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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六四章


    這一刻,江馨似乎豁出去了。


    因為她相信,這次的相遇,絕對是老天爺的安排的緣分,她必須要把握住,因為她不允許自己,她心裏其實有很多問題想要問陳揚,而這些問題憋在她心裏頭已經太長時間了。可笑的是,時間越長,她卻越難忘記。


    比如說,她很想問問陳揚,為什麽當年在學校裏,自己這麽優秀的一個女孩子,長得也不差,還很聰明伶俐的,班上,哦不,全校那麽多男生都喜歡自己,偏偏他為什麽總是對自己不冷不熱的?他每天就是就是喜歡去圖書館看書,難道圖書館裏頭的書比自己這個大美女還好看麽?


    又比如,她很想知道,陳揚怎麽可以對自己對他所做的那麽明顯的暗示,做到四年如一日的不聞不問呢?自己明明每天都有第一個到大教室裏頭等他,可他卻總是在簽到本上簽完名就躲到最後一排去了,甚至連個招呼都不跟自己打,即使自己主動跟他打了招呼,他也就是嗯一聲就遠遠的躲開了,難道他就不可以多說兩句話嗎?還有,他為什麽就不能像其他男生那樣,總是還沒上課就想方設法的擠到自己附近的位置上呢?難道自己真的有那麽可怕嗎?


    總而言之,校huā同學心裏足足有十萬個為什麽要問,才讓她在得知陳揚要走後,有點方寸大亂起來。


    當然,還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憋在她心裏頭已經很久很久了,那是在她剛上大一時,就是新生報到的第一天,她記得那天她父母親因為一單生意,不得不臨時飛去了英國,而隻是安排了家裏的管家陪她去學校報名,當時她還在叛逆期,一時間大小姐脾氣發作,就甩掉了管家,一個人跑到了學校,躲在學校附近的小公園裏的一座假山背後哭了一場,結果很惡俗的,一不小心她就碰上想要劫財劫sè的壞人了。


    當然,壞人總是沒有好下場的,正當她正感到極端無助驚慌失措時,假山後麵再次走過來了兩人,兩人邊走邊吵著架,好像還是一對姐弟,接下來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那個長得很清秀的弟弟走過來後,二話不說就氣衝衝的扇了那個壞蛋兩個耳光,又罵了兩句後,壞人就灰溜溜的跑了,而好人也同樣,半個字都沒留下,拍拍屁股就閃人了,隻可惜當時她嚇壞了,一直就蹲在地上哭,等人都走*後,才想起來自己還沒跟別人道謝呢。


    不過後來她才知道,原來自己這麽幸運,竟然跟這個見義勇為的年青人是同一個係的大一新生。


    可就在她以為自己將會憑借美貌和智慧收獲一段美麗的愛情時,後麵的事情卻完全脫離了她預想的軌道,跟若幹年後發生在神州某地的動車事故一樣,氣死人了......


    呃,這個情況嘛,的確是很狗血,但那天的實際情況就是如此。


    而當得知自己跟那個見義勇為的清秀男生是一個係的同學後,她就一直默默的等著,等著,雖然她看得出來,這個清秀男生家裏條件應該ting一般的,但隻要自己喜歡就好了。可就在她以為陳揚也會像其他正常男生那樣,對她發動猛烈的追求攻勢,可是,讓她失望的是,這一天卻遲遲沒有到來。


    是的,哪怕她一直都很努力的表現自己,幾乎是把從小所學到的琴棋書畫各種絕活,十八般武藝都拿出來了,在各種各樣的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可還是沒有哪怕一樣是能讓這個男人動心的。


    她失望了,但她還是沒有放棄,終於,到了大四下學期,當她從兩班共同的那位譚輔導員口中得知陳揚已經離校去單位實習了之後,她一下子慌了,並且當即做出決定,不再守株待兔了,因為家裏的情況也不允許她繼續再等下去了,她必須要給自己四年的苦等一個說法,不管結果如何,她都要親自問問陳揚,他究竟喜歡自己麽?如果他的回答是“喜歡”,那麽自己會義無反顧的留下來跟他好好交往,而不是聽從家裏的安排,去到遙遠的英國繼續自己的學業;而如果他的回答是“不”,那麽自己也可以徹底死心去英國深造了。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她開動了她那高達150的智商,設計了一個很簡單同時很有效直接的方案。


    首先,她huā了大半個月時間,給陳揚寫了一本書。


    是的,她不是寫信,而是寫了一本三十多萬字的書。或者說是一本日記更好,因為這本書實際上就是從她平時每天的日記裏頭整理出來的。


    而更令人動容的是,這本書不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而是她用自己苦練了十幾個寒暑,在書法比賽中得過一等獎的楷體小篆,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手抄本。


    事實上當這本書整理出來之後,連她自己都被嚇了一大跳,怎麽關於陳揚的內容竟然有這麽多。


    最後,當她自己都被自己寫的內容感動到之後,就很鄭重的在此千古字數最多的情書的扉頁上,工工整整的寫下了一段話――陳揚,七月二十號早上十點半,我在四年前第一次見到你的那個小公園裏等你,就在那座假山後麵,嘻嘻,別問我是哪個公園,你看完了這本書之後就知道了的。


    可是,你會來嗎?哎呀,好擔心你會不來哦......


    嗯,我想,你一定會來的。


    我現在就已經好想你了哦,嗬嗬.....


    書寫好之後,她就用精美的彩紙把書包裝了起來,正麵用鋼筆字清清楚楚的寫著幾個大字――陳揚同學親啟。接下來,搞定之後,她就趕緊聯係了一個經管一班的一個跟自己玩得比較要好的女生,因為平時都在一塊上課,是以兩個班的學生都hun得ting熟的,該名女生是大家口中的男人婆,跟一些男生hun得很熟,因為女孩子嘛,心裏多少還是有些羞澀,而且,她所有的心裏話都已經寫在那本書裏麵了,也實在沒必要也不好意思當麵跟陳揚講,再說了,陳揚當時已經離校了,她不明不白的總不好意思親自去一趟江南省送書吧?於是,她就叫那個男人婆幫忙把陳揚最好的朋友紐葫蘆給找來了。


    通過她平時點點滴滴的觀察,她發現陳揚平時基本不怎麽說話,也就是在跟紐葫蘆等幾個舍友在一起時臉上才偶爾lu出些笑容,而紐葫蘆更是除了不泡妞之外,整天有事沒事就跟陳揚泡在一起的死黨,把這個鴻雁傳書的艱巨任務交給他簡直再合適不過了。


    她想得其實算是ting周到的了,但她千算萬算,卻最終棋差一著,她萬萬沒想到,當她把書交給紐葫蘆後,這家夥壓根就沒把這當回事,口頭上答應得好好的,甚至還趁機敲詐了她一頓中餐,回頭卻是直接忘了個一幹二淨。


    唉,真是成也蕭何敗蕭何啊


    當然,也怪她當時沒有把話說得太明白,隻是說這本書是早先從陳揚那裏借的,現在快畢業了,就想還給他。


    其實如果當時她不是這樣說,而是直接攤牌說自己喜歡你紐葫蘆的哥們,這本就是自己寫給陳揚的情書,你立刻幫我轉交給他。如果她這麽簡單明了的說了,那想必事情就好辦得多了。以紐葫蘆是她的粉絲的身份,想來肯定是第一時間就把書送到陳揚手裏,而不是沒當回事,給忘了。


    但大錯早八百年前就已經鑄成,現在再後悔也晚了。


    而且實際上,她就算到了今天,都還以為當年紐葫蘆已經眾人所托的幫她把書送到了陳揚手裏。


    而當年她把書交到紐葫蘆手裏之後,就開始一門心思的盼望著約定時間的到來了。但結果很顯然,陳揚根本就不可能會來赴約。


    她記得很清楚,七月二十號那天,她從早上八點開始,一直等到晚上十二點,從滿懷期盼,到焦急,再到傷心失望,最後直等到過了十二點,她才黯然離開了公園,而離開小公園時,她記得自己的眼睛已經哭腫了。


    當然,她並不傻,事實上她也有過懷疑,而她回到宿舍後的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紐葫蘆算賬,可結果卻是,她被人告知,這家夥最近剛剛失戀,每天喝得不省人事,基本上都不在學校出沒了。


    找不到中間人,她仍然不死心,幹脆跟學校請了幾天假,打聽了一下陳揚的工作單位後,直接飛到了江南省,去到那個偏僻的小縣城裏,到那個小小文化局的門衛室一打聽,結果卻是查無此人。


    這下子,她終於死心了,她還以為陳揚是有心躲著她呢,不然,怎麽可能查無此人呢?


    隻是,往事已矣,這麽多年過去了,現在每每回想起來,她也不過是為當初的幼稚和無知感到好笑而已,最多再稍微有點淡淡的失落罷了。


    而她現在也算是事業有所小成,研究生一畢業之後,沒有依靠父母的餘蔭,就自己經營了一家進出口貿易公司。


    但她萬萬沒想到,今天會重遇當年那個讓她傻了足足四年的男人,這讓她如何能不失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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