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諸葛映徽的預感成真了。水印廣告測試水印廣告測試
對諸葛映徽稍微熟悉一點的人便都知道,這家夥是個喜歡享受的人,也懂得享受。妙手空空,偷了那麽多貴重物品,全世界所有的藏寶室,都在他家的保險櫃裏,不好好享受,偷那麽多東西幹嘛?
但是在鐵門市,諸葛映徽住在了最大眾化的平民區。
就在火車南站那一帶。
那裏是鐵門市的老城區。所謂老城區,往往也意味著落後和貧窮。諸葛映徽住在了火車南站附近一家最普通的旅館,十五塊錢一晚的那種。任誰都不會想到,最懂得享受的偷王之王,會住在這種逼仄肮髒,汙水橫流,失足婦女滿大街都是的地方。
失足婦女,老實說,諸葛映徽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種又老又醜的失足婦女。在諸葛映徽看來,長成這樣還敢出來賣,簡直就是專一要惡心人。
但是,極目所見,基本上都是這種能夠將他活活惡心至死的中年失足婦女。
諸葛映徽隻好盡量躲著她們,跑到一家看著還算幹淨的路邊店,隨便吃了個麵條。這家麵店的地理位置並不好,比較偏僻,所以生意也很一般,大約這就是它還算幹淨的原因。這種地方的食店,往往是生意越好衛生條件越差的。
老板舍不得花錢多請一個幫工,恨不得將自己一劈為二的幫工,根本就騰不出手來去搞衛生。
但諸葛映徽選擇這家麵店,卻不僅僅是因為這裏比較幹淨,而是看上了這家店四通八達的便利條件。偏是偏一點,卻至少有四條路可以快速離開。正對麵不遠處就是幾棟老式的筒子樓,黑咕隆咚的,萬一有什麽狀況。隻要往那邊一溜,以偷王的隱匿技巧,一般人還真找不到他。
所以,這碗麵。諸葛映徽吃得還算比較安心。
但是。諸葛映徽隻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不是忽然沒了胃口的原因。作為偷王之王,跑路是常態,諸葛映徽早就養成了很良好的逃亡習慣——那就是有機會坐下來吃飯的時候,一定要吃飽。因為你壓根就不知道。下一頓什麽時候吃,在哪裏吃,能不能吃得上。
吃飽了,才有力氣跑。
和食物的味道無關,也和胃口無關,這是生存的必須。
這一次,諸葛映徽吃不下去。是因為,他看到了一個人,準確地說,是看到了一座肉山。
不但他看到了。其他人也看到了,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呆呆地望著街道的那一頭,看著那個身高超過兩米,**上身,渾身肌肉虯結的巨漢,大步向這邊走來。
每走一步,整條街都仿佛在震動!
這個人,諸葛映徽認識。
草原十三驃騎之一——“大力神”阿古拉!
也是白狼此番帶來追殺他的六驃騎中間的一個。
阿古拉沉重的腳步,每一下都直接踏在諸葛映徽的心髒之上,震得他的心肝五髒不住地晃悠。倘若被這頭蠻牛抓住,諸葛映徽懷疑他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撕成兩半。
四條通道,這是最寬闊的街麵,但有了阿古拉一個,這條街麵就等於完全被堵死了,諸葛映徽立即就將這條通道徹底排除在外。阿古拉隻要站在那裏,什麽都不做,他也是衝不過去的。
諸葛映徽扭頭往街道的另一頭看去。
毫不意外,這邊也有人出現了。
一條矮小的漢子,不要說和阿古拉相比,就算較之諸葛映徽,似乎都要矮上半個腦袋,也一點都不粗壯,和大夥印象中的草原健兒,完全不搭界。這矮小的漢子唯一令人側目的是,他手裏握著一柄厚背尖刀,鋒銳的刀鋒,在昏暗的燈光下,閃耀著讓人心悸的寒芒。
諸葛映徽的雙眼,微微眯縫了一下。
這個人,他也認識。
草原十三驃騎之一的特穆爾。
此人身材矮小,貌不驚人,心狠手辣卻在十三驃騎中排名前列,據說死在他的屠牛尖刀之下的冤鬼最多。一柄屠牛刀,比傳統騎士的馬刀殺人多得多。
特穆爾自稱“庖丁”,最擅長的就是解牛。
當然,如果要解人,特穆爾也很樂意試試自己的手藝。
特穆爾身上那股凶狠暴戾之氣,甚至遠在阿古拉之上,這是殺人殺得太多,自然而然就有的煞氣。
很顯然,向這邊跑,也不見得是個好主意。
諸葛映徽將腦袋轉向了對麵的筒子樓。
筒子樓烏黑的樓洞裏,隱隱有煙頭的火光閃爍,借助著這微弱的火光,眼神好的人,勉強能夠為樓洞中的大漢勾勒出一個大致的形狀來。
諸葛映徽搖搖頭,從口袋裏掏出一摞百元大鈔,慢慢站起身來,向麵店裏走去,大聲問了一句:“老板,衛生間在哪?”
老板向後邊指了一下,眼睛隨即又死死盯住了一步一步走過來的阿古拉。
“謝謝。”
諸葛映徽微笑著走過去,將手裏的那摞百元大鈔都塞在老板的手裏,頭也不回地向店後走去。這摞百元大鈔,他沒數過,看樣子,至少也該有一千塊以上。
直到諸葛映徽走進了衛生間,麵店老板才回過神來,看著自己手頭的一摞百元大鈔,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急急向著衛生間叫道:“哎,你給多了,用不了那麽多錢……”
“給你修補衛生間用的……”
諸葛映徽笑著答道,笑聲聽上去還挺愉快。
然後,就是一陣“嘩啦啦”的亂響,平房屋頂瓦片亂飛,諸葛映徽的身形衝天而起,從破開一個大洞的衛生間上方直衝出去,腳下在屋簷上一點,輕飄飄落在了後邊的街道上。
這就是第四條路。
諸葛映徽早就看好了的。
說到逃命的經驗,幾乎和他偷東西的經驗一樣豐富。沒有這點能耐,當什麽小偷?更不用說做偷王之王了,那是純粹找死。
麵店的後邊,就是一個菜市場。白天的時候,這裏還比較熱鬧,到了晚上,所有小販都收了攤,菜市場就變得安安靜靜,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個。橫過菜市場,就是另一條車水龍馬的大街,霓虹燈閃爍不已,隻要到了那條街上,諸葛映徽就有很大的把握脫身了。
真要擺脫追殺,往人煙稀少的地方跑,是最笨的法子。越是這種地方,追殺你的人就越是肆無忌憚,各種武器都敢大膽使用。
當然,你要是跑進深山老林裏去,那又另當別論。
諸葛映徽的身子,輕飄飄地往菜市場的水泥地麵上落去,他的一顆心,也隨著掉進了深淵。
因為,他看到了白狼。
草原狼王孛兒帖赤那就這麽站在不遠處,雙手抱胸,冷冷地看著他,彼此的距離,隻有不到十米。另外兩個方向,也站著兩名高大健壯的漢子。狼王帶在身邊的六驃騎,已經有五個現身了,另外一個,諸葛映徽雖然暫時沒有看見,卻也能猜得到,必定就在附近。當需要他出現的時候,他就會出現。
追著諸葛映徽的屁股攆了一年多,幾乎跑遍了大半個華夏國,終於在這裏將他堵住了,白狼臉上卻並不見欣喜之色,也沒有急著上前動手,隻是淡淡地望著他,沉聲說道:“偷王,把玉佩還給我,交出長春香,跟我回草原。或許,我可以不殺你!”
諸葛映徽就笑,笑得似乎還挺開心,邊笑邊說:“第一,長春香早就不在我這裏;第二,玉佩可以還給你;第三,我不跟你回草原。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從來都不會將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別人的仁慈之上。”
白狼冷冷地盯住他,沒說話。
“轟然”一聲巨響,諸葛映徽身後倒下一堵牆,正是麵店老板衛生間的簡易磚牆,在阿古拉的鐵掌之下,和紙糊的沒有兩樣。
一隻蒲扇大的手掌,快如閃電般向諸葛映徽抓來。那架勢,宛如老鷹抓小雞一般,又恰似巨靈壓頂。
諸葛映徽身子水紋般一扭,整個人就在原地消失了,下一刻,在三米外現身而出,堪堪躲過了阿古拉這勢如雷霆的一抓。
“偷王,你覺得現在這種局麵,還能由得你來做主嗎?”
白狼冷笑著說道。
諸葛映徽哈哈一笑,說道:“狼王,要不要把我抓回草原去,你說了算;但是,要不要把你的東西還給你,你說了不算,我說了才算。”
這話的意思就明擺著了:你可以殺了我,但我可以惡心你!
雖然這兩者明顯不在一個等級之上,但任誰都看得出來,諸葛映徽不像是開玩笑,而是真的有可能這麽做。像諸葛映徽這種特立獨行的家夥,永遠都不能以常情去推測他的心理。
“大哥,甭跟他廢話,把這家夥交給我,我可以慢慢殺他。這次我嚐試一下,看看能不能殺出一個新紀錄……搞不好,我真的可以殺他十天。”
特穆爾矮小的身形,出現在麵店衛生間破損不堪的屋頂,居高臨下看著諸葛映徽,獰笑著說道。
諸葛映徽的臉色真的變了。
他寧願落在阿古拉手裏,也不願意落在特穆爾手裏。
這家夥是個超級變態。
殺一個人,可以殺十天!
淩遲處死明代大太監劉瑾,割四千七百刀,也才殺了三天!
對諸葛映徽稍微熟悉一點的人便都知道,這家夥是個喜歡享受的人,也懂得享受。妙手空空,偷了那麽多貴重物品,全世界所有的藏寶室,都在他家的保險櫃裏,不好好享受,偷那麽多東西幹嘛?
但是在鐵門市,諸葛映徽住在了最大眾化的平民區。
就在火車南站那一帶。
那裏是鐵門市的老城區。所謂老城區,往往也意味著落後和貧窮。諸葛映徽住在了火車南站附近一家最普通的旅館,十五塊錢一晚的那種。任誰都不會想到,最懂得享受的偷王之王,會住在這種逼仄肮髒,汙水橫流,失足婦女滿大街都是的地方。
失足婦女,老實說,諸葛映徽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種又老又醜的失足婦女。在諸葛映徽看來,長成這樣還敢出來賣,簡直就是專一要惡心人。
但是,極目所見,基本上都是這種能夠將他活活惡心至死的中年失足婦女。
諸葛映徽隻好盡量躲著她們,跑到一家看著還算幹淨的路邊店,隨便吃了個麵條。這家麵店的地理位置並不好,比較偏僻,所以生意也很一般,大約這就是它還算幹淨的原因。這種地方的食店,往往是生意越好衛生條件越差的。
老板舍不得花錢多請一個幫工,恨不得將自己一劈為二的幫工,根本就騰不出手來去搞衛生。
但諸葛映徽選擇這家麵店,卻不僅僅是因為這裏比較幹淨,而是看上了這家店四通八達的便利條件。偏是偏一點,卻至少有四條路可以快速離開。正對麵不遠處就是幾棟老式的筒子樓,黑咕隆咚的,萬一有什麽狀況。隻要往那邊一溜,以偷王的隱匿技巧,一般人還真找不到他。
所以,這碗麵。諸葛映徽吃得還算比較安心。
但是。諸葛映徽隻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不是忽然沒了胃口的原因。作為偷王之王,跑路是常態,諸葛映徽早就養成了很良好的逃亡習慣——那就是有機會坐下來吃飯的時候,一定要吃飽。因為你壓根就不知道。下一頓什麽時候吃,在哪裏吃,能不能吃得上。
吃飽了,才有力氣跑。
和食物的味道無關,也和胃口無關,這是生存的必須。
這一次,諸葛映徽吃不下去。是因為,他看到了一個人,準確地說,是看到了一座肉山。
不但他看到了。其他人也看到了,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呆呆地望著街道的那一頭,看著那個身高超過兩米,**上身,渾身肌肉虯結的巨漢,大步向這邊走來。
每走一步,整條街都仿佛在震動!
這個人,諸葛映徽認識。
草原十三驃騎之一——“大力神”阿古拉!
也是白狼此番帶來追殺他的六驃騎中間的一個。
阿古拉沉重的腳步,每一下都直接踏在諸葛映徽的心髒之上,震得他的心肝五髒不住地晃悠。倘若被這頭蠻牛抓住,諸葛映徽懷疑他會毫不猶豫地將自己撕成兩半。
四條通道,這是最寬闊的街麵,但有了阿古拉一個,這條街麵就等於完全被堵死了,諸葛映徽立即就將這條通道徹底排除在外。阿古拉隻要站在那裏,什麽都不做,他也是衝不過去的。
諸葛映徽扭頭往街道的另一頭看去。
毫不意外,這邊也有人出現了。
一條矮小的漢子,不要說和阿古拉相比,就算較之諸葛映徽,似乎都要矮上半個腦袋,也一點都不粗壯,和大夥印象中的草原健兒,完全不搭界。這矮小的漢子唯一令人側目的是,他手裏握著一柄厚背尖刀,鋒銳的刀鋒,在昏暗的燈光下,閃耀著讓人心悸的寒芒。
諸葛映徽的雙眼,微微眯縫了一下。
這個人,他也認識。
草原十三驃騎之一的特穆爾。
此人身材矮小,貌不驚人,心狠手辣卻在十三驃騎中排名前列,據說死在他的屠牛尖刀之下的冤鬼最多。一柄屠牛刀,比傳統騎士的馬刀殺人多得多。
特穆爾自稱“庖丁”,最擅長的就是解牛。
當然,如果要解人,特穆爾也很樂意試試自己的手藝。
特穆爾身上那股凶狠暴戾之氣,甚至遠在阿古拉之上,這是殺人殺得太多,自然而然就有的煞氣。
很顯然,向這邊跑,也不見得是個好主意。
諸葛映徽將腦袋轉向了對麵的筒子樓。
筒子樓烏黑的樓洞裏,隱隱有煙頭的火光閃爍,借助著這微弱的火光,眼神好的人,勉強能夠為樓洞中的大漢勾勒出一個大致的形狀來。
諸葛映徽搖搖頭,從口袋裏掏出一摞百元大鈔,慢慢站起身來,向麵店裏走去,大聲問了一句:“老板,衛生間在哪?”
老板向後邊指了一下,眼睛隨即又死死盯住了一步一步走過來的阿古拉。
“謝謝。”
諸葛映徽微笑著走過去,將手裏的那摞百元大鈔都塞在老板的手裏,頭也不回地向店後走去。這摞百元大鈔,他沒數過,看樣子,至少也該有一千塊以上。
直到諸葛映徽走進了衛生間,麵店老板才回過神來,看著自己手頭的一摞百元大鈔,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急急向著衛生間叫道:“哎,你給多了,用不了那麽多錢……”
“給你修補衛生間用的……”
諸葛映徽笑著答道,笑聲聽上去還挺愉快。
然後,就是一陣“嘩啦啦”的亂響,平房屋頂瓦片亂飛,諸葛映徽的身形衝天而起,從破開一個大洞的衛生間上方直衝出去,腳下在屋簷上一點,輕飄飄落在了後邊的街道上。
這就是第四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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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逃命的經驗,幾乎和他偷東西的經驗一樣豐富。沒有這點能耐,當什麽小偷?更不用說做偷王之王了,那是純粹找死。
麵店的後邊,就是一個菜市場。白天的時候,這裏還比較熱鬧,到了晚上,所有小販都收了攤,菜市場就變得安安靜靜,鬼影子都看不到一個。橫過菜市場,就是另一條車水龍馬的大街,霓虹燈閃爍不已,隻要到了那條街上,諸葛映徽就有很大的把握脫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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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要是跑進深山老林裏去,那又另當別論。
諸葛映徽的身子,輕飄飄地往菜市場的水泥地麵上落去,他的一顆心,也隨著掉進了深淵。
因為,他看到了白狼。
草原狼王孛兒帖赤那就這麽站在不遠處,雙手抱胸,冷冷地看著他,彼此的距離,隻有不到十米。另外兩個方向,也站著兩名高大健壯的漢子。狼王帶在身邊的六驃騎,已經有五個現身了,另外一個,諸葛映徽雖然暫時沒有看見,卻也能猜得到,必定就在附近。當需要他出現的時候,他就會出現。
追著諸葛映徽的屁股攆了一年多,幾乎跑遍了大半個華夏國,終於在這裏將他堵住了,白狼臉上卻並不見欣喜之色,也沒有急著上前動手,隻是淡淡地望著他,沉聲說道:“偷王,把玉佩還給我,交出長春香,跟我回草原。或許,我可以不殺你!”
諸葛映徽就笑,笑得似乎還挺開心,邊笑邊說:“第一,長春香早就不在我這裏;第二,玉佩可以還給你;第三,我不跟你回草原。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從來都不會將自己的生死,寄托在別人的仁慈之上。”
白狼冷冷地盯住他,沒說話。
“轟然”一聲巨響,諸葛映徽身後倒下一堵牆,正是麵店老板衛生間的簡易磚牆,在阿古拉的鐵掌之下,和紙糊的沒有兩樣。
一隻蒲扇大的手掌,快如閃電般向諸葛映徽抓來。那架勢,宛如老鷹抓小雞一般,又恰似巨靈壓頂。
諸葛映徽身子水紋般一扭,整個人就在原地消失了,下一刻,在三米外現身而出,堪堪躲過了阿古拉這勢如雷霆的一抓。
“偷王,你覺得現在這種局麵,還能由得你來做主嗎?”
白狼冷笑著說道。
諸葛映徽哈哈一笑,說道:“狼王,要不要把我抓回草原去,你說了算;但是,要不要把你的東西還給你,你說了不算,我說了才算。”
這話的意思就明擺著了:你可以殺了我,但我可以惡心你!
雖然這兩者明顯不在一個等級之上,但任誰都看得出來,諸葛映徽不像是開玩笑,而是真的有可能這麽做。像諸葛映徽這種特立獨行的家夥,永遠都不能以常情去推測他的心理。
“大哥,甭跟他廢話,把這家夥交給我,我可以慢慢殺他。這次我嚐試一下,看看能不能殺出一個新紀錄……搞不好,我真的可以殺他十天。”
特穆爾矮小的身形,出現在麵店衛生間破損不堪的屋頂,居高臨下看著諸葛映徽,獰笑著說道。
諸葛映徽的臉色真的變了。
他寧願落在阿古拉手裏,也不願意落在特穆爾手裏。
這家夥是個超級變態。
殺一個人,可以殺十天!
淩遲處死明代大太監劉瑾,割四千七百刀,也才殺了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