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壞事傳千裏,小慧踩死親弟弟嬰兒的事全學校都知道了,她班的同學有的害怕,有的譏笑,有的起哄,每到課間就有好幾個男學生圍著小慧,指著她說你真厲害,連嬰兒都能踩死,哪天我們去動物園,你也踩大象試試。
小慧對同學們的諷刺並不在意,但時間長了也會煩。那天,有個班上最皮的男生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一個髒兮兮的布偶娃娃,扔到小慧腳邊讓她踩,說最好能踩死。小慧也沒客氣,直接用腳踩了幾十下,還把布偶撿起來,走過去就往那男生嘴裏塞。小慧長得比較高大,跟同齡的男生差不多,這男生居然沒能掙紮開,讓小慧把他的兩顆牙都給塞活動了,血流得滿嘴都是。
同學們都嚇得夠嗆,老師找到小慧父母,希望他們能轉到別的學校去,畢竟在這學校名聲不好,也影響小慧的學業。朱先生隻得同意,在校方的協調下轉到離家比較遠的一座小學。好在大家都在刻意封鎖消息,新學校對小慧的事一無所知,漸漸地小慧也就融入大家。而朱先生為了跟過去徹底告別,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在新小學附近換了套房。這樣的話,鄰居們也都不知道情況,似乎什麽事都解決了。
轉眼兩年過去,小慧已經十二歲。她除了比同齡人成熟些之外,並沒什麽特殊的地方,反而更聽父母的話。時間是個很可怕的東西,朱先生夫妻對小慧也恢複了原有的感情,畢竟總生活在過去的痛苦中沒有意義。就在朱先生夫妻認為生活已經重新走上正軌時,又出事了。
那天,朱先生夫妻飯後正在家裏沙發上看電視,忽然有警察過來敲門,問他們是否對小區裏剛發生的墜樓案知情。夫妻倆一頭霧水,沒明白什麽意思。警察看到坐在客廳裏看電視的小慧,就問這是你們的女兒嗎。
“是啊,怎麽了?”朱妻問。警察說剛才有個五歲的小女孩從十一樓緩步台的破窗中掉了下去,被六樓陽台的雨搭擋下了,然後摔在地上,現在已經送到醫院,但還沒脫離危險。
朱先生問:“那跟我女兒有什麽關係嗎?”
警察說:“調了電梯的監控,看到電梯裏有個很像你女兒的小姑娘,把那五歲小孩從電梯中抱出來,然後就沒有了。那姑娘穿的也是紅衣服,非常像你女兒,所以要你們配合調查。”朱先生夫妻腦袋嗡地大了兩圈,連忙說不可能,我女兒一直在家裏呆著,也沒出去玩啊。警察把三人都叫到物業辦公室看監控,畫麵中有個十幾歲的小姑娘走進電梯,同時還有個更小的、也就四五歲的小女孩也進了去。電梯上了幾層之後,小姑娘把女孩抱起來,不顧女孩的掙紮走出電梯,大概三五分鍾後,那小姑娘又回來,進了電梯,十幾秒後再次出去。
雖然畫麵不是很清晰,但朱先生夫妻還是立刻就認出,那小姑娘明顯就是小慧。有位警官查看了小慧的鞋底,拍了照片交給另一名女警察,不多時那警察回來,對警官點了點頭,說完全一致。這警官拿著照片對朱先生夫妻說:“我們在十一層,也就是你家的上兩層緩步台發現有腳印,剛才做了對比,發現跟你女兒小慧的鞋印完全相符。”二話沒有,警察就把三人都帶回分局。事關重大,調查了好幾天,結果沒什麽意外,是小慧做的。
那天小慧去小區附近的小超市買東西,因為離得近,所以很快就回來了。但沒成想就這麽不到十分鍾,小慧居然做了這種事。按她自己的說法,進電梯的時候有個小女孩也進來,而且一直很不友善地瞪著自己。小慧說了她幾句,不讓她瞪自己,可這小女孩仍然在瞪,讓小慧非常生氣。她並沒從自己家的九樓出去,而是改按十一樓,把那小女孩抱起來走向緩步台。她知道這棟樓每層緩步台都有扇小窗戶,以把手鎖定。她打開把手,把小女孩從窗戶推了出去,然後再從電梯回到九層進屋。
全過程很簡單,但朱先生夫妻卻難以接受。小慧並沒隱瞞,但這次傷害的不是自己家孩子,而是別人的。中國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家人之間的無意傷害要負刑責,比如父母不小心壓死孩子,或者讓孩子餓死,在車裏悶死,這都是不用擔責的。但除家人之外,就算親戚之間也得賠錢,外人更是如此。那五歲小女孩命很大,並沒摔死,但身體造成很嚴重的傷害,脊椎斷裂,腦震蕩,手腳多處骨折。刑責雖然不用負,用民事賠償是跑不掉的,沒辦法,朱先生隻得賣掉現在這棟房子,總共賠給那小女孩父母七十幾萬。即使這樣,對方父母也很不滿意,當然,誰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摔成半殘疾,然後得幾十萬塊錢?朱先生非常能理解這種心情,如果是他女兒小慧變成這樣,給他一千萬也不幹,所以他對小女孩父母心存愧疚,甚至給對方下跪,請求原諒。對方父母大罵朱先生夫妻倆隻會生不會養,把女兒怎麽教育成這樣,比畜生都不如,朱先生夫妻隻能默默地聽著。可是沒有辦法,法律法規在這呢,隻能賠錢,沒有別的辦法,總不能讓對方父母再把小慧從樓上扔下去。
發生這個事之後,朱先生家的生活一落千丈,房子賣掉,他們在市區裏還有套小單間在出租,現在隻能都搬過去住,而且離學校很遠。可是沒有辦法,朱先生那段時間都得了抑鬱症,整天把自己關在家裏揪頭發。他們夫妻不理解,女兒小慧為什麽變成這樣?跟小慧坐下來認真地聊,但沒什麽收獲,小慧並沒說出太有價值的東西,學校請來心理醫生給小慧進行輔導,發現小慧不但成熟,而且說話也並沒流露出更多可以泄露情感的東西。對於她推小女孩出樓的行為,小慧從來不做過多解釋,就說那小女孩總瞪著自己太討厭,一生氣就這樣做了,以後會改。
小慧對同學們的諷刺並不在意,但時間長了也會煩。那天,有個班上最皮的男生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一個髒兮兮的布偶娃娃,扔到小慧腳邊讓她踩,說最好能踩死。小慧也沒客氣,直接用腳踩了幾十下,還把布偶撿起來,走過去就往那男生嘴裏塞。小慧長得比較高大,跟同齡的男生差不多,這男生居然沒能掙紮開,讓小慧把他的兩顆牙都給塞活動了,血流得滿嘴都是。
同學們都嚇得夠嗆,老師找到小慧父母,希望他們能轉到別的學校去,畢竟在這學校名聲不好,也影響小慧的學業。朱先生隻得同意,在校方的協調下轉到離家比較遠的一座小學。好在大家都在刻意封鎖消息,新學校對小慧的事一無所知,漸漸地小慧也就融入大家。而朱先生為了跟過去徹底告別,把現在住的房子賣掉,在新小學附近換了套房。這樣的話,鄰居們也都不知道情況,似乎什麽事都解決了。
轉眼兩年過去,小慧已經十二歲。她除了比同齡人成熟些之外,並沒什麽特殊的地方,反而更聽父母的話。時間是個很可怕的東西,朱先生夫妻對小慧也恢複了原有的感情,畢竟總生活在過去的痛苦中沒有意義。就在朱先生夫妻認為生活已經重新走上正軌時,又出事了。
那天,朱先生夫妻飯後正在家裏沙發上看電視,忽然有警察過來敲門,問他們是否對小區裏剛發生的墜樓案知情。夫妻倆一頭霧水,沒明白什麽意思。警察看到坐在客廳裏看電視的小慧,就問這是你們的女兒嗎。
“是啊,怎麽了?”朱妻問。警察說剛才有個五歲的小女孩從十一樓緩步台的破窗中掉了下去,被六樓陽台的雨搭擋下了,然後摔在地上,現在已經送到醫院,但還沒脫離危險。
朱先生問:“那跟我女兒有什麽關係嗎?”
警察說:“調了電梯的監控,看到電梯裏有個很像你女兒的小姑娘,把那五歲小孩從電梯中抱出來,然後就沒有了。那姑娘穿的也是紅衣服,非常像你女兒,所以要你們配合調查。”朱先生夫妻腦袋嗡地大了兩圈,連忙說不可能,我女兒一直在家裏呆著,也沒出去玩啊。警察把三人都叫到物業辦公室看監控,畫麵中有個十幾歲的小姑娘走進電梯,同時還有個更小的、也就四五歲的小女孩也進了去。電梯上了幾層之後,小姑娘把女孩抱起來,不顧女孩的掙紮走出電梯,大概三五分鍾後,那小姑娘又回來,進了電梯,十幾秒後再次出去。
雖然畫麵不是很清晰,但朱先生夫妻還是立刻就認出,那小姑娘明顯就是小慧。有位警官查看了小慧的鞋底,拍了照片交給另一名女警察,不多時那警察回來,對警官點了點頭,說完全一致。這警官拿著照片對朱先生夫妻說:“我們在十一層,也就是你家的上兩層緩步台發現有腳印,剛才做了對比,發現跟你女兒小慧的鞋印完全相符。”二話沒有,警察就把三人都帶回分局。事關重大,調查了好幾天,結果沒什麽意外,是小慧做的。
那天小慧去小區附近的小超市買東西,因為離得近,所以很快就回來了。但沒成想就這麽不到十分鍾,小慧居然做了這種事。按她自己的說法,進電梯的時候有個小女孩也進來,而且一直很不友善地瞪著自己。小慧說了她幾句,不讓她瞪自己,可這小女孩仍然在瞪,讓小慧非常生氣。她並沒從自己家的九樓出去,而是改按十一樓,把那小女孩抱起來走向緩步台。她知道這棟樓每層緩步台都有扇小窗戶,以把手鎖定。她打開把手,把小女孩從窗戶推了出去,然後再從電梯回到九層進屋。
全過程很簡單,但朱先生夫妻卻難以接受。小慧並沒隱瞞,但這次傷害的不是自己家孩子,而是別人的。中國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家人之間的無意傷害要負刑責,比如父母不小心壓死孩子,或者讓孩子餓死,在車裏悶死,這都是不用擔責的。但除家人之外,就算親戚之間也得賠錢,外人更是如此。那五歲小女孩命很大,並沒摔死,但身體造成很嚴重的傷害,脊椎斷裂,腦震蕩,手腳多處骨折。刑責雖然不用負,用民事賠償是跑不掉的,沒辦法,朱先生隻得賣掉現在這棟房子,總共賠給那小女孩父母七十幾萬。即使這樣,對方父母也很不滿意,當然,誰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摔成半殘疾,然後得幾十萬塊錢?朱先生非常能理解這種心情,如果是他女兒小慧變成這樣,給他一千萬也不幹,所以他對小女孩父母心存愧疚,甚至給對方下跪,請求原諒。對方父母大罵朱先生夫妻倆隻會生不會養,把女兒怎麽教育成這樣,比畜生都不如,朱先生夫妻隻能默默地聽著。可是沒有辦法,法律法規在這呢,隻能賠錢,沒有別的辦法,總不能讓對方父母再把小慧從樓上扔下去。
發生這個事之後,朱先生家的生活一落千丈,房子賣掉,他們在市區裏還有套小單間在出租,現在隻能都搬過去住,而且離學校很遠。可是沒有辦法,朱先生那段時間都得了抑鬱症,整天把自己關在家裏揪頭發。他們夫妻不理解,女兒小慧為什麽變成這樣?跟小慧坐下來認真地聊,但沒什麽收獲,小慧並沒說出太有價值的東西,學校請來心理醫生給小慧進行輔導,發現小慧不但成熟,而且說話也並沒流露出更多可以泄露情感的東西。對於她推小女孩出樓的行為,小慧從來不做過多解釋,就說那小女孩總瞪著自己太討厭,一生氣就這樣做了,以後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