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所大學的學生公寓有好幾棟,還配備了一個食堂,在食堂裏吃飯,比外麵便宜很多。
當然,就算吃的比外麵便宜,也不是免費的,大學可不是貧民社區的公立學校。
而除了在食堂吃飯以外,還可以自己做飯吃,這裏的學生公寓都是一人一間的,每間學生公寓使用麵積大概二十個平方左右,一室一廳,裏麵可以做一些簡單的飯菜。
林禹尋在施文箏擺在小客廳裏的折疊床上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來了,先把自己被子鋪蓋收拾好放進櫃子,然後又把折疊床收起來,然後他就去食堂買了兩份早餐回來。
食堂的早餐比公立學校的免費早餐要好多了,但種類差不多,就是三明治漢堡之類,明顯是外麵的食品公司做好之後送到學校,然後學校這邊再加熱出售的。
這邊的學校了,基本上都這麽幹。
林禹尋在吃過早餐之後,就提出要出去走走。
施文箏本想陪著,但林禹尋拒絕了,他不好麻煩施文箏太多。
林禹尋花一上午的時間在附近轉了轉,了解這個學校以及學校附近的情況,又購買了一些食材,回去的時候已經不早了,他順道又去食堂買了一份午餐。
他出門的時候,程豪把他們所有的錢都給了他,一共兩千五百美元。
這筆錢,他一分都不想亂花。
程豪打拳賺錢,他在外麵舒舒服服地讀書……他做不到這樣,會覺得自己太可惡了。
他想要想辦法賺錢,在不能賺錢的情況下,就盡量省錢,比如做飯,他可以自己做。
超市購買的食材基本上都已經經過了簡單處理,把這些食物弄熟還是很快的,花不了多少時間,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錢。
而且程豪說了,人不能一直學習,中間總歸要休息一下,鍛煉一下,他決定把出門買菜當做鍛煉,把做飯當做休息。
林禹尋回到施文箏的公寓的時候,施文箏還在房間裏學習,他就把食堂買的套餐放在桌上,然後又拿出食材來做飯。
這兒雞翅挺便宜,他就買了一點雞翅,用來燉土豆,然後又炒了一個青菜,做了一個番茄蛋花湯。
後麵兩種菜,都是程豪教他的,他在家的時候,就常常做。
林禹尋把番茄湯和青菜做好的時候,土豆燉雞翅已經發出香味來了。
雖然沒有加什麽調料,但雞湯非常鮮美,這一鍋子,燉地也就特別香。
“是什麽味道?你買了什麽?”施文箏打開臥室出來,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動了:“炒菜!”
林禹尋買的這種青菜,隻是一種青色的蔬菜而已,這蔬菜還是施文箏在國內沒見過的。
但就算這樣,這也是炒青菜!
更別說林禹尋做的,並不隻有炒青菜,他還做了蛋花湯!做了土豆燉雞!
施文箏深吸了一口氣:“沒想到你還會做飯!我都兩年沒看到這樣的家常菜了!兩年了!”
自打出國,施文箏吃的就一直是國外的食物。
他在國內都不怎麽有機會吃肉,對吃漢堡之類的事情倒也並不排斥,但他對國內的米飯,那是非常想念的。
還有炒菜、蛋花湯……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動。
“你喜歡這些?那可以多吃點。”林禹尋道:“不過我廚藝不太好。”
林禹尋說著,就盛了一盤子土豆燉雞翅給施文箏。
施文箏這裏沒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塊土豆放進嘴裏,雖然被燙了卻還是舍不得鬆口:“你的廚藝哪裏不好了?你的廚藝特別好!太香了!”
林禹尋的廚藝其實很一般,畢竟他沒有專門學過,而且在美國,他缺少各種調料,還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對程豪來說,林禹尋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麽好吃。
但施文箏是這個時代的人,他出來讀書的時候,國內物資很不豐富,程豪在現代的時候喜歡的各種調料,在1980年以前的國內,其實也有很多是沒有的。
當時很多人家裏,就隻有油、鹽和醬油這三種東西。
同時,因為物資不豐富,他們做菜還做得清湯寡水的,絕不好吃。
施文箏家裏算是條件不錯的了,但他母親做飯,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燉雞更是難得吃一回。
林禹尋的廚藝,對施文箏來說,已經非常好了!
現在就缺一樣東西:“米飯呢?”
土豆燉雞的湯拌在米飯裏,他能一口氣吃三大碗!文質彬彬的施文箏現在胃口大開。
“米飯?”林禹尋愣了愣:“我沒有買米,今天就吃土豆。”
對施文箏來說,土豆燉雞是一道菜,其實林禹尋是把它當主食的。
對他來說,這就是一道做起來方便,味道不錯,還把主食和肉放一塊兒的食物,跟漢堡沒什麽區別。
他端著自己的那盤子土豆燉雞,就吃起來。
施文箏:“……”施文箏隻能把菜當飯,吃了一頓。
他更想念米飯了。
林禹尋吃過飯,就跟施文箏借了書看。
處在陌生的環境,跟施文箏這樣一個陌生的人相處,他其實有點不習慣,但當他開始看書,他就把周圍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箏的借書證去圖書館借書看,更是高興。
可惜的是,圖書館這幾天不開門。
第一天,林禹尋除了適應環境以外,什麽都沒幹,但第二天……林禹尋主動敲響了公寓樓裏其他學生的門,做了自我介紹,還表示他以後每天上午都會去超市買東西,他們如果有要帶的東西,他可以幫他們帶。
這所學校,是美國的頂尖學校之一,這裏絕大多數都是美國學生,卻也有其他國家的留學生,而這棟公寓裏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學生。
雖然現在是放假期間,但留學生們大多不回家,也就在這裏住著。
天寒地凍的,很多人都不願意出門,聽到林禹尋願意幫他們帶東西,不少人都心動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說了幾樣想讓林禹尋幫帶的東西。
林禹尋都記了下來,幫他們帶了。
這件事,他告訴了施文箏。
“你是想要跟他們搞好關係?”施文箏道:“其實不用這樣。”
“我是想跟他們搞好關係,興許還有小費。”林禹尋道。
程豪說過,在大學裏知識很重要,但人脈同樣重要。
他現在不是正式學生,沒有人會主動跟他交好,隻能自己先出手。
至於小費……這邊的人其實都不缺錢,他們給他買東西的錢多出一些來,他要還人家都是不收的。
當然,他看重錢,希望能以此獲得自己的生活費,但目光也不會隻放在這點錢上,相對而言,肯定是人脈更重要。
同時,真遇上傲慢無理的,他也不會搭理人家。
程豪說過,他們是平等的,而且尊嚴非常重要。
林禹尋說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箏看著他,突然有點敬佩。
接下來的日子,林禹尋非常忙。
他每天會出去兩趟購買東西,還要在家裏做飯,而其餘所有的時間,他都用來看書了。
他甚至專門拿了一個本子,將書上的一些重點記下來,然後他出門買東西的時候,在路上也會看一看。
施文箏並不是內向的人,但到了國外,麵對一大群跟自己膚色不一樣的人,他還是變得不怎麽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棟公寓樓裏的人,他大多不認識。
然而,林禹尋過來才沒幾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絕大多數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隻是因為他還沒有跟對方交流過。
不僅如此,施文箏還發現,這裏的人竟然都很喜歡林禹尋,連帶著,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現在都會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箏漸漸的,都不把林禹尋當孩子看了:“當初第一次見你的時候,一直是程豪在說話,你都沒怎麽開口,我還以為你是個靦腆的人,沒想到你這麽活潑。”
“我一點都不活潑。”林禹尋道,他其實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動跟別人說話,他更喜歡過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箏的公寓裏看書。
但他不能那樣做,他需要成長。
所以,他帶著一點功利心,主動接觸了這個公寓裏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從不貪小便宜,也就把這感情維持下來了。
施文箏隻當林禹尋是說著玩的,並未當真,林禹尋也沒有解釋什麽。
他去銀行給自己開了一個賬戶,然後在圖書館開了之後,把絕大多數的時間,花在了圖書館裏。
他是黃種人,在這個大學裏,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夠顯眼,能讓人印象深刻……林禹尋看各種各樣的書,也觀察圖書館裏的人,鼓起勇氣,主動詢問學校裏的教授各種問題。
程豪說過,機會要靠自己爭取,想要申請大學,隻發一封郵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邊了,但多找人家幾次,讓人家對你有了印象,他們興許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裏,他們肯定選眼熟的那個。
他努力表現,他也表現地非常好。
當然,就算吃的比外麵便宜,也不是免費的,大學可不是貧民社區的公立學校。
而除了在食堂吃飯以外,還可以自己做飯吃,這裏的學生公寓都是一人一間的,每間學生公寓使用麵積大概二十個平方左右,一室一廳,裏麵可以做一些簡單的飯菜。
林禹尋在施文箏擺在小客廳裏的折疊床上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來了,先把自己被子鋪蓋收拾好放進櫃子,然後又把折疊床收起來,然後他就去食堂買了兩份早餐回來。
食堂的早餐比公立學校的免費早餐要好多了,但種類差不多,就是三明治漢堡之類,明顯是外麵的食品公司做好之後送到學校,然後學校這邊再加熱出售的。
這邊的學校了,基本上都這麽幹。
林禹尋在吃過早餐之後,就提出要出去走走。
施文箏本想陪著,但林禹尋拒絕了,他不好麻煩施文箏太多。
林禹尋花一上午的時間在附近轉了轉,了解這個學校以及學校附近的情況,又購買了一些食材,回去的時候已經不早了,他順道又去食堂買了一份午餐。
他出門的時候,程豪把他們所有的錢都給了他,一共兩千五百美元。
這筆錢,他一分都不想亂花。
程豪打拳賺錢,他在外麵舒舒服服地讀書……他做不到這樣,會覺得自己太可惡了。
他想要想辦法賺錢,在不能賺錢的情況下,就盡量省錢,比如做飯,他可以自己做。
超市購買的食材基本上都已經經過了簡單處理,把這些食物弄熟還是很快的,花不了多少時間,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錢。
而且程豪說了,人不能一直學習,中間總歸要休息一下,鍛煉一下,他決定把出門買菜當做鍛煉,把做飯當做休息。
林禹尋回到施文箏的公寓的時候,施文箏還在房間裏學習,他就把食堂買的套餐放在桌上,然後又拿出食材來做飯。
這兒雞翅挺便宜,他就買了一點雞翅,用來燉土豆,然後又炒了一個青菜,做了一個番茄蛋花湯。
後麵兩種菜,都是程豪教他的,他在家的時候,就常常做。
林禹尋把番茄湯和青菜做好的時候,土豆燉雞翅已經發出香味來了。
雖然沒有加什麽調料,但雞湯非常鮮美,這一鍋子,燉地也就特別香。
“是什麽味道?你買了什麽?”施文箏打開臥室出來,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動了:“炒菜!”
林禹尋買的這種青菜,隻是一種青色的蔬菜而已,這蔬菜還是施文箏在國內沒見過的。
但就算這樣,這也是炒青菜!
更別說林禹尋做的,並不隻有炒青菜,他還做了蛋花湯!做了土豆燉雞!
施文箏深吸了一口氣:“沒想到你還會做飯!我都兩年沒看到這樣的家常菜了!兩年了!”
自打出國,施文箏吃的就一直是國外的食物。
他在國內都不怎麽有機會吃肉,對吃漢堡之類的事情倒也並不排斥,但他對國內的米飯,那是非常想念的。
還有炒菜、蛋花湯……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動。
“你喜歡這些?那可以多吃點。”林禹尋道:“不過我廚藝不太好。”
林禹尋說著,就盛了一盤子土豆燉雞翅給施文箏。
施文箏這裏沒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塊土豆放進嘴裏,雖然被燙了卻還是舍不得鬆口:“你的廚藝哪裏不好了?你的廚藝特別好!太香了!”
林禹尋的廚藝其實很一般,畢竟他沒有專門學過,而且在美國,他缺少各種調料,還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對程豪來說,林禹尋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麽好吃。
但施文箏是這個時代的人,他出來讀書的時候,國內物資很不豐富,程豪在現代的時候喜歡的各種調料,在1980年以前的國內,其實也有很多是沒有的。
當時很多人家裏,就隻有油、鹽和醬油這三種東西。
同時,因為物資不豐富,他們做菜還做得清湯寡水的,絕不好吃。
施文箏家裏算是條件不錯的了,但他母親做飯,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燉雞更是難得吃一回。
林禹尋的廚藝,對施文箏來說,已經非常好了!
現在就缺一樣東西:“米飯呢?”
土豆燉雞的湯拌在米飯裏,他能一口氣吃三大碗!文質彬彬的施文箏現在胃口大開。
“米飯?”林禹尋愣了愣:“我沒有買米,今天就吃土豆。”
對施文箏來說,土豆燉雞是一道菜,其實林禹尋是把它當主食的。
對他來說,這就是一道做起來方便,味道不錯,還把主食和肉放一塊兒的食物,跟漢堡沒什麽區別。
他端著自己的那盤子土豆燉雞,就吃起來。
施文箏:“……”施文箏隻能把菜當飯,吃了一頓。
他更想念米飯了。
林禹尋吃過飯,就跟施文箏借了書看。
處在陌生的環境,跟施文箏這樣一個陌生的人相處,他其實有點不習慣,但當他開始看書,他就把周圍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箏的借書證去圖書館借書看,更是高興。
可惜的是,圖書館這幾天不開門。
第一天,林禹尋除了適應環境以外,什麽都沒幹,但第二天……林禹尋主動敲響了公寓樓裏其他學生的門,做了自我介紹,還表示他以後每天上午都會去超市買東西,他們如果有要帶的東西,他可以幫他們帶。
這所學校,是美國的頂尖學校之一,這裏絕大多數都是美國學生,卻也有其他國家的留學生,而這棟公寓裏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學生。
雖然現在是放假期間,但留學生們大多不回家,也就在這裏住著。
天寒地凍的,很多人都不願意出門,聽到林禹尋願意幫他們帶東西,不少人都心動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說了幾樣想讓林禹尋幫帶的東西。
林禹尋都記了下來,幫他們帶了。
這件事,他告訴了施文箏。
“你是想要跟他們搞好關係?”施文箏道:“其實不用這樣。”
“我是想跟他們搞好關係,興許還有小費。”林禹尋道。
程豪說過,在大學裏知識很重要,但人脈同樣重要。
他現在不是正式學生,沒有人會主動跟他交好,隻能自己先出手。
至於小費……這邊的人其實都不缺錢,他們給他買東西的錢多出一些來,他要還人家都是不收的。
當然,他看重錢,希望能以此獲得自己的生活費,但目光也不會隻放在這點錢上,相對而言,肯定是人脈更重要。
同時,真遇上傲慢無理的,他也不會搭理人家。
程豪說過,他們是平等的,而且尊嚴非常重要。
林禹尋說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箏看著他,突然有點敬佩。
接下來的日子,林禹尋非常忙。
他每天會出去兩趟購買東西,還要在家裏做飯,而其餘所有的時間,他都用來看書了。
他甚至專門拿了一個本子,將書上的一些重點記下來,然後他出門買東西的時候,在路上也會看一看。
施文箏並不是內向的人,但到了國外,麵對一大群跟自己膚色不一樣的人,他還是變得不怎麽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棟公寓樓裏的人,他大多不認識。
然而,林禹尋過來才沒幾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絕大多數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隻是因為他還沒有跟對方交流過。
不僅如此,施文箏還發現,這裏的人竟然都很喜歡林禹尋,連帶著,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現在都會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箏漸漸的,都不把林禹尋當孩子看了:“當初第一次見你的時候,一直是程豪在說話,你都沒怎麽開口,我還以為你是個靦腆的人,沒想到你這麽活潑。”
“我一點都不活潑。”林禹尋道,他其實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動跟別人說話,他更喜歡過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箏的公寓裏看書。
但他不能那樣做,他需要成長。
所以,他帶著一點功利心,主動接觸了這個公寓裏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從不貪小便宜,也就把這感情維持下來了。
施文箏隻當林禹尋是說著玩的,並未當真,林禹尋也沒有解釋什麽。
他去銀行給自己開了一個賬戶,然後在圖書館開了之後,把絕大多數的時間,花在了圖書館裏。
他是黃種人,在這個大學裏,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夠顯眼,能讓人印象深刻……林禹尋看各種各樣的書,也觀察圖書館裏的人,鼓起勇氣,主動詢問學校裏的教授各種問題。
程豪說過,機會要靠自己爭取,想要申請大學,隻發一封郵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邊了,但多找人家幾次,讓人家對你有了印象,他們興許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裏,他們肯定選眼熟的那個。
他努力表現,他也表現地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