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病弱的小惡魔
穿成崽崽後萌翻全世界 作者:小麥要發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唐浩初說的不是問句,而是一個陳述句,就像下達什麽通知一樣,甚至沒有要征求對方同意的意思。傅程言自然是所有聽到這話裏的人最震驚的那個,饒是他一貫沉穩持重,也實打實地愣了愣。
明明該覺得生氣,但他說不出任何難聽的話來,甚至因少年的那個笑而微微一動。他壓住這份不該有的心動,皺著眉冷聲道:“請不要拿這種事隨便開玩笑,我們之間甚至互不認識,更何況……”
話沒能說完,——因為眼前的少年突然臉色一變,然後緊抓住他的手腕拽著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後麵。幾乎在同一時間傳來嘭的一聲槍響,玻璃窗被不知何處射來的子彈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險,並發現了一閃而逝的光點,盡管狙擊手在鏡片上加了消減反光的網罩,光點微弱到一般人根本發現不了,曾經跟著唐立明將各種類型的槍都研究過一遍的唐浩初還是第一時間意識到了這是什麽,隨即便拉著傅程言一起藏身於離他最近的掩體背後。
謝天天和劉英那邊也迅速意識到發生了什麽,——是狙擊槍,街對麵的樓上竟有好幾名狙擊手!
因為一般的狙擊槍是不能連發的,每開一槍都要重新上一顆子彈,此刻卻接連有兩聲槍響。其中一顆子彈抵達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顆則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嘯著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間炸開,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飛濺出來。幸好咖啡館裏沒有其他客人,隻有兩名店員驚叫著退回後廚,避免了更多傷亡和騷亂。
傅程言倒沒有因為突然遭遇槍擊的事而慌亂不安,卻因為此刻所處的姿勢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著手腕拽向吧台的時候,他的身體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慣性翻滾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種異常親密的姿態摔在他身上。整個人都被壓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視少年瀲灩的眼眸,下意識動了動身體想換個姿勢,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別動,”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邊道:“隻有一個狙擊手,他的槍是由容量5發子彈的彈倉供彈,——等他把剩下3發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確切人數,但事實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來。——狙擊手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詞,要培養一個合格的狙擊手非常難,別的不說,光成本就是大問題。這個職業完全是用子彈喂出來的,並要經過最低三年的訓練,如今整個聯邦都找不出幾名優秀的狙擊手,更不用說同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了。會連續射出兩顆子彈是因為對方用了半自動狙擊步槍,這種槍雖然能夠連發,卻難以保證射擊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敵方的人數和彈倉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麽讓敵方把剩下的3發打完,隻因少年近距離下更顯軟糯好聽的聲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後看到少年抽出了隨身攜帶的軍刀,朝窗邊掛的飛鏢盤擲去。
對狙擊手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專業的狙擊手不會選用這種能連發的半自動狙擊槍。而一個不夠專業的狙擊手是很好對付的,其原因並非出於技術差,是缺乏對狙擊手來說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個狙擊手果然耐心不夠,釣魚戰術起到了作用,槍聲於刀光閃動的同一時間響起,軍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離和子彈錯身而過,然後正中鏢盤靶心,刀法準得讓人驚訝。了解到唐浩初意圖的劉英和謝天天忙跟著製造出更大的動靜,成功讓敵方將其彈倉裏的子彈全部耗完。
傅程言隨即感覺身上一輕,是唐浩初趁著狙擊手裝子彈的功夫從他身上起來了。但唐浩初沒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戶的柱子邊。
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彈頭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從子彈聲和槍聲之間微弱的時間差中算出了敵人和他之間相隔的米數,可以據此鎖定狙擊手的確切位置。
身上輕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沒有變輕鬆,甚至在少年離開的那一刻莫名覺得空落落的,並忍不住生出一絲擔心。抬頭隻見少年專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卻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奪目耀眼。
唐浩初已經鎖定了那個狙擊手的位置,——並不在斜對麵的酒店或商行裏,而是身處更遠的居民樓,並且是最高的頂層。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擊步槍的前半部分,但狙擊手的身體嚴嚴實實地藏在掩體背後,暴露在外的僅有很小一塊。
劉英已經迅速帶人趕去了居民樓,謝天天則指揮其他人嚴密封鎖居民樓的所有出口,原本隻用耐心等著手下將狙擊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卻在這時候從柱子後麵走了出來。
離開掩護體,身體就會暴露在狙擊手的槍口之下,這種行為簡直就是在找死,不僅留守在咖啡館保護唐浩初的保鏢們慌了神,連傅程言也心頭一緊。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經過了精密計算的,受角度所限,那個狙擊手必須要調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換句話說,唐浩初其實是用主動暴露的方式引誘狙擊手移動身體,反過來暴露他自己。
正準備開口的傅程言隻見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絲微笑。笑容裏有說不出的味道,似乎有勝券在握的殺意,還有優雅又迷人的危險,這笑容甚至點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雙眼。
不得不說,那眸色漂亮得動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時候,唐浩初扣動了扳機。
——窗口的狙擊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動了,在飛快地移轉槍口,半個身體都因此而出現在唐浩初的視野裏,就是這一刻,唐浩初用他親手特製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槍瞄準了對方,一槍打出,子彈射中了對方的脊椎。
整個過程流暢又完美,沒有半分拖泥帶水,窗外的陽光將少年的側臉勾勒出一圈金光,卻仿佛整個人都在發光一樣,開槍的動作不過短短幾秒,傅程言卻依然看著他,無法移開視線。
槍聲同時指引了帶人上樓的劉英,很快便順利捉住了失去行動能力但沒有喪命的狙擊手。但唐浩初沒有趕過去審問狙擊手,似乎並不關心那人背後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剛才經曆的不是一場刺殺而是個射擊小遊戲一般,隻管轉身問傅程言道:“三百銀元夠嗎?”
傅程言一時沒反應過來,“什麽?”
“賠償你窗戶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槍,“還有精神損失費。”
留過學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損失費這個詞的,立刻搖頭說:“我不需要精神損失費,何況這家咖啡館並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嗎?”
傅程言忍不住又皺起了眉,“你怎麽知道的?”
他的相貌氣質本就冷厲,皺起眉的樣子會顯得很凶,唐浩初卻不以為意,語氣平和又緩慢的道:“現在是下午四點,店門口卻掛了close,而你在不營業的情況下直通而入,店員還泡了你要的咖啡,說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約好了的熟人,就是將整個咖啡館都包下來的客人。但你沒在景觀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還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應該是前者。褲腳上被雨水浸濕後形成的特有褶皺以及嶄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鮮折痕則說明你是徒步過來的,可你身上的西裝是手工定製的,懷表和袖扣也都價值不菲,光一個表鏈就是一般家庭幾年的收入,肯定配備了保鏢和司機,卻一個人徒步過來,沒帶司機也沒帶保鏢,足以從側麵看出你和店主之間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沒有出聲,因為唐浩初全都講對了,他完全沒有話說。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個剛畢業的小記者一樣對唐浩初的八卦新聞感覺不滿,但此時此刻,他又和小記者一樣把這種想法拋到了腦後。
這個少年擁有無雙的容貌,還有常人難以企及的頭腦,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無比冷酷和危險,但你沒法質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這時有道聲音從門外遠遠傳來:“ohmygod,我這窗戶怎麽都碎了!”
隻見一個腦袋上留著複古的長辮子,嘴裏卻說著外文的青年由遠及近地奔到了門口,卻又因門口荷槍實彈的保鏢默默降低了聲音,小心翼翼地對方攔住他的謝天天道:“這位老大,我是這家店的老板,請問這是出什麽事兒了嗎?”
不等謝天天回答,長辮子就看到了傅程言,聲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剛才有點事來晚了,這是怎麽了啊!”
謝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長辮子放了進來,對方隨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摟著他的肩問:“老傅,你沒事兒吧?”
“沒事,”傅程言將長辮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開,簡單解釋道:“剛才這裏發生了槍擊事件,所以窗戶被擊碎了。”
唐浩初隨之開口:“關於賠償事宜跟我的手下談,他會把賠償金直接給到你。”
長辮子沒有糾結賠償金的事,隻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睜大了眼,然後便特別積極的介紹道:“你好你好,我叫吳澤,他是我的老同學傅程言,請問你是?”
“我叫唐浩初。”這話雖然是回答吳澤的,唐浩初的眼睛卻看著傅程言,甚至喚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興認識你,程言。”
記得上個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歡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歡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親昵地隻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來就把姓氏去掉了。盡管他的語氣和之前說話的語氣一樣平和,並沒有任何親昵之感,表情也一樣和之前一樣淡然,傅程言還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熱起來。他隔了一會才沉聲道:“唐先生,我們之前根本就互不認識,還是請您放尊重一點。”
唐浩初看著他紅了的耳朵,“怎麽放尊重?”
“請叫我傅先生,而且……”
“傅先生,”小大佬當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請你吃燭光晚餐。”
吳澤實在是被驚到了,——他和傅程言認識那麽多年,這位性格冷厲又不解風情的工作狂向來是感情絕緣體,怎麽會突然得此厚愛?難道是在方才的槍擊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許?
接下來的發展卻讓吳澤再次瞪大了眼睛,隻見小美人麵色平靜的問傅程言:“雖然槍擊因我而起,但我畢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該以身相許?”
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畫筆精心勾勒的雲煙,眼睫輕眨,開合間如半掩複又展開的優美畫卷,那不自知的風情最是迷人。傅程言低下頭不看少年的臉,深呼吸一口氣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過有關於你的花邊新聞。”
提到身份,吳澤才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帥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而傅程言接下來的話證實了他的猜想:“你和那麽多女孩子談過戀愛,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帥,才華相貌也無一不好,何必找我這樣一個無趣的男人?”
傅程言重新抬起頭,繼續道:“今日我的確欠你一命,知恩不報非君子,你要其他條件我都能接受,但請不要再拿我取樂了,我可以幫你……”
“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飯吧。”
唐浩初說得那麽幹脆,讓傅程言隱隱有種自己剛才的話是給自己挖坑的感覺,可他已經親口講了知恩不報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報的人,隻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飯。
吃飯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廳的路上,坐在副駕駛的謝天天向唐浩初低聲報告:“那個刺客始終沒有招認背後主使。”
唐浩初對此並不意外,隻嗯了一聲,吩咐道:“先別讓他死了。”
“您放心,已經讓人醫治了,”謝天天麵色嚴肅的問:“另外那棟居民樓的人全在控製之下,是否要抓起來逐一審問?”
唐浩初一時沒有回話,車廂立即沉默下來。旁邊的傅程言猶豫了許久,忍不住開口說:“我覺得那棟樓的居民和刺客並沒有什麽關係,全抓起來的話難免傷及無辜,也有損軍部在百姓心裏的形象。”
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卻有很強的威壓,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無所遁形。傅程言頂著壓力認真分析:“可以先從另外兩個方麵查,首先是槍,當今隻有y國生產狙擊□□,國內的購買渠道很窄,每批槍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後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殺手所在的位置正對的不是咖啡館,而是酒店前的那條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會有時間部署和埋伏。”
他一開始的確是為了居民樓裏無辜的人,但後來完全是在誠心誠意地給建議,卻不料唐浩初聽完後,竟前言不搭後語地道:“你之前有沒有談過戀愛?”
這話題轉得實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識搖搖頭,片刻後才真正反應過來,“……你到底在想些什麽?”
“我在想你之前說看過我的花邊新聞的事。”唐浩初認真說:“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經有過戀愛對象,但從現在開始不能再和他們聯係了,好不好?”
好什麽好,明明在說刺客的事,怎麽又繞到戀愛上了,考慮一下刺客的來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
大概是年齡上有代溝,傅程言覺得他實在跟不上少年的腦思路,但他還是堅持把他沒說完的話說完,“刺殺這種事,有一就有二,對方能找到稀缺的狙擊手,想必不會輕易罷休,少帥還是謹慎小心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應著,然後猝不及防又將話題一轉,“你喜歡吃什麽?口味偏辣還是偏甜?”
“……”
傅程言算是徹底見識了少年清奇的腦回路,不再說話了。見他不說話,唐浩初繼續道:“我的確和小報上的那些女孩子有過一些糾葛,可那都是過去的事,我絕對不會和她們再有任何聯係了。”
說著轉向傅程言,看著他一字一句說:“我隻喜歡你一個。”
傅程言竟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腦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髒難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隻覺得自己長久以來如同荒土的心裏仿佛長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著脾肺和內髒,胸口像有什麽東西要溢出來一樣,又癢又飽脹。
而少年依舊看著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純淨的黑深邃無比,甚至帶著一點深情的味道,讓人無法移開視線,隻想沉沒在他的眼波中。
可但凡有腦子的成年人都該知道,這種少年最是危險,誰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麽好結果。一想到這裏,傅程言突熱從心底不知名處泛起一種陌生的疼痛,這疼痛讓他獲得了清醒,啞聲道:“請少帥別再開玩笑了,一時的喜歡也做不得數。何況人生太短,生死無常,每天都有意外發生,說不定哪天就死於非命,所以……”
“沒關係,”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說:“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語氣平淡如常,卻又充滿了認真,好像不是在說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裏郊遊。心動的感覺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襲來,讓傅程言暗暗攥緊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兩人倒是吃了一頓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隻管認真吃飯,很少開口,甚至連唐浩初問的問題都盡量以嗯作為回答,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不是不想說,是不敢說,傅程言自認為自己也算是個聰明人,平日裏跟手下人或客戶談話,都能掌控局麵,引導話題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厲害,會神不知鬼不覺的循序漸進,甚至能讓人意識不到自己被牽著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習慣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過學,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貨幣金融書就能被猜出他是經營錢莊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麽色的內褲都要被套出來。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說話的原因,沒有生氣,反而眉眼彎彎的笑了。
這笑容實在太好看,因為稀少而愈顯珍貴,嫣紅水潤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樣吸引著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於他讓他把原屬於他的那份甜點拿過來的時候,他竟乖乖地遞了過去。
傅程言不喜歡吃甜,所以那份甜點幾乎沒動,唐浩初接過來,毫不嫌棄地直接用傅程言用過的甜點勺挖了一塊,然後含在嘴裏慢慢的嚼,許久才咽下去。
他們五點多就抵達餐廳,如今已經七點半了,一頓飯已經吃了很長時間,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並道:“甜點嚼太久對牙齒也不好。”
然後他就又被撩了,隻見少年看著他認真說:“這是你給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這個世界還沒有‘撩’這個字,但傅程言隻覺得這一天下來自己快被撩炸了。不僅耳朵紅,臉頰也紅起來,卻硬要歸罪於是餐廳太熱空氣不夠流通的緣故。
這還真不能怪餐廳,——這家餐廳是市內最好的西餐廳,服務和菜品絕對配得上它高昂的價格,還專門引進了從國外新進的溫度調節係統。餐廳的老板姓馬,祖上是做禦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軒酒樓就是他家的。雖然他沒繼承家裏的做菜手藝,卻有極好的生意頭腦,兩年前從國外留學回來就開了這家極有格調的西餐廳,社交手段也很強,人脈頗廣,但凡聯邦國裏有點頭臉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現後的第一時間就認出他們了,頓時有點惶恐,生怕哪裏伺候不周。
畢竟一個是北州少帥,一個是順興商會新晉當家人,——前者位高權重,還手掌精兵;後者十分有錢,順興商會作為六十年老字號,錢莊和當鋪開遍了各個州,兩個都不好得罪。
馬老板眼看著這兩位終於吃完飯準備走了,剛把心放下來,卻聽下麵的人突然匆匆上報說大帥來了。
一顆心立馬提得更高,一邊快速盤算著大帥怎麽會大駕光臨,一邊慌忙跑過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為怕唐立明,——這位大佬雖然脾氣暴,眼裏容不得沙,但從不會無緣無故地擾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馬老板自己心虛,——唐浩初來之前預定的是情侶座,服務員便按照情侶座的慣例放了玫瑰和蠟燭,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後,又因為想討好他們的緣故讓服務員多送了好幾束。
整個北州誰人不知唐立明疼愛長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兒堆得唐浩初滿屋都是,又因為孩子體弱的緣故,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醫生,打個噴嚏也要緊張一番。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以大帥的身份還能跟他講清理,以父親的身份就難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來的,是從屍山血海裏一刀一槍拚殺出來的,要真惹了他,十個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實唐立明隻是擔心兒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東西反而越多,盡管手下人已經上報說少帥沒有受傷,還是覺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見兒子回家,就親自找過來了。
明明是擔心才來的,卻一來就吹胡子瞪眼睛:“怎麽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說一聲?”
“我讓人跟您報過平安了,”小大佬無辜地歪歪腦袋,又驕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說也沒人能傷到我,您不用擔心。”
“凡事都要謹慎,萬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訓誡完,餘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當爹的又有一點不滿,語氣都帶著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約會,你就不會親自給我打電話報平安嗎?”
話說完才看到傅程言是個男的,頓時愣了愣。
傅程言的臉色也不是很好,但還是禮貌的叫了一聲大帥。而唐立明畢竟是經曆過風風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複平靜,起碼麵上沒露出什麽異樣,跟傅程言點了下頭,便繼續跟兒子道:“天晚了,該回家了,你二姨娘給你做了你最喜歡的湯,你妹妹也念叨著你……”
在父親麵前,小大佬還是很聽話的,乖乖跟著父親走了。隻是可能因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點兒不服氣,白生生的小臉微微鼓起來,本就顯小的模樣更軟嫩了。
離開餐廳後,傅程言獨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趕來接他的司機開著車慢吞吞地跟在後麵,對自家老板明明沒有喝酒,耳朵和臉卻都在發紅的事感覺有些困惑。
冷風讓人清醒,傅程言就這樣一直走回了住處,始終沒有上車。胡亂想了半路,最後想起了少年被父親乖乖牽著的模樣。臉上的嬰兒肥還沒有完全褪掉,微微鼓著腮幫的樣子漂亮又可愛,和之前開槍的模樣判若兩人。
——那顯然還是個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實際年齡算,也是個比他小了六七歲的剛剛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厭舊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亂七八糟的思緒,覺得今天發生的一切應該隻是少年的臨時起意,是一場他應該封塵的夢。
卻不料唐浩初說到做到,當真開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順興商會的總部也在中州,他會出現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為這裏最主要的一家錢莊出現了嚴重的賬目問題,所以這幾日直接住在了錢莊的後院裏。今天一早錢莊才剛開門,就看到門外等著兩個穿著軍服的警衛兵,一個人捧著一束花,一個人手裏拿著個食盒。
明明該覺得生氣,但他說不出任何難聽的話來,甚至因少年的那個笑而微微一動。他壓住這份不該有的心動,皺著眉冷聲道:“請不要拿這種事隨便開玩笑,我們之間甚至互不認識,更何況……”
話沒能說完,——因為眼前的少年突然臉色一變,然後緊抓住他的手腕拽著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後麵。幾乎在同一時間傳來嘭的一聲槍響,玻璃窗被不知何處射來的子彈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險,並發現了一閃而逝的光點,盡管狙擊手在鏡片上加了消減反光的網罩,光點微弱到一般人根本發現不了,曾經跟著唐立明將各種類型的槍都研究過一遍的唐浩初還是第一時間意識到了這是什麽,隨即便拉著傅程言一起藏身於離他最近的掩體背後。
謝天天和劉英那邊也迅速意識到發生了什麽,——是狙擊槍,街對麵的樓上竟有好幾名狙擊手!
因為一般的狙擊槍是不能連發的,每開一槍都要重新上一顆子彈,此刻卻接連有兩聲槍響。其中一顆子彈抵達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顆則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嘯著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間炸開,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飛濺出來。幸好咖啡館裏沒有其他客人,隻有兩名店員驚叫著退回後廚,避免了更多傷亡和騷亂。
傅程言倒沒有因為突然遭遇槍擊的事而慌亂不安,卻因為此刻所處的姿勢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著手腕拽向吧台的時候,他的身體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慣性翻滾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種異常親密的姿態摔在他身上。整個人都被壓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視少年瀲灩的眼眸,下意識動了動身體想換個姿勢,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別動,”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邊道:“隻有一個狙擊手,他的槍是由容量5發子彈的彈倉供彈,——等他把剩下3發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確切人數,但事實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來。——狙擊手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詞,要培養一個合格的狙擊手非常難,別的不說,光成本就是大問題。這個職業完全是用子彈喂出來的,並要經過最低三年的訓練,如今整個聯邦都找不出幾名優秀的狙擊手,更不用說同時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了。會連續射出兩顆子彈是因為對方用了半自動狙擊步槍,這種槍雖然能夠連發,卻難以保證射擊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敵方的人數和彈倉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麽讓敵方把剩下的3發打完,隻因少年近距離下更顯軟糯好聽的聲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後看到少年抽出了隨身攜帶的軍刀,朝窗邊掛的飛鏢盤擲去。
對狙擊手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專業的狙擊手不會選用這種能連發的半自動狙擊槍。而一個不夠專業的狙擊手是很好對付的,其原因並非出於技術差,是缺乏對狙擊手來說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個狙擊手果然耐心不夠,釣魚戰術起到了作用,槍聲於刀光閃動的同一時間響起,軍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離和子彈錯身而過,然後正中鏢盤靶心,刀法準得讓人驚訝。了解到唐浩初意圖的劉英和謝天天忙跟著製造出更大的動靜,成功讓敵方將其彈倉裏的子彈全部耗完。
傅程言隨即感覺身上一輕,是唐浩初趁著狙擊手裝子彈的功夫從他身上起來了。但唐浩初沒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戶的柱子邊。
聲音在空氣中的傳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彈頭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從子彈聲和槍聲之間微弱的時間差中算出了敵人和他之間相隔的米數,可以據此鎖定狙擊手的確切位置。
身上輕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沒有變輕鬆,甚至在少年離開的那一刻莫名覺得空落落的,並忍不住生出一絲擔心。抬頭隻見少年專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卻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奪目耀眼。
唐浩初已經鎖定了那個狙擊手的位置,——並不在斜對麵的酒店或商行裏,而是身處更遠的居民樓,並且是最高的頂層。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擊步槍的前半部分,但狙擊手的身體嚴嚴實實地藏在掩體背後,暴露在外的僅有很小一塊。
劉英已經迅速帶人趕去了居民樓,謝天天則指揮其他人嚴密封鎖居民樓的所有出口,原本隻用耐心等著手下將狙擊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卻在這時候從柱子後麵走了出來。
離開掩護體,身體就會暴露在狙擊手的槍口之下,這種行為簡直就是在找死,不僅留守在咖啡館保護唐浩初的保鏢們慌了神,連傅程言也心頭一緊。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經過了精密計算的,受角度所限,那個狙擊手必須要調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換句話說,唐浩初其實是用主動暴露的方式引誘狙擊手移動身體,反過來暴露他自己。
正準備開口的傅程言隻見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絲微笑。笑容裏有說不出的味道,似乎有勝券在握的殺意,還有優雅又迷人的危險,這笑容甚至點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雙眼。
不得不說,那眸色漂亮得動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時候,唐浩初扣動了扳機。
——窗口的狙擊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動了,在飛快地移轉槍口,半個身體都因此而出現在唐浩初的視野裏,就是這一刻,唐浩初用他親手特製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槍瞄準了對方,一槍打出,子彈射中了對方的脊椎。
整個過程流暢又完美,沒有半分拖泥帶水,窗外的陽光將少年的側臉勾勒出一圈金光,卻仿佛整個人都在發光一樣,開槍的動作不過短短幾秒,傅程言卻依然看著他,無法移開視線。
槍聲同時指引了帶人上樓的劉英,很快便順利捉住了失去行動能力但沒有喪命的狙擊手。但唐浩初沒有趕過去審問狙擊手,似乎並不關心那人背後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剛才經曆的不是一場刺殺而是個射擊小遊戲一般,隻管轉身問傅程言道:“三百銀元夠嗎?”
傅程言一時沒反應過來,“什麽?”
“賠償你窗戶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槍,“還有精神損失費。”
留過學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損失費這個詞的,立刻搖頭說:“我不需要精神損失費,何況這家咖啡館並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嗎?”
傅程言忍不住又皺起了眉,“你怎麽知道的?”
他的相貌氣質本就冷厲,皺起眉的樣子會顯得很凶,唐浩初卻不以為意,語氣平和又緩慢的道:“現在是下午四點,店門口卻掛了close,而你在不營業的情況下直通而入,店員還泡了你要的咖啡,說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約好了的熟人,就是將整個咖啡館都包下來的客人。但你沒在景觀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還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應該是前者。褲腳上被雨水浸濕後形成的特有褶皺以及嶄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鮮折痕則說明你是徒步過來的,可你身上的西裝是手工定製的,懷表和袖扣也都價值不菲,光一個表鏈就是一般家庭幾年的收入,肯定配備了保鏢和司機,卻一個人徒步過來,沒帶司機也沒帶保鏢,足以從側麵看出你和店主之間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沒有出聲,因為唐浩初全都講對了,他完全沒有話說。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個剛畢業的小記者一樣對唐浩初的八卦新聞感覺不滿,但此時此刻,他又和小記者一樣把這種想法拋到了腦後。
這個少年擁有無雙的容貌,還有常人難以企及的頭腦,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無比冷酷和危險,但你沒法質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這時有道聲音從門外遠遠傳來:“ohmygod,我這窗戶怎麽都碎了!”
隻見一個腦袋上留著複古的長辮子,嘴裏卻說著外文的青年由遠及近地奔到了門口,卻又因門口荷槍實彈的保鏢默默降低了聲音,小心翼翼地對方攔住他的謝天天道:“這位老大,我是這家店的老板,請問這是出什麽事兒了嗎?”
不等謝天天回答,長辮子就看到了傅程言,聲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剛才有點事來晚了,這是怎麽了啊!”
謝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長辮子放了進來,對方隨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摟著他的肩問:“老傅,你沒事兒吧?”
“沒事,”傅程言將長辮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開,簡單解釋道:“剛才這裏發生了槍擊事件,所以窗戶被擊碎了。”
唐浩初隨之開口:“關於賠償事宜跟我的手下談,他會把賠償金直接給到你。”
長辮子沒有糾結賠償金的事,隻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睜大了眼,然後便特別積極的介紹道:“你好你好,我叫吳澤,他是我的老同學傅程言,請問你是?”
“我叫唐浩初。”這話雖然是回答吳澤的,唐浩初的眼睛卻看著傅程言,甚至喚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興認識你,程言。”
記得上個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歡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歡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親昵地隻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來就把姓氏去掉了。盡管他的語氣和之前說話的語氣一樣平和,並沒有任何親昵之感,表情也一樣和之前一樣淡然,傅程言還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熱起來。他隔了一會才沉聲道:“唐先生,我們之前根本就互不認識,還是請您放尊重一點。”
唐浩初看著他紅了的耳朵,“怎麽放尊重?”
“請叫我傅先生,而且……”
“傅先生,”小大佬當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請你吃燭光晚餐。”
吳澤實在是被驚到了,——他和傅程言認識那麽多年,這位性格冷厲又不解風情的工作狂向來是感情絕緣體,怎麽會突然得此厚愛?難道是在方才的槍擊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許?
接下來的發展卻讓吳澤再次瞪大了眼睛,隻見小美人麵色平靜的問傅程言:“雖然槍擊因我而起,但我畢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該以身相許?”
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畫筆精心勾勒的雲煙,眼睫輕眨,開合間如半掩複又展開的優美畫卷,那不自知的風情最是迷人。傅程言低下頭不看少年的臉,深呼吸一口氣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過有關於你的花邊新聞。”
提到身份,吳澤才後知後覺的意識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帥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而傅程言接下來的話證實了他的猜想:“你和那麽多女孩子談過戀愛,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帥,才華相貌也無一不好,何必找我這樣一個無趣的男人?”
傅程言重新抬起頭,繼續道:“今日我的確欠你一命,知恩不報非君子,你要其他條件我都能接受,但請不要再拿我取樂了,我可以幫你……”
“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飯吧。”
唐浩初說得那麽幹脆,讓傅程言隱隱有種自己剛才的話是給自己挖坑的感覺,可他已經親口講了知恩不報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報的人,隻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飯。
吃飯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廳的路上,坐在副駕駛的謝天天向唐浩初低聲報告:“那個刺客始終沒有招認背後主使。”
唐浩初對此並不意外,隻嗯了一聲,吩咐道:“先別讓他死了。”
“您放心,已經讓人醫治了,”謝天天麵色嚴肅的問:“另外那棟居民樓的人全在控製之下,是否要抓起來逐一審問?”
唐浩初一時沒有回話,車廂立即沉默下來。旁邊的傅程言猶豫了許久,忍不住開口說:“我覺得那棟樓的居民和刺客並沒有什麽關係,全抓起來的話難免傷及無辜,也有損軍部在百姓心裏的形象。”
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卻有很強的威壓,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無所遁形。傅程言頂著壓力認真分析:“可以先從另外兩個方麵查,首先是槍,當今隻有y國生產狙擊□□,國內的購買渠道很窄,每批槍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後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殺手所在的位置正對的不是咖啡館,而是酒店前的那條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會有時間部署和埋伏。”
他一開始的確是為了居民樓裏無辜的人,但後來完全是在誠心誠意地給建議,卻不料唐浩初聽完後,竟前言不搭後語地道:“你之前有沒有談過戀愛?”
這話題轉得實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識搖搖頭,片刻後才真正反應過來,“……你到底在想些什麽?”
“我在想你之前說看過我的花邊新聞的事。”唐浩初認真說:“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經有過戀愛對象,但從現在開始不能再和他們聯係了,好不好?”
好什麽好,明明在說刺客的事,怎麽又繞到戀愛上了,考慮一下刺客的來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
大概是年齡上有代溝,傅程言覺得他實在跟不上少年的腦思路,但他還是堅持把他沒說完的話說完,“刺殺這種事,有一就有二,對方能找到稀缺的狙擊手,想必不會輕易罷休,少帥還是謹慎小心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應著,然後猝不及防又將話題一轉,“你喜歡吃什麽?口味偏辣還是偏甜?”
“……”
傅程言算是徹底見識了少年清奇的腦回路,不再說話了。見他不說話,唐浩初繼續道:“我的確和小報上的那些女孩子有過一些糾葛,可那都是過去的事,我絕對不會和她們再有任何聯係了。”
說著轉向傅程言,看著他一字一句說:“我隻喜歡你一個。”
傅程言竟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腦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髒難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隻覺得自己長久以來如同荒土的心裏仿佛長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著脾肺和內髒,胸口像有什麽東西要溢出來一樣,又癢又飽脹。
而少年依舊看著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純淨的黑深邃無比,甚至帶著一點深情的味道,讓人無法移開視線,隻想沉沒在他的眼波中。
可但凡有腦子的成年人都該知道,這種少年最是危險,誰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麽好結果。一想到這裏,傅程言突熱從心底不知名處泛起一種陌生的疼痛,這疼痛讓他獲得了清醒,啞聲道:“請少帥別再開玩笑了,一時的喜歡也做不得數。何況人生太短,生死無常,每天都有意外發生,說不定哪天就死於非命,所以……”
“沒關係,”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說:“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語氣平淡如常,卻又充滿了認真,好像不是在說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裏郊遊。心動的感覺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襲來,讓傅程言暗暗攥緊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兩人倒是吃了一頓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隻管認真吃飯,很少開口,甚至連唐浩初問的問題都盡量以嗯作為回答,能不說話就不說話。
不是不想說,是不敢說,傅程言自認為自己也算是個聰明人,平日裏跟手下人或客戶談話,都能掌控局麵,引導話題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厲害,會神不知鬼不覺的循序漸進,甚至能讓人意識不到自己被牽著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習慣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過學,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貨幣金融書就能被猜出他是經營錢莊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麽色的內褲都要被套出來。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說話的原因,沒有生氣,反而眉眼彎彎的笑了。
這笑容實在太好看,因為稀少而愈顯珍貴,嫣紅水潤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樣吸引著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於他讓他把原屬於他的那份甜點拿過來的時候,他竟乖乖地遞了過去。
傅程言不喜歡吃甜,所以那份甜點幾乎沒動,唐浩初接過來,毫不嫌棄地直接用傅程言用過的甜點勺挖了一塊,然後含在嘴裏慢慢的嚼,許久才咽下去。
他們五點多就抵達餐廳,如今已經七點半了,一頓飯已經吃了很長時間,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並道:“甜點嚼太久對牙齒也不好。”
然後他就又被撩了,隻見少年看著他認真說:“這是你給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這個世界還沒有‘撩’這個字,但傅程言隻覺得這一天下來自己快被撩炸了。不僅耳朵紅,臉頰也紅起來,卻硬要歸罪於是餐廳太熱空氣不夠流通的緣故。
這還真不能怪餐廳,——這家餐廳是市內最好的西餐廳,服務和菜品絕對配得上它高昂的價格,還專門引進了從國外新進的溫度調節係統。餐廳的老板姓馬,祖上是做禦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軒酒樓就是他家的。雖然他沒繼承家裏的做菜手藝,卻有極好的生意頭腦,兩年前從國外留學回來就開了這家極有格調的西餐廳,社交手段也很強,人脈頗廣,但凡聯邦國裏有點頭臉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現後的第一時間就認出他們了,頓時有點惶恐,生怕哪裏伺候不周。
畢竟一個是北州少帥,一個是順興商會新晉當家人,——前者位高權重,還手掌精兵;後者十分有錢,順興商會作為六十年老字號,錢莊和當鋪開遍了各個州,兩個都不好得罪。
馬老板眼看著這兩位終於吃完飯準備走了,剛把心放下來,卻聽下麵的人突然匆匆上報說大帥來了。
一顆心立馬提得更高,一邊快速盤算著大帥怎麽會大駕光臨,一邊慌忙跑過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為怕唐立明,——這位大佬雖然脾氣暴,眼裏容不得沙,但從不會無緣無故地擾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馬老板自己心虛,——唐浩初來之前預定的是情侶座,服務員便按照情侶座的慣例放了玫瑰和蠟燭,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後,又因為想討好他們的緣故讓服務員多送了好幾束。
整個北州誰人不知唐立明疼愛長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兒堆得唐浩初滿屋都是,又因為孩子體弱的緣故,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醫生,打個噴嚏也要緊張一番。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以大帥的身份還能跟他講清理,以父親的身份就難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來的,是從屍山血海裏一刀一槍拚殺出來的,要真惹了他,十個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實唐立明隻是擔心兒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東西反而越多,盡管手下人已經上報說少帥沒有受傷,還是覺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見兒子回家,就親自找過來了。
明明是擔心才來的,卻一來就吹胡子瞪眼睛:“怎麽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說一聲?”
“我讓人跟您報過平安了,”小大佬無辜地歪歪腦袋,又驕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說也沒人能傷到我,您不用擔心。”
“凡事都要謹慎,萬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訓誡完,餘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當爹的又有一點不滿,語氣都帶著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約會,你就不會親自給我打電話報平安嗎?”
話說完才看到傅程言是個男的,頓時愣了愣。
傅程言的臉色也不是很好,但還是禮貌的叫了一聲大帥。而唐立明畢竟是經曆過風風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複平靜,起碼麵上沒露出什麽異樣,跟傅程言點了下頭,便繼續跟兒子道:“天晚了,該回家了,你二姨娘給你做了你最喜歡的湯,你妹妹也念叨著你……”
在父親麵前,小大佬還是很聽話的,乖乖跟著父親走了。隻是可能因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點兒不服氣,白生生的小臉微微鼓起來,本就顯小的模樣更軟嫩了。
離開餐廳後,傅程言獨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趕來接他的司機開著車慢吞吞地跟在後麵,對自家老板明明沒有喝酒,耳朵和臉卻都在發紅的事感覺有些困惑。
冷風讓人清醒,傅程言就這樣一直走回了住處,始終沒有上車。胡亂想了半路,最後想起了少年被父親乖乖牽著的模樣。臉上的嬰兒肥還沒有完全褪掉,微微鼓著腮幫的樣子漂亮又可愛,和之前開槍的模樣判若兩人。
——那顯然還是個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實際年齡算,也是個比他小了六七歲的剛剛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厭舊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亂七八糟的思緒,覺得今天發生的一切應該隻是少年的臨時起意,是一場他應該封塵的夢。
卻不料唐浩初說到做到,當真開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順興商會的總部也在中州,他會出現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為這裏最主要的一家錢莊出現了嚴重的賬目問題,所以這幾日直接住在了錢莊的後院裏。今天一早錢莊才剛開門,就看到門外等著兩個穿著軍服的警衛兵,一個人捧著一束花,一個人手裏拿著個食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