會是甲醇呢?”


    我擺擺手:“應該不是,甲醇畢竟是種毒物,注射進身體裏會引起淋巴係統的反應,死者身上沒有,而且死者的視網膜也沒有壞死跡象。況且高濃度的食用酒精注射進身體,會對肝造成巨大負荷,一樣是可以殺人的,凶手沒必要冒風險去弄工業酒精,還容易暴露身份,隨便買一瓶高濃度的伏特加就行了。”


    黃小桃道:“照這樣說,能不能看出是哪一種酒,方便調查?”


    我搖頭:“酒的成分主要是酒精、水和一些添加香精,後兩者進入身體就被吸收掉了。況且隔了三天,應該是分析不出來的,除非是葡萄酒,但我覺得葡萄酒的濃度殺不死人。”


    說到這裏,我道出了自己的想法,這可能是一宗連環殺人!有三個特征,凶手喜歡用酒精來當麻醉物,凶手對死者都懷著巨大仇恨,還有,凶手都準備好了看似合理的借口,來轉移警方視線。


    這次的‘借口’就是那個紅包,眼下剛剛生食品中毒事件,這名收了封口費的記者神秘失蹤,看似完全符合邏輯。


    孫冰心推測道:“我有一個想法,凶手該不會是一個職業殺手吧?不但幫雇主擺平目標,還準備好一套理由讓雇主免於被懷疑。”


    我沉吟著,這分析確實有一定道理,黃小桃卻說道:“可能性比較低,這起命案凶手的手法明顯熟練了太多,隻有新手才會進步這麽快,況且上個案子漏洞也比較多,我個人傾向於是尋仇!”


    “尋仇?尋仇。”我沉吟著:“該不會是,和這兩人平時愛在網上噴人有關吧?”


    這好像是兩人唯一的共同點,我們自然不能忽視,我立即給老幺打電話,讓他來一趟。


    我繼續檢查屍體,我注意到死者右手食指有一道輕微的劃傷,用洞幽之瞳觀察,裏麵似乎有一些纖維物,感覺像是印刷品。


    這是生前傷,死者死前握過紙或者鈔票之類的東西?


    除此之外,他的雙手食指、拇指都有一層粘粘的東西,感覺像是不幹膠。


    我讓孫冰心取下樣,另外再抽一份血樣,待會化驗核對一下。


    驗完屍體,我照舊燒了幾張黃紙,讓分局警員把這具屍體送到市局去,然後讓一名警察帶我們去一趟棄屍現場看看。


    半小時後,我們來到一棟爛尾樓,走到四層,警察指著一根水泥柱道:“屍體就在這兒現的,當時他身上衣服破破爛爛的,地上全是水。”


    “水?”我皺眉道:“是汗吧。”


    “是的!”警察點點頭。


    高濃度的酒精進入人體細胞,會把細胞裏的水分排擠出來,全身燥熱,心率上升,體表瘋狂排汗,我想那種死法一定極其痛苦。


    當然,平時喝酒是不太容易喝死的。因為人有自我保護功能,承受不了就會往外嘔吐,減輕肝髒的負荷,像這樣被用注射器打進身體裏,吐也吐不掉,簡直生不如死。


    警察指著外麵說道:“這一帶有一些城中村,經常有些社會閑散人員在這裏活動,治安相對比較亂,這幾年打架鬥毆致死大約也有三、四起。所以我們就把這名死者定性為醉酒鬥毆而死,一直在調查周圍的居民。”


    我冷笑道:“凶手真會挑地方!現場有留下什麽證據嗎?”


    “主要都是一些死者身上的東西,對了,我們還找到了一撮黑色狗毛,經鑒定是英國獵犬的毛,不過應該和本案無關,可能是被風刮到這裏來的。”警察答道。


    “獵犬的毛?待會這些證據特案組要全部拿走!”我說道。


    “好的。”警察點點頭。


    我在周圍來回走動,包括進入這裏的幾個出入口全部勘察了一遍。爛尾樓裏腳印比較淩亂,但是我在幾個地方都現了一個相同的腳印,這腳印看著比較大,似乎凶手個頭極高,與我之前的推理不符合,我姑且將它們拍下來。


    我們離開這裏,就看見老幺氣喘籲籲地跑來,抱怨道:“找我什麽事?沒事別叫我出來好嗎?我最不喜歡出外勤了,把我打車的錢報銷一下。”


    我笑笑:“不好意思,有台電腦需要你看下!”


    老幺張大了嘴巴:“你帶回來就是了,還非要我跑一趟,使喚人呢。”


    好不容易等老幺消停下來,我把情況大概交代了一遍,老幺漫不經心地點頭:“行行,交給我!”


    我們又去了一趟楚峰的住處,老幺把電腦主機搬走。我拿起那個帳本翻看,看到某一頁時,我說道:“冰心,你和老幺先回去,我有一件事情要處理下。”


    兩人走後,這屋子暫時被警察封了,我和黃小桃再次來到那家報社,李記者見狀,叫道:“兩位怎麽又回來了,找著人了嗎?”


    “找到了,他提供了一些重要情報,他說那筆封口費其實是你拿的。”我麵不改色地說道。


    咣唧一聲,李記者手裏的茶杯掉在地上摔個粉碎,他臉色大變,慌亂地說道:“他……他血口噴人,我沒有拿過封口費,這小子什麽人品,我們報社裏的人都清楚。”


    我冷笑一聲,把楚峰的帳本給他看,上麵並沒有提及收食品廠封口費的問題,而且之前看楚峰電腦時我就注意到,他拍的多半是社會各界名人的素材。他家裏到處是報紙,隨便找一份就能現,兩人雖然都是負責社會版塊,但楚峰偏向八卦新聞,與大企業打交道的一直是李記者。


    再結合之前李記者反常的態度,答案顯而易見,我說道:“封口費是你拿的,楚峰失蹤之後,你索性順水推舟,賴到他頭上,對嗎?”


    李記者嚇得渾身哆嗦,汗如雨下:“警察同誌,拿這筆錢我後悔死了,是那個廠長硬塞給我的,哪知道幾天後就出了食品中毒事件,我真是冤啊!請問,我要判幾年?”


    我笑笑:“沒事,法律不製裁沒節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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