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量我尺寸?”沈欲身上一涼,肋下被抻開的卷尺捆了一圈,“我自己來吧。”


    手套壓在美得囂張又凜冽的大麵積紋身上,皮質與皮膚,沒溫度和有溫度,黑色和膚色對比鮮明。喬佚五指張開,一隻手能掌控的麵積甚至還沒有鳳凰一隻翅膀大。精密的羽毛細節,比手套上的針腳還細。


    沈欲背後緊繃。


    喬佚記得自己以前沒事可做,白天補覺,晚上就把全部精力放在研究沈哥身上。


    研究沈哥並不算大的胸肌,為什麽這麽好看。後來得出結論,因為他腰細肚子薄,所以胸肌下緣線格外清晰。


    “你別這麽幼稚。”現在沈欲再一次警告小喬,“我換衣服。”


    “我再過生日就24歲了。”喬佚不急不躁地看著他,“我第一次訂做西裝,你也幫我量過。你說成熟男人都穿,所以帶我去做衣服。”


    沈欲攏著胸口,捏痕還在,溫暖幹燥的小臥室裏突然有點涼。


    “結果我才穿了一次,你就跑了。現在你還不讓我量尺寸。”喬佚說,然後是沉默。


    沈欲臉上露出少有的悲傷,在陰影裏轉了過去。“量吧,量吧,你快點。”


    “你以前量我的時候,我可沒催過你。”喬佚重新拿起卷尺,尺邊滑過沈欲的皮膚,一厘米、一厘米地收攏。


    沈欲任那條卷尺從腰上移到胸口,自己真是流年不利,扔了的小瘋狗還會找回來反咬一口。


    “你說穿西裝顯得人很精神。”喬佚攥緊尺子,“你還說,男人要成熟些,不能幼稚。”


    沈欲被活生生地勒住了,不緊,但也無法掙脫。卷尺又開始移動,從他腋下抽走,勒住了喉嚨。小臥室裏好安靜。


    喬佚認真測量沈欲的脖頸圍度,像是要用厘米來精確他們分開的時長。頭發擋住了他的視線,他把它們撩起來,鼻息噴在沈欲後腦勺發際線正下方。


    時間是一麵鏡子,5年前什麽人什麽事,5年後再翻轉一遍。曾經不會穿西裝的男孩長高了,曾經穿白襯衫的大學生紋了身。


    “為什麽不要我?”喬佚看著穿衣鏡。


    沈欲昂著頭,從穿衣鏡裏看自己,和勒住自己脖子的小喬。“我家裏窮,配不上你,接不住你的好。”


    “家裏窮?”喬佚蹭起沈欲的耳朵,以前在被窩裏他就這樣,蹭這裏,蹭那裏,反正沈哥寵他,即便睡著了被蹭醒也不罵人,還會把自己抱在胸口揉頭發,“沈欲,你知道我家裏有多少錢麽?”


    沈欲搖頭,腦袋裏昏昏沉沉。卷尺一收,他落進小喬懷抱。


    “家裏窮,你可以騙我。”喬佚從後麵捏住沈欲的下巴,“你可以騙我的錢,你可以傍我。中文裏有一個詞叫傍大款。你傍我,不用偷我手表。”


    沈欲像被壓在鏡上。“我對不起你。”


    “我不要對不起。”喬佚的手變成卷尺,丈量了沈欲的脖子,丈量他的胸圍,再丈量他的腰圍,從前一模一樣,肚臍旁邊繃出幾條很明顯的青筋,“對不起沒用。”


    客廳有幾次咳嗽聲,沈欲試著去拿衣服,卷尺立即收緊不讓他再有可趁之機。


    沈欲怕苗叔敲門,隻好說:“我給你做飯焦。”


    這像哄孩子的話,小喬這麽成熟不一定會答應,但他還是在僵持中等到了一個肯定的答案。


    “我要兩個雞蛋。”喬佚鬆開手,把本該是自己的那件襯衫遞過去,“和以前一樣。”


    沈欲穿得手忙腳亂,脫褲子的時候猶豫數秒,隻剩一條底褲。他飛快掃描布料,生怕穿了一條磨損痕跡明顯的,或者不小心拿錯了,上麵有破洞。


    穿好西裝褲,沈欲才發覺這套衣服有馬甲,他從沒穿過帶馬甲的幾件套,剛把外套披上苗叔就敲門了。


    喬佚從後麵打量他的腰線,然後開了門。


    “很精神嘛。”好衣服被穿出樣子,苗叔忍不住點頭,“好看,好看,槍駁領在中國一直不太流行,可我就喜歡這個設計,很挑人,你穿就很好嘛……來,我給你改改尺寸。”


    “謝謝您。”沈欲跟著來到陽台,等待專業裁縫拿卷尺左右測量,“多少錢您說,我付得起。”


    “我改一件衣服,那可貴咯。”苗叔嚴肅地拍他,“別亂動,領子上別著記號針呢!”


    這裁縫這麽凶,沈欲隻好不動,可是一想到這身衣服本應該是小喬的,內心靜不下來。小喬試穿的時候是不是也這樣,皮膚和布料相貼,身體微微出汗……


    “好了,脫了吧,3天之後來拿。”苗叔突然說。


    “這麽快?謝謝您,我加錢。我這張卡裏……”沈欲去摸褲兜,恍如覺出這不是自己的褲子。


    “你有功夫給錢,不如給我做頓飯。”苗叔拿出懷表,“隨便做幾個菜就行。”


    沈欲點頭,換回自己的衣服。小喬一直在陽台開蚌,異常認真。


    一旦認真起來,就特別好看。沈欲收回視線,找到半身圍裙穿好,蹲在冰箱前研究食譜。


    好像忘了什麽重要的事……悟空!


    唉,今晚又沒法做飯了,沈欲趕緊給張權發微信,拜托他去接兒子。冰箱裏能用的菜不多,沈欲動動手腕,搜羅出冰凍許久的小排骨,解凍,又找出凍成冰棍的哈爾濱紅腸。


    、


    再是豆豉,動手搗蒜蓉。香米浸泡30分鍾,再晾幹,排骨用調料拌生抽和耗油醃過,燒起一壺開水,熱砂鍋


    鍋熱起來就要開始刷油,刷到第三層才能放米。以前小喬總是饑腸轆轆的餓醒,每次聞到烤米的香味就走不動,貼著他的後背,兩個人黏在一起做飯。


    米放好,沈欲再添開水,沒過米麵。等大火煮開立刻轉小火,等待水分收幹。


    悟空也愛吃這個,每次到收幹這個步驟,砂鍋裏就會有滋滋的烤米聲。想起兒子沈欲心裏溫暖,他打開鍋蓋,把醃製好的排骨和紅腸擺上去,擺得很好看。


    然後是最重要的一步,蓋上砂鍋蓋子,在蓋和鍋的交接處淋一圈油。否則米烤焦了要粘鍋,一粘鍋,不管是小喬還是悟空,都不愛吃了。


    兩個人嘴刁到一塊去。沈欲抄起砂鍋的手把開始轉鍋,幾個麵均勻受熱,交替傾斜,一直到排骨和肉的香味飄出來。


    還有米飯特有的焦味,以前到這一步小喬都會忍不住揭鍋蓋。


    “好了沒有啊?”喬佚在門口站半天,忍不住進來揭開鍋蓋。


    “燙!”沈欲慢了一步,砂鍋蓋被拿走。


    “這麽關心我?”喬佚歪著頭看他。


    沈欲再閃躲。“沒有,你別搗亂。”他快速轉身,拿出兩個雞蛋打在滋滋冒氣的排骨上。又順手抄起一把小蔥,剛要切,突然想起小喬不吃蔥花。


    “等涼一涼再吃。”沈欲大功告成,1米85的身材穿一個華聯超市贈送的圍裙頗為搞笑。更搞笑的是,後腰上係了一個無比端正的蝴蝶結。


    苗叔循著香味來找。“真香啊,比我閨女手藝好太多了,我洗洗手……怎麽沒切一把蔥花?蔥花才是靈魂。”


    沈欲被問得抬不起頭來。“我不吃那個,您盛出來,我單給您切。”


    “好啊。”苗叔不客氣,準備對滋滋響的半熟蛋下手。


    “這個不行。”沈欲先一步攔住,“這個……這個……您盛出來,我單給您打雞蛋。”


    苗叔拿筷子的手一停,就在這個空檔,整鍋飯焦,連肉帶雞蛋的被喬佚端了出去。


    “你個小毛子!中華民族尊老愛幼的美德一點沒學到!”苗叔罵罵咧咧地追。


    喬佚把鍋放好,注意到飯桌上的酒。“我大哥還是我大姐來了?”


    “一起來的。”苗叔坐下,“能不來嘛,都以為你爸爸那半塊墨在我家。我就是給他做衣服的,怎麽可能在我這兒?不提了,吃飯。”


    沈欲摘了圍裙,拿著筷子一起坐下。


    這頓飯他隻吃到一小碗,飯焦被小喬獨自幹掉三分之二。晚上小喬送他回家,沈欲仍舊提前兩個路口下車。回到家兒子還沒睡,沈欲洗洗手,給悟空做了一碗奶汁雞蛋羹。


    把兒子哄睡著他又泡了一碗方便麵。張權在沙發上看電視,滿臉凝重:“小馬哥,今晚幹什麽去了?”


    沈欲含著麵條。“做衣服,我西裝有了,下周取。”


    “這麽快?你找的神仙吧?”張權坐過來,“你今天不會又和喬老板在一起吧?”


    沈欲夾著麵條一斷。


    張權一看,好了,不用問了。“腸子長毛沒有?”


    “張總,你別老問這些不切實際的問題,我現在以賺錢為主,不考慮感情。”沈欲說,隻是不敢抬頭看。


    “唉。”張權往後一仰,“喬老板這人,太讓我失望了。”


    送走了張權,沈欲放鬆繃緊的神經,衝過熱水澡倒頭就睡。隻是睡得不踏實,總夢見一頭金發的男生圍著自己轉,他的臉上像蓋了一層濾鏡,有點模糊,但左耳垂的痣像戴了耳釘一樣漂亮。


    笑起來嘴角尖尖的,讓沈欲一直亂。


    隔天,沈欲仍舊被兒子叫起床,好在胸口的痕跡沒了。先梳洗再吃早飯,他紮著蘋果頭,穿跑步長褲下樓等校車。


    “爸爸,我想吃冰淇淋。”沈正悟在超市門口走不動了,“你給我穿太多了,好熱。”


    時至深秋,沈欲不確定這時候給兒子吃涼好不好,可禁不住孩子想吃。得到肯定答複,沈正悟衝進超市拿了一個和路雪,結賬的時候,被爸爸換成一盒哈根達斯。


    “爸爸,這個太貴。”沈正悟搖搖頭。


    “不貴,吃就吃好的。”沈欲付好賬,抱起兒子往外走。


    不貴嗎?真的很貴啊。沈正悟舔舔冰淇淋蓋,挖了一大口。“爸爸你先吃,巧克力的。”


    “爸爸不愛吃冰淇淋。”沈欲躲開。


    “你吃嘛,就吃一口。”沈正悟笑著往下跳,剛落地就被大人摟住了。


    確實給兒子穿得多,裹成一隻小企鵝。沈欲抓著他的書包帶:“你動作慢一點。”


    “那你吃一口。”沈正悟再接再厲。


    這下躲不開了,沈欲隻好張嘴。兩人在馬路邊上你一口、我一口,兒子吃成了小花臉。


    “你看你,爸爸給你擦擦。”沈欲拿手抹掉悟空嘴角的巧克力,“上了校車可以脫外衣,到了幼兒園……”


    話沒說完,沈欲閉住了嘴。


    “我知道啦。”沈正悟捧著爸爸的臉吧唧一口,“爸爸?你怎麽了?”


    沈欲慌了,第一反應是擦自己的嘴,怕嘴角也有巧克力,第二反應是想跑,但又覺得自己帶著兒子跑不了多遠。


    喬佚站在5米之外,還是一件襯衫,連外衣都沒有。時隔5年,他又見到了差一點姓喬的混血小毛子,長大了,有一張比自己混血很多的臉,金眼睛。


    還捧著沈欲的臉,親了好大一口。他們還在一起吃冰淇淋。


    “你……怎麽來了?”沈欲下意識地問,臉上有一個沾了巧克力冰淇淋的嘴巴印。不對啊,小喬怎麽知道自己住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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