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將黎明時分,我才把羅絲抱回我的房間。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我總不能把她丟在樹林裏,或者送回宿舍,那樣會更加讓人產生誤會的。
上午沒課,我留在宿舍裏照顧羅絲。直到中午,她整個人才完全緩過來。
“謝謝你。”躺在床上的羅絲滿含深情地看著我。
“別說了,我去給你弄點粥,隻是受了點驚嚇和皮外傷,很快就會好的。”我說。
聽了我的話,羅絲突然意識到了什麽,忙揭開被子看了看,立即臉色變得通紅。
沒辦法,她受了傷,衣服也破了,我必須為她清洗,換衣服。
我出去買粥,端著粥回來,打開房門一看,屋子裏卻多了另外一個女人,包玉嬌!她來幹什麽?我想。
“包小姐,你.......”我剛張嘴說話,包玉嬌卻打斷了我說:“我找你有事,請原諒,我完全不知道你這裏不方便,我........”
“不是你想的那樣,她是我的學生,受了傷,所以.......”我忙說。
包玉嬌立即接過話說:“好了,不說這個了,我來找你有事,這樣吧,今天晚上我請你吃飯,然後咱們談,記住,這件事情需要保密,你隻能一個人來。”說完,她走了。
見麵地點定在絲竹會所,包玉嬌也是這麽有情調的人。
“包小姐的病痊愈了吧?記得你還對我給你看病很有抵觸情緒的。”坐下後,我開著玩笑說。
“別提那事,我找你辦事花錢,少跟我套近乎。”包玉嬌麵容平靜,不冷不熱地說。
桌上,包玉嬌點了幾樣海鮮,唯獨沒有酒。我知道,上次的誤會,加上在我的宿舍看到羅絲,我流氓的帽子是扣的嚴嚴實實的,沒別的說,我也不想解釋,越抹越黑。
“怎麽,包小姐不打算給我酒喝嗎?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我依舊臉不紅地開著玩笑。
“想喝你隨便喝,隻是我不會喝酒,不能陪你。”包玉嬌笑著說。
“好吧,那我自己把自己弄醉了!給我來瓶烈酒!”我嬉皮笑臉地說。
我自斟自飲,根本不顧包玉嬌,她也樂於自顧自的吃,酒過三巡,菜過無味,包玉嬌才說明找我的原因。
年初,包玉嬌的同學兼閨蜜小潘租了一個樓房,主要是為了方便工作。因為她的工作經常加班,回去很晚,這座小樓就在單位附近,獨門獨院,很適合她。
入住之後很久都沒有發現什麽異常,這天晚上,小潘加班到深夜,開車回到租住的地方。
上了樓,小潘打開客廳的燈,從冰箱裏拿來一些小零食,泡了一碗麵,打開一聽啤酒,犒勞一下自己。
脫去外衣,小潘盡情享受一個人的時間,待吃了泡麵,一聽啤酒將要喝完,她突然聽到樓上有響動,以為是保姆張阿姨沒有走,於是向樓上喊了一聲:“張阿姨嗎?”
樓上的響聲戛然而止,也沒有聽到張阿姨的回答,她突然感覺不對,自己回來的時候樓上的房間並沒有亮燈,一定是自己產生了幻覺,或者是樓上來了小偷!
想到這裏,她再也沒有發出聲音,立即跑回自己的房間,反鎖了裏麵的門。
第二天早上,更加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她發現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零食被吃光了,剩下的一點點啤酒也被喝光,她確信是昨晚來了小偷。
好奇心驅使立即跑向樓上。樓上同樓下是一樣,也是三室一廳。租樓的時候樓主告訴她,隻租給她一樓,除了打掃衛生,不許打開二樓的房間。平日裏都是張阿姨打掃,她從來沒有來過二樓。
來到二樓,客廳被打掃得非常的幹淨,裝飾是複古式的裝飾,顯示著原來主人的品味,一定是一位高雅的人士,從牆壁上的字畫就可以看出一二。靠著西牆,擺著鋼琴和一些華夏樂器。
洗手間和三個臥室的門緊緊關閉,陽光斜射到房間裏,整個房間籠罩在一種神秘之中,好奇心驅使小潘打開了第一個臥室的門。
第一眼小潘就驚呆了,這家主人真有錢,房間裏麵是一張黃花梨的古式木床,雕龍畫鳳的,非常的氣派。床上,被褥一新,就仿佛昨天還有人住過一樣。牆壁上上掛著幾張小幅的半裸美人圖,還有一張是一個女人的頭像。相片裏的女人風姿綽約,像是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的女星一樣光鮮照人。這顯然是女主人的房間。
小潘欣賞了一會,關上了門,然後打開了第二個臥室的門。裏麵是一張小葉紫檀古式木床,鑲金帶銀的,比上一間房間裏的床毫不遜色。牆上掛著也是幾張半裸美人圖,還有一座依舊走時準確的古式機械鍾,是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從西洋進口的那種。
第三間房屋最讓人感到不解,有床,裏麵還放著沙發,幾張桌子上擺著些瓶瓶罐罐和電影放映機,房間的整個裝飾屬於暖色調,看來是一間休閑娛樂的房間。
小潘輕輕走進這間房間,對立麵的物件都很好奇,專心致誌的小潘不小心碰到了唱片機,唱片機竟然發出優美的唱腔,嚇壞了她,立即胡亂關了唱片機退出房間下了樓。
上麵沒有被翻動過,自己客廳的東西也沒有被翻動,隻是吃的東西被吃掉,小潘感覺這個賊很可憐,什麽都沒有偷到。
接下來,小潘隔幾天又一次晚上歸來,突然聽到樓上唱戲的聲音,以為是唱片機接觸不好,上樓扒掉電源,也沒有把這件事當回事。
可是幾天後,小潘再次聽到樓上唱戲的聲音,這次她可嚇壞了,才和自己的閨蜜包玉嬌說,這樣,包玉嬌覺得這件事情很詭異,就來找靈辰。
“這樣啊?這件事確實很奇怪,我需要到她住的地方看看。”聽完了包玉嬌的敘述,我對她說。這樣的事情我也是頭一次遇到,夜晚唱歌,好像有點午夜幽魂的味道,讓我感覺到挺刺激,立即答應下來。
“這個當然了,不過這幾天她出差,回來後我馬上帶你去看。”包玉嬌說。
上午沒課,我留在宿舍裏照顧羅絲。直到中午,她整個人才完全緩過來。
“謝謝你。”躺在床上的羅絲滿含深情地看著我。
“別說了,我去給你弄點粥,隻是受了點驚嚇和皮外傷,很快就會好的。”我說。
聽了我的話,羅絲突然意識到了什麽,忙揭開被子看了看,立即臉色變得通紅。
沒辦法,她受了傷,衣服也破了,我必須為她清洗,換衣服。
我出去買粥,端著粥回來,打開房門一看,屋子裏卻多了另外一個女人,包玉嬌!她來幹什麽?我想。
“包小姐,你.......”我剛張嘴說話,包玉嬌卻打斷了我說:“我找你有事,請原諒,我完全不知道你這裏不方便,我........”
“不是你想的那樣,她是我的學生,受了傷,所以.......”我忙說。
包玉嬌立即接過話說:“好了,不說這個了,我來找你有事,這樣吧,今天晚上我請你吃飯,然後咱們談,記住,這件事情需要保密,你隻能一個人來。”說完,她走了。
見麵地點定在絲竹會所,包玉嬌也是這麽有情調的人。
“包小姐的病痊愈了吧?記得你還對我給你看病很有抵觸情緒的。”坐下後,我開著玩笑說。
“別提那事,我找你辦事花錢,少跟我套近乎。”包玉嬌麵容平靜,不冷不熱地說。
桌上,包玉嬌點了幾樣海鮮,唯獨沒有酒。我知道,上次的誤會,加上在我的宿舍看到羅絲,我流氓的帽子是扣的嚴嚴實實的,沒別的說,我也不想解釋,越抹越黑。
“怎麽,包小姐不打算給我酒喝嗎?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我依舊臉不紅地開著玩笑。
“想喝你隨便喝,隻是我不會喝酒,不能陪你。”包玉嬌笑著說。
“好吧,那我自己把自己弄醉了!給我來瓶烈酒!”我嬉皮笑臉地說。
我自斟自飲,根本不顧包玉嬌,她也樂於自顧自的吃,酒過三巡,菜過無味,包玉嬌才說明找我的原因。
年初,包玉嬌的同學兼閨蜜小潘租了一個樓房,主要是為了方便工作。因為她的工作經常加班,回去很晚,這座小樓就在單位附近,獨門獨院,很適合她。
入住之後很久都沒有發現什麽異常,這天晚上,小潘加班到深夜,開車回到租住的地方。
上了樓,小潘打開客廳的燈,從冰箱裏拿來一些小零食,泡了一碗麵,打開一聽啤酒,犒勞一下自己。
脫去外衣,小潘盡情享受一個人的時間,待吃了泡麵,一聽啤酒將要喝完,她突然聽到樓上有響動,以為是保姆張阿姨沒有走,於是向樓上喊了一聲:“張阿姨嗎?”
樓上的響聲戛然而止,也沒有聽到張阿姨的回答,她突然感覺不對,自己回來的時候樓上的房間並沒有亮燈,一定是自己產生了幻覺,或者是樓上來了小偷!
想到這裏,她再也沒有發出聲音,立即跑回自己的房間,反鎖了裏麵的門。
第二天早上,更加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她發現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零食被吃光了,剩下的一點點啤酒也被喝光,她確信是昨晚來了小偷。
好奇心驅使立即跑向樓上。樓上同樓下是一樣,也是三室一廳。租樓的時候樓主告訴她,隻租給她一樓,除了打掃衛生,不許打開二樓的房間。平日裏都是張阿姨打掃,她從來沒有來過二樓。
來到二樓,客廳被打掃得非常的幹淨,裝飾是複古式的裝飾,顯示著原來主人的品味,一定是一位高雅的人士,從牆壁上的字畫就可以看出一二。靠著西牆,擺著鋼琴和一些華夏樂器。
洗手間和三個臥室的門緊緊關閉,陽光斜射到房間裏,整個房間籠罩在一種神秘之中,好奇心驅使小潘打開了第一個臥室的門。
第一眼小潘就驚呆了,這家主人真有錢,房間裏麵是一張黃花梨的古式木床,雕龍畫鳳的,非常的氣派。床上,被褥一新,就仿佛昨天還有人住過一樣。牆壁上上掛著幾張小幅的半裸美人圖,還有一張是一個女人的頭像。相片裏的女人風姿綽約,像是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的女星一樣光鮮照人。這顯然是女主人的房間。
小潘欣賞了一會,關上了門,然後打開了第二個臥室的門。裏麵是一張小葉紫檀古式木床,鑲金帶銀的,比上一間房間裏的床毫不遜色。牆上掛著也是幾張半裸美人圖,還有一座依舊走時準確的古式機械鍾,是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從西洋進口的那種。
第三間房屋最讓人感到不解,有床,裏麵還放著沙發,幾張桌子上擺著些瓶瓶罐罐和電影放映機,房間的整個裝飾屬於暖色調,看來是一間休閑娛樂的房間。
小潘輕輕走進這間房間,對立麵的物件都很好奇,專心致誌的小潘不小心碰到了唱片機,唱片機竟然發出優美的唱腔,嚇壞了她,立即胡亂關了唱片機退出房間下了樓。
上麵沒有被翻動過,自己客廳的東西也沒有被翻動,隻是吃的東西被吃掉,小潘感覺這個賊很可憐,什麽都沒有偷到。
接下來,小潘隔幾天又一次晚上歸來,突然聽到樓上唱戲的聲音,以為是唱片機接觸不好,上樓扒掉電源,也沒有把這件事當回事。
可是幾天後,小潘再次聽到樓上唱戲的聲音,這次她可嚇壞了,才和自己的閨蜜包玉嬌說,這樣,包玉嬌覺得這件事情很詭異,就來找靈辰。
“這樣啊?這件事確實很奇怪,我需要到她住的地方看看。”聽完了包玉嬌的敘述,我對她說。這樣的事情我也是頭一次遇到,夜晚唱歌,好像有點午夜幽魂的味道,讓我感覺到挺刺激,立即答應下來。
“這個當然了,不過這幾天她出差,回來後我馬上帶你去看。”包玉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