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碼是什麽?”扮貓興致盎然地聽起了故事,就連對急王成見很深的小學徒也充滿興趣地坐了下來。


    “他說自己沒錢,他壓的籌碼是身體。”


    “身體?”


    “嗯!”急王點上一根嗆人的雪茄,“他的籌碼就是身體。我第一次見到那小子,他右手就缺了無名指,左手指甲也都沒了,據說他的兩隻鞋裏完全沒有腳趾頭。但是這些損失和他賭博的次數比起來,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被他砍斷手腳的人不計其數,他把戰利品串成腰帶、項鏈戴在身上。隻要風一吹,滿身的人骨頭就像樂器一樣嗡嗡作響。這家夥被人們叫作‘人骨賭棍’。去年我又去碼頭上,風向一變,我聽到了傳說裏的嗡嗡聲,人骨賭棍又來了。他站在碼頭上四處看,尋找這次賭博的對象。我也算下城小有些名氣的人。可是,慚愧!他沒有選中我。大概是對我一身的肥肉不感興趣……”


    “別說廢話!他到底跟誰賭了?”已經入迷的小學徒對急王慢悠悠的節奏顯出不滿。


    急王笑起來,接著說:“他像頭尋血的獵犬,在碼頭上來回轉了好幾圈,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看這家夥這次會選誰做對手。我敢說那些家夥都既緊張又害怕,心情跟談戀愛一樣。而我又何嚐不是?跟這滿身披滿人骨的賭棍進行一場性命攸關的生死賭博,是每個賭徒的願望,那種刺激是隻賭錢的賭局所不具備的。如果被挑中,便意味著賭徒的最高榮譽!但出乎我所料,那天坐在碼頭賭桌上的所有人,他都沒選中!他指著一個坐在碼頭地板上看書的小子說:‘來,跟我賭一把!’。那小子理都沒理他,依然看著手裏的書。人骨賭棍又說了很多次,那小子全都不應戰。‘你沒聽到我說的話嗎?站起來,做個真正的賭徒,跟我賭上一局。’你們猜那小子說什麽?他說:‘我害怕!’‘不用非賭手腳。什麽地方都可以。’人骨賭棍指指那小子的身體。‘那就賭眼睛吧。我要是賭輸了,就把雙眼挖出來給你。你輸了也一樣。’‘手腳是吃飯的家夥,很重要;難道眼睛就不重要嗎?沒眼睛可沒法看書。’人骨賭棍提出了跟我一樣的質疑。‘我不害怕斷手斷腳。我害怕萬一賭輸了,骨頭要掛在你身上招搖過市,太丟人!隻有眼睛裏沒骨頭!”‘好吧,隨你。怎麽賭?’人骨賭棍顯然覺得這家夥有點意思,於是主動提出要他設賭局。那小子轉臉看了看我,對人骨賭棍說:‘如果我跟急王賭博。你覺得我們誰會贏?我賭自己贏。’‘我賭他贏。’人骨賭棍說。他笑了起來,覺得這賭局設得有意思。看書的小子卷起書本走到我麵前的樣子,我一輩子都忘不了。他是個真正的賭棍!比這碼頭上任何一個人都狠心,即便是跟人骨賭棍比。”


    急王又抽了口雪茄:“我和他當然也沒用常規的東西作賭注,沿用了人骨賭棍用身體作籌碼的規矩,賭注是一根手指。我們輪流被蒙住眼睛,拿一把匕首朝對方被按在桌上的手指下刀。那是把極其鋒利的刀,刀被舉到規定高度,落下時,手是可以貼著桌麵移動的,但不許離開桌麵,否則算輸。我想這賭博並不難,那小子的賭注比我大,因為如果他輸了,不但會失去一根手指,還會失去雙眼呢!所以由我先舉刀,那小子把手拍到我們之間的一張矮桌上,我舉起刀對準他的中指,然後被蒙上眼睛,他也被蒙上眼睛。急王我也不是吃素的!我料想他當然會趁刀落下的時候移開手,隻有這樣才不會被刀砍到,於是我測算了這麽短的時間裏,他能把手貼著桌麵移動的大概範圍。我在比之前的位置稍微偏了一些的地方落下刀。可那刀卻穩穩地紮在了木頭裏,隻劃到了他小指的一點點皮肉。‘你手不發抖就好了,我的手可一點兒都沒動’他笑著對我說。


    “輪到他舉刀子了,他也是把刀對準我的中指懸空。我在被蒙上眼睛的一瞬間想到,他一定也會估算我的手的移動幅度。於是我咬緊牙關,拿出了跟他一樣的膽識,拚命抓緊桌子,絲毫不移動我的手。”急王說到這裏就不說話了,抬起缺了中指的左手,“可那小子的刀居然也沒移動,穩穩插在我的中指根上。‘急王,你是個真正的賭徒!’他這樣對我說。


    “說話間一直坐在邊上看我們的人骨賭棍站起來,對那小子鞠了一躬,大叫一聲挖出了自己的雙眼,放在我那根斷指邊上。”


    急王的故事講完了,小學徒迫不及待地問:“那小子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隻記得他那雙眼是紅棕色的,一直在看一本叫什麽‘惡棍’的書。”


    急王這最後一句話像一把大錘子,重重地敲在扮貓心上,“咚”的一聲!


    集裝箱外麵突然騷亂起來,比哄搶雞腿時的喊叫聲更大,急王扔下雪茄:“混蛋!抓人的又來了!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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