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我忽然想到了迷蹤詭林,這個樹林就橫亙在老司岩和回龍寨之間。
如果想要到回龍寨的話,就必然要經過迷蹤詭林,雖然說也可以繞路走,但是就可能會像我們今天一樣花更多的時間。
十二年前的時候,我們為了能夠快點到達辰州城,當時就從迷蹤詭林穿過了。
在裏麵遇到了一隊陰兵,差點將自己的小命都給葬送了。
如今這麽多年過去,也不知道那陰兵還是否存在。
如果存在的話,那麽阿生有沒有可能就是因為趕回辰州城,所以走了迷蹤詭林那條路呢?
假如當真是如此,那麽他極有可能是迷失在了樹林裏,甚至有可能是被陰兵人勾了魂去了。
想到這裏我的內心不由得一凜,那位穿著道士袍的陰兵頭子浮現在我的腦海中。
“一陽,你在想什麽呢?”
“你幹爸在你問你話,你怎麽不回答呀?”雪雁的身邊適時在耳畔響起,同時她又伸手推了一下我的手臂。
“哦哦。”
我恍然大悟似的搖了搖頭,詫異道:“幹爸,你剛才和我說什麽了?”
“嗬嗬,也沒有什麽。”
沈雲衝我灑然一笑,緩緩道:“剛才幹爸叫了你幾聲,你怎麽都不回答呢,是不是有什麽心事啊?”
“沒有。”
我故作平靜的搖頭道:“隻是回憶起了一些往事而已,沒什麽事的,幹爸,你剛才和我說什麽來著?”
“哦,我是問你完事之後要不要去一趟辰州?”
“去辰州?”
我不解的望了沈雲一眼,詫異道:“跑去辰州幹什麽呢,難道幹爸去辰州有什麽事情嗎?”
“當然沒有。”
沈雲不以為然的聳肩道:“我對湘西地區人生地不熟的,甚至從來都沒有來過這個地方,除了認識你們幾個人之外,對這裏的所有一切,我都是陌生的,我能有什麽事情呢?”
“隻是我想到你現在既然已經是白家族長的身份了,是不是也應該去辰州王家拜拜山頭呢?”
“畢竟現在你也是和王家族長平起平坐的人,到了辰州的地界卻過門而不入,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再者說了,不管有沒有要事,這個禮數咱們不能少啊!”
“我同意。”
雪雁這時也附和道:“還是沈總想得比較周到,一陽現在是白家的族長,到王家去拜拜山頭,讓大家見識一下白家族長的風采也是有必要的。”
“再者說了,這一次去王家,我們還須要弄點錢花花才行!”
“弄錢?”
我沒有料到這句話會從雪雁的嘴裏說出來。
她曾經可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陰煞女啊!
可是現在她居然說要去王家弄點錢來花花?
我幾乎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而且好像還不止我一個有這種想法。
就連身邊的天均也好奇的反問:“雪雁姐姐,你是不是傻了啊,我們好端端的跑到王家去弄什麽錢啊?”
“再者說了,就一陽哥現在身上的錢也不少了吧,至少夠我們花好一陣子了,弄那麽多的錢有什麽用呢?
“現在一陽哥的族人都失……”
說到這裏時天均似乎意識到了自己有些話好像不該說,於是話鋒一轉,沉聲道:“一陽哥現在花錢的地方也不多,好像並沒有必要再去王家弄錢了吧,不過去王家走走我還是讚同的,畢竟現在咱們白水寨的新任族長如此年輕有為,我們也感到臉上有光啊!”
“嘿嘿。”
雪雁聞言詭異一笑,解釋道:“一陽身上現在固然有一定的資金,但你別忘了,等到湘西的事情一了,我們可能就要去香港那邊找白若雲問問白水寨的事情。”
“你要知道白若雲在香港那邊可是一個大家族,他們從小就將一陽趕出家門,現在咱們重新殺回到香港去,難道不應該體麵一點嗎?”
“不管是在資金,還是在地位和聲望上,我們都要壓過他們,這們才不失白家族長的麵子啊!”
“沒錯。”
“我讚同雪雁的說法!”
沈雲這時理性的分析:“所謂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我沈雲的兒子怎麽能讓人隨意欺淩呢?”
“所以這一次,無論是行頭還是排場,都不可能太差!”
“香港是一個非常繁華的地方,不比禪城那邊的落魄,香港是一個國際性的大都市。”
“而他們郭家在香港也有一定的勢力,行業遍及地產,珠寶,旅遊,服務行業,以及餐飲等多個方麵。”
“可以說得上是香港的一個老牌豪門家族。”
“而且他們郭家的人也非常的勢力眼,郭老爺子在某些方麵,和上海的陸老爺子其實是有些相似的,都是屬於那種比較傳統,並且有階級觀念的人!”
“所以這一次去香港,咱們不說在資金上超過他們,但是也不能太弱勢,否則確實很容易被人看低!”
“哦……”
天均聽到沈雲的分析之後,這才似懂非懂的點頭:“我大概明白了沈叔的意思。”
“看來一陽的外公也不是什麽善茬,咱們確實有必要去辰州王家弄點銀子花花啊。”
“隻是……”
說到這裏天均又有些疑惑的嘀咕:“我在幻樓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辰州王家很有錢了,可是我們就這樣跑去問他們要錢,似乎也沒有那麽容易啊?”
“放心!”
“不難!”
雪雁胸有成竹的笑道:“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有辦法從王家弄到錢的。”
“到時候咱們去一趟王家,順便也商量一下關於乾陵的事情。”
“我總感覺這一次的舉動,好像沒有想象的那麽簡單,至少沒有表麵看到的這麽簡單。”
聽雪雁這樣一說,我倒也覺得有幾分道理。
對於錢不錢的我倒沒有什麽太大的興趣,因為我心裏很清楚,錢財不管怎麽樣都是身外之物,若是沒有一個健康的體魄,錢財再多也沒有用。
何況這種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留在身上也沒有多大的意義。
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個人的能力,隻有自己有能力了,才能真正的讓人心服口服。
如果想要到回龍寨的話,就必然要經過迷蹤詭林,雖然說也可以繞路走,但是就可能會像我們今天一樣花更多的時間。
十二年前的時候,我們為了能夠快點到達辰州城,當時就從迷蹤詭林穿過了。
在裏麵遇到了一隊陰兵,差點將自己的小命都給葬送了。
如今這麽多年過去,也不知道那陰兵還是否存在。
如果存在的話,那麽阿生有沒有可能就是因為趕回辰州城,所以走了迷蹤詭林那條路呢?
假如當真是如此,那麽他極有可能是迷失在了樹林裏,甚至有可能是被陰兵人勾了魂去了。
想到這裏我的內心不由得一凜,那位穿著道士袍的陰兵頭子浮現在我的腦海中。
“一陽,你在想什麽呢?”
“你幹爸在你問你話,你怎麽不回答呀?”雪雁的身邊適時在耳畔響起,同時她又伸手推了一下我的手臂。
“哦哦。”
我恍然大悟似的搖了搖頭,詫異道:“幹爸,你剛才和我說什麽了?”
“嗬嗬,也沒有什麽。”
沈雲衝我灑然一笑,緩緩道:“剛才幹爸叫了你幾聲,你怎麽都不回答呢,是不是有什麽心事啊?”
“沒有。”
我故作平靜的搖頭道:“隻是回憶起了一些往事而已,沒什麽事的,幹爸,你剛才和我說什麽來著?”
“哦,我是問你完事之後要不要去一趟辰州?”
“去辰州?”
我不解的望了沈雲一眼,詫異道:“跑去辰州幹什麽呢,難道幹爸去辰州有什麽事情嗎?”
“當然沒有。”
沈雲不以為然的聳肩道:“我對湘西地區人生地不熟的,甚至從來都沒有來過這個地方,除了認識你們幾個人之外,對這裏的所有一切,我都是陌生的,我能有什麽事情呢?”
“隻是我想到你現在既然已經是白家族長的身份了,是不是也應該去辰州王家拜拜山頭呢?”
“畢竟現在你也是和王家族長平起平坐的人,到了辰州的地界卻過門而不入,好像有點說不過去?”
“再者說了,不管有沒有要事,這個禮數咱們不能少啊!”
“我同意。”
雪雁這時也附和道:“還是沈總想得比較周到,一陽現在是白家的族長,到王家去拜拜山頭,讓大家見識一下白家族長的風采也是有必要的。”
“再者說了,這一次去王家,我們還須要弄點錢花花才行!”
“弄錢?”
我沒有料到這句話會從雪雁的嘴裏說出來。
她曾經可是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陰煞女啊!
可是現在她居然說要去王家弄點錢來花花?
我幾乎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而且好像還不止我一個有這種想法。
就連身邊的天均也好奇的反問:“雪雁姐姐,你是不是傻了啊,我們好端端的跑到王家去弄什麽錢啊?”
“再者說了,就一陽哥現在身上的錢也不少了吧,至少夠我們花好一陣子了,弄那麽多的錢有什麽用呢?
“現在一陽哥的族人都失……”
說到這裏時天均似乎意識到了自己有些話好像不該說,於是話鋒一轉,沉聲道:“一陽哥現在花錢的地方也不多,好像並沒有必要再去王家弄錢了吧,不過去王家走走我還是讚同的,畢竟現在咱們白水寨的新任族長如此年輕有為,我們也感到臉上有光啊!”
“嘿嘿。”
雪雁聞言詭異一笑,解釋道:“一陽身上現在固然有一定的資金,但你別忘了,等到湘西的事情一了,我們可能就要去香港那邊找白若雲問問白水寨的事情。”
“你要知道白若雲在香港那邊可是一個大家族,他們從小就將一陽趕出家門,現在咱們重新殺回到香港去,難道不應該體麵一點嗎?”
“不管是在資金,還是在地位和聲望上,我們都要壓過他們,這們才不失白家族長的麵子啊!”
“沒錯。”
“我讚同雪雁的說法!”
沈雲這時理性的分析:“所謂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我沈雲的兒子怎麽能讓人隨意欺淩呢?”
“所以這一次,無論是行頭還是排場,都不可能太差!”
“香港是一個非常繁華的地方,不比禪城那邊的落魄,香港是一個國際性的大都市。”
“而他們郭家在香港也有一定的勢力,行業遍及地產,珠寶,旅遊,服務行業,以及餐飲等多個方麵。”
“可以說得上是香港的一個老牌豪門家族。”
“而且他們郭家的人也非常的勢力眼,郭老爺子在某些方麵,和上海的陸老爺子其實是有些相似的,都是屬於那種比較傳統,並且有階級觀念的人!”
“所以這一次去香港,咱們不說在資金上超過他們,但是也不能太弱勢,否則確實很容易被人看低!”
“哦……”
天均聽到沈雲的分析之後,這才似懂非懂的點頭:“我大概明白了沈叔的意思。”
“看來一陽的外公也不是什麽善茬,咱們確實有必要去辰州王家弄點銀子花花啊。”
“隻是……”
說到這裏天均又有些疑惑的嘀咕:“我在幻樓的時候就已經知道辰州王家很有錢了,可是我們就這樣跑去問他們要錢,似乎也沒有那麽容易啊?”
“放心!”
“不難!”
雪雁胸有成竹的笑道:“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我有辦法從王家弄到錢的。”
“到時候咱們去一趟王家,順便也商量一下關於乾陵的事情。”
“我總感覺這一次的舉動,好像沒有想象的那麽簡單,至少沒有表麵看到的這麽簡單。”
聽雪雁這樣一說,我倒也覺得有幾分道理。
對於錢不錢的我倒沒有什麽太大的興趣,因為我心裏很清楚,錢財不管怎麽樣都是身外之物,若是沒有一個健康的體魄,錢財再多也沒有用。
何況這種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留在身上也沒有多大的意義。
一個人最重要的是個人的能力,隻有自己有能力了,才能真正的讓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