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沒有多少人會特意選擇出門的旅遊淡季,異國街頭上,出乎意料地出現了三道極其亮麗吸睛的身影。


    不對。


    與其說極其亮麗,不如說這三個人實在是——亮得是不是太過頭了?!


    “等等,今天出太陽了嗎?果然沒有啊,是陰天對吧……可是為什麽感覺這麽亮眼睛這麽痛好像遭到了陽光直射——那三個人,究竟是何方神聖?!”


    以上是一個路人實時發出的驚呼。


    可以想象,並不止是他一個。


    從這與眾不同的一家人出現在眾目睽睽之地的那一刻起,他們就一路驚起了相當多內容大致相同的驚詫之聲。


    能讓明明被陰天弄得霧氣沉沉的大地仿佛陡然間亮上好幾個度,比點亮一大串燈泡的效果還要好……


    這樣仿佛自帶幾百萬瓦亮度的神奇人類,居然真實存在,而且並不止一個!


    聽上去很誇張,但實際上居然幾乎沒有個人情緒強烈的藝術加工,完完全全,都是眾幸運見到這幾人的圍觀群眾心中的真實想法。


    ——耀眼。


    最先從腦海中蹦出的,就是這個極有概括性的詞匯。


    原來真有這樣張揚奪目的人,即使隻是普通的走在路上,都能將四周所有的光源的存在感壓下去,讓自己取而代之。


    構成這新的光源的人,是兩男一女的組合……


    唔。


    應該是兩男一女?


    對某一個路過之人的性別產生了奇怪的懷疑實在是太沒禮貌了,隻不過,這裏麵絕對完全沒有惡意。


    能確定性別的女孩子是個漂亮的姑娘,瞧上去溫溫柔柔,若是放在平時,也會十分引人注目。


    但此刻卻是遺憾地隱去了光芒。


    單純隻是因為,三人組的其中一人就算用墨鏡擋住了大半張臉,但僅僅顯露出來的那一小部分,就在匆匆而過的刹那讓晃眼看到的無數人當場驚呆。


    這,這是從哪裏來的異域美人?


    是明星嗎?是模特?還是哪個國家少見的當代貴族——


    對外顯露的小半張臉足以讓人確定墨鏡下的美貌,氣質更加驚豔的大美人的金發是光源的一部分,隻是出現在這裏,就讓暗沉的天不自禁地亮上幾分。


    也不怪路人無法確定他的性別,畢竟如果不看明顯是男裝的休閑打扮,這個大美人的身形也很纖細,與容貌混合,就無可避免地混淆了性別。


    他就這麽輕輕走過,帶走了無數快要模糊失神的目光——不過沒能徹底帶走。


    因為,金發大美人旁邊,充當了另一半光源的男人會在外人的視線跟著他們飄遠之前,用自己的鮮明存在感讓他們瞬間清醒。


    “哼!”


    同樣戴著墨鏡的褐發男人跟同伴不一樣,身上帶著的是另一種驚人的氣質。


    雖然隻從外表可以判斷,他不是大美人,但絕對是一個挺拔高大的帥哥。


    然而遺憾的是,大帥哥既不冰冷也不溫柔,反而很凶。


    如果說金發大美人給人的感覺是貴族,那他就一定是那個國家的國王本人了。


    略微抬起一點墨鏡,灼灼金眸從遮擋物下赫然顯露,男人就這樣淡漠地往不敬目光的來源之處掃去了一眼。


    嚇!


    頓時間所有悄悄窺探的目光全都硬生生斷成了兩半,那邊目光的主人想撿都撿不起來,可能被直接嚇到縮頭,等幾人走遠才敢小聲嘀咕著埋怨……


    隻不過,奇怪的是,埋怨這一步被省略了。


    路人們剛被點亮了這整整一條街的三個人——說不出“一家三口”,他們比起父親與女兒,更像是哥哥和妹妹——驚豔到又被驚嚇到,殘留的情緒本來還很強烈。


    可還沒過多久,轉過頭的功夫,他們居然就腦袋空空,把方才發生的一切全都忘了,哪裏還記得自己見到過太陽墜落於街頭般的光芒集合體。


    跟這些路人的記憶力沒多大關係,也不是因為他們受刺激過度導致失憶,這當然是肯定的。


    “吸取之前出門的教訓,魔術用在這個時候就很方便了。”


    光明正大用魔術作弊的大祭司大人淡淡地說。


    他不會像失憶時期的自己那麽愚蠢(重點強調),再在街頭搞出寸步難行的丟人境地來。


    幾千年後的現世之人過於熱情奔放,跟昔日隻敢對美麗大祭司虔誠遠觀的埃及人民不是一個風格,讓塔希爾非常不能適應。


    所以,他十分幹脆地就用魔術一勞永逸了。


    路人們看見他們三人,最多隻會激起極小的喧鬧,過不了幾秒鍾,等他們走遠之後,看到了他們的記憶就會自動從腦中消失,可謂是非常簡單方便。


    “——這還差不多。”


    不用看都知道,這個透出不少酸氣的發言,就來自於某自稱要慷慨地讓世人知曉他愛人的美(但大多時候還是非常不樂意要習慣性吃醋)的法老王。


    “餘王妃的美,爾等凡人能看上一眼就算是用光此生的氣運了,怎麽還敢得寸進尺!”


    奧茲曼迪亞斯非常不高興,覺得這些凡人真是厚顏無恥,看上一眼就行了,居然還有膽子盯著使勁看。


    ——誰給你們的勇氣?誰給你們的資格?


    法老王酸氣驚天,表示他自己都沒看夠,哪裏能容許凡人們(重點是當著他的麵)覬覦他美麗非凡的王妃!


    對此。


    旁邊的“公主”和“王妃”的反應很尋常,大概是一路上同樣的情況出現過太多次,他們都習慣了。


    “又來了。”


    塔希爾表情不變,隻用三個字就完美展現出他對法老王的幼稚行為看輕實重的抨擊。


    “隔個十分鍾就摘一次墨鏡瞪一次人,陛下,您真的不累嗎。”


    法老王:“!”


    塔希爾:“沒必要理會旁人的目光,過一會兒他們自己就忘了。啊,對了,您的措辭。”


    法老王(有種不祥預感):“塔希爾,你怎麽突然這麽叫我?以我們現在的關係,也太不親——”


    “是呢,畢竟我並不是陛下您的王妃。”


    “…………”


    糟糕。法老王心說。


    如果說現下還能維持的幸福中,還有什麽遺憾之處,那果然就隻有——


    法老王的王妃還是不肯承認“王妃”這個稱呼。


    在王看來,他們既然已經互通心意,就已經是確定的關係了。死後沒有在世時那些麻煩的世俗束縛,他想要迎娶誰做王妃,沒有任何人能夠發表異議。


    ……嗯。


    行吧。


    除非發表異議的人,是“王妃”本人。


    那可是連法老王自己都無可奈何的棘手對象了。


    塔希爾之前就否認過幾次,沒想到現在法老王隨口說出來,他的愛妃還是不肯認——


    “為什麽?難道是因為!”


    “不是,沒有,不用說出來,我知道你在想什麽,總之不是你想的那樣。”


    “那是?”


    “希望您能將注意力放在真正需要關心的正事上,而不是糾結這種沒有必要關注的無關緊要小事。”


    法老王:“?!”


    得到王妃的認可,難道隻是無關緊要的小事嗎!


    為什麽王需要王妃來認可這種細節才是真正無關緊要的,此時此刻,隻要知道王妃的冷淡,讓王很是落寞就行了。


    雖然他的落寞臉上顯露不出來,但肯定是切實存在的。


    塔希爾目不斜視,沒有特意偏移目光去看他,權當做不知道法老王心中的耿耿於懷。


    “這裏已經逛得差不多了,還有什麽地方想去嗎?”


    旁人視角裏的金發大美人手裏拿著普通遊客的常見裝備:相機,哢擦聲剛落,以紫發少女作為主角的照片瞬間在底片表麵成形。


    他們用十天逛完了櫻精心選擇出來的最心動景點,有英靈和蛇杖這樣強悍的存在同行,僅有的人類少女完全省略了旅遊路上的奔波,把疲倦降低到了最低值。


    遠在冬木市的聖杯戰爭老早就結束了,大概已經被他們忘得一幹二淨。


    櫻玩得很開心,過去的十幾年從未有過這般可以放開心暢遊的機會,更何況還有兩位養父都破天荒地陪在身邊。


    少女正值最青春靚麗的美好年華,換上法老王大手一揮買空商場的新衣裙,站在美麗景色前莞爾一笑,就像在春天絢爛盛放的鮮花一般嬌美動人。


    因為女兒作為人類實在是太可愛,甚至可愛到超越了人類的範疇,塔希爾瞬間領悟到了又一人類近代發明的偉大之處,特意為她而買的相機內存幾乎都要不夠用。


    也就是稍微有點遺憾。


    這麽可愛美麗動人嬌柔(大概)的少女,本應成為眾人目光不禁追尋的一大焦點。


    可她偏偏跟某兩個巨型發光體走在一起。


    所以結果很遺憾,櫻的光芒完全被蓋過了,路人們全去看她過分耀眼的父親大人們,十分浪費地把如此靚麗的十六歲美少女擺到了一邊兒。


    別的不說,法老王對此就很有意見。


    王妃是隻能讓自己仔仔細細認真看的,愛女卻是可以盡情地向世人展露她的美麗,讓世人盡情稱讚豔羨,享受無盡理所應當的讚美之詞的。


    當然,隻限於讚美。


    要是有無知狂徒(比如前一陣上門那個紅毛小鬼)膽敢對王的愛女生出齷齪貪戀,那就不隻是會被太陽船的光芒燒成灰的問題了。


    會死得很慘,很慘,很慘。


    在死得慘到極限之前,還要承受法老王的怒火,再加上大祭司的詛咒——


    “沒關係啦,我隻想享受和父親大人們還要蛇杖先生一起遊玩的快樂時光,別人的視線落到哪裏,我完全不關心的。”


    櫻敏銳地捕獲到了父親大人的雙標,為了廣大無辜群眾的安危,她果然還是要出言安撫。


    隨後,才是不禁捂住嘴笑起來:“確實逛得差不多啦,我覺得,我們可以換一個國家繼續走走了。不過——父親大人!你們渴了嗎?我和蛇杖先生去那邊買點水過來。“


    “我不用?等……櫻!”


    “哈哈哈~我們先過去啦。”


    不由分說,就像是明知道父親大人們會阻止也要當做不知道,紫發少女飛快地向著街頭一邊人群最擁擠的地方小跑過去,跑到稍遠的地方,再回身,對被撇在原地的兩人揮手:


    “一會兒再回來——也有可能看到什麽好玩兒的地方,我和蛇杖先生再逛一逛,晚點自己回酒店。父親大人們也自己隨便逛逛吧,晚點見~”


    這孩子,完全就是打定主意要跟蛇杖單獨行動,就算沒有遇到好玩兒的地方好玩兒的事情,她也絕對會晚歸。


    蛇杖繞在少女的胳膊上,在普通人看不見的地方抬起頭,向後方投來了一個看破一切所以鄙夷的眼神。


    塔希爾:“……”


    奧茲曼迪亞斯:“……”


    同樣的情景,在這趟旅行中還是出現過無數次。


    櫻明顯是故意的。這一點,無論是塔希爾還是奧茲曼迪亞斯都發現了。


    他們一家三口外加一條蛇,每到一個地方,隻有前半截時間是集體行動。


    到了看完了一個景點出來,可以再用富裕的空閑時間去做點什麽的時候,櫻就會表示,啊,突然看到了這邊/那邊好像有很有意思的東西。


    ——我和蛇杖先生過去看看,父親大人們不用管我,你們自己去逛吧!


    每次她都這麽說,每次她一去就不複返,直到晚上才會和蛇杖一起回來。


    表麵上看沒有任何破綻,因為問她單獨行動時都去了哪裏做了什麽,櫻都對答如流,麵上毫無異樣之色。


    可是,都是在一起生活了這麽久的家人了,父親們怎麽可能猜不出櫻暗藏的心思。


    還能是為什麽,分明就是故意跑得遠遠的,把這一天剩餘下來的充足空閑,全都——


    “……”


    “……”


    大概就是這樣。


    人流量稍微有所減少的異國街頭,明明是旅行主體的少女帶走了會礙事又聒噪的蛇,剩下的便隻有兩個人。


    法老王和大祭司前不久才結束了關於稱呼問題的對話,王的心裏還在耿耿於懷,沒想到這麽快,就變成了隻有他們兩人,再沒有別人打擾的獨處。


    當塔希爾時隔頗久終於稍稍側目,看向不知怎麽半晌都沒說話的男人時,卻發現,對方一直都在看他。


    王將隻是為了配合愛人才戴上的墨鏡往上托起了一點,露出最不應該被擋住的金目。


    他注視著他的眼神,似乎格外認真,並不是隨意看來的一眼。


    “……怎麽了?”


    大祭司的心被這不一樣的視線看得產生了些微的顫動,他將之歸結為“不習慣”。


    畢竟有相當長的時間沒有這般清楚地看見男人的臉。不止是這個十年,在這之前,還有更加難以想象的千年時光。


    褐發金眸的王如今仍是他們生前分別時的青年模樣,也就是他停滯在塔希爾記憶中最後的樣子。


    他不能告訴拉美西斯,自己有多少次在越來越模糊的印象裏反複描摹這張俊美的麵龐。


    他不能告訴拉美西斯,正因如此,在清晰的輪廓撲麵而來時,他早已潰散的心髒每一次都會因麵前這個男人的目光而顫動,近乎不願意再移開自己快要變得癡迷的視線。


    當然不能告訴他——這會讓那個男人再不知距離地得意起來。


    塔希爾願意吸取教訓,糾正自己曾經過於一意孤行、不考慮後果的錯誤,也願意在此基礎上增加幾分坦陳……


    可矜持是刻入靈魂深處的本質。


    就比如此刻,不管心怎麽動蕩,金發祭司的雙眸仍如不帶波瀾的清澈湖水,隻將法老王的麵孔倒映其中。


    “為什麽不說話,隻是看著我?”


    他又問。


    奧茲曼迪亞斯隔了好一陣,才慢吞吞:“唔。”


    王在這一期間的心理活動,隱藏得跟他的愛人一樣好。隻有在這種時候,他們才會不約而同地保有高度的同步。


    他也不做解釋,隻在結束了漫長的沉吟後,突然開口:


    “隻有我們兩人了啊。”


    “嗯。”


    “也好。”


    “……什麽?”


    “不要浪費那孩子的一番心意了。”


    奧茲曼迪亞斯無比自然地說出了這番話,同樣的事件發生了這麽多次,他已決定省略那些完全沒必要出現在自己和塔希爾身上的尷尬——沒錯,都已經在一起了,為什麽還不直接說明?


    “在櫻麵前不方便做的事情,現在可以放心地做了吧……咳。”


    王要讓自己顯得從容而平靜,可不知怎麽,他到了關鍵時刻居然還是在緊張。


    塔希爾還在尋思,拉美西斯又在想什麽奇怪的事情,那“奇怪的事情”就徑直在現下發生。


    “首先。”奧茲曼迪亞斯的語氣終於沉穩,帶上了最能顯得遊刃有餘的強勢:“手,給我。”


    他不征求愛人的意見,就強行——至少在抓上去之前是這樣——抓過了愛人收起的左手,並讓蜷縮起的手指展平,靜躺在他自己的手掌中心。


    由於兩人都換了現代服飾,一黑一白的休閑裝,袖子全都擋不住交錯在一起的手。


    在魔術起效之前,過路人悄悄投以視線,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兩個巨型發光體相疊著的雙手。


    哇——天呐!


    大帥哥大美人組合+同款墨鏡+同款情侶裝+十指相扣的多重暴擊!


    光芒頓時爆發,亮度激翻一千倍。


    可能還遠遠不止,這是彗星轟擊地球才能爆發出的驚天光芒吧!


    每一個看到這一幕的凡人的眼睛都被閃瞎了,紛紛捂住眼睛幾欲暈倒。


    塔希爾:“……”


    王這麽不由分說地抓著他的手不放,他——當然不會羞澀,頂多有一點無言,為明明都這麽大年紀了的王像小孩子一樣的幼稚。


    但幼稚也沒辦法。


    身為王身邊的大祭司,包容王時而發作的幼稚,也在他的職責範圍之中。


    就算是……把曾經本應該做的本分工作,推延到現在來做。


    “給你了,然後呢?”


    塔希爾果真不慌不亂,反而將手下的力道收緊,真正地與男人有力的手掌相握,讓熾熱與冰冷的掌心貼得更近。


    奧茲曼迪亞斯的雙眼頓時變得更亮,壓抑不住的笑意從他眼中浮現,也顯露在展顏的麵上。


    王很高興。


    到此刻為止,終於算是身心皆輕,陰雲徹底散開,露出之前被遮擋住的朗朗晴空:“當然是繼續閑逛了。櫻自己去玩了,我們正好可以慢慢悠悠地到處看一看,瞧一瞧有沒有什麽想玩的,想吃的。”


    “啊。”塔希爾微微蹙眉:“我們可都不是小孩子了,拉美西斯。”


    在大祭司大人看來,在人多的街道上邊走邊逛邊吃,是小孩子才有的特權。他雖然沒這麽幹過,但以前在街上,看到過便這般歡笑享受過的孩童。


    “這跟年齡沒有什麽關係。”奧茲曼迪亞斯不讚同,而且有理有據。


    “我們以前不也會在一起逛街麽?唔……雖然有點勉強,但在我看來那就是逛街,再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約會’。”


    法老王洋洋得意:“跟心愛的人手牽手‘約會’,不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


    塔希爾:“…………”


    很正常嗎。


    聽上去是這樣。


    但總覺得有哪裏很奇怪,譬如加入了法老王式強詞奪理……


    真奇怪,明明知道這一點,最是理智冷靜的大祭司大人,卻像是也被傳染了一樣。


    “那麽,接下來要去‘約會’嗎。”


    “當然了!”


    “好吧。”


    塔希爾說著,再不動聲色地將手捏緊了一點。


    “前麵人很多,不抓緊可能會比較麻煩。”他說,目光順勢收回,仿若無事地望向了前方,也不管身側的男人是不是眼睛鋥亮地一下子望過來。


    “…………”


    “握緊了吧,已經。”


    “嗯,那就——”


    真的握得很緊,這兩隻貼合的手頭一次在毫無遮擋的地方緊密重疊,再不顧世俗或命運的諷刺目光。


    “塔希爾,想去哪裏?”


    “沒有想好,你呢,拉美西斯?”


    “嗯,說來慚愧,我也沒有頭緒。不過無所謂,隻要你在我身邊,即使是隨便走走也沒關係。”


    真巧。


    雖然沒有直接說出來,但王身旁的人也是這麽想的。


    真是晚了夠久的……


    這場姍姍來遲的“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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