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電腦上,顯示的是林秀秀的犯罪記錄。
她二個月前,曾因為提供特殊服務,被拘禁罰款。
具體年齡身份不詳,近期曾多次出現在監控畫麵內,最早一次是在昨天下午。
現居住地址:珠州市,番禺區,花苑新村二十八號。
戴天晴斜靠在床上,懶洋洋的道:“我被停職禁閉半個月,現在能幫你的就隻有這麽多。”
“對了,你臨出門的時候,吩咐助理給我買個大點的充電寶,另外把我寫的零食清單帶上。”
我瞥了一眼,戴天晴床底下藏著的,全是各種零食塑料袋。
原本,我對害戴天晴被關禁閉的事,還有些歉疚。
可看到她懶散癱在床上,用平板電腦刷視頻的模樣,我的同情心也隨之消散一空……
番禺區離這裏不遠,驅車也就半個小時的路程。
城中村破爛民房鱗次櫛比,像是個蟈蟈籠子,走在路上抬起頭時,盡是密密麻麻的管道和消防梯,空氣中有著小餐館的油汙和黴味兒。
像貓一般大小的老鼠,和像老鼠一樣大的蟑螂,在陰溝裏窸窸窣窣的穿梭。
所謂花苑新村,就是稍改建了些的城中村,有電梯和簡單裝修,不過依然擁。
門禁就是個擺設,我成功打開電梯,進入六十二號樓,來到五樓靠陽台的房間門口。
低聲喘息的旖旎聲從門縫陣陣傳出,我皺眉敲了敲門,裏頭傳來女人不耐煩的聲音,“等會兒,我這正上鍾呢!”
約莫十分鍾以後,一個紋龍畫虎的寸頭男人從房間走出,臨走前還惡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將門推開,浴室傳來嘩嘩水聲,女人從裏頭喊,“你先在床上等會,我馬上就好。”
五分鍾過後,女人也不避諱,裹著個浴巾就出了門,在看到我時,她眼神顯得格外疑惑。
“一次一百二,全套三百,包夜五百,老板你要做哪個?”
在看到女人的第一眼,我就百分之百的可以確定,她就是我曾見到過的林秀秀!
她這幅樣子,分明是個大活人,可為什麽我從日記中感應時,她被困在韓傑家的壁爐裏?
難道說,當初林秀秀並沒有死,而是從壁爐中逃出?
我問:“林秀秀,這麽長時間,你為什麽不和家裏聯係?她們都以為你死了。”
“家裏人?你瘋了吧!”
女人白了我一眼,“帥哥,你認錯人了。我不叫林秀秀,再說我也沒有家人。”
“看你長得不賴,我給你打五折,怎麽樣?”
見女人要取下浴巾,我趕忙道:“把衣服穿上,今天我找你來,是有要緊的事。”
“你tm磨嘰什麽呢,老娘一個鍾百多塊錢,不玩就出去,別在這兒耽擱時間!”
見女人有些不耐煩,我從兜裏掏出事先準備好的一萬塊,“倘若我的問話,你都如實作答,事成之後會有另外一萬塊作為獎金。”
剛才還滿麵怒容的女人,此時欣喜的將錢攬在懷裏,“你這人可真奇怪。隨便問吧,隻要我知道的,都會告訴你。”
我問:“你說自己不是林秀秀,又是什麽人?”
“我叫張敏。”
“家住何處,或者說有誰認得你?”
張敏搖了搖頭,“我是半年前從境外偷渡來的,因為沒有身份證,就一直做這種生意。”
“偷渡的時候,輪船進水沉沒,我的腦袋受到撞擊,之前的事就記不起來。”
“不過半年內的事,我還是記得比較清晰。”
我猜測,所謂輪船撞擊大腦,都是林秀秀中了幻象後,所產生的錯亂記憶。
我說:“你的真名叫林秀秀,於兩個星期之前失蹤,父母尚且健在。之所以會失去記憶,是受妖物所害。”
“小哥哥,你是不是腦袋有問題?”
張敏頗有些憐憫的望著我,從兜裏將一萬塊掏出,“我還不至於拿傻子你的錢,你趕快拿錢回家,或者我幫你聯係家人。”
無奈,我隻能從兜裏再度掏出一萬,“這個錢也給你,不過你得跟我走一趟。”
“去哪?”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
路途中,我仔細觀察林秀秀良久,都沒有發現她的氣息有任何異常。
施展幻術的人,手段格外高明。不僅是林秀秀,我也遭到它的毒手!
不過,代表‘細滑欲’的妖魔,似乎對我並沒有殺心。
她設計手段讓我致幻,也隻是在幻境中製造出慕容長青的模樣,除了出醜以外,我並沒有受到任何損傷。
想要從幻境中擺脫,隻能依靠林秀秀自身的毅力。
無論幻術再怎麽強大,想必林秀秀在看到自己親生母親的時候,也不會毫無動容……
來到市郊精神病院,以家屬身份預約趙桂芬以後,我們被護士帶著,前往三樓病房。
路上,偶爾能看見精神病人們,或蹲在角落喃喃自語,亦或者癲狂的嬉笑打鬧,把林秀秀著實給嚇了一跳。
她驚恐的道:“小哥哥,你帶我來這種地方幹什麽?”
“見一個人。”
“誰。”
沒等我答話,護士就指著三零二號房門說:“趙桂芬女士就在這裏,進去吧。”
潔白病房內,身著藍白相間病號服的趙桂芬,正躺在病床上,雙眼空洞的望著窗外。
不過才幾天不見,她就嘴唇幹癟,麵頰消瘦,眼窩深陷,顴骨凸出,模樣像是蒼老了十歲。
我指著床上的趙桂芬問:“你對這個女人,有沒有印象?”
林秀秀腦袋搖得像撥浪鼓,“我從來沒見過這個大嬸。”
這……怎麽可能!?
無論從長相、打扮、甚至是脖頸的紋身,眼前的女人都和林秀秀一模一樣。
難道幻術已經厲害到,讓林秀秀連自己親生母親都不認識的程度!?
無奈,我隻能念唱安神咒,並將掌心貼在趙桂芬的前額,讓神咒的能量,安撫她已躁動不安的靈魂。
頃刻間,趙桂芬的雙眼恢複清明。在看到我時,她掙紮著從床上坐起,“李……李先生,你找到我女兒了沒有?”
她二個月前,曾因為提供特殊服務,被拘禁罰款。
具體年齡身份不詳,近期曾多次出現在監控畫麵內,最早一次是在昨天下午。
現居住地址:珠州市,番禺區,花苑新村二十八號。
戴天晴斜靠在床上,懶洋洋的道:“我被停職禁閉半個月,現在能幫你的就隻有這麽多。”
“對了,你臨出門的時候,吩咐助理給我買個大點的充電寶,另外把我寫的零食清單帶上。”
我瞥了一眼,戴天晴床底下藏著的,全是各種零食塑料袋。
原本,我對害戴天晴被關禁閉的事,還有些歉疚。
可看到她懶散癱在床上,用平板電腦刷視頻的模樣,我的同情心也隨之消散一空……
番禺區離這裏不遠,驅車也就半個小時的路程。
城中村破爛民房鱗次櫛比,像是個蟈蟈籠子,走在路上抬起頭時,盡是密密麻麻的管道和消防梯,空氣中有著小餐館的油汙和黴味兒。
像貓一般大小的老鼠,和像老鼠一樣大的蟑螂,在陰溝裏窸窸窣窣的穿梭。
所謂花苑新村,就是稍改建了些的城中村,有電梯和簡單裝修,不過依然擁。
門禁就是個擺設,我成功打開電梯,進入六十二號樓,來到五樓靠陽台的房間門口。
低聲喘息的旖旎聲從門縫陣陣傳出,我皺眉敲了敲門,裏頭傳來女人不耐煩的聲音,“等會兒,我這正上鍾呢!”
約莫十分鍾以後,一個紋龍畫虎的寸頭男人從房間走出,臨走前還惡狠狠瞪了我一眼。
我將門推開,浴室傳來嘩嘩水聲,女人從裏頭喊,“你先在床上等會,我馬上就好。”
五分鍾過後,女人也不避諱,裹著個浴巾就出了門,在看到我時,她眼神顯得格外疑惑。
“一次一百二,全套三百,包夜五百,老板你要做哪個?”
在看到女人的第一眼,我就百分之百的可以確定,她就是我曾見到過的林秀秀!
她這幅樣子,分明是個大活人,可為什麽我從日記中感應時,她被困在韓傑家的壁爐裏?
難道說,當初林秀秀並沒有死,而是從壁爐中逃出?
我問:“林秀秀,這麽長時間,你為什麽不和家裏聯係?她們都以為你死了。”
“家裏人?你瘋了吧!”
女人白了我一眼,“帥哥,你認錯人了。我不叫林秀秀,再說我也沒有家人。”
“看你長得不賴,我給你打五折,怎麽樣?”
見女人要取下浴巾,我趕忙道:“把衣服穿上,今天我找你來,是有要緊的事。”
“你tm磨嘰什麽呢,老娘一個鍾百多塊錢,不玩就出去,別在這兒耽擱時間!”
見女人有些不耐煩,我從兜裏掏出事先準備好的一萬塊,“倘若我的問話,你都如實作答,事成之後會有另外一萬塊作為獎金。”
剛才還滿麵怒容的女人,此時欣喜的將錢攬在懷裏,“你這人可真奇怪。隨便問吧,隻要我知道的,都會告訴你。”
我問:“你說自己不是林秀秀,又是什麽人?”
“我叫張敏。”
“家住何處,或者說有誰認得你?”
張敏搖了搖頭,“我是半年前從境外偷渡來的,因為沒有身份證,就一直做這種生意。”
“偷渡的時候,輪船進水沉沒,我的腦袋受到撞擊,之前的事就記不起來。”
“不過半年內的事,我還是記得比較清晰。”
我猜測,所謂輪船撞擊大腦,都是林秀秀中了幻象後,所產生的錯亂記憶。
我說:“你的真名叫林秀秀,於兩個星期之前失蹤,父母尚且健在。之所以會失去記憶,是受妖物所害。”
“小哥哥,你是不是腦袋有問題?”
張敏頗有些憐憫的望著我,從兜裏將一萬塊掏出,“我還不至於拿傻子你的錢,你趕快拿錢回家,或者我幫你聯係家人。”
無奈,我隻能從兜裏再度掏出一萬,“這個錢也給你,不過你得跟我走一趟。”
“去哪?”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
路途中,我仔細觀察林秀秀良久,都沒有發現她的氣息有任何異常。
施展幻術的人,手段格外高明。不僅是林秀秀,我也遭到它的毒手!
不過,代表‘細滑欲’的妖魔,似乎對我並沒有殺心。
她設計手段讓我致幻,也隻是在幻境中製造出慕容長青的模樣,除了出醜以外,我並沒有受到任何損傷。
想要從幻境中擺脫,隻能依靠林秀秀自身的毅力。
無論幻術再怎麽強大,想必林秀秀在看到自己親生母親的時候,也不會毫無動容……
來到市郊精神病院,以家屬身份預約趙桂芬以後,我們被護士帶著,前往三樓病房。
路上,偶爾能看見精神病人們,或蹲在角落喃喃自語,亦或者癲狂的嬉笑打鬧,把林秀秀著實給嚇了一跳。
她驚恐的道:“小哥哥,你帶我來這種地方幹什麽?”
“見一個人。”
“誰。”
沒等我答話,護士就指著三零二號房門說:“趙桂芬女士就在這裏,進去吧。”
潔白病房內,身著藍白相間病號服的趙桂芬,正躺在病床上,雙眼空洞的望著窗外。
不過才幾天不見,她就嘴唇幹癟,麵頰消瘦,眼窩深陷,顴骨凸出,模樣像是蒼老了十歲。
我指著床上的趙桂芬問:“你對這個女人,有沒有印象?”
林秀秀腦袋搖得像撥浪鼓,“我從來沒見過這個大嬸。”
這……怎麽可能!?
無論從長相、打扮、甚至是脖頸的紋身,眼前的女人都和林秀秀一模一樣。
難道幻術已經厲害到,讓林秀秀連自己親生母親都不認識的程度!?
無奈,我隻能念唱安神咒,並將掌心貼在趙桂芬的前額,讓神咒的能量,安撫她已躁動不安的靈魂。
頃刻間,趙桂芬的雙眼恢複清明。在看到我時,她掙紮著從床上坐起,“李……李先生,你找到我女兒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