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雖然出於人道主義將許夕抗上了車,卻不可能對這個劈腿前夫有多好的態度,草草將他丟在車後座上就不管了。


    許夕閉著眼躺在那,好像很快就睡著了,隻是那烈酒後勁太大,燒的他滿臉通紅,胃裏也不舒服,不時皺著眉哼哼兩聲,聽上去有點可憐。


    係統不由有點擔心,它聽說過度酗酒會導致酒精中毒,嚴重的話甚至會有生命危險,正想喊醒許夕問問他的情況,卻見對方一邊維持著醉的一塌糊塗、睡的人事不省的模樣,一邊小幅度的動了動手指,將自己的手機從羽絨服外套裏勾出來,悄悄藏進了後座上一個靠枕後麵。


    係統:“…………”


    我見過最長的路,就是我家宿主的套路。


    沈暮住在九州花園,是t市一處中高檔住宅小區,環境清幽,安全性較高。因是獨居,沈暮當時買了一套一百二十多平的房子,夠自己住就行了,再大了反而顯得冷清。


    將車停在地下車庫,沈暮下車繞到車後座,將許夕不怎麽溫柔的拍醒:“起來,到地方了。”


    許夕反應遲鈍的“噢”了一聲,慢吞吞的蹭下車,剛走了一步,腿一軟,趴地上沒動靜了。


    沈暮:“……”


    他做了幾個深呼吸,抿緊嘴唇將許夕從地上拉起來,將他一隻胳膊架在肩上,半扶半扛的弄上樓,掏出鑰匙打開了房門。


    房子戶型是三室兩廳,一間臥室是客房,沈暮直接將許夕丟在了客房床上,連羽絨服也沒給他脫,扔了床被子在他身上,保證凍不死就離開了。


    沈暮關門出去以後,床上的被子動了動,許夕坐起來,自己把羽絨服脫了,又迅速縮了回去。


    係統:“……你沒醉啊?”


    “還行,”許夕閉著眼睛,“就是胃裏不大舒服。”


    許夕初入娛樂圈時,沒有一絲背景和仰仗,所有資源都是靠自己爭取來的,這就少不了在酒場上和導演投資商打交道。有的人是欣賞許夕的外形和能力願意用他,但不懷好意想潛他的人也不在少數。時間長了,許夕就練出了一個本事,不管在席上被灌多少,不管身體有多難受,都能保證頭腦是清醒的。


    很多人讚他天生海量,千杯不醉,可沒有人知道,他隻是不敢醉罷了。


    許夕一隻手捂住自己的胃,將自己縮成一團,慢慢睡著了。


    ——


    第二天一早,沈暮從房間出來,見許夕已經在客廳裏了。看見沈暮,他立刻從沙發上站起來,手裏抱著一塊疊的方方正正的布,看花紋像是床單。


    “沈先生。”許夕一麵對沈暮就有些緊張似的,手指無意識的捏緊了床單,“昨天真的謝謝你。”


    沈暮沒什麽表情的看他一眼:“不用。”


    對方的冷淡讓許夕更加局促,他小聲說:“床單沾上了酒味,我回去洗幹淨再拿給您。”


    “不用。”沈暮又重複了一遍,“我自己洗就行。”


    他不想再因此和許夕有來往,許夕也聽懂了他話中的意思,神色有點尷尬和難過,但還是聽話的將床單放在了沙發上。


    “謝謝您。”他又說了一遍,“那我先走了。”


    沈暮淡淡嗯了一聲,見對方默默走到門口,不知怎麽,突然加了一句:“那種地方,以後不要去了。”


    剛說完他就後悔了。多說這句話做什麽?倒顯得他在關心對方似的!


    許夕聞言眼睛果然亮了起來,唇角控製不住的抿出一點笑意:“嗯,不去了。我之前在麵包店打工的錢其實夠生活費,隻是馬上要放寒假了,學校要封校,宿舍不能繼續住,所以要攢錢租房子。尊典服務員夜班費挺高,我就去試了試。”


    說完他好像意識到自己話太多,怕沈暮厭煩他似的,連忙閉了嘴:“我走了,沈先生再見。”


    沈暮看著他開門離開,將沙發上的床單拿起來丟進了洗衣機。


    平心而論,江檸的變化真的太大了。


    兩年前的驕縱張揚在他身上已經看不到一絲殘留的痕跡,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曆經歲月磨礪的沉靜。他能在賣紅薯和麵包時對客人笑臉相迎,也能在遭受侮辱嘲諷之時沉著冷靜,甚至能保持著不卑不亢的態度,聰明的全身而退。


    他在巨大的變故下沒有一蹶不振,反而以驚人的速度成長起來。他收斂了所有壞脾氣,藏起了不再鋒利的爪牙,展現在人麵前的,幾乎是一種令人心曠神怡的聰敏柔和。


    如果沈暮不是因為之前的事對江檸深懷芥蒂,他會覺得如今的江檸是個很值得交往的人,甚至會對對方身上的韌性感到佩服。


    隻是……


    沈暮皺了皺眉,不再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久遠記憶,簡單為自己做了頓早飯,便穿戴整齊下樓上班了。


    打開車門,一陣殘存的酒氣撲鼻而來。沈暮不能忍受地皺了皺眉,繞到後座,準備把車墊換下來清洗一遍。拿開後座上的靠枕時,一個白色手機露了出來。


    沈暮:“……”


    這手機是誰的,簡直不言而喻。


    沈暮之前不讓許夕替他洗床單,就是為了避免再和對方有來往,可現在卻在車上發現了對方落下的手機……


    沈暮幾乎要懷疑對方是不是故意的。


    不過想想昨晚對方那副醉的不省人事的模樣,應該確實是不小心落下的吧……


    沈暮無奈的歎了口氣,認命的將手機放進口袋,發動了車子。


    ——


    下午上完課,沈暮叫住江檸:“跟我來一趟休息室。”


    大學裏很多教授都是上完課就走,所以很少設辦公室,隻是在教室旁邊設有教師休息室,供教授課前或課後休息,普通學生不得進入。


    許夕有些受寵若驚似的,連忙拿著書包跟著進了休息室,沈暮將手機掏出來遞給他:“你的吧?昨天落車上了。”


    許夕一臉驚訝,連忙雙手接過來:“謝謝沈……教授,我沒注意落您那兒了,給您添麻煩了!”


    沈暮看他一眼。昨天先生,今天教授,分的倒清。


    許夕小心翼翼地抬頭看了看沈暮,感覺對方的臉色好像沒有之前那麽冰冷了,於是鼓起勇氣道:“沈教授,我能請教您一個題目嗎?隻耽誤您一點點時間!”


    他的眼神誠懇,語氣真摯,表現出的完全就是一個學生對知識的渴求欲。沈暮身為一名職業感強烈的人民教師,實在說不出拒絕的話,隻好道:“拿來我看看。”


    許夕眼中頓時迸發出欣喜,連忙從書包裏拿出練習冊,翻到自己不懂的那頁給沈暮看。


    沈暮隻大略看了一眼,就思路清晰的把題目給許夕講明白了。許夕眼裏滿滿都是崇拜和感激,連連道謝:“我明白了,謝謝沈教授!”


    吊兒郎當、不學無術的少爺突然變成一心向學的優秀學生,沈暮頗有點不能適應,避開對方過分熱烈的目光,道:“沒有其他的問題的話,我先走了。”


    “您稍等一下,”許夕忙道,從書包裏拿出一個包裝細致的紙盒,滿懷期待地遞給沈暮,“昨天的事,真的謝謝您。我做了點糕點,想給您嚐嚐……”


    沈暮想也不想的拒絕了:“不用。”


    “這是我跟麵包店的師傅學了以後自己做的,放的糖很少,不膩!”許夕咬了咬唇,“您收下吧……”


    沈暮還想拒絕,卻見對方一雙黑眼睛緊張的盯著他,神情有些可憐和懇求,好像再得到一次拒絕,就會委屈的哭出來似的。


    那個“不”字在嗓子口徘徊許久硬是說不出來,沈暮沉默片刻,伸手接過了紙盒:“謝謝。”


    許夕笑了起來,眼睛亮亮的,滿臉的歡欣。他拿起書包,向沈暮鞠了一躬,腳步輕快的離開了。


    沈暮拆開紙盒,隻見裏麵是幾塊烤的金黃酥軟的奶香麵包,上麵撒著黑色的芝麻,香味很濃,咬一口鬆軟無比,雖不是很甜,口感卻意外的不錯。


    沈暮兩口吃進一個麵包,想,沒想到以往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小少爺,如今也會做糕點了。


    ……而且還挺好吃。


    他看了看紙盒,兩口把剩下的麵包也吞進肚裏。


    ——


    看著終於漲到-50的好感度,許夕樂了:“沒想到那句老話是真的,抓住一個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連沈暮這種看起來無欲無求的冰山男人也不能脫俗啊。”


    看在自己的廚藝終於派上用場了。


    今天放學,許夕沒去賣地瓜也沒去麵包店打工,而是撥了之前存下的一個號碼:“您好,是方先生嗎?我在網上看到了您發布的租房信息,想和您談一談……”


    ——


    地獄般的大學期末考試月終於過去了,學生們歡天喜地的迎來了寒假。沈暮自然也迎來了一段清閑日子。不過像沈暮這樣自製力強大、生活極有規律的人,是絕對不會在家頹廢一個多月的。他每天早上不到六點下去晨跑,還在小區附近新開的健身房辦了張卡。


    這天早上,沈暮照舊下去跑步,還未出小區時,看見住在自己樓上的孫奶奶迎麵走過來,於是禮貌打了個招呼:“孫奶奶早。”


    “是小沈呀,你也早。”孫奶奶笑眯眯地道,“去跑步啊?”


    沈暮點頭。


    “小區門口新來了個賣早點的小夥子,人長的精神,說話也挺討喜,”孫奶奶笑嗬嗬的搖了搖手裏提著的火燒袋子,“你回來的時候,可以順便買個早飯。”


    “好。”沈暮微微笑了笑,回應了老人的好意,走到小區門口時,果然看到了那個“長的很精神的”小夥子。


    許夕給一個大爺裝完燒餅,抬眼正好看見沈暮,眼睛一亮,笑著衝他揮了揮手。


    沈暮:“……”


    可以,繼賣地瓜、賣麵包、賣酒以後,又擱這兒來賣燒餅了。


    既然看到了就不能再裝沒看見,沈暮遠遠衝對方點了點頭,然後順著小區外的馬路跑步去了。


    回來的時候時間已過去近一小時,許夕還在那裏忙的熱火朝天。如孫奶奶所說,他人長的好看,態度也熱情,做的火燒又好吃,生意自然火爆。


    沈暮本來確實想順便在許夕那兒買個早飯,此時見小推車前已經排起了長隊,便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正要往家走,許夕突然遠遠的喊了他一聲,和推車前的顧客說了句什麽,提著一個袋子大步向他跑過來。


    “我也不太清楚你喜歡吃什麽餡的,就一樣裝了一個,趁熱吃哈,我先去忙了。”說完不顧沈暮還想說話,又匆匆跑回去了。


    沈暮沒能叫住他,看了看手裏熱氣騰騰的幾個燒餅,猶豫了一下,提著上樓了。


    燒餅很薄,巴掌大小,炸的兩麵金黃,聞著就一股香味。沈暮隨便拿出一個咬了一口,外酥裏嫩,入口鮮香,肥而不膩,是梅菜扣肉餡的。


    ……很好吃。


    另外幾個分別是牛肉元蔥、麻辣雞丁、醬豬肉餡,還有一個是糖餡的,味道也意外的不錯。


    不知不覺間,鼓鼓的紙袋就空了。


    沈暮:“……”


    他才知道自己這麽能吃。


    ——


    下午沈暮小睡了一會兒,去了健身房。


    進入大廳,他一眼看見許夕穿著一身工作裝,拿著布巾,在擦拭健身器材。


    沈暮發現自己已經可以平心靜氣的接受這個人出現在各種打工場所了。


    許夕看見他,又露出了那種欣喜的笑容,好像每次看到他都是一種非常值得開心的事。那笑容發自心底,好似有一種神奇的感染力,沈暮無可否認,看到對方展開笑顏的那一瞬,自己的心情好像也跟著明媚了一些。


    “沈先生。”對方跑過來和他打招呼。


    “早上的燒餅很好吃。”沈暮禮貌道,“謝謝。”


    “合你的口味就好。”許夕笑著撓了撓頭發,還想說什麽,大廳經理遠遠喊了一聲:“小江!再把地拖一遍!”


    “哎!來了!”許夕忙應了一聲,衝沈暮笑了笑,跑去幹活了。


    沈暮活動了一個半小時離開了,許夕還要留下,等下午下班時再打掃一遍衛生。待他下班走出健身房時已經近六點了,卻驚訝的在門口看見了沈暮。


    “沈先生?”許夕納悶,“你不是走了嗎?”


    沈暮沒回答他的問題,而是直截了當的問:“為什麽跟著我?”


    許夕一怔。


    “別說是偶然。兼職的地方那麽多,總不會巧到每次都兼職到我出現的地方吧。”沈暮平靜問,“江檸,你到底想做什麽?”


    許夕一下子安靜了。


    沈暮沉沉盯著他,耐心等待他的回答。


    沉默了將近三分鍾,許夕終於下定決心似的,抬起頭,深吸一口氣,不騙不避的直視著沈暮的眼睛:


    “我要追你。”他說,“沈暮,我要把你重新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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