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麽回事,我總覺得紅發格爾斯有點不懷好意。那個人皮袋子裏的東西更給我帶來一種很不安的感覺。


    但若是想要辨出個真假,似乎又沒有其他的好辦法。


    我盯著那個人皮袋子看了好久,才問道:“敢問先生,袋子裏的東西是什麽?可會危害其他人?”


    紅發格爾斯冷漠的說了一句外語:“斯裏克爾德摩。”


    看到我們都露出不解的神色,他又解釋道:“翻譯成漢語,意思就是:血王。”


    聽到血王這兩個字,在場所有驅魔人齊刷刷的後退了兩步,原本已經坐在椅子上的溫太紫更是霍然起立,臉現怒色!


    這王八蛋,竟然敢帶血王來溫州!


    什麽是血王?這裏要跟大家解釋一下。


    民間有鬼,名字叫:食血鬼。這種小鬼跟西方的吸血鬼又有不同,乃是屠宰場裏的鮮血所化。


    眾所周知,屠宰場裏麵終日殺戮,血流成河。雖說死的都是豬羊牛之類的牲畜,但若是死的數量多了,難免會帶有血氣。


    這些血氣跟濺在地上的汙血匯聚,再加上豬羊牛之類的牲畜死前留有怨氣,日積月累,就會形成食血鬼。


    食血鬼乃是豬羊牛等牲畜的怨氣所生,所以戾氣十足。剛形成的時候,還隻敢躲在屠宰場裏麵偷偷吸食汙血。


    等成了氣候,就會吸食活物的鮮血。被食血鬼纏身的人,終日氣血兩虧,再嚴重點,會發生極度的貧血現象。


    等食血鬼吸食的鮮血數量足夠多了之後,就開始大範圍的製造流血事件了。


    那時候,食血鬼就有了一個新的稱呼:血王。


    在國內,這種食血鬼很少見。據說是因為屠宰場裏殺生之前,會有自己的規矩。要麽在殺生之前,用自己的鮮血來祭刀,要麽就是在屠宰場裏供養鍾馗,來鎮壓邪氣。


    再不然,就是殺豬宰牛的屠夫要一身血氣,能蓋得住那些邪祟小怪。


    總而言之,中國民間土法無數,不管什麽樣的方法,隻要能鎮得住場子,就算是好辦法。


    國內的食血鬼不多,但是國外卻沒有那麽多講究了。他們殺豬宰牛,那都是現代化機械用的。甚至發展到了把活著的豬羊趕進絞肉機裏,這頭進,另一頭出來的就是香腸。


    死就死了,誰還在乎什麽鮮血不鮮血的?


    於是食血鬼在中國沒了出路,卻在國外大肆發展起來。以至於國外屠宰場的鬧鬼事件頻頻出現,一群作死的老外又不懂如何處理,才出現了血王這種東西。


    我微微皺眉,這家夥帶著這麽一個厲鬼來人群密集的地方,哪怕在場眾人都是驅魔人,那也是有極大風險的。這玩意兒在人群中簡直就是一個定時炸彈,不知道什麽時候就會爆發。


    不過片刻之後我又冷靜起來,正好。若是一般的厲鬼,怎麽能顯出我的本事來?又怎麽能收拾了這個冒牌貨呢?


    我隻是心中這麽想,那冒牌貨反倒先拍手叫好了,他說:“如此正好,越是厲害的邪祟,就越能顯出我陰陽店鋪的本事來。卻不知道格爾斯先生想怎麽比?”


    紅發格爾斯麵無表情的說:“以血養鬼,誰鎮的住血王,誰就是勝利者!輸了的人,管他是不是張無心,都是廢物一個,死了也白死!”


    他略略鬆手,人皮袋子就露出一道縫隙來。縫隙裏麵,血流汩汩而出,順著紅發格爾斯的手腕滴在了地上。


    驅魔人們看見鮮血,不由自主的紛紛後退。要知道這是血王的鮮血,一旦接觸到人的皮膚,就像是硫酸一樣融化人身肌膚。


    到時候活人的身體和骨骼,全都會化作一灘膿血。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加拿大有三家屠宰場,都曾經發生過食血鬼害人事件,當時的屠宰場猶如鬼蜮,隻有一灘一灘的鮮血,卻從不見活人屍體。


    若非從鮮血上能判斷出死者的身份,當局都以為根本就沒有死亡事件,隻有失蹤事件了。


    張無心看了我一眼,說:“咱們兩個誰先來?”


    紅發格爾斯冷冷的說:“廢什麽話!兩個一起來!誰活著誰本事,都死了,就怪自己本事不到家吧!”


    他用右手掐住了袋子中間,血流頓時一分為二,從左右兩側流在了地上。也不知道紅發格爾斯用了什麽手段,這兩道血流都被控製在他身邊,形成了兩個小小的血泊。


    驅魔人們見紅發格爾斯果然能控製血王,一個個的頓時精神起來。反正被鮮血融體的不是他們,誰不喜歡看熱鬧?


    他們興奮的叫道:“快!誰活下來誰就是真的張無心!快點!”


    我抬眼看了張無心一眼,發現這家夥臉上沒有半點懼色,依舊是那副淡淡的笑容。這讓我心中暗暗讚歎,但是卻也暗暗警惕。


    能做到麵不改色心不跳,說明他要麽真的有些手段,根本就不怕這種厲鬼。要麽就是心性極好,即便是害怕也能控製住自己的情緒。


    不管是哪一點,都說明這家夥的確不簡單。


    我冷冷的掃了一下在場的驅魔人,說:“今天就讓你們看看我陰陽店鋪的手段!血王而已!豈能奈我何?”


    這話剛說完,我就在鎮邪短棍上麵拽了一下。這一拽下,一道銀色的絲線就從上麵脫落下來,纏繞在我胳膊上。


    銀色的絲線極細,在我胳膊上扭曲來去,形成一個個淡淡的鬼文。這是何中華經常使用的手段,叫鎮邪鬼文。


    鬼文貼身,百邪不侵。


    哪怕是食血鬼也不可能傷的了我。


    對麵的冒牌貨也不甘示弱,隻不過他的手段比我詭異多了。他沒有用自己的短棍,而是用自己的捆屍索在身上纏了兩圈,繩索下墜,正好落在腳下。


    我倆彼此之間對視了一眼,然後一起站進了血泊裏麵。


    血泊很涼,給人的感覺就像是刺骨的寒冰一樣。這股寒氣順著我的雙腿逐漸往上蔓延,低頭看去,才發現原來是鮮血見了陽氣,竟然主動往上攀援。


    若是普通人,被這股鮮血沾住身體,基本上半天命就沒了。但我的身上陽氣旺盛,又有鬼文貼身,這讓人為之色變的血液,在我眼裏隻不過是一股冰涼,惡心點的液體而已。


    我為了表現出陰陽店鋪的手段,甚至還伸手抄起血液,放在手裏仔細的觀看。


    傳聞血王的血液乃是天下最汙穢的東西,裏麵藏汙納垢,最是邪祟。但是現在看來,卻也沒什麽了不起的。


    我挑釁一樣的看了看冒牌貨,發現這家夥身上纏著捆屍索,正站在血泊之中對我微笑。可能是看見我挑釁的目光,他又衝紅發格爾斯說道:“格爾斯先生,能害死法國十三名驅魔人,並且讓弗蘭肯斯坦前輩焦頭爛額的血王,應該不止這點程度吧?”


    我聽到他說:弗蘭肯斯坦前輩這幾個字的時候,猛然間心中一動,似乎已經明白了點什麽。


    他竟然喊弗蘭肯斯坦為前輩?


    隻要是稍微有點資曆的人,都知道弗蘭肯斯坦是什麽人。這家夥原本是一群瘋狂的科學家,用屍體碎片拚湊起來,然後通過生物電和靈魂碎片激發之後,形成的人造人。


    因為這種事情很像是當年瘋狂的科學家弗蘭肯斯坦,所以這個被人為製造出來的家夥,被命名為弗蘭肯斯坦。


    因為是屍體碎片拚湊起來,所以弗蘭肯斯坦長得醜陋至極,猶如怪物。被囚禁的經曆和各種實驗折磨,也讓他性情大變。


    所以弗蘭肯斯坦後來逃出實驗室,成了一個專門掠奪別人屍體的惡棍。


    嗯,在上一任凶人榜裏麵,弗蘭肯斯坦排名第二!凶人榜第二!


    而恰好我又知道,隻有凶人榜的凶人,才會對上一任的凶人榜成員稱為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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