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白綾的字跡談不上蒼勁,卻也絕不清秀。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為恰當。


    薛貴很喜歡看神仙姑姑寫字,就像他喜歡看絕世強者pk一樣,對薛貴來說,兩者最大的差別無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jing神氣,後者則是明目張膽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會讓人心驚動魄的。


    寫字不會。


    看神仙姑姑寫字,尤其是每個字的最後一劃落於紙上,薛貴總會生出一股暢快的暗爽,無法表露出來,卻相當愉悅。


    一個女人漂亮到極致,是很善心悅目的。


    一個男人帥到極致,也是很讓人心曠神怡的。


    事實上,任何事兒一旦做到極致,都能給人一種極為舒服的感覺。


    薛白綾寫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說,薛白綾做任何事兒,都會全心全意心無旁騖,所以她做任何事兒都能很快上手,很快jing通,包括對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難$ ()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澤打垮。


    一個如此認真的女人,總是會比普通女人多出幾分莊嚴,缺乏幾分柔xing的溫潤。


    可薛貴喜歡,死心塌地地喜歡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貴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爺,隻要他願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風頭的第一大少陳逸飛把酒言歡,杯觥交錯,能讓他信服的人會是普通人,足夠的錢權根本無法在他眼裏加分,隻有強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讓驕傲的薛貴低頭,讓他完全折服。


    薛白綾算一個,林澤算半個。


    當然,要是這小子有能力當上自己的姑父,薛貴會當他是第二個。


    “越寫越漂亮。”薛貴砸吧著嘴巴,煙癮犯了,卻又舍不得脫離視線出去抽煙,隻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裏的那些廢稿拿出去給那幫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們酸得牙齒掉光。”


    “要他們牙齒掉光非得用這個辦法。”薛白綾勾勒最後一筆,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塊磚頭就能敲下來。”


    “額。”薛貴揉了揉鼻子,搖頭道,“咱們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盡量不用。”


    “你會這麽聽話。”薛白綾漫不經心地橫了他一眼。


    “肯定會。”薛貴重重點頭,問道,“陳逸飛的請柬昨兒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綾唇角上翹,淡淡道:“一個人的獨角戲,又有什麽好看的。”


    “就一點兒也不好奇。”薛貴試探地問道。


    “的確很好奇。”薛白綾點頭道,“那去吧。”


    “好。”薛貴笑了笑,說道,“到時穿什麽衣服,我給你準備。”


    “我是沒長手還是沒長腳。”薛白綾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長地說道。


    “哈哈,算我多事兒。”薛貴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煙。”


    “嗯。”薛白綾淡淡點頭,蘸了墨汁繼續寫字。


    薛貴出了書房,啪嗒點了一支煙,眼角泛起濃濃的笑意,嘀咕道:“姑姑啊,你現在是連陳家大少的心思都不願花太多時間揣摩,滿腦子想的都是他嗎,唉,難道連我家的神仙姑姑也逃不出熱戀中的女人智商為零的怪圈嗎。”


    ……


    林澤被韓小藝拉近臥室推到鏡子前,上下打量幾番,末了很俏皮地打了個響指,說道:“穿一身黑應該很酷。”


    “我一猥瑣宅男要那麽酷做什麽。”林澤沒好氣地翻了個白眼。


    “陪我參加晚宴呀。”韓小藝翻箱倒櫃,將事先準備好的西裝打開,遞給林澤笑道,“試試,看合身不。”


    “去參加陳家的晚宴。”林澤好奇道。


    “嗯。”韓小藝點頭。


    林澤沒多嘴問韓家跟陳家明明不對盤了為什麽還要去,上次韓鎮北過世陳逸飛也來了,在他們豪門之間,明麵上的麵子恐怕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小林哥不會這麽為難自己,都跟你仇人見麵分外眼紅了,不至於惡心到見一麵噴一次口水,肯定也不會屁顛顛跑去吃飯。


    上位者真不好當,小林哥覺得以自己的xing格,這輩子還是當個跑龍套好了,真要給自己駕馭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非得把自己作踐死。


    西裝革履,皮鞋鋥亮,連帶著頭頂抹了一瓶發膠,鏡子裏的那張輪廓分明的麵孔讓林澤自戀起來。


    “要是皮膚再黑點,就可以給古仔當替身了,唉,天生麗質難自棄啊。”林澤摸了摸自己的臉頰。


    “禽獸,給我梳頭。”韓小藝坐在梳妝台前,遞給他一把梳子。


    “怎麽不去發型屋做頭發。”林澤苦笑著走過去,挽起一縷青絲無奈道,“就算你不好大庭廣眾去做頭發,總也可以請個私人發型師的吧,我自己都不會梳頭,給你梳頭肯定不好看。”


    “不樂意嗎。”韓小藝衝著鏡子中的林澤做了個鬼臉。


    “願意啊,你的頭發又順有滑,跟綢子似的,怎麽會不願意。”林澤微笑著替韓小藝梳頭,不謙虛地說,那梳子若是沒手掌的駕馭,往頭頂一放,能自己順著柔順的發絲滑落在地,說不出的滑膩。


    “哼,狡猾的家夥。”韓小藝撇撇嘴,有點不高興道,“你肯定心裏在說我那麽有錢,還非得折磨你,對吧。”


    “天地良心,我真沒這麽想。”林澤梳頭的動作更專業了。


    “哈,逗你玩呢。”韓小藝很難得地開著弱智玩笑,身軀微微往後一靠,衝鏡子中的林澤說道,“我小時候有一個願望,跟很多女孩兒嫁給白馬王子不同,我沒想過將來嫁給白馬王子,但腦子裏有個大致的模型,嗯,應該屬於那種不一定多帥,但看著一定順眼舒服的男生,當然,本小姐可不是那麽外貌協會的人,不是非得帥哥不嫁,相反,我希望那個我喜歡也同樣喜歡我的男人能給我梳頭,而且不能嫌棄我的發質不好,你不知道,我小時候頭發又稀又幹,根本不像現在這麽柔順,那時候我就想,隻有不嫌棄我的頭發,還肯天天為我梳頭的男人才是真心愛我的。”


    “這個願望持續到現在我還一直保持著,盡管我的頭發變好了,不像以前那麽跟稻草似的,但你知道的,兒時的一些東西是很難改變的,尤其是心願。”


    “後來我知道要證明一個男人愛自己,其實有很多方式比梳頭發更好,可又有什麽方式,比一輩子為自己梳頭這個承諾更讓我感到安心呢。”


    林澤梳頭的動作沒停下,嘴角卻是流露出一絲苦澀。


    他之前對韓小藝還算了解,或者他自以為還算了解,可自從韓鎮北過世後,她總會表露出自己不知道的一麵,或許,自己以前了解的,不過是她故作成熟的一麵,興許有那麽幾分是真實的她,但要完全了解她,林澤覺得很難。


    事實上,誰又能真的十分了解另外一個人呢,正常人連自己都無法讀懂,何況是別人。


    林澤微微蹲下來,將她的秀發緩緩盤在頭上,用一根很古樸的發簪貫穿,而後又親自為她戴上那串黑乎乎沉甸甸的賣價過億的珠子,輕聲道:“今晚按照我喜歡的風格打扮如何。”


    “好呢。”韓小藝抿唇笑了笑,眼裏跳躍著一種叫做幸福的東西,微微將耳畔那一縷被林澤遺忘的青絲拾起,遞給林澤道:“這一縷,你忘了。”


    林澤會心一笑,重重點頭道:“以後再也不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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