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在泥土下的暗紅色皮膚、密密麻麻的絨毛以及散發出亮光的赤紅色瞳孔......
眼前悠然呈現出的一切,無一不衝擊著我的視覺。
我所看到的東西和吸血觸手本質上很可能是一樣的存在,所以我極力克製自己內心的驚悚,避免發出聲音,驚擾了血紅色皮膚裏鑲嵌的血色眼睛。
“嘩!”
散發著惡心臭味的血水止不住的從剛才被我拽破的洞裏流落。
我尋思再三,還是決定先離開這裏,萬一被發現了,恐怕會有大麻煩降臨。
為今之計的首要任務是先找到阿妹!
我艱難邁動灌了鉛的雙腿,拖著極其沉重的腳步繼續沿著中間的道路向前行。
“嘩啦啦”的流水聲,漸漸變得模糊,直至消失。
“呼!”我這才重重地呼了一口氣,將心裏沉重的大石頭,緩緩放了下來。
我眼前依舊是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光亮,讓人不由生出一種恐懼,一種未知的恐懼。
停下來後,我並沒有忙著前行,而是細細思索,剛才我所看到的詭異場景。
類似皮膚的牆壁上生長著密密麻麻的絨毛,而且牆壁裏邊還擁有著血紅色的眼睛,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吸血觸手。
從某種角度來看,二者應該是同一類東西,隻不過執行的工作不同罷了!
吸血觸手執掌吸血工作,而位於我身旁兩側的牆壁,有可能負責儲存鮮血,所有憑空消失的鮮血極可能全部儲存在這裏。
想到這裏,我抬腳輕蹭腳下的踩著的地裏,位於上麵覆蓋的一層泥土,很容易就被蹭掉,露出的自然就是暗紅色、生長著絨毛的皮膚。
“難怪摔下來並沒有感覺到疼痛,原來不光是兩側的牆壁,就連地麵也是由這種詭異的東西構成。”看著被我刮蹭出來的暗紅色皮膚,我不由輕念了一句。
“換句話說,如今的我就處於一個嗜血怪物的體內!”
“這簡直糟糕透頂!”我無奈哀怨一聲,與此同時,心中的恐懼越來越盛,仿佛要將我整個吞噬一樣。
等等!
就在內心處於極度恐慌中時,我突然記起了一個被我忽略的細節:兩側的牆壁並不是十分堅硬,既然我的手能夠陷入牆壁。那麽從高處落下來的阿妹,會不會直接砸到了地麵下方?
想到這裏,我連忙沿著原路返回,路過剛才被我拽破的牆壁,發現已經恢複如初,並沒有從中流出散發著惡心氣味的血液。
“看來這東西和吸血觸手一樣,擁有極其恐怖的恢複能力!”這樣一來,讓我更加堅信自己的猜測:阿妹也許真的掉落進了地麵。
想到這裏,我三步並成一步,連忙返回我摔下來的地方。
由於高台頂部的裂縫尚未完全閉合,所以隱約透露進來了一絲光亮,找到摔下來的位置並不是一件難事。
借助微弱的光亮,我蹲下身子,從口袋中拿出手術刀,旋即用手術刀刮過地麵上覆蓋的一層泥土,長滿絨毛的暗紅色皮膚當即映入我的眼簾。
我並沒有磨嘰,手起刀落,“噗嗤”一聲,儲存在暗紅色皮膚下的血色直接從地上射了出來,伴隨而至的,自然還有那股令人作嘔的臭味。
不過,這次倒沒有在暗紅的皮膚下方發現血紅色的眼睛,等到腐臭的血液噴射的差不多時,我趴下身子,用目光沿著用刀子挖開的裂縫中看了下去。
暗紅色的皮膚下方,遊離著一條條類似蟲子的生物,這些生物的頭頂長著血紅色的眼睛。
看到這裏,我猛的一個激靈:“難道這些東西就是吸血觸手的幼蟲?”
如果真的如我猜測的這樣,那這個地方就類似一個養殖場,專門養殖吸血觸手的養殖場。
吸血觸手的幼蟲數量極多,光我挖開的這一處就足足有數十隻。
這麽大的地方,鬼知道有多少隻!
不過,在汙濁的血液中我並沒有看到阿妹的蹤跡。
“奇怪,難道阿妹並沒有落到這裏?”我從地上站了起來,不由暗暗輕念。
如果阿妹不在這裏的話,那就說明,她確實被什麽東西帶走了,帶走她的極有可能就是暗中操縱這一切的血禍尊者!
思索間,被我挖開的地方,血液重新凝固,然後慢慢生成暗紅色的皮膚,上麵的絨毛也如雨後春筍般直直冒出來。
“這玩意兒的生命力,果真無比頑強!”我倒吸了一口冷氣,再次感慨麵前事物的再生能力。
“既然阿妹不在這裏,那我也沒有在這裏停留的必要。還是繼續向前走,看看能否發現血禍尊者的藏身之所。”不過就算我運氣比較好,成功找到了血禍尊者,憑借我現在的力量,能成功解救出阿妹嗎?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不能!
先不說血禍尊者究竟是何等棘手的人物,哪怕是地下的這些幼蟲,也夠我吃一壺的。
所以想要救出阿妹,得另想其他辦法。
“也許我需要一個幫手,也不知道麻衣女子現在身在何處?”若是讓麻衣女子知道我將如意算盤打到她的頭上,恐怕又要大發雷霆。
不過,依照麻衣女子的性格,極有可能在再做在後的黃雀,隻不過這次的黃雀並不好當!
沿著兩側的牆壁,沒走一會兒工夫,我就聽到背後傳來“沙沙”的刮蹭聲,似乎有什麽東西跟在我的身後。
“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不!
應該不是麻衣女子!
畢竟她不是人,而是鬼怪,走路並不可能發出任何聲音。
“也許是那個東西!”我不由揚起嘴角:“小東西,看你能跟我在什麽時候。”
我所指的,自然就是墓地、祠堂出現的黑影,從其敏捷的速度來看並不是人,也不是鬼怪,而是一種動物......
向黑暗中前行的時候,我不停的停頓,並且向後張望。
目的之一,自然就是確認是否真的有什麽東西跟著我。
目的之二,就是讓那個小家夥知道,它已經暴露了。
走了一會兒,已經確定那個小家夥跟著我,而且跟得相當緊,基本上每走一步,它就會從黑暗中探出腦袋,警惕的跟隨一步。
眼前悠然呈現出的一切,無一不衝擊著我的視覺。
我所看到的東西和吸血觸手本質上很可能是一樣的存在,所以我極力克製自己內心的驚悚,避免發出聲音,驚擾了血紅色皮膚裏鑲嵌的血色眼睛。
“嘩!”
散發著惡心臭味的血水止不住的從剛才被我拽破的洞裏流落。
我尋思再三,還是決定先離開這裏,萬一被發現了,恐怕會有大麻煩降臨。
為今之計的首要任務是先找到阿妹!
我艱難邁動灌了鉛的雙腿,拖著極其沉重的腳步繼續沿著中間的道路向前行。
“嘩啦啦”的流水聲,漸漸變得模糊,直至消失。
“呼!”我這才重重地呼了一口氣,將心裏沉重的大石頭,緩緩放了下來。
我眼前依舊是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光亮,讓人不由生出一種恐懼,一種未知的恐懼。
停下來後,我並沒有忙著前行,而是細細思索,剛才我所看到的詭異場景。
類似皮膚的牆壁上生長著密密麻麻的絨毛,而且牆壁裏邊還擁有著血紅色的眼睛,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吸血觸手。
從某種角度來看,二者應該是同一類東西,隻不過執行的工作不同罷了!
吸血觸手執掌吸血工作,而位於我身旁兩側的牆壁,有可能負責儲存鮮血,所有憑空消失的鮮血極可能全部儲存在這裏。
想到這裏,我抬腳輕蹭腳下的踩著的地裏,位於上麵覆蓋的一層泥土,很容易就被蹭掉,露出的自然就是暗紅色、生長著絨毛的皮膚。
“難怪摔下來並沒有感覺到疼痛,原來不光是兩側的牆壁,就連地麵也是由這種詭異的東西構成。”看著被我刮蹭出來的暗紅色皮膚,我不由輕念了一句。
“換句話說,如今的我就處於一個嗜血怪物的體內!”
“這簡直糟糕透頂!”我無奈哀怨一聲,與此同時,心中的恐懼越來越盛,仿佛要將我整個吞噬一樣。
等等!
就在內心處於極度恐慌中時,我突然記起了一個被我忽略的細節:兩側的牆壁並不是十分堅硬,既然我的手能夠陷入牆壁。那麽從高處落下來的阿妹,會不會直接砸到了地麵下方?
想到這裏,我連忙沿著原路返回,路過剛才被我拽破的牆壁,發現已經恢複如初,並沒有從中流出散發著惡心氣味的血液。
“看來這東西和吸血觸手一樣,擁有極其恐怖的恢複能力!”這樣一來,讓我更加堅信自己的猜測:阿妹也許真的掉落進了地麵。
想到這裏,我三步並成一步,連忙返回我摔下來的地方。
由於高台頂部的裂縫尚未完全閉合,所以隱約透露進來了一絲光亮,找到摔下來的位置並不是一件難事。
借助微弱的光亮,我蹲下身子,從口袋中拿出手術刀,旋即用手術刀刮過地麵上覆蓋的一層泥土,長滿絨毛的暗紅色皮膚當即映入我的眼簾。
我並沒有磨嘰,手起刀落,“噗嗤”一聲,儲存在暗紅色皮膚下的血色直接從地上射了出來,伴隨而至的,自然還有那股令人作嘔的臭味。
不過,這次倒沒有在暗紅的皮膚下方發現血紅色的眼睛,等到腐臭的血液噴射的差不多時,我趴下身子,用目光沿著用刀子挖開的裂縫中看了下去。
暗紅色的皮膚下方,遊離著一條條類似蟲子的生物,這些生物的頭頂長著血紅色的眼睛。
看到這裏,我猛的一個激靈:“難道這些東西就是吸血觸手的幼蟲?”
如果真的如我猜測的這樣,那這個地方就類似一個養殖場,專門養殖吸血觸手的養殖場。
吸血觸手的幼蟲數量極多,光我挖開的這一處就足足有數十隻。
這麽大的地方,鬼知道有多少隻!
不過,在汙濁的血液中我並沒有看到阿妹的蹤跡。
“奇怪,難道阿妹並沒有落到這裏?”我從地上站了起來,不由暗暗輕念。
如果阿妹不在這裏的話,那就說明,她確實被什麽東西帶走了,帶走她的極有可能就是暗中操縱這一切的血禍尊者!
思索間,被我挖開的地方,血液重新凝固,然後慢慢生成暗紅色的皮膚,上麵的絨毛也如雨後春筍般直直冒出來。
“這玩意兒的生命力,果真無比頑強!”我倒吸了一口冷氣,再次感慨麵前事物的再生能力。
“既然阿妹不在這裏,那我也沒有在這裏停留的必要。還是繼續向前走,看看能否發現血禍尊者的藏身之所。”不過就算我運氣比較好,成功找到了血禍尊者,憑借我現在的力量,能成功解救出阿妹嗎?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不能!
先不說血禍尊者究竟是何等棘手的人物,哪怕是地下的這些幼蟲,也夠我吃一壺的。
所以想要救出阿妹,得另想其他辦法。
“也許我需要一個幫手,也不知道麻衣女子現在身在何處?”若是讓麻衣女子知道我將如意算盤打到她的頭上,恐怕又要大發雷霆。
不過,依照麻衣女子的性格,極有可能在再做在後的黃雀,隻不過這次的黃雀並不好當!
沿著兩側的牆壁,沒走一會兒工夫,我就聽到背後傳來“沙沙”的刮蹭聲,似乎有什麽東西跟在我的身後。
“說曹操曹操就到了?”
不!
應該不是麻衣女子!
畢竟她不是人,而是鬼怪,走路並不可能發出任何聲音。
“也許是那個東西!”我不由揚起嘴角:“小東西,看你能跟我在什麽時候。”
我所指的,自然就是墓地、祠堂出現的黑影,從其敏捷的速度來看並不是人,也不是鬼怪,而是一種動物......
向黑暗中前行的時候,我不停的停頓,並且向後張望。
目的之一,自然就是確認是否真的有什麽東西跟著我。
目的之二,就是讓那個小家夥知道,它已經暴露了。
走了一會兒,已經確定那個小家夥跟著我,而且跟得相當緊,基本上每走一步,它就會從黑暗中探出腦袋,警惕的跟隨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