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韶華這個名字當年是二中的傳奇。


    家世優渥,成績優異,一表人才,禮節周全,又憑著一把極為漂亮的聲線和一口標準的普通話做了三年廣播站站長。


    喜歡他的小姑娘能從城南排到城北,但卻沒一個人能撬開他心裏的那扇門。


    “別看他對誰都很講禮貌,那隻是他家教好,其實他這人冷淡的很,跟誰都挺保持距離的。”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有個好哥們啊,咱們學弟,叫孟亞軍的那個。”


    方韶華的軼事永遠都是班裏女孩子的談資,而她們也對這個叫孟亞軍的小學弟十分感興趣。有膽子大的去過樓下的班級找過,出來了一個皮膚麥色寸頭的小夥子,嘴裏叼著煙,跟班裏男生叫喚著“操放學別走啊!台球廳見,帶著作業!”


    兩個小姑娘噗嗤笑出了聲,孟亞軍也不惱她們笑話,紳士地踩滅了煙,跟兩個女生一笑露出一口潔白牙齒。


    “見笑見笑,嗨,再怎麽混不也是學生麽,台球得打,作業也得寫。怎麽著,兩位漂亮妹妹找我?”


    其中一個紮著羊角辮的膽子更大一些。


    “欸孟亞軍,我們想問問你,方韶華喜歡什麽類型的女生。”


    “誒喲,這你們可問對人了。”


    孟亞軍笑得一臉不懷好意。


    “他喜歡鄧麗君。”


    等兩個女生歡天喜地地走了,孟亞軍看了眼班裏的石英鍾,大叫一聲不好,急忙像個被狗攆的兔子似的衝出了門。


    果然,方韶華已經在校門口等著了。在孟亞軍眼裏,方韶華宛若遠山黛,是和他這種粗人不一樣的。


    兩人一前一後地走,方韶華平日寡言,看見孟亞軍卻像是換了一個人,像是打開了話匣子,什麽都想說上一說。孟亞軍平日裏能說會嘮,這個時候卻閉了嘴,隻是聽方韶華說他好像就很滿足。


    明明他才是小的那個,這個時候卻像個寵溺過頭的大哥。


    “韶華,我聽說你又把高三2班那個老混揍了,嘛啊你,這是秋天又到了,你又燥了?”


    “操你媽。”


    方韶華笑罵一句,看了一眼四下無人,伸手跟孟亞軍借火,動作十分熟練,一看就是老煙槍。


    孟亞軍哭笑不得,把煙點好,又給人放嘴上。


    “少抽點,你肺不好。”


    “就一根。”


    方韶華敷衍了一句,抽了兩口才搭話。


    “他騷擾桓希,摸人家屁股。”


    “真他媽下作。”


    孟亞軍啐了一口,方韶華看他眯眼一笑。


    “心裏早就想把他碎屍萬段了吧?說真的,你跟桓希的事什麽時候定?”


    孟亞軍直撓頭。


    “我配不上人家啊,人家要是公主,我就是那破擦鞋的,根本不是一類人。”


    方韶華沒說什麽,之後兩人一路無話,直到要到家了,孟亞軍從書包裏拿出了一本雜誌遞給了方韶華。


    “給,封麵是你女神林青霞。”


    然後也不等方韶華反應就壞笑著跑了。


    方韶華第二天上學,羊角辮姑娘把頭發剪了,穿著漂亮的黃裙子,和畫報上的鄧麗君如出一轍。方韶華卻一眼都沒多看,直到放學,馬尾辮姑娘坐不住了,拽住了要出門的方韶華。


    “方韶華,我今天好看麽!”


    “好看,很有鄧麗君的味道。”


    “你喜歡麽?”


    方韶華跟她微微一笑,不過還是做了個借過的手勢。


    “鄧麗君很好,但是我喜歡林青霞。”


    羊角辮女孩氣衝衝地去了樓下,把還在教室裏上自習的孟亞軍拽了出來,指著他的鼻子質問。


    “你不是說方韶華喜歡鄧麗君麽?!你騙人!”


    孟亞軍哈哈一笑,幾句話把小姑娘哄得心花怒放。


    “他喜歡林青霞,我才喜歡鄧麗君。不過我覺得你很有鄧麗君的味道,不信你問我們班那幾個熊貨。”


    教室裏的幾個兄弟也很給麵子,吹著口哨,此起彼伏地喊著小鄧麗君。


    羊角辮姑娘本就單純,被這麽一哄也就不再生氣,跟孟亞軍吵吵鬧鬧幾句就走了。


    高考之前他們跳過一次舞,是為了考生放鬆,學校特意給高三生辦的一次舞會。


    每個男生都約到了女伴,羊角辮姑娘也另尋了新歡,剩下的人沒人想去方韶華那碰一鼻子灰,最後還是桓希做了這件好事。


    彼時因家境相當,父母相識,她和方韶華還算熟絡。


    二人按規矩跳了支舞,方韶華跟在一旁看熱鬧的孟亞軍伸出了手。


    “來曲探戈?男人之間的對決。”


    孟亞軍當然迎戰,他就幾乎沒有拒絕過方韶華的要求。


    探戈本就起源於男人之間,是力量的博弈。四目相對,孟亞軍歪頭一笑。


    “酒醉的探戈?我家小鄧唱過。”


    高考那天方韶華被尋仇,對方揚言要他上不了大學,孟亞軍因此斷了腿,傷了心肺,但他就一個要求。


    “讓韶華去考試,別毀了他一輩子。”


    方韶華如願考上了名校,孟亞軍卻沒有複讀。不是家裏有沒有閑錢,他是自己選擇了沒有繼續。


    “我原本就不喜歡學習,我就適合幹點打打殺殺的事,闖江湖嘛!咱們不是都喜歡看古惑仔麽。”


    即使他選擇了去給當地的黑老大當馬仔,桓希也義無反顧地選擇了追隨。


    而且方韶華看得通透,孟亞軍看向桓希的時候眼睛是亮的,畢竟她真的很像鄧麗君。


    孟亞軍結婚了,有了兒子,跟他長得很像。方韶華依舊孑然一身,孟亞軍不催他,他深知自己的好友想要什麽,所以從不去說什麽喪氣話。


    婚禮行至高潮,孟亞軍喝得爛醉,大聲吆喝了一句。


    “韶華!我們再跳一曲酒醉的探戈!”


    這是他們的第二支舞,也是最後一支。


    兩人目光直視,誰都不願意移開,最後還是孟亞軍敗下陣來,笑著在自己好兄弟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我真他媽敗給你了。”


    二人下一次再見,是方韶華的婚禮,孟亞軍直視他的眼睛問他。


    “韶華,你愛她麽?”


    方韶華告訴他。


    “愛。”


    喜宴結束,杯盤狼藉。方韶華依舊是那副冷淡的臉。沒有例外了,就算對著孟亞軍,他也再也沒有打開過話匣子。


    “韶華,還記得高中的時候你給我唱的那首歌麽?”


    “記得,天涯歌女,周旋的,鄧麗君也唱過。”


    然後方韶華迎著晚風開了嗓,他本就有一把細膩漂亮的聲線,唱女音也一點都不違和。


    人生呀,誰不惜呀,惜青春。


    小妹妹似線郎似針。


    郎呀穿在一起不離分。


    孟亞軍點了根煙,方韶華還在唱,他淡淡地回了一句。


    “入秋了,韶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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