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狗師走後,我並沒有馬上走出小區。而是用手機拍下馴狗師的腳印,並用橡膠手套沾了一點他鞋底留下的砂土,把橡膠手套摘下,將其包裹起來。


    我和宋星辰來到小區外麵,看見路邊停著一輛奔馳,開車的司機像個木頭人一樣一動不動,毫無反應,估計這也是被馴狗師馴化的‘狗’!


    我正要走進車裏,宋星辰按住我的肩膀告誡道:“三思而行。”


    我歎息一聲,小聲說道:“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背棄我的底線!”


    我知道馴狗師為什麽要讓我去幹這種髒活,他是洗腦高手,洗腦要從行動開始,當我一步步接受他那些肮髒的工作,漸漸也會轉變立場。


    小時候聽《金鏢黃天霸》的評書,黃天霸當初何等好漢,但被官府抓住之後,官府對他恩威並施,欲擒故縱,漸漸的把黃天霸變成一個雙手沾滿兄弟鮮血的朝廷鷹犬。


    人一旦越過自己的底線,就會迅黑化,所以和馴狗師的較量中,我會自守底線,這條底線便是我基本的良知!


    我們上了車,司機載著我們上路了,路過店鋪附近時,我說道:“停一下。”


    司機停車,我正要下車,司機不知從哪掏出一把槍,指著我,木然地說道:“主人交待過,你不能中途下車!”


    宋星辰冷冷地威脅道:“想叫我把你的手砍掉嗎?”


    我答道:“行,我知道了,宋星辰,你去取我的工具,待會在聚寶山公園見。”我一邊說一邊把裹了證物的橡膠手套交給他,並將手機上事先打好的一行字給他看——‘通知他們三個,他們可能會被暗殺!’


    宋星辰接過手套,不動聲色地叮囑道:“多加小心!”便下了車。


    我被司機載到聚寶山公園,這時公園還沒什麽人,籠罩著一層白茫茫的霧氣。我打開後車廂,裏麵有汽油、鏟子、胺水等毀屍滅跡的工具,胺水可以破壞dna,是清除血跡的上佳之選。


    我拿上工具,朝公園裏走去,司機一直跟在我後麵。


    公園很大,我找了一個製高點俯瞰周圍,把可能的棄屍地點一一記下來。


    走了一圈,我突然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跡,在周圍找了一下,果然在一棵樹下麵現一具屍體,身上用落葉覆蓋著。


    我掃開上麵的落葉,死者乍一看是個妙齡少女,但從喉結和盆骨形狀看卻是個男人,死者的手腳和頸部都有傷痕以及捆綁的痕跡,身上穿著一條紅色連衣裙,腦袋上戴著一頂假,臉上被濃妝豔抹。我注意到他的兩腿之間有血跡,掀開裙子一看,死者的被齊根割掉了。


    一股熱血登時衝進我的大腦,這名凶手就是銷聲匿跡多年的易裝癖殺人魔!他是一個,專門挑那些長相俊美的男青年甚至男童,將其打扮成女人供自己淫-樂,再殘忍殺害。


    此人幾年前做過凶殘的案件,後來一直四處流竄,下落不明,據稱當年特別轟動的紅衣男孩案就是他的手筆。我萬萬沒想到他竟然會跑到南江市,在組織的庇護下一直猖狂作案。


    我深吸幾口氣讓自己冷靜下來,然後開始檢查屍體,死者死亡時間大概四個小時,死因是體位性窒息。就是將人固定在一個特殊的體位,比如手腳背在後麵捆在一起,強行造成呼吸障礙窒息而死。


    死者死前承受過漫長的折磨和性侵,從最早留下的傷口看,大約被囚禁了五六個小時,我注意到死者的下巴上有一些白色泡沫,湊上去聞了聞,是剃須泡沫。


    我掀開死者的裙子看了看,被割掉的糊滿了血,令人指的是,裏麵竟然有精斑,周圍有一些酒的氣味,似乎是葡萄酒。葡萄酒中的丹寧酸可以收縮血管,起到一定止血的功能,看來凶手曾用葡萄酒清洗過傷口周圍。


    我專注地驗屍,渾然忘了自己此刻的處境。


    這時我的肋部突然挨了一腳,是司機踢的,他惡狠狠地叫道:“別磨磨蹭蹭,快點幹活!”


    我捂著肋骨,咬著牙說道:“讓我來毀屍滅跡,那就得按我的方法來。”


    司機瞪著眼睛道:“少騙我,我看見你在磨洋工,快點,馬上就有人過來了!”


    這時有個人走過來,司機立即掏出手槍,當那人走近才現是宋星辰,他把我的工具放在地上,猝不及防地往司機臉上揍了一拳。


    司機用槍把去打他,卻被宋星辰擰住胳膊,迫使他背過來。然後宋星辰用拳頭一拳一拳砸他的肋骨,打得司機嗷嗷直叫。


    我說道:“夠了!”


    宋星辰又揍了兩拳,我聽見哢嚓一陣肋骨斷裂的聲音,司機這才被扔在地上。宋星辰冷冷地說道:“再動小少爺一根手指頭,我就宰了你!”


    司機惱了,舉起槍對準宋星辰,宋星辰麵不改色地盯著他,兩人僵持了有一分鍾,我不禁為宋星辰捏了把汗。


    這時山下傳來幾個老頭聊天的聲音,這時霧氣仍然很大,他們看不見山上,但是要有槍聲響起的話,他們絕對能聽見,司機這才把槍放下。


    我用鏟子開始掘土,挖了一個洞把屍體放進去,在他身上潑撒胺水,然後覆上土,仔仔細細地將草皮複原到看不出來的樣子。最後我撐開驗屍傘,把周圍的腳印全部抹掉。


    我拍了拍手:“去見見本人吧!”


    馴狗師給我的酒店房卡就在附近,那是一張內部員工使用的通用卡,每個房間都能打開,上麵標了一個房間號碼。


    我們來到酒店,司機這一次居然等在外麵,我找到那個房間,用房卡打開,裏麵的男人尖叫一聲:“啊,你們怎麽進來的?”


    男人看上去三十多歲,兩眼頂著黑眼圈,似乎昨天一宿沒睡,屋子裏沒有任何特別值得注意的東西,桌上放著公文包,他似乎是來出差的。


    此人看著不太像凶手,身上沒有那種戾氣,為了套話我亮出證件道:“別怕,我是警方的人!”


    男人一愣:“你怎麽知道的?我明明沒有報警啊。”


    “什麽?”這回輪到我愣住了。


    男人慌張地說道:“警察同誌,我知道錯了,好吧,我承認,我昨晚確實看見一些不尋常的事情。”


    我疾步走到窗戶前,從這裏正好可以看見案現場,詢問道:“今天淩晨兩點左右,你沒睡嗎?”


    他答道:“沒……沒有,我當時看見公園裏有個男的正在折磨一個女人,我嚇壞了。”


    我一下子明白了,馴狗師叫我找的不是凶手,而是目擊證人,他是想叫我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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