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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集恐怖的一星期


    3月2日晚上,全巴達維亞的警察係統都動作起來了,卡車飛馳在大街小巷中,開始抓人。


    參與抓人的警察大多是荷蘭人,輔之少部分臨時招募的一批華人警察,當地人警察一個也沒有用。他們帶著手槍、拿著警棍和手銬、繩子,破門而入,按倒就銬,然後直接拖出來塞到卡車上,如有反抗幾個警察就拿警棍一頓毒打,打癱了再拖走。如果逃跑就直接開槍擊斃。整個行動都處在明軍的嚴密監控之下,每個路口明軍都堆了沙袋、架了重機槍,每條街道都有荷槍實彈的明軍巡邏,每組巡邏的明軍中,至少有一隻衝鋒槍。


    大街小巷都有華人警察拿著大喇叭,用漢語和馬來語喊著:巴達維亞正在戒嚴中,為配合警察執行公務,所有人都必須呆在家中,不得上街。如果違反禁令私自上街,將被一起逮捕。


    其實這條禁令用在華人和當地人身上是不同的。當地人違禁上街,肯定是被捆起來塞上卡車。而華人一般就是勸回家了事。如果華人確有急事、比如上醫院之類的話,還會有憲兵護送他們去。


    一時間,巴達維亞陷入了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寂靜的夜裏,隻聽到大街上不時飛馳過卡車的聲音。經常是卡車開著開著突然停了,然後街上就是一陣紛亂的腳步聲,緊接著就是某座房子被破門而入的聲音,伴隨著一陣叫喊、女人孩子的哭嚎、男人的吼叫、鈍器的毆打聲音,最後就是一團東西被扔上卡車,發動機開動,飛馳而去,街麵上重歸寧靜。


    大街上不時掠過一兩聲槍響,伴隨著慘叫。那是有人企圖逃跑,被當場擊斃。


    每個當地土著都心驚膽顫,整夜不敢睡覺,生怕下一個被砸的就是自己的門。


    第一夜就抓了五百多人。這五百多人最好抓,都是在兩場暴亂中最“出風頭”的人,都是大大小小暴徒團夥領頭的,在挨家挨戶攻擊華人、洗劫商鋪、輪-奸婦女的時候,他們鬧得最歡,長相被好多人記得。而且,這些人大都平時就是地痞流氓、無賴惡霸,無論華人還是當地人,張嘴就能說出他們是哪條街的誰誰誰,根本不用查,直接就能上門抓人。


    抓到了第一批人,接下來的就好辦了。


    接下來的幾天,巴達維亞每個警察局的牢房裏、審訊室裏、甚至院子裏,到處都在嚴刑拷問,搞逼供狀,興大獄。


    想讓這五百多個人再招出三千多人,可不是那麽容易的。平均一個人要招出六個人。一來這些當地人被抓進來之後,都明白不可能活著出去了,審訊時都很不配合,總要費些手段才能讓他們講話;二來是讓一個人準確地回憶出那麽多人,確實困難。當時暴亂中,都是一片混亂,很多當地人並不認識,都是即興糾集在一起施暴的,經常是搶完燒完殺完一家華人之後,就抱著財物散開,再各自尋找目標去了。


    不過這沒關係,向小強並不要求像平時破案一樣準確,主要是抓出三四千人來償命,差不多就行。具體操作,還是古代興大獄的經典老辦法:抓到一個人,嚴刑逼供,要他供出兩個,再抓到那兩個人,讓他們供出四個,再抓到那四個,讓他們供出八個……這樣搞下來,不要說三千,三萬人都抓得到。


    明軍占領軍搞的這一套,和納粹占領軍經常搞的隨機抓當地人來抵命相比,好處太大了。首先,從頭至尾,占領軍都沒直接插手,從抓到殺都是當地警察幹的。其次,這就不是一場屠殺,而是執法機構在破案,抓的每個人都是有憑據的,都是有別人按了手印的“證詞”的。雖然是逼供狀,但也是證人證詞,照樣拿來抓人。


    幾天之內,巴達維亞市麵上有幾樣東西很是緊俏:辣椒、長條凳、牛皮、竹牙簽、火鉗、木炭、洋鐵盆。經營雜貨的華人商鋪,都大量進這些東西,每天都有警察局的人跑來買,而且一買就是一大堆。很多華人還沒等拿到賠款,就幾乎賺回了損失。


    巴達維亞警察局裏,好多間辦公室都被騰空,改成了審訊室。


    一間審訊室裏,五個當地男子赤-裸著被吊起來,旁邊當地人兩個警察,一個挽著袖子,掄圓了皮鞭“唰唰”地抽自己的同胞,另一個警察蹲在地上,用刀子在裁一張牛皮,做鞭子。裁下來一根,就泡在水盆裏。


    吊起來的人中,三個人已經沒有聲息了,兩個人還在慘叫。


    看著吊著的五個人都已經皮開肉綻了,行刑那個警察抹著頭上的汗,把手裏的鞭子扔進水盆,對同伴說到:


    “該你了。”


    然後疲憊地坐下,抓起水杯就喝。


    另一個警察站起來,從水盆裏撈出另一根浸飽水的牛皮鞭,陰沉著臉,走到一個吊著的人麵前問道:


    “想起來了沒有?”


    等了兩秒鍾,二話不說,直接一鞭子抽了下去。浸濕的皮鞭抽下去最有效果,審訊室裏立刻又響起了撕心裂肺地慘叫聲。


    ……


    另一間審訊室裏,一個當地人被捆在一張老虎凳上,腳後跟下已經墊了三塊磚了。這家夥被好幾個人看見,曾經帶著一夥人數次洗劫華人的家,還至少參加了三次輪-奸。這家夥已經死定了,但現在要的是跟著他混的那夥兄弟的名單。這人骨頭還比較硬,一副“要殺要剮隨便你,出賣兄弟咱不做”的氣派。


    兩個警察在對付他一個人。一個警察在架著爐子熬辣椒水,另一個警察掰開他的嘴,把一根皮管子插-進去,然後打開水龍頭。


    這家夥馬上被嗆得鼻子中都噴出水來,掙紮不止。那個警察關上龍頭,大聲喊道:


    “說不說?說不說?”


    等了兩秒鍾,又打開水龍頭。灌了好一會兒,拔出皮管子,開始在他肚子上按。每按一下,他的口鼻都噴出水來。這樣折磨了好一會兒,警察不耐煩了,喊道:


    “辣椒水好了沒有?上辣椒水!”


    捏著鼻子,一大缸子滾燙的辣椒水灌進去。這個暴徒嗆得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鼻腔、氣管、食道、胃中都是撕心裂肺的劇痛,終於發出殺豬般的嚎叫:


    “好了好了,我說――我說――”


    ……


    第三間審訊室更恐怖,門裏彌漫出一股焦糊的味道。不時傳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還有“噝――”的烙鐵聲音。


    第四間審訊室,裏麵除了慘叫聲,不時會有人送一把竹牙簽進去,然後拿出一把沾了血的竹牙簽。每隔一會兒就會從裏麵拖出一個昏死的當地人,雙手十指血肉模糊。


    幾天之中,在向小強的指導下,巴達維亞的警察局已經成了恐怖的“魔窟”,令當地人談虎色變。每天都有當地人被抓進去,也有不少拷問致死的被運出來。


    幾天下來,那些執行審訊的當地人警察精神都快崩潰了。不少人都去找荷蘭上司抱怨,但無一例外地都被荷蘭上司罵了個狗血噴頭。


    “你們還有什麽可抱怨的?啊?你們也想跟他們一樣?快到期限了,你們看看你們才抓了多少人!那個向小強是什麽人你們不知道嗎?到時候我要倒黴,你們更要倒黴!到時候躺在裏麵慘叫的就不是他們,而是你們了!快回去幹活!!!”


    ……


    這樣,到了3月9號,一周的期限到時,巴達維亞的牢房裏已經關了4025個還活著的當地人。


    巴達維亞荷蘭警察局長抹著頭上的汗,戰戰兢兢地站在向小強的辦公桌前麵,望著桌子後麵的太上皇。


    向小強翻著卷宗,“嗯”了幾聲,滿意地笑道:


    “就是嘛!您的警察局這不是挺能幹的嘛!您真是個稱職的警察局長。”


    警察局長強笑兩聲,然後向小強按鈴,叫進來一個人民衛隊軍官,讓他帶人跟著警察局長去檢查一下。


    核實過後,數目不差,而且的確每個人犯都在自己的罪行供詞上按過了手印。


    “很好!”向小強滿意地踱著步子,笑道,“我說過上限4000,現在抓了4025,我們不能說話不算數。因此,我會赦免其中的25人。”


    於是,其中25個傷勢最重的當地人被挑了出來。這些人被拷打的奄奄一息,已經活不過幾天了。遵照向小強的命令,這些人被放回家去。


    當天晚上,向小強把手下的幾個心腹人民衛隊軍官召集來,關上門開了一個“萬湖會議”,商議“最後解決”這4000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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