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喬治帶程豪來吉布斯這裏,一方麵是想讓吉布斯指點一下程豪,另一方麵,則是想讓程豪和吉布斯這裏的拳手比賽一下。


    一個優秀的拳手,必須要有足夠的實戰訓練。


    結果,程豪教導小孩子去了……


    不過老喬治還是記得正事的,他把程豪叫回來,讓程豪和那幾個拳手比賽。


    這種比賽跟擂台上的比賽不一樣,大家一般不會用盡全力。


    程豪這種時候,也不會進入特殊狀態,他表情輕鬆地跟人對打,中間老毛病犯了,還在比賽結束後指點了一下對手。


    值得慶幸的是,這裏的拳手脾氣都不錯,沒人生氣,吉布斯甚至還很高興,把程豪當成了知音。


    吉布斯大概六七十歲的樣子,說話有很重的口音,他總是在笑,一看就知道脾氣很好,跟老喬治完全不一樣。


    程豪他們在他這裏待到了晚上十一點才離開。


    離開的時候,老喬治的心情就沒有來的時候那麽好了。


    “喬治,你和吉布斯是好朋友?”程豪問。老喬治其實並不是很老,也就五十出頭的樣子,比吉布斯小了至少十五歲,而且他們一個是白人,一個是黑人,能成為朋友挺不容易的。


    “是的,我們是朋友。”老喬治道:“他是個很好的人,從來都不會看不起黑人,要不是他,我都沒機會讀書……以前我的父親,在他家做工。”


    程豪沒想到還有這麽一段。


    幾十年前的美國,種族歧視真的很嚴重,能受教育的黑人也非常非常少……好吧,即便是現在,受到高等教育的黑人其實也不多。


    很多黑人住在貧民社區,而貧民社區的教育質量太差了,以至於對很多人來說,他們的命運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注定了。


    回到酒店,老喬治才注意到程豪給克勞德買了很多衣服。


    “那兩百美元,你全都花在他身上了吧?”老喬治看著克勞德把衣服往房間裏搬,眉頭皺了起來。


    “他沒幾件衣服……”程豪笑了笑。


    “你就知道好心!”老喬治瞪了程豪一眼,把他和克勞德的房門甩上。


    程豪被關在門外,有些無奈地回了自己的房間。


    房間裏有暖氣,挺熱的,程豪一進去就開始脫衣服,又把自己藏在口袋裏的錢拿了出來,數了數。


    早上放進去的五千美元,現在隻剩兩千二了。


    之前程豪一點沒覺得心疼,這時候倒是有點心疼了,還有點不好意思。


    他們是一家人,那錢就是共同財產,下注還是林禹尋提議的……他直接送人那麽多錢,好像不太好?


    更重要的是……程豪又一次發現,自己的手有點鬆。


    今天他們買東西真的買了不少,下過賭注之後剩下的那五百美元花地隻剩下一百美元……程豪把所有的錢給了林禹尋:“禹尋,我覺得我這人不適合管錢,這錢還是你拿著吧,以後你給我發零花錢。”


    林禹尋本想拒絕,想了想又同意了:“好。”


    這錢都在他手裏,程豪就不可能扔下他離開了吧?


    丹尼早就困了,回來的路上就已經睡著,程豪把錢給了林禹尋,洗了個澡,也倒在床上就睡。


    林禹尋是最後睡的,躺在了丹尼身邊——他現在病好了,沒有理由不和丹尼一起睡了。


    林禹尋躺在丹尼身邊,在丹尼的臉上親了一口。


    他一直很喜歡這個弟弟,要是沒有這個弟弟,他就沒有親人了,跟這個世界,也失去了羈絆。


    不過他以前不知道要如何親近自己的弟弟,現在才知道……知道了之後,也不知道為什麽,竟然相比於跟弟弟親近,更想跟程豪親近。


    第二天,老喬治就帶著程豪等人回去了。


    兩天沒有回家,回去的時候兩人還挺高興的,更讓他們高興的,是他們的住處沒有遭賊。


    在這麽一個混亂的貧民社區,住戶不在家的時候不遭賊,這已經是一件讓人開心的大好事了!


    他們是需要感謝一下不好惹的丹皮爾先生的。


    程豪的生活,又恢複到了以往。


    他和林禹尋兩個人,都會在六點的時候起床,十分鍾裏洗漱好,然後程豪隨便啃一塊麵包開始訓練,林禹尋則開始看書。


    到七點半,林禹尋會做早餐,八點左右他們三個會吃點東西,然後程豪繼續訓練一會兒,洗個澡,就去老喬治那裏。


    林禹尋則教導丹尼認字。


    教丹尼這樣一個聽不到聲音的人認字並不容易,好在他們有繪本,丹尼看著繪本上的圖畫,多少能理解一些上麵的句子的意思。


    此外,程豪和林禹尋還想了另外一個讓丹尼認字的方法,那就是陪著丹尼做一件事情,然後將這件事用筆寫下。


    比如帶著丹尼洗了衣服,就可以寫“丹尼洗了衣服”、“丹尼和托尼一起洗了衣服”這樣類似的一些句子。


    這樣一句話一句話的,丹尼也能學到不少東西。


    就連林禹尋,這樣做多了之後,他的書麵表達能力也起來了。


    等丹尼學了一小時的字,林禹尋就不教他了,自己繼續學習,而他學習的時候,丹尼就在旁邊看書畫畫。


    換做別的丹尼這個年紀的孩子,肯定做不到這樣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尋一起生活,身邊都沒個陪著的人,從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個人被關在屋子裏。


    他早就習慣了安靜,對他來說,林禹尋能陪著他,已經讓他很高興了。


    中午,他們會簡單吃一點,然後林禹尋再教導丹尼一小時,接下來,就是他們各自看書學習了。


    丹尼絕大多數時間,都在畫畫,等他把一張紙畫滿,就用那張畫來折紙。


    林禹尋則不同,他一直在看書,很認真地看書。


    他一般先簡單地把書看一遍,然後再仔仔細細地看,一邊看一邊做筆記。


    他以前很少看書,一開始看的時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來了。


    林禹尋以前不覺得自己有多麽聰明,但現在總是被程豪誇獎,他也覺得自己應該是聰明的,應該能很快理解書上的意思,看的時候也就越來越用心。如此一來,他學東西也就越來越快,也越來越讓他相信,自己是聰明的。


    當然,他看不懂書上的內容的時候,也會很焦慮,甚至吃不下東西,但每天晚飯的時候,程豪回來了,跟他們說說話,他就覺得自己渾身上下,又充滿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點半,林禹尋會開始做晚飯,等程豪吃過飯,就是他一天裏最開心的時候了——程豪會陪他和丹尼至少兩小時。


    比如今天,程豪從老喬治那裏帶了幾顆牛奶糖給他們,等他們吃好飯,又開始問他們今天做的事情。


    “禹尋,你真的太厲害了,這些書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學會!”


    “很多人花了大價錢去學校讀書,都學得沒你好,我家禹尋怎麽就這麽聰明?”


    “這些公式我看得頭昏腦漲的,你竟然全都能背出來!以後你一定能上個好大學。”


    “禹尋,我以後就要靠你了啊!你也知道的,拳擊是吃的青春飯,等我年紀大了,一定打不了拳了。”


    程豪總是不吝嗇於誇獎,不過他說拳擊是青春飯,這話卻是假的。


    他要是能把拳擊打好,以後就算是當拳擊教練,也不會沒飯吃。


    但林禹尋把這句話記在心裏了,他看著程豪,認真地點頭。


    他以後一定要多賺錢,讓程豪可以想幹什麽就幹什麽。


    當然,程豪也不是隻會誇獎的,切實的問題,他也會幫林禹尋考慮到:“你一個人學這些東西,也挺不容易的……你們學校的老師,能幫你們解答問題嗎?”


    程豪說的學校,就是他們常去蹭飯的學校。


    美國這邊,也不是沒有好的公立學校的,比如那些全部居住著工薪階層的社區裏的學校,管理就特別好。


    而且,這種好社區的家長,他們對學校也重視,甚至會為學校出錢……那裏的公立學校其實挺好的。


    但貧民窟的學校,真的就隻是個擺設了,學生們都不愛去上課,老師們也不會去管學生。


    在這裏,老師直接在課堂上喝酒都是常見的。


    “老師們並不能給我幫助。”林禹尋道,他以前跟父親一起居住的時候,那邊的老師和學校還要好一點,但這裏……


    “你如果有問題,就問施文箏吧。”程豪道。


    林禹尋點了點頭:“我今天白天寫了一封信,明天就去寄。”


    “好。”程豪應了一聲,又去跟丹尼說話。


    程豪和林禹尋沒忘了施文箏,施文箏也沒忘了他們,今天白天,他就寫好了一封信。


    突然被人塞了兩千多美元,施文箏很不好意思,甚至覺得自己的樣子,有點像是故意賣慘騙錢的……


    因此,他就想快點聯係上這兩人,此外,他還把自己從國內帶回來的《三國演義》收拾出來,準備寄給程豪和林禹尋。


    施文箏寫了信,就準備去郵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學。


    “你又給你的中國同學寫信了?”施文箏的白人同學問他。


    施文箏道:“不是,是給我剛認識的兩個朋友寫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學的?”那人問,一邊問,一邊湊到施文箏身邊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箏剛來的時候,學校裏的人都不怎麽喜歡他,覺得他有點奇怪,但相處時間長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後,便有很多人主動跟他交好了。


    “他們沒有讀大學。”施文箏道。


    施文箏的同學這時候已經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後,就是一愣:“他們是布魯克林的?!還是……老天!”


    這人一臉一言難盡的表情,施文箏好奇地問道:“怎麽了?”


    施文箏的同學看了施文箏一眼:“那裏是貧民窟。”


    施文箏愣住了。


    施文箏對美國的情況並不是特別了解,至少貧民窟他就沒有親眼見過,但也知道有錢人,是絕不會住到貧民窟裏去的。


    其實當時他就注意到了,那幾個孩子雖然買了很多衣服,但都是廉價衣服,跟他們在一起的,也是黑人。


    香港那邊有有錢人,卻也有窮人,甚至有不得不來國外打工的人。


    施文箏心裏有點不是滋味。


    而等施文箏開始和林禹尋通信……


    林禹尋以前過的生活,是最底層的,他再掙紮,都沒辦法擺脫如影隨形的絕望,更沒有時間和機會去思考自己想要怎麽樣的人生。


    直到程豪出現,拉了他一把。


    現在他有溫暖的屋子可以居住,再也不用挨餓,還可以好好學習……林禹尋就開始思考他想要什麽,想做什麽。


    除去跟程豪有關的事情,其他時候他都是異常清醒的。


    從小謹小慎微的生活,還讓他擅長觀察別人。


    要不是這樣,他也不能好好地長這麽大。


    他知道,施文箏雖然不像程豪一樣,簡直是一個太陽,但他們本質上是很相似的……他知道展露什麽樣的自己,可以讓施文箏對他更加關注。


    林禹尋寫信的時候,提了一下兩人無父無母的情況,也提到,因為他的哥哥會打拳,所以他們衣食無憂。


    他沒有刻意賣慘。


    但這年頭,誰都知道打拳的人,除了極少數是因為愛好,絕大多數人,都是因為沒有別的路子可以走。


    所以,打拳的大多是窮人。


    林禹尋想要施文箏的同情。


    他們認識的有文化的,能在拳擊以外的地方幫助他們的人,就隻有施文箏一個。


    林禹尋已經下定決心要抓緊他,並設法通過他,認識更多的人。


    他不想程豪為他讀書的事情操心,程豪已經夠忙了。


    他能自己處理好這一切。


    程豪一直都說,他非常聰明,不是嗎?


    程豪要成為最強大的拳擊手,他也要出人頭地,他一定要成為有錢人。


    林禹尋看著鏡子裏的自己,默默地鼓勵自己,也在自己的眼睛裏看到了濃濃的野心。


    不過很快,他就不看鏡子了,他要去給程豪做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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