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的業務不少嗎,一天到晚沒個拾閑工夫。”徐峰說。
“湊湊乎乎吧,有官司打就成,不然還能吃的上飯。”李岩說。
“他手頭上的案子不少,整天都忙不過來。”李春花說。
“沒有案子還不失了業,那樣我的律師資格證不是白考了。”李岩說。
“你的工作作風讓人佩服,不像有的律師那樣,為了錢吃完原告吃被告,為了錢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弄得當事人苦不堪言,最後錢財兩空。”李春花說。
“這是沒有道德,作為一名律師,眼裏不能隻有錢,為了錢喪盡良心的事都做,錢比他媽親老子還親,這樣的人不配當律師,得堅持原則,否則,不會讓人作行。”李岩說。
“這是最起碼的道德人格底線,不能為了錢而喪了良心,無恥之恥,無恥矣,一個人一旦沒了羞恥心,就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了。”徐峰說。
“這樣的事本人可幹不出來,不信買四兩棉花紡一紡,我所經手的案子,不管是誰,向來是丁是丁卯是卯,越過雷池的事絕對不幹,雖然有時會得罪人,也會著人罵,但我內心無愧,晚上睡覺都踏實。”李岩笑著說。
“人活一世,不可避免人際關係,人際交往中,誰都渴望獲得別人的尊重乃至敬重,可你要知道,隻有尊重了別人,才有可能獲得別人的尊重,尊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尊重別人,就是最起碼的道德底線,俗話說得好,人無德不立,德不孤,必有鄰。”徐峰說。
“很多的律師之所以被鄙視為訟棍,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偏離了本應神聖的法律,變自己為當事人的同謀,想盡一切的辦法替自己的當事人開脫罪責,知情不舉視為當然,法律在他們的心裏成了謀生的飯碗,成了為換取名或者利而可以隨意交換的東西,更可笑的是,藏起自己肮髒的內心後,就打起了所謂的維護法製的大旗,在深夜的時候,應該捫心自問下,良心可安。”李春花說。
“還良心可安,做了虧心事,夜裏睡覺都不會踏實,生怕哪天東窗事發。”李岩說。
“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人隻有做的正大光明,才可以光明磊落,做了虧心事,就總會擔心害怕。”徐峰說。
“人都是有良知的,每個人都要為現在所做的事負責,不要被良知折磨自己一輩子,為了錢或其它利益而做了違背良知的事。”李岩說。
“做人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一個人沒有良心,或者良心大大的壞,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了,卻是做了壞事,受到人們的唾罵,所以,要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徐峰說。
“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求問心無愧,恩將仇報,見利忘義,此乃是小人,把任何一件事,都當成做大事,這樣才可以做事做的漂亮。創造自己的天地。”邱衛強說。
“厚道有如參天的大樹,給我們遮擋暑熱炎涼,厚道有如絢麗的舞台,容我們演繹人生的生旦末醜,厚道有如母親的懷抱,替我們撫慰喜怒哀樂,厚道有如無邊的大海,載我們征服風雨巨浪。”徐峰說。
“人給我一道橫眉,我給他一張笑臉,人給我一枝暗箭,我給他一束鮮花,人給我一個陷阱,我給他一雙肩膀,人給我一句壞話,我給他一首讚歌,人給我一回屈辱,我給他一頂桂冠。”李岩笑著說。
“厚道,既是以心換心,以情換情,也是以德報怨,以善對惡,厚道,就是心胸寬廣,化恩怨幹戈為真情玉帛,厚道,就是心地純正,化複雜人生為簡單處世,厚道,就是心地善良,人負我,我不負人,厚道,就是心向美好,少栽刺,多栽花。”李春花說。
“也許做事要精明,但做人必須厚道,人給我自尊,我還他高尚,人給我快樂,我還他幸福,人給我寬容,我還他真誠,人給我撫慰,我還他熱情,人給我希望,我還他感激,人給我親切,我還他尊敬。”徐峰說。
“缺乏厚道,就會有鴻門宴,缺乏厚道,就會有莫須有的罪名和謠言,缺乏厚道,就會有農夫與蛇,缺乏厚道,就有了賣友求榮,缺乏厚道,就使小事變大,缺乏厚道,就是紛爭永無止境。”邱衛強說。
“我曾經處理過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其妻死亡的幾個小時之後,當事人就給我打電話要我去幫忙處理這起案子,主要是代理索賠。”李岩說。
由於白天非常忙,當天晚上和當事人見了麵,問及了一些細節問題。因為當時事故認定書沒有出來,主要看下責任分擔,初步認為應該是主次責。把意見分析給當事人聽。隨後,問了下當事人的家庭情況,這主要與賠償有關。從頭到尾,當事人的那個心情簡單是樂極了,當時有點看不慣,問他跟妻子就這麽沒有感情。回複感情很好。再追問,為何沒有半點悲傷?他回複人都死了,現在談也沒用,主要是想多搞點錢。
“這個人可夠缺德的,媳婦都死了,還能夠樂得起來,還想借媳婦的死發筆橫財,良心讓狗給吃了。”徐峰說。
“作為律師,總感到不舒服,死人的錢少掙,畢竟人家是命換回來的。”李岩說。
跟他說幫你算下多少,自己能夠去談就自己去談,如果實在不行,再請律師適當支付點律師費就行。後來這個事情處理得比較好,對方在法定賠償的基礎上適當又多付了一些。但在分錢的時候,卻是矛盾重重,按理說代理工作至此結束,跟律師沒有什麽關係。主要是出於自己的同情心,又把後續的事情給管了下來。因為死者有父母,有子女,並且子女年齡都非常小,從法律上來說這些人都是有份。並且當初委托代理協議和委任書都是大家一起簽字,有這個義務跟死者的家屬和家人都有一個交待。聽其他人說當事人自從其妻子死了之後,天天在外麵亂來,生活作風不正。
“真是這樣,那可要慎重了,要知道****是個無底洞,有多少錢也不夠胡糟,把錢都給了他,日後錢花光了,父母和孩子咋過。”徐峰說。
“我也是這樣想的,怕孩子日後無人照顧,車主方同時不信任死者的丈夫,死者的丈夫幾次去要錢,對方都說沒有權限,要律師去領錢。”李岩說。
“可能有一份同情心在裏麵,既然已經知道他的德行,是怕他胡來,這樣做沒有錯。”徐峰說。
“後來我把錢領了回來,當事人天天催著要錢,然後說可以再多給費用,從裏麵的款扣下來就可以,被我拒絕了。”李岩說。那幾天,天天給死者的父母及子女打電話,死者的父母非常大氣說這筆錢他們不要,留給其二個外甥讀書之用,這也算是作長輩的對這個事情的一個交待,但死者的子女太小,如果把錢留給其父親不太放心,他隻能拿著他的那份。再三勸說下,死者的父母、丈夫、子女全部到場,把賠償款的分配跟他們解釋,怎麽合法合理,大家如果同意或另有方案可以再提。死者的丈夫叫到邊上私聊,仍然是那句話,把錢給他,他再多付律師費,其實就是想買通,仍然被拒絕了。
方案擬定之後,大家把錢分好了,後來這筆賠償款分成二份,死者的父母及子女一份,開了一個戶頭,存起來。死者的丈夫自己當場非常生氣把應該屬於他的拿走了。作為其律師從法律上這樣做,也是防範自身風險,也算對得起死者和這個案子。上個月死者的父母打電話,說其女婿原來的賠償款花完了,天天逼著她們二老要錢,二個小孩的學費從來不管,都是她們在養著。二個外甥的學習成績都非常優秀。雖然女兒沒了,但仍然讓她們看到希望。這個案子,雖然沒有賺什麽錢,但至今感覺到非常滿意,至少目前這二個小孩子有學上,沒有把這個家毀掉,算是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如果當初死者的丈夫買通了你,把錢都給了他,日後孩子無著落,因為這個會走向絕境,這可都是你一手造成的。”邱衛強說。
“哪能這樣辦事,他給我多少錢也不幹,不能為了錢喪失了良心。”李岩說。
“你是我步入社會的第一位老師,做人做事讓我佩服。”徐峰說。
“做人不能沒有準則,沒有了做人的準則,也就沒有了衡量對與錯的尺度。”李岩說。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那麽,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為人是具有社會屬性的,時時事事都要受到社會公認的法律和道德等準則的約束,不斷完善人生的起點,把握適度,不求最好,隻求更好,在不斷進步中快樂自己。(未完待續。)
“湊湊乎乎吧,有官司打就成,不然還能吃的上飯。”李岩說。
“他手頭上的案子不少,整天都忙不過來。”李春花說。
“沒有案子還不失了業,那樣我的律師資格證不是白考了。”李岩說。
“你的工作作風讓人佩服,不像有的律師那樣,為了錢吃完原告吃被告,為了錢顛倒是非,黑白不分,弄得當事人苦不堪言,最後錢財兩空。”李春花說。
“這是沒有道德,作為一名律師,眼裏不能隻有錢,為了錢喪盡良心的事都做,錢比他媽親老子還親,這樣的人不配當律師,得堅持原則,否則,不會讓人作行。”李岩說。
“這是最起碼的道德人格底線,不能為了錢而喪了良心,無恥之恥,無恥矣,一個人一旦沒了羞恥心,就什麽壞事都幹得出來了。”徐峰說。
“這樣的事本人可幹不出來,不信買四兩棉花紡一紡,我所經手的案子,不管是誰,向來是丁是丁卯是卯,越過雷池的事絕對不幹,雖然有時會得罪人,也會著人罵,但我內心無愧,晚上睡覺都踏實。”李岩笑著說。
“人活一世,不可避免人際關係,人際交往中,誰都渴望獲得別人的尊重乃至敬重,可你要知道,隻有尊重了別人,才有可能獲得別人的尊重,尊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尊重別人,就是最起碼的道德底線,俗話說得好,人無德不立,德不孤,必有鄰。”徐峰說。
“很多的律師之所以被鄙視為訟棍,根本原因在於他們偏離了本應神聖的法律,變自己為當事人的同謀,想盡一切的辦法替自己的當事人開脫罪責,知情不舉視為當然,法律在他們的心裏成了謀生的飯碗,成了為換取名或者利而可以隨意交換的東西,更可笑的是,藏起自己肮髒的內心後,就打起了所謂的維護法製的大旗,在深夜的時候,應該捫心自問下,良心可安。”李春花說。
“還良心可安,做了虧心事,夜裏睡覺都不會踏實,生怕哪天東窗事發。”李岩說。
“俗話說得好,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人隻有做的正大光明,才可以光明磊落,做了虧心事,就總會擔心害怕。”徐峰說。
“人都是有良知的,每個人都要為現在所做的事負責,不要被良知折磨自己一輩子,為了錢或其它利益而做了違背良知的事。”李岩說。
“做人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一個人沒有良心,或者良心大大的壞,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了,卻是做了壞事,受到人們的唾罵,所以,要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徐峰說。
“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求問心無愧,恩將仇報,見利忘義,此乃是小人,把任何一件事,都當成做大事,這樣才可以做事做的漂亮。創造自己的天地。”邱衛強說。
“厚道有如參天的大樹,給我們遮擋暑熱炎涼,厚道有如絢麗的舞台,容我們演繹人生的生旦末醜,厚道有如母親的懷抱,替我們撫慰喜怒哀樂,厚道有如無邊的大海,載我們征服風雨巨浪。”徐峰說。
“人給我一道橫眉,我給他一張笑臉,人給我一枝暗箭,我給他一束鮮花,人給我一個陷阱,我給他一雙肩膀,人給我一句壞話,我給他一首讚歌,人給我一回屈辱,我給他一頂桂冠。”李岩笑著說。
“厚道,既是以心換心,以情換情,也是以德報怨,以善對惡,厚道,就是心胸寬廣,化恩怨幹戈為真情玉帛,厚道,就是心地純正,化複雜人生為簡單處世,厚道,就是心地善良,人負我,我不負人,厚道,就是心向美好,少栽刺,多栽花。”李春花說。
“也許做事要精明,但做人必須厚道,人給我自尊,我還他高尚,人給我快樂,我還他幸福,人給我寬容,我還他真誠,人給我撫慰,我還他熱情,人給我希望,我還他感激,人給我親切,我還他尊敬。”徐峰說。
“缺乏厚道,就會有鴻門宴,缺乏厚道,就會有莫須有的罪名和謠言,缺乏厚道,就會有農夫與蛇,缺乏厚道,就有了賣友求榮,缺乏厚道,就使小事變大,缺乏厚道,就是紛爭永無止境。”邱衛強說。
“我曾經處理過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其妻死亡的幾個小時之後,當事人就給我打電話要我去幫忙處理這起案子,主要是代理索賠。”李岩說。
由於白天非常忙,當天晚上和當事人見了麵,問及了一些細節問題。因為當時事故認定書沒有出來,主要看下責任分擔,初步認為應該是主次責。把意見分析給當事人聽。隨後,問了下當事人的家庭情況,這主要與賠償有關。從頭到尾,當事人的那個心情簡單是樂極了,當時有點看不慣,問他跟妻子就這麽沒有感情。回複感情很好。再追問,為何沒有半點悲傷?他回複人都死了,現在談也沒用,主要是想多搞點錢。
“這個人可夠缺德的,媳婦都死了,還能夠樂得起來,還想借媳婦的死發筆橫財,良心讓狗給吃了。”徐峰說。
“作為律師,總感到不舒服,死人的錢少掙,畢竟人家是命換回來的。”李岩說。
跟他說幫你算下多少,自己能夠去談就自己去談,如果實在不行,再請律師適當支付點律師費就行。後來這個事情處理得比較好,對方在法定賠償的基礎上適當又多付了一些。但在分錢的時候,卻是矛盾重重,按理說代理工作至此結束,跟律師沒有什麽關係。主要是出於自己的同情心,又把後續的事情給管了下來。因為死者有父母,有子女,並且子女年齡都非常小,從法律上來說這些人都是有份。並且當初委托代理協議和委任書都是大家一起簽字,有這個義務跟死者的家屬和家人都有一個交待。聽其他人說當事人自從其妻子死了之後,天天在外麵亂來,生活作風不正。
“真是這樣,那可要慎重了,要知道****是個無底洞,有多少錢也不夠胡糟,把錢都給了他,日後錢花光了,父母和孩子咋過。”徐峰說。
“我也是這樣想的,怕孩子日後無人照顧,車主方同時不信任死者的丈夫,死者的丈夫幾次去要錢,對方都說沒有權限,要律師去領錢。”李岩說。
“可能有一份同情心在裏麵,既然已經知道他的德行,是怕他胡來,這樣做沒有錯。”徐峰說。
“後來我把錢領了回來,當事人天天催著要錢,然後說可以再多給費用,從裏麵的款扣下來就可以,被我拒絕了。”李岩說。那幾天,天天給死者的父母及子女打電話,死者的父母非常大氣說這筆錢他們不要,留給其二個外甥讀書之用,這也算是作長輩的對這個事情的一個交待,但死者的子女太小,如果把錢留給其父親不太放心,他隻能拿著他的那份。再三勸說下,死者的父母、丈夫、子女全部到場,把賠償款的分配跟他們解釋,怎麽合法合理,大家如果同意或另有方案可以再提。死者的丈夫叫到邊上私聊,仍然是那句話,把錢給他,他再多付律師費,其實就是想買通,仍然被拒絕了。
方案擬定之後,大家把錢分好了,後來這筆賠償款分成二份,死者的父母及子女一份,開了一個戶頭,存起來。死者的丈夫自己當場非常生氣把應該屬於他的拿走了。作為其律師從法律上這樣做,也是防範自身風險,也算對得起死者和這個案子。上個月死者的父母打電話,說其女婿原來的賠償款花完了,天天逼著她們二老要錢,二個小孩的學費從來不管,都是她們在養著。二個外甥的學習成績都非常優秀。雖然女兒沒了,但仍然讓她們看到希望。這個案子,雖然沒有賺什麽錢,但至今感覺到非常滿意,至少目前這二個小孩子有學上,沒有把這個家毀掉,算是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如果當初死者的丈夫買通了你,把錢都給了他,日後孩子無著落,因為這個會走向絕境,這可都是你一手造成的。”邱衛強說。
“哪能這樣辦事,他給我多少錢也不幹,不能為了錢喪失了良心。”李岩說。
“你是我步入社會的第一位老師,做人做事讓我佩服。”徐峰說。
“做人不能沒有準則,沒有了做人的準則,也就沒有了衡量對與錯的尺度。”李岩說。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那麽,就很容易走入歧途。因為人是具有社會屬性的,時時事事都要受到社會公認的法律和道德等準則的約束,不斷完善人生的起點,把握適度,不求最好,隻求更好,在不斷進步中快樂自己。(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